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1年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1年,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单位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同时,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举报投诉等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同时根据各项工作紧张,按照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时动态更新调整。 (二)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新媒体平台(微博号“平安上城”、微信公众号“上城警方”),采取定岗、定制度的方式,对平台信息发布、日常运维、和技术维护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监督保障方面。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分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在分局范围内,加强对各业务大队、派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对派出所分管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对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各科所队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缺少协调沟通等。 三、2022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内容。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逐步扩充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最多跑一次”等贴近群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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