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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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开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林佳
摘要:安委会作为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的机构,要全面统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但在基层实践中,安委会缺乏权威性、权责不对称、综合协调性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安委会综合监管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作为基层安委办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基层安委会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这些问题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希望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良策。
关键词:安委会综合监管问题对策
开原市安监局自2003年成立以来,依托安委会综合协调平台,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新方法,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成效。2012年,市安监局被国家人社部、安监总局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但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一些监管职能未理顺、综合协调性不强等难题,影响了安委会综合监管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安委会工作面临的问题
当前基层安委会工作面临如下突出问题:
(一)工作缺乏权威性,综合协调难度大
安委会的工作主要由安委办落实,目前安委办的日常工作基本由安监局工作人员承担。由于安监部门曾是经贸委下设的“二级局”,成立时间较晚,常被看做政府直属机构中的“弱势部门”,而综合协调的都是如消防、公安、交通、城建和经信(经贸委)等基础雄厚、影响较大的部门,其牵头协调、指导、检查、督促众多政府组成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时,显得底气不足,权威性不够。
(二)综合监管手段较单一,协调性不强
安委办(安监局)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能,但却存在三方面制约因素:一是安委会并非实权机构,综合协调监督也没有强制性、权威性的规定,对相关部门缺乏约束力;二是综合监管机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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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健全,部门配合度不够,联合工作机制比较松散,对综合协调的度把握较难;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在对乡镇街和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考核中,只有在事故指标超标时,才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形成了以事故推动安全工作的格局。
(三)部门监管与综合监管关系未理顺,职责指向性不明
基层安委办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经常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事故调查职责不清。一些领导同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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