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XX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l> @page { size: 8.27in 11.69in; margin-left: 1.25in; margin-right: 1.25in; margin-top: 1in; margin-bottom: 1in } p { line-height: 115%;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margin-bottom: 0.1in; direction: ltr; background: transparent } XX区XX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XX区XX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的部署和《XX市XX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可由局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局党委委员主持;局党委委员出席,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列席。 三、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1次,分别重点研究上半年和全年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可以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文件精神,部署意识形态有关工作。 四、缺席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的局党委委员、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局办公室负责传达会议精神;局机关党支部向局党员进行传达。 五、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视情况可列入局党委会的议题统筹安排,局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摘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章制度中对相关内容的要求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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