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fanwen.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健全完善能上能下机制,激励省管党政领导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机制。对涉及问责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权责一致、积极稳妥的原则。 第四条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第五条 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政治表现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党的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研判、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以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 第六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为: (一)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 (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 (三)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宣部或省委通报批评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 (四)对群众反映、上级指出的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领导班子研判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及对象为: 搞不团结,闹无原则纠纷的;工作成效一般,长期打不开局面的;群众反映强烈,满意度低的;自我约束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被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后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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