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的用法
“其”的用法 一、“其”的基本用法“其”是一个文言词语,在现代语中也经常用到。“其”的常见用法是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代指“他、她、它”或“他们、它们”;“他的、她的、它的”或“他们的、它们的”。在古汉语中也有用“其”指代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的,但现代语中一般不这样用。其次是用作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还有用作副词、连词、助词等,因现在不常用,也就不说了。在现代语中,用“其”指代的好处在于,“其”是文言词语,语体色彩比较精练、庄重,多用于正式书面语中。在法院判决书中就经常用到。 二、“其间”与“期间”“其间”是由“其”和“间”两个词构成的短语,作时间状语。这里的“其”就是上文中讲的第二种意思,作指示代词,相当于 “那”;“间”就是指“期间”的意思。在使用时,“其间”前面总有一段关于时间的叙述,“其间”承上表示“这段时间里”或“那段时间里”。“其间”可以用作时间状语,独立成句,前面不加其他修饰词语。例如,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这里的“其间”就是指“那六年时间里”。“其”除表示时间概念外,还可以表示空间概念,在此就不赘述了。“期间”是一个表时间的名词,不能单独作状语,在使用时必须在前面加上修饰成分。如“鉴定期间”“庭审期间”“人代会期间”。而现在有些裁判文书或新闻报道中,将“其间”与“期间”用混了,经常把“其间”误写成“期间”。例如:“2015年11月21日,某某法院裁定将该案再审。期间,张某、邵某提出撤诉申请……”,这里的“期间”应为“其间”,指“法院裁定将该案再审的这段时间”。再如《北京晚报》一则新闻“……永昌街道工作人员继续就合同纠纷开展法律宣传。期间,少数不法分子再次煽动聚集群众300余人……”;《搜狐新闻》一则报道“1988年,海南自治州委被撤销,建立海南省。期间,朱某国到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这两段话中的“期间”均应为“其间”。 三、“其”是“其”的“其”由于“其”字有简洁、庄重的语体色彩,在裁判文书中也经常使用,多用于判决书中对案件事实的叙述或说理中。比如:“被告人陈某平、李某珍、安某侠、李某彩共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句话中的“其”指代“他们的”,即指被告人陈某平、李某珍、安某侠、李某彩,用“其”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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