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政策制度之基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123.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筑牢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政策制度之基 筑牢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政策制度之基 在以新质生产力为牵引的数字化跃迁中,“人工智能+”被正式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推动产业智能化升级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国家战略抓手。报告中明确要求“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同时要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提升安全能力水平,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这一政策脉络确立了“发展—应用—安全—治理”同向发力的清晰路径,也将立法与标准建设作为保证“人工智能+”可持续落地的重要制度保障。 一、强化政策制度驱动,激活人工智能核心要素供给 面向要素化重构,政策制度的首要任务是为数据、算法与算力的高质量流通构建有效的“合规通道”。自201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以来,国家层面已将法治与伦理纳入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与政策体系。2021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以“良法善治”为导向,要求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法律制度,提升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这一顶层设计与“人工智能+”的政策目标具有内在一致性:一方面,通过基本法与领域法的协同,确立数据、算法、算力要素的权责边界与流通规则;另一方面,借助配套规制与标准体系的建设,落实产业与政府主体的合规义务,并降低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数据要素方面,《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同为数据和个人信息处理的安全底线与个人信息权能提供基础制度框架。围绕激发“数据跨境流动”与“产业应用”的正向协同,2024年《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对评估、标准合同与认证路径作出优化,明确“未被告知或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不需按“重要数据”申报安全评估。这意味着数据处理者可以在确保安全可控前提下,积极推进释放数据要素活力。该规定与2022年《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2023年《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共同构成“跨境合规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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