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党政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	2
	办公行文格式要求	4
	第二章  印章管理规定	6
	第三章  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	9
	第四章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13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15
	第六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20








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

 

一、公文种类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指示:适用于对下级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三)公告、通告:“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各类规章、制度;传达及有关部门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命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请求批准事项。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二)其它需要各部门联合办理的文件。

二、公文管理

(一)公文管理由党政办公室文员负责,对上级公文的接收、阅办、整理、归档和局内部的公文的起草、核对、签发、归档进行管理,相关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

(二)上级来文均由党政办公室文员登记、编号,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分送或拟办意见,及时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处理。

(三)党政办公室要将主要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对有时限性的文件和传阅文件要及时催办。

(四)对已经阅办的文件要及时回收,并分类归档。

三、局内公文拟制

(一)拟稿。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体例规范,使用规定的文书名称。即:指示、决定、请示、报告、批复、通报、通知、函、会议纪要;行文规范。要按照办公行文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文字排版工作。

(二)审核。各科室、单位拟稿人起草好文稿 (包括转发稿)后,要填写“拟稿呈批单”,写明文件标题、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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