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在区政府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工作规范 注重工作方法 推动全区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 同志们: 这次会议,本想在4月底召开。但是由于近期几项重点任务的原因,放在今天召开。刚才,XX区长对本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围绕工作规范和工作方法两个方面,再讲一讲,算是一次培训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工作规范是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顺利、高效推进的基本要求。关于工作规范方面,我强调4点: 一、强化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是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但要真正发挥好作用,必须强化对它的监管。目前,集体决策在实行过程中,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一是有的主要决策者凌驾于集体之上,实行一言堂;二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一些干部出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往往附和了事或干脆不发一言,敷衍塞责。这两种情况都直接导致了同一个后果,那就是集体研究有名无实。集体决策的目的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凝聚集体智慧,使决策更加科学。政府班子以及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都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件,对于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问题,都要请提集体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区政府班子现在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制度,基本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研究,会议上大家都能站在不同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这里,我想强调一点,无论是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还是政府各部门、办事处的班子成员,都要站在维护大局、促进工作、认真负责的角度,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集体决策中,大胆主动地提出意见,使我们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客观规律,不能认为自己是副职,对集体研究不重视、不关心。 二、坚持依法行政。当前形势对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摒弃“人治”,推进“法制”。在决策方面,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区政府出台的各种文台、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请法律专业人员把关。在一些重大决策的制定方面,可以由法律顾问团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区法制办要加强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培训,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意识,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在用权方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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