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工作成效 县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在村(社区)一级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健全的网络组织;建立了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县上每年年初都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与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相继出台、修订了《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多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监管内容和目标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二)注重宣传教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各职能部门坚持利用集中宣传、巡回宣传、媒体宣传、科技下乡、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有效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为《食品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部门各司其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措施,履职尽责,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全程监管。农业局狠抓源头监管,强化城区周边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抓技术培训,开展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专项治理,确保了生产环节的农产品安全;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重点加强了对全县畜禽养殖企业、定点屠宰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将“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检测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基本保证了我县牲畜从养殖到消费的全程安全;质监局在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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