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公众号:老金写作素材库

中共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江门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院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院存在4个方面12类问题,涉及46项具体问题。我院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2020年4月9日,对巡察组指出的46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

(一)高度重视,“一把手”以上率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主席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针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院长高度重视,强调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坚决完成整改任务。自2019年12月25日起,先后主持召开6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12月26日,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2020年1月10日,召开我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温学习林应武书记在听取十三届江门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作说明。

(二)明确分工,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本院党组反馈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整改工作成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本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共同抓好全院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措施。为周密部署整改工作开展,我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大方面问题,制定了《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江门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103项,每一项都明确牵头科室、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间,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
试读结束,开通会员文档无限下载使用
收藏 加会员 下载
×
微信支付

打开微信扫码支付

¥28

微信安全登录
打开微信扫码即可登录(新用户自动注册)

手机号注册/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