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的一些粗浅的认识

	

	

对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的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是人大地位崇高。人大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它的地位是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法定的程序把党的意志转换为国家意志,并监督由它产生的“一府两院”贯彻执行。

二是人大责任重大。人大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概况地说,地方人大的权力主要包括: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人大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利益能否得到体现,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是人大工作程序性强。人大的工作程序是法定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程序有一系列的基本规定,违反了法定的工作程序,就不能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正常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而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以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举行会议,集体行使职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会议、进行选举或者通过议案、决议、决定,法律规定要求有必要的人数参加,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真正发挥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职能作用。

四是人大工作量大面广。由于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大部分组成人员都是兼职,因此,要行使好人大的法定职责,主要工作任务都落在了各级人大机关的肩上。市人大机关在每次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两三个月,本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即开始筹备召开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对开会的时间、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大会的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将开会的时间、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和参加会议的其他具体事宜提前通知本级人大代表,以便代表做好参加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代行职权,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定期走访选民,调查民情,了解民意。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等。

五是人大工作人员素质要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民主性、程序性强,其方式方法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有所不同。这就要求,在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既要了解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程序,更要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和方式方法。既要懂法还要执法。既要熟悉人大的业务知识,还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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