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XX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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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XX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XX区XX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的部署和《XX市XX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制度》的要求,切实把牢我局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能够把好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定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方略,坚定不移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和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宣传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XX、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在重视和推动XX、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方面的工作部署、政策举措等,特制定以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二、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总原则。



三、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损害国家主权完整和荣誉、利益;(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未经核实、未经证实,有损江西和XX和谐稳定大局、破坏江西和XX良好发展环境;(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或其他不适宜公开发布的内容。



四、官方网站、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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