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出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fanwen.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出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 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出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政协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此项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指在职人员、工勤人员、招聘人员,下同)集中在值班室进行工作日出勤登记(不准代替登记),登记时间为夏季上午8:00-8:30、下午3:00-3:30,冬季上午8:00-8:30、下午2:30-3:00,每次登记结果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由值班室转人事科封存,其结果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人事科对机关考勤情况每月通报。 二、机关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机关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请事、病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秘书长请假需经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同意后,报主席审批。各委室主任请假需报分管副主席审批,各委室副主任请假需经本委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副主席审批;编制在政协机关的处级干部请假均由秘书长审批。 (二)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各委室负 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和委室主任同意后,报市政协秘书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请事、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请(销)假均需填写《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按本规定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送人事科备案、存档,假期期满后及时向审批领导、人事科销假。 (四)请(销)假必须按本规定履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并于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或不请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五)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在机关通报批评,当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迟到(早退)2次按1次请假处理;年内请假天数先行冲抵公休假天数,冲抵之后,事假每超1天扣除本人的文明奖金100元,病假每超1天(手术性重症病假超过2个月后开始计算)扣除本人的文明奖金50元;旷工1天扣除本人的文明奖金200元;事假累计超1个月或病假累计超2个月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病、事假超过半年者不得参加当年年度考核;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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