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单位施工人员。

一、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有施工人员要进入厂区施工时,负责联系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工作卡片。

2、外部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厂区时,门卫要上前询问,之前联系好的,门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厂区。没有联系过的,须厂区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门卫对进入厂区的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二)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公司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联系人员签字、厂区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门卫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门卫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出借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厂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11、当班门卫必须每周将出门条上交办公室留存。
二、记录

《出门条》










出门条

	
	
	
	
	
	
	
	
		
			单位名称
		
		
			

			
		
		
			日期
		
		
			

			
		
		
			时间
		
		
			

			
		
	
	
		
			带出物品
		
		
			

			
		
	
	
		
			携物人姓名
		
		
			

			
		
		
			部门负责人
		
		
			

			
		
	
	
		
			厂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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