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汇编
目录 xx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 xx镇人大关于政府财政预算监督管理办法 11 xx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 17 xx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处理办法 21 xx镇人大“双联系”制度 24 xx镇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27 xx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29 xx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及职责 31 xx镇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履职考核办法 33 xx镇人大代表及联络站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41 xx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省、市、区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三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一般举行2次。没有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按有关程序,会期适当增加。 镇人民代表大会有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五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半年度会议议程: 1.听取镇政府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上年度财政结算报告; 3.听取和评议镇政府部分职能办公室工作情况并进行评议; 4.选举(根据选举任务确定); 5.听取人大主席团认为需要听取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查镇财政预算报告; 4.听取和审议本行政区域内的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票决产生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5.听取和审议镇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7.选举(根据选举任务确定); 8.听取人大主席团认为需要听取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每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上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的主席团负责召集,并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届内的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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