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l> @page { size: 8.27in 11.69in; margin-left: 1.25in; margin-right: 1.25in; margin-top: 1in; margin-bottom: 1in } p { line-height: 115%;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margin-bottom: 0.1in; direction: ltr; background: transparent } 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协同、合力运行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系统单位实际,现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着力构建党组织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合力,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个同步 1.同步谋划。局党委书记要带领班子成员,在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时同步谋划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同步推动和指导分管科室和但认真谋划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商,大力配合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同步部署。局党委书记要代表党组织部署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3.同步落实。局党委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并带领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班子成员要积极推动分管领域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 4.同步检查。党委书记要代表局党委推进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工作链条。班子成员要认真查找发现分管领域问题与隐患,督促整改。 5.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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