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的通知》,医保中心高度重视,真抓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疗保障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医保。1-5月,拨付XX县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预付款XXXXXX.79元、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预付款XXXXXX元;零星报销XXXXXX人次,支付4XXXXXX0.77元。

(二)城镇职工医保。1-5月,拨付XX县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预付款XXXXXX800元、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预付款2XXXXXX00元;零星报销XXX0人次,支付991094.29元;生育报销793人次,支付1XXXXXX6.73元;生育津贴报销145人次,支付1XXXXXX6.11元。

二、《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湛医保〔2019〕70号)文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X医保〔2019〕70号)文要求,应拨付XXXX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193.5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1187.44万元),截至2022年6月15日,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审计整改情况

(一)2018年度清算欠款的追缴工作。根据省审计、市医保局、社保局会议纪要关于要求对2018年度XX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清算欠款的追缴工作部署,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制定了追款计划,具体需追款25613245.02元,已追款24580886.08元,完成率96%,尚需追款:城乡居民医保1032358.94元。

(二)退回2018年5%考核金费用情况。

1.XX中新医院。2022年4月6日,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甲方)与XX中新医院(乙方)法人代表签订《违规享受XX市医疗保险待遇分期退款协议书》,鉴于乙方不能一次性退回2018年5%考核金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退款协议,甲方同意乙方按《分期退款计划表》分8期退回2018年5%考核金费用至甲方银行账号。

XX中新医院需退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5%考核金费用664034.24元,4月6日至6月14日已退回249000元(3期),尚需退回415034.24元(5期);需退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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