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石化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

	

	








辽阳石化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
辽石化委发〔2021〕36号
2021年7月2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辽阳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中油党组发〔2021〕4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党委第一议题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收到的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与集团公司、石油石化行业和能源领域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主席总书记考察调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主席总书记公开发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改革、能源行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

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公司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公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章
 议题组织

第四条

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党委会议或党委会议(扩大),把传达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党委书记带头学习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把握内涵实质,认真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原则上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至少提前1天时间将主席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材料印发给党委委员学习。

第五条

在党委会议或党委会议(扩大)上,党委书记要带头领学,做好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的传达学习。党委委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分管业务与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党委委员,要有针对性地作重点发言。会议要结合公司实际,认真研讨交流,作出工作部署,做到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清晰。

第六条

在日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时,要与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改革、能源行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始终同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

加强主席总书记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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