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shangyeanli.cn 国有独资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单独出资、由XXX市XX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省X大齐核心示范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 XXX市XX开发区CBD大厦11层1105室。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受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滩涂治理,房地产开发,污水排放及供排水设施管理维修。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 资 额 (人民币亿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认缴 实缴 XXX市XX区财政局 5 5 货币、实物 2011年 9 月 2日 100% 第五章 股东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 董事会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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