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瀑乡盛开——市民族工作综述

	

	

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瀑乡盛开——市民族工作综述

团结和进步同在,荣光与激励同行。

今年*月,根据国家民委通知精神,经各市、州推荐和省民宗委复审,对全省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同期入选示范区建设推荐名单。

近年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盯“三敢”经验闯新路,共生繁荣谱新篇主题,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实力、凝聚力、影响力、创造力,打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样板”,成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缩影。

马不停蹄,步步为营。2021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誉花落**,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开启新的征程,要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遍开黔中大地!

“统”出落实力

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格局

突出政治统领,把握正确航向。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主席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这一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

“双组长”领路,构建新格局。市级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统筹统战、宣传、民宗等部门成立民创办,形成工作专班,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宣传氛围、督促指导、后勤保障等。

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召开*次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民族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多次批示,市人大、市政协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

“双规划”布局,设定新航标。对标国家民委新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认真进行责任分解。把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写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编写了《**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

“双纳入”牵引,形成新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市委巡察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压实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创建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

目前,在市管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比**.*%,*个建制县(区)党政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名,占**%。在2021年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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