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各项工作的通知

	

	

市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各项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2年节假日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国庆期间的安全、政务值班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庆假期安排。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10月8日(周六)、10月9日(周日)上班,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假期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目前,疫情风险隐患尚未彻底消除,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坚决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和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厌战松劲、麻痹大意思想。节日期间应密切关注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及我局发布的相关消息,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要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不聚餐、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要严格遵守防疫纪律要求,非必要不离开属地,离开属地应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熟悉并严格落实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三、加强安全保密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开展一次安全排查,严守保密工作纪律,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9月30日下班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关好本部门的门、窗、办公设备电源,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着力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定祥和。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车管理,9月30日下班后车辆管理人员要核验公车入库情况,并封存车钥匙。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五、落实政务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局政务值班值班制度》,做好假期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值班人员须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值班事项,及时查收电子传真,不得擅自离岗和办理电话转移,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责任意识,加强办公区域,特别是重点区域的巡检,遇有重要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局领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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