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GF—2020—2602 合同编号: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方: 承包方: 国 家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二○二○年五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供集体林地承包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和承包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 , 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在选择项前的 □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管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合同编号: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省 市 县(市、区) 发包方: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农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具有林地承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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