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田长制”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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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区“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	2
		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	7
		xx区“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10
		xx区“田长制”督导检查制度(试行)	13
		xx区“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	16
		xx区“田长制”巡查制度(试行)	19
		xx区“田长制”督办制度(试行)	22
		xx区“田长制”举报受理制度(试行)	25
	









xx区“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

为统一部署、协调落实重点工作,保护好利用好黑土耕地,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办字[xx]xx号),《中共大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发[2022]x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区级田长会议制度

(一)出席人员

1.出席人员:区级田长、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9个区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级田长。会议由区级田长召集和主持。

2.列席人员:根据需要,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3.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由区级田长决定,可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区级“田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体制机制、重大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

3.研究部署区“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重点难点问题。

4.经区级田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议题提交

1.会议议题由区“田长制”办公室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田长制”办公室提出,经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区级田长确定。

2.会议议题分为通报类和审议类

(1)通报类议题:通报类议题应是“田长制”工作中带有全局性,需要及时研究掌握、跟踪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通报,应同时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2)审议类议题:提交区级田长会议审议的议题,应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提出可供审议的意见建议。

3.会议议题在提交区田级长会议审议前,有关部门应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报送会议审议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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