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l> @page { size: 8.27in 11.69in; margin-left: 1.25in; margin-right: 1.25in; margin-top: 1in; margin-bottom: 1in } p { line-height: 115%;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margin-bottom: 0.1in; direction: ltr; background: transparent } 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大力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以下简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带动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xx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规划》《xx省强化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计划》,结合xx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以及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强化村集体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根本路径,以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根本目的,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根本统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优化政策扶持、加强激励保障,不断增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助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农村社会治理、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全过程全方面,带动合作社发挥经济优势,群众发挥能动性,走党建引领、抱团发展、规模经营、共同富裕的强村富民之路。 (二)坚持群众自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以不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利益为前提,积极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突出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产业大户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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