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l> @page { size: 8.27in 11.69in; margin-left: 1.25in; margin-right: 1.25in; margin-top: 1in; margin-bottom: 1in } p { line-height: 115%; text-align: justify; orphans: 0; widows: 0; margin-bottom: 0.1in; direction: ltr; background: transparent } p.western { font-family: "Calibri", serif; font-size: 10pt; so-language: en-US } p.cjk {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pt; so-language: zh-CN } p.ctl { font-family: ; font-size: 12pt; so-language: ar-SA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一、为加强和规范我处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督查工作”),提高督查工作质量,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要求,制定该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对各科室的督查工作。 三、单位组织的督查工作由处安全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处安全生产科具体负责实施。 四、每年一般安排四次督查工作,分别为“冬季”、“五一假期”、“汛期”、“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检查,上级部门要求的督查活动,按要求随时开展。 五、督查工作主要是对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各业务科室生产管理、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六、督查工作一般应与市局组织的检查、各科室自查同步进行。 (一)各科室按要求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改隐患,自查覆盖面达到100%。 (二)各科室、公路站对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三)安全生产科对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七、督查工作程序 (一)督查组听取被督查科室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资料,重点检查各科室及生产一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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