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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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
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及中央巡视指导督导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中旬开始,开展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为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监督,明确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巡察任务、时间、方式



(一)巡察任务。市委第七轮巡察采取“一托三”“一托四”方式组建三个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9个单位和临夏道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巡察监督。同时组建1个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组,对市委第六轮巡察的3个单位和30个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第五轮被巡察的20个单位、20个村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对第七轮巡察各巡察组进行督查指导。



(二)巡察时间。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从2021年8月15日开始至2021年9月上旬结束,集中巡察为2个月。时间范围为2018年以来,重大事项可追溯到相关年度。



(三)巡察方式。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汇报、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征求领导意见、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巡察监督的重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握政治巡察“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四个落实”,按照“四个对照”要求,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单位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使命,聚焦上级工作重点、基层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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