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fanwen.com 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支队决定从2023年3月20日至6月5日,开展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符合地方实际、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基本摸清五类整治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源头上提高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切实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决定成立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协调解决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整治对象及措施 (一)加强对既有违法建筑集中区域的监管。重点整治未经行政许可,但已投入使用的既有违法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问题。各地要提请政府统一领导,联合国土、房产、规划、建设、安监、工商等部门,摸清未经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建筑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治理。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组织相关部门拆除。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违章建筑。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建筑,不得居住、经营和存放货物,并报属地政府负责清理整治;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可以依法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建筑,要尽快予以补办相关手续。对经过整治后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综合监管,防止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集中区域的监管。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集中区域存在的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缺少防火分隔、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各地要联合发改、公安、国土、房产、建设、水务、规划、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对上述区域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文档无限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