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工作履职事项清单(1333项) | |||||||||||||
序号 | 分类 | 事项内容 | 履职程序 (主要环节) |
事项来源部门 | 来源方式(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设定依据 | 区地县实施部门 | 乡镇(街道)实施主体 | 运行情况和效果 | 论证结果(基本、配合、上收) | 实施年份 | 备注 | |
1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宣传教育 |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以及事故灾难的指示批示精神。 2.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普及应急管理法规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3.利用大小活动,周一升国旗,入户走访,微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要有印证资料要有方案,检查记载表,图片,总结 4.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宣传培训活动场地,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
应急管理局 | 文件 | 上级要求 | 应急管理局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2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应急管理指挥机制 |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明确1人分管应急和消防工作,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村(社区)两委中明确1名应急管理员: 2.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 3.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件 | 上级要求 | 应急管理局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3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冬春火灾防控 | 1、利用周一升国旗、党员学习、走访入户、赶集日、宣传海报、横幅、公告、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2、镇村两级对辖区内开展全覆盖排查;3、对存在火灾隐患场所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措施;4、验收整改情况,确保本辖区内无隐患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 文件 | xxx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 1、利用周一升国旗、党员学习、走访入户、赶集日、宣传海报、横幅、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防范一氧化碳中毒;2、统计辖区内居民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数量;3、镇村两级走访入户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 |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 电话、通讯软件 | 工作群通知 |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5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 1、县级部门发布天气预警信息;2、镇安监办转发县级部门发布天气预警信息,确保通知到位,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 电话、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灾害救助工作 | 1.开展事故灾害先期处置工作,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灾情统计、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卫生防疫、抚恤补偿、心理抚慰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
应急管理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2.《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八十条 | 应急管理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7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安全生产执法 |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 应急管理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2.《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8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xxx消防网格化小程序录入 | 乡村网格员对辖区的企业,商铺,餐营业,小作坊,农户家要在xxx消防网格化小程序理录入,有隐患报隐患,上传照片,每个月通报完成情况 | 消防救援大队 | 电话 | 上级要求 | 消防救援大队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9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组建不少于3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村组建1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突击队; | 消防救援大队 | 电话 | 上级要求 | 消防救援大队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0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做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 1.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2.协助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护、秩序维护等工作。 3.协助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保护,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
消防救援大队 | 电话 | 上级要求 | 消防救援大队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 | |
11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安全隐患监督和检查 | 1.制定方案,协助开展重点单位场所组织相关人员按时间阶段对辖区的企业,商铺,餐营业,小作坊进行消防,燃气,溺水等各类隐患监督和检查 2.检查情况要汇总,分类,做检查记载表,有图片,总结 3.发现的隐患上报并整改 |
消防救援大队 | 文件 | 上级要求 | 消防救援大队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12 | 应急管理和消防 | 安全生产月活动 | 要有方案,利用大小活动,周一升国旗,入户走访,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宣传记载表,图片,总结 | 应急管理局 | 文件 | 上级要求 | 应急管理局 |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13 | 民族宗教 | 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培训 | 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14 | 民族宗教 |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月”活动。 | 《xxx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三十九条每年5月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以月促年,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5 | 民族宗教 |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学习研究, | 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宗教事务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宗教工作,定期研究辖区宗教事务治理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宗教领域基本情况,找准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 | |
16 | 党的建设 |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 1、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发展全局和发展规划,纳入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研究部署有党委会会议记录。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7 | 党的建设 | 2、党委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 | 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有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理论测试卷等,强化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晓率、参与率。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8 | 民族宗教 | 3、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 需要有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制,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9 | 民族宗教 |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晓率和提高各族群众“四个与共”、“五个认同”认同度。 |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0 | 民族宗教 | 常态化开展社会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 乡党政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率先达标,有计划、活动资料、小结。乡中心学校、各村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及其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有培训计划、图片资料、小结。让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明显提。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1 | 民族宗教 | 1、推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 | 有序推进互嵌式示范村乡建设,打造各民族和谐宜居社会环境、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融入到文艺活动中、解决合租群众就业增加收入、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健全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全方位互嵌。互嵌式示范村乡有方案、总结。有学习、活动资料等。有基础设施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暖建设,人居环境整洁优美,有项目方案、总结、项目台账。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2 | 民族宗教 | 3、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 有工作方案、总结、安排表、台账、活动资料、督查资料、活动情况登记表。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3 | 民族宗教 | 1、实践创新。 |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和宗教场所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石榴籽”广场、打造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验阵地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4 | 民族宗教 | 1、各村开展《省宗教事务条例》《省去极端化条例》、全国宗教会议精神,第三次中央xxx工作座谈会精神,《简明xxx地方史》、《xxx的若干历史问题》等白皮书,《中国xxx之历史印记》视频等内容的学习 | 乡镇组织各村开展《省宗教事务条例》《省去极端化条例》、全国宗教会议精神,第三次中央xxx工作座谈会精神,《简明xxx地方史》、《xxx的若干历史问题》等白皮书,《中国xxx之历史印记》视频等内容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5 | 民族宗教 | 1.强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规定2、在乡党委领导下把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 抓好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以及信教群众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中,筛查梳理与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6 | 民族宗教 | 3、村党支部本对辖区的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 | 对辖区信教群众教育引导远离宗教极端思想,铸牢抵御极端思想的防线,宣传入户走访辖区群众图片、走访记录存档,及时召开研判会议,结合乡综合治理对本乡宗教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并化解。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7 | 民族宗教 | 严格落实讲经解经“四定一审”制度 | 加强村对正常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按照省统一发的《卧尔兹演讲集》严格落实全疆共念“一本经。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8 | 民族宗教 | 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七进两有”,九配备日常管理维护。 | 乡政府干部及驻村管寺及村委会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七进两有”,九配备日常管理及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9 | 民族宗教 | 6、宗教人士及驻村管寺发放补贴 | 做好银行代发每季度在职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并及时上报县委统战部银行发放回执单及签字发放表,组织好节假日期间各类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分上、下半年发放离职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补贴的发放,并及时上报银行发放回执单及签字发放表。每月通过银行代发及时发放驻村管寺干部生或补贴。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0 | 民族宗教 | 7、按县委统战部要求每季度对驻村管寺干部进行考核 | 村委会干部、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测评打分、乡党委汇总评优后党委书记签字盖章,上报县委统战部;对宗教教职人员采取村干部、驻村管寺干部、信教群众测评打分,乡党委汇总评优后书记签字盖章上报县委统战部。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1 | 民族宗教 | 侨情侨务工作、统计人员报表 | 对境外人员亲属进行摸牌统计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2 | 民族宗教 |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学习和宣传 | 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xxx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3 | 民族宗教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四个十”活动 | 开展贫困家庭“籽籽相拥同心筑梦”帮扶活动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4 | 民族宗教 | 贯彻落实《xxx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升入开展“四个十”活动》 | 落实《xxx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升入开展“四个十”活动》并制定工作方案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5 | 民族宗教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传统节日 |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传统节日、融入纪念活动、融入村规民约中;各村党组织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积极运用微信群、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有开展各类活动的计划、图片资料、小结。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6 | 民族宗教 |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 5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有计划、活动资料、总结。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7 | 民族宗教 | 开展法律法规,富民惠民和宗教政策 | 面向村民、流动群众、xxx四地州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开展法律法规,富民惠民和宗教政策,科普等宣讲教育活动一季度不少于1次。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8 | 民族宗教 | 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 各村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依法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问题,严防宗教极端思想反弹回潮。制定工作计划、季度总结、年度总结、入户宣传及集中宣传图片、台账等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39 | 民族宗教 | 乡党委及时研究讨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去极端化”工作 | 将“去极端化”工作,将《省宗教事务条例》《省去极端化条例》、全国宗教会议精神,第三次中央xxx工作座谈会精神,《简明xxx地方史》、《xxx的若干历史问题》等白皮书,《中国xxx之历史印记》视频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学习。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0 | 民族宗教 | 村“两委”落实宗教工作主题责任 | 加强辖区日常巡查,排查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掌握动态、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宗教三管一负责”(管人、管寺、管活动)措施,坚持组织、人员、措施、责任、督查,做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服务教育管理全覆盖。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1 | 民族宗教 | 宗教人士的管理 | 宗教教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讲经解经活动,做好辖区内信教群众的服务,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杜绝非法宗教活动的事件发生。及时参加州、县委统战部、乡、村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制度。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2 | 民族宗教 | 宗教活动的管理 | 对每天进寺人员掌握并上报、审批“四项活动”并上报纸质版审批材料存档备案,对宗教人士宣讲稿件进行审读并签字审批,纸质版上报存档。加强斋月及“两节”期间场所、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逐级审批。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3 | 民族宗教 | 修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联防联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绝对安全。 |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和修缮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沙化、阿化清真寺专项治理及辖区内“清真”泛化治理,加强各村关停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监管。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 | 精神文明建设 |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进乡村,提高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知晓率。 | 利用乡、村文化书屋等惠民工程播放红色电影,利用百姓大舞台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开展精神文明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利用村规民约开展尊老孝亲、邻里和谐等传承中华美德的“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利用互助院开展各类文体、小游戏等活动促进乡风文明,有开展各类活动的计划、图片资料、小结。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 | 民族宗教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四个十”活动 | 开展“健康义诊惠万家”活动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6 | 民族宗教 | 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 村级申报、乡级审核、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程序。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47 | 民族宗教 |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及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做好兵地融合发展工作 |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及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开展各民族优秀文化、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联谊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融入传统节日、融入纪念活动、融入村规民约中;各村党组织积极运用微信群、广播等媒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工作方案、总结、活动资料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48 | 民族宗教 |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和宗教场所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 | 做好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东三村清真寺今年已打造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49 | 民族宗教 | 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依法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学习宣传 |
由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依法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问题,严防宗教极端思想反弹回潮。制定工作计划、季度总结、年度总结、入户宣传及集中宣传图片、台账等 | 统战部 | 电话,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0 | 民族宗教 | 强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规定 “两委”落实宗教工作主题责任,加强宗教三管一负责”(管人、管寺、管活动)措施 | 1.在乡党委领导下把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宗教工作,抓好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以及信教群众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中,筛查梳理与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2.村“两委”落实宗教工作主题责任,加强辖区日常巡查,排查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掌握动态、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3.加强宗教三管一负责”(管人、管寺、管活动)措施,坚持组织、人员、措施、责任、督查,做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服务教育管理全覆盖。 |
统战部 | 电话,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51 | 民族宗教 | 依法治理宗教事务,严格宗教活动管理,严格落实讲经解经“四定一审”制度要求,五项活动活动逐级审批。 | 1.掌握信教群众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指导,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2、制定抓党建促基层宗教治理的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内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管理服务 3.严格落实讲经解经“四定一审”制度要求,加强村对正常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按照省统一发的《卧尔兹演讲集》严格落实全疆共念“一本经,对进寺人员掌握并上报、4.审批“四项活动”并上报纸质版审批材料存档备案,对宗教人士宣讲稿件进行审读并签字审批,纸质版上报存档。 5.加强斋月及“两节”期间场所、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逐级审批。 |
统战部 | 电话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2 | 民族宗教 | 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七进两有”,九配备日常管理维护,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和修缮审批程序 | 1.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七进两有”,九配备日常管理维护,修订完善 2.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联防联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绝对安全。 3.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和修缮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沙化、阿化清真寺专项治理及辖区内“清真”泛化治理,加强各村队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监管。 4.督促民管组织逐级上报建设维修申请,开会研究审议并上报上级部门; 5.协助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民主管理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财务、治安、消防、防疫、文物、食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宗教场所) |
统战部 | 电话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3 | 民族宗教 | 对驻村管寺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 | 按县委统战部要求每季度对驻村管寺干部进行考核,乡党委汇总评优后党委书记签字盖章,上报县委统战部;年底对宗教教职人员采取村干部、驻村管寺干部、信教群众测评打分,乡党委汇总评优后书记签字盖章上报市委统战部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4 | 民族宗教 | 困难群众发放地氟边销茶 | 上报意见建议,精准摸排困难群众,登记,进行公开公示,按户发放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55 | 民族宗教 | 落实“三管一负责”制度,严格落实两项制度 | 1.落实“三管一负责”制度(管宗教人士、管宗教活动、管宗教活动场所,基层组织负责宗教工作)2.包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每周五主麻日,重大节日,敏感节点联系清真寺检查指导,特别是斋月期间每天至少去一次,与宗教人士谈心谈话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 | |
56 | 民族宗教 | 加强朝觐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 | 1、对报名参加有组织朝觐人员进行审核登记、指导合格人员填写《xxx朝觐人员申请登记表》并上报上级行业部门; 2、坚持“劝在源头、堵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压实基层制止非法朝觐工作的主体责任; 3、做好朝觐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引导。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7 | 民族宗教 | 全面加强宗教界思想政治引领 | 1.指导辖区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活动。 2.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 宗教活动场所,统筹指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去极端化宣传 教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 |
统战部 | 文件 | 上级要求 | 统战部 | 乡统战工作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58 | 乡村建设 | 每月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摸排情况报告。 每季度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摸排情况报告。 每季度对全乡村人口家庭的人员增加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人员增加、减少表。 每月对新增低保、医保推送人员的研判。 年度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 |
每月摸排及季度摸排: 1、村委会成员走访入户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重点人群的摸排 2、村委会研判上报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重点人群摸排情况报告 3、乡研判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等重点人群摸排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集中排查: 1、制定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方案;2、乡村人口走访入户填写防返贫动态监测信息采集表;3、制定十类群体台账;4、防返贫动态监测每日走访入户研判;5、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总结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乡振领办〔2021〕1号)八、相关工作要求(四)减轻基层负担。对“三类户”每月开展一次风险摸排、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摸排、每年开展一次动态管理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59 | 乡村建设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及档案整理,新识别监测户的纳入及档案整理. | 一、防止返聘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1、村集提名 2、村委会研判 3、村委会下村入户 4、监测户风险消除的公式 5、乡级研判 6、乡级走访入户核查、7、乡级申请 8、县级确认正式消除。 二、新识别监测户的纳入: 1、农户申请 2、村委会研判 3、村委会下村入户 4、新识别监测户的公式 5、村级提名 6、乡级研判 7、乡级走访入户核查 8、乡级申请 9、县级确认正式纳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60 | 乡村建设 | 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手机AAP 下载入户走访录入农户基本信息及收入。 xxx大数据平台录入乡村人口信息。 xxx大数据平台修正年度问题数据。 |
一、乡村两级走访入户采集信息。 二、按采集信息表录入xxx大数据平台: 1、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2、收入情况 3、生活条件 4、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情况 5、帮扶责任情况 6、综合研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61 | 乡村建设 | 产业帮扶精准到户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摸排工作,优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 开展xxx“防返贫 促振兴”爱心捐助活动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
村委会组织村民申报;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审核、公示后向乡提出申请;乡公示后向县局提交报告;县局审核后向乡反馈意见,乡向村级出具反馈意见;村委会进行验收后向乡提出申请,乡验收后向县局申请复验,县局抽验,验收合格后乡镇进行公示,履行补助资金申请程序,相关程序履行完后,县局会同财政局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爱心捐款活动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审核、公示后向乡提出申请;乡公示后向县局提交报告;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产业帮扶精准到户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摸排工作 新财振【2024】6号文件。 关于开展xxx“防返贫 促振兴”爱心捐助活动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62 | 乡村建设 | 国家扶贫系统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每月务工信息采集 | 1、脱贫户、监测户走访或电话联系确认务工信息 2、核定信息录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63 | 乡村建设 |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子系统。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防止返贫监测子系统。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 |
脱贫户、监测户、乡村人口: 1、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2、收入情况 3、生活条件 4、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情况 5、帮扶责任情况 6、综合研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64 | 乡村建设 | 监测户一户一策帮扶方案(每年),脱贫户、监测户三人小组帮扶安排工作,脱贫户、监测户结对帮扶包联安排工作,防止返贫中风险、低风险帮扶安排工作 | 1、乡村两级研判监测户一户一策帮扶方案的上报 2、乡审核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65 | 乡村建设 | 脱贫户、监测户每季度收入测算。 年度脱贫户、监测户数据分析报告。 |
一、乡村两级走访入户采集信息、计算收入: 1、工资性收入 2、财产性收入 3、转移性收入 4、生产经营性收入 5、生产经营性支出 二、年度对各村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增减的分析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2023年、2024年 | |
66 | 乡村建设 | 开展政策宣传帮扶政策。 对监测户家庭的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制作成感恩墙并张贴。 |
村委会成员及乡包村干部走访入户、升国旗、微信群等形式宣传,上报感恩墙张贴工作记录。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乡村振兴监测科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扶贫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67 | 党的建设 | “第一议题”制度 | 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讲话等精神,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各类会议召开前学习。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 | |
68 | 党的建设 | 指导各村做好党员中心户的评选、公示、挂牌工作。 | 1、明确党员中心户的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2、指导各村按照标准开展评选,确保选出符合条件的党员中心户。 3、对选树的党员中心户进行挂牌亮相。 |
组织部 | 文件 | 《xxx村(社区)党员中心户联系群众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9 | 党的建设 | “三会一课”制度 | 在xxx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智能管理系统按时召开并抓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民说事日、“四议两公开”会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五个好党支部创建、按时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支出、基层组织经费支出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 | |
70 | 党的建设 | “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和“首学一小时”制度 | 在召开主题当日之前开展“首学1小时”,每月按时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 | |
71 | 党的建设 | 组织生活会制度 |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1.会前准备:①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组织生活会的中心议题;②确立会议日期、地点,明确参与人员,并制定具体的议程安排;③提前通知支部委员、党员;④通过多种方式,如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⑤每位党员根据会议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准备个人的发言提纲。 2.召开会议:①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明确会议的目的、议程和要求;②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通报;③党员逐个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④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的综合表现;⑤由党支部书记进行总结讲话,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3.会后工作:①根据会议决议和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②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③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④将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七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 | |
72 | 党的建设 |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1、制定工作方案 2、自我评价 3、召开党员大会 4、民主测评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八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 | |
73 | 党的建设 | 谈心谈话制度 | 包村领导定期与机关干部、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生活、学习情况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章组织生活第十九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74 | 党的建设 | 民主生活会制度 | 1.会前准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交流思想; 2.召开会议:针对会议议题,选学相关文件;介绍会议准备情况,通报上次会议反馈的落实情况,并介绍本次会议的征求意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领导对会议进行总结或发表讲话; 3.会后工作:针对会议中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送上级党组织;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改进措施,并接受上级监督。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 | 党的建设 |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6 | 党的建设 | 党代年会制度 | 1、前期准备 2、组织四分之三党代表参会 3、审议党委报告 4、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意见、建议决议 5、对党政班子成员评议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七章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7 | 党的建设 | 政治学习、上级决议传达 |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九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8 | 党的建设 | 党组织设置 | 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已有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活动载体进行梳理整合,细化活动内容、量化工作标准。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至第八条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79 | 党的建设 | 党组织换届选举 | 1、对拟选举人员进行联审 2、召开党支部会议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4、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分工 5、在党员大会进行公布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0 | 党的建设 | 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副职中符合招录(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摸底、报送工作。 | 1、明确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的评选标准和条件。 2、对各村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和信息。 3、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确保人选符合招录(聘)要求。 4、整理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按照要求报送至相关部门。 5、关注报送后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并反馈结果。 |
组织部 | 工作通知 | 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1 | 党的建设 | 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 | 撰写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报告;每年开展至少1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 组织部 | 文件 | 《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上收 | 长期 | |
82 | 党的建设 | “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 | 每年年底围绕“依法治理好”“凝聚人心好”“文明创建好”“推动发展好”“堡垒作用好”五个方面,结合党建基础工作日常检查指导及问题整改情况,对全乡所有基层党组织逐一评议 | 组织部 | 文件 | 《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关于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新党办发〔2022〕14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3 | 党的建设 | 做好“三老”人员申报考核管理工作 | 1、按照“三老人员”认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乡党委复审,县委组织部终审。 2、按季度上报”三老”人员生活补贴汇总表。 3、年底对“三老”人员进行考核,评定等级 |
组织部 | 文件 | 省党委办公厅印发《省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40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84 | 党的建设 |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 1、接受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并谈话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发展对象,并参加培训 4、预备党员接受 5、预备党员转正 |
组织部 | 文件 | 《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xxx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关于印发xxx2021-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5 | 党的建设 | 做好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 | 1、严格落实村干部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逢进必审。 2、每年年底村干部进行考核,确定优秀、良好等次。 3、建立村干部“一人一档”,每年对村干部档案进行完善;4、村干部述职评议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6 | 党的建设 | 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 | 每个季度组织4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履职汇报 | 组织部 | 文件 | 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 | 党的建设 | 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 | 每季度开展党组织书记擂台大比武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 | 党的建设 | “三学三亮三比”争当活动 | 结合主题当日,开展学理论、学党史、学业务;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能力、比作风、比贡献 | 组织部 | 文件 | 《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 | 党的建设 | "五强五提升"组织振兴工作 | 以各村党支部为主要抓手,以提升领导力、提升执行力、提升战斗力、提升引领力、提升凝聚力,开展各项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长期 | ||
90 | 党的建设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小切口”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基层干部向群众借款、占用车辆、赊账久拖不还问题整治。 | 1、明确整治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表。 2、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 3、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及干部借款等线索。 4、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6、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向群众反馈整治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印发‹省深化整治基层干部向群众借款久拖不还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工作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 | 党的建设 | “双亮双述”活动 | 结合年底“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开展,亮身份、亮职责、述职责、述承诺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印发<关于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全州农牧民党员中开展“双亮双述”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党组〔2017〕99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长期 | ||
92 | 党的建设 | “双联双领双评一服务”活动 | 1、支部班子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工作 2、班子成员根据自身特长认领服务岗位 3、每月及时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xxx村和社区党员“双联双领双评一服务”活动方案(试行)》;《关于做好农村党员、社区党员、机关单位在职党员“双联双领双评一服务”活动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3 | 党的建设 | “星级化”创建 | 每季度对“星级化”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年底进行星级评定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办发〔2015〕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组〔2017〕59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长期 | ||
94 | 党的建设 | “三重一大” | 做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5 | 党的建设 | “四议两公开” | 1、党组织提议 2、“两委”会商议 3、党员大会审议 4、村民代表决议 5、决议内容公开 6、实施结果公开 |
组织部 | 文件 | 《xxx省村党支部工作规范》(新党组通字〔2018〕6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6 | 党的建设 | 负责指导各村谋划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制定方案、申报项目以及做好统计和“清化收”工作。 | 1、深入各村调研,分析村情实际,明确发展优势和潜力。 2、指导各村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 3、协助各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和时间表。 4、指导各村按照要求申报发展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和资金。 5、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统计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数据。 6、指导各村开展“清化收”(清理、化解、收缴)工作,确保资产资源有效利用。 |
组织部 | 工作通知 | 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7 | 党的建设 | “三务”公开 | 1、党务公开:党组织基本情况、党组织重大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基层党建工作等情况 2、村务公开: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及实施情况、村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等情况 3、财务公开:公益设施共享共管资金管理、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公益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等情况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工作规范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 | 党的建设 | 巡察整改 | 1、制定巡视整改方案 2、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4、巡视整改公开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xx党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党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 | 党的建设 |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 指导各村年初制定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每季度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统计,每季度上报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情况,定期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研究 | 组织部 | 文件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经营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 | 党的建设 |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 1、党员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 2、接收、转出党组织关系 3、维护流动党员信息 4、维护全乡党员信息 5、党员管理系统年报 |
组织部 | 文件 | 中组部2017年10月16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仪式会议精神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 | 党的建设 | 积分制工作 | 指导各村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统计并公示,年底按照积分情况对党员积分评定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巩固提升积分制推广运用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农领办〔2023〕38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 | 党的建设 | 落实省“2112”乡村干部下沉工作。 | 1、统筹全乡干部力量,制定“2112”工作方案。 2、每月安排2/4的干部固定在村工作、1/4的干部参与乡村临时机动专项任务、1/4干部负责值守,确保全年2/3的时间在村工作。 | 组织部 | 工作通知 | 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 | 党的建设 | "两项"活动 | 组织人员参加县级“两项活动”展演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举办xxx"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两项活动集中展示活动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104 | 党的建设 |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 1.筹备阶段:①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 2.学习教育阶段:①开展集中学习;②个人自学。 3.调查研究阶段:①确定调研课题;②深入基层调研;③形成调研报告;④举办调研成果交流会。 4.检视问题阶段:①广泛征求意见;②深入自我剖析;③梳理汇总问题。 5.整改落实阶段:①制定整改方案;②扎实推进整改;③建立长效机制。 6.总结评估阶段:①开展效果评估;②总结经验教训。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05 | 党的建设 | 乡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届中评估 | 每年7月对乡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进行届中评估 | 组织部 | 文件 | 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纪学专发〔2024〕8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 | 党的建设 | “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点走访慰问活动 | 组织干部在重大节日,对村干部、困难党员、三老人员进行慰问走访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 | 党的建设 | 推荐表彰"两优一先" | 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事迹材料及名单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 | 党的建设 | 村级后备力量培养、联审、管理、考核等工作 | 1、定期组织村级后备力量参加州县培训;乡镇定期对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训 2、村“两委”对村级后备力量开展日常培养 3、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进行联审 4、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每年年底对村级后备力量进行考核,评定等级 |
组织部 | 文件 | 省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xxx四地州村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2020〕32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9 | 党的建设 | 村干部"三岗五级"核算、上报、发放等工作 | 按时上报村干部工资发放表,按时发放村干部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乡村人才振兴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24〕30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0 | 党的建设 | 农牧民今冬明春培训 | 前期根据县级要求开展摸排工作,上报组织部,再按照州县要求上报名单,最后开展本乡农牧民党员培训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开展xxx农牧民党员“对党忠诚”专题培训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1 | 党的建设 | 石榴籽服务站打造 | 整合村级办公室,打造各类功能室,将平顶村打造为县级“石榴籽服务站” | 组织部 | 文件 | 《省党委组织部 宣传部 政法委 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 打造“石榴籽服务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2 | 党的建设 | 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 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记会议记录,上报每季度工作总结、开会记载表 | 组织部 | 工作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已停止 | |||
113 | 党的建设 | 农村党建年报 | 每年年底,将党建年报表格填写完整 | 组织部 | 文件 | 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4 | 党的建设 | 党代年会 | 1.会前:研究党代会工作方案、党委报告、纪委报告,确定议题和议程等; 2.会中:听取和审议党委、纪委年度报告及班子策划哪个院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等; 3.会后:抓好党代表提案的办结。 4.乡镇上报党代会换届选举结果印证资料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5 | 党的建设 | 党费测算、收缴、管理工作 | 每个季度对全乡的党员进行党费测算及收缴,通过党员专户将党费打入上级账户,做好党费相关的台账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6 | 党的建设 | 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 | 根据各村实际发展情况,上报需要打造的材料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7 | 党的建设 | 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 每年通知各村及时摸排不合格党员,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置合格党员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8 | 党的建设 | 推荐优秀村书记转录事业编、公务员工作 | 摸排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符合招录的人员,上报《各县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副职中符合招录(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摸底台账》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19 | 党的建设 |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工作。 | 1、项目申报。指导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基础组织建设项目。 2、由乡党建办接收并初审各村基层组织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3、报县委组织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4、对立项项目做好监督进展,确保按计划实施。 |
组织部 | 文件 | 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0 | 党的建设 | 上报应急分队名单 | 统计上报各村应急分队名单 | 组织部 | 文件 | 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1 | 党的建设 | 软弱涣散党组织摸排、整改工作 | 摸排存在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帮扶计划,定期上报整改情况 | 组织部 | 文件 | 《xxx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管理办法(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长期 | ||
122 | 党的建设 | 村民说事日活动 | 每月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召开会议,针对本村急需解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村两委”现场给予答复 | 组织部 | 文件 | 《xxx“村民说事日”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稿)》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3 | 党的建设 |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 乡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中心组学习内容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转发《关于持续深化开展习近平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抓好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4 | 党的建设 | xxx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智能管理系统 | 1、在xxx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智能管理系统按时召开并抓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民说事日、“四议两公开”会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五个好党支部创建、按时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支出、基层组织经费支出 2、定期对乡镇班子成员、村干部、片组干部、党员、后备干部、到村工作大学生、三个中心人员队伍进行维护 3、每月上传村干部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工资未发放的情况说明,补传村干部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工资发放表和工作凭证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 | |
125 | 党的建设 | 到村工作大学生合同签订工作 | 与到村工作大学生签订合同,上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备案合同 | 组织部 | 文件 | 《xxx到村工作大学生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 | 党的建设 | 到村工作大学生管理大学生续聘 | 做好到村工作大学生日常管理,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合同期满与到村工作大学生进行合同续聘并备案 | 组织部 | 文件 | 《xxx到村工作大学生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 | 党的建设 | 到村工作大学生管理大学生考核 | 每年年底对到村工作大学生进行考核,评定等级 | 组织部 | 文件 | 《xxx到村工作大学生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8 | 党的建设 | 做好驻村工作季度考核 | 每年年底结合驻村工作队在村的工作内容、请销假情况、工作完成等情况,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驻村办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2012年 | ||
129 | 党的建设 | 规范管理党费专户。 | 1、每年年初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测算全乡党员党费标准。 2、每月通知各支部按时缴存党费至专户。并跟踪缴存情况,确保按时足额到账。 3、做好党费缴存记录,规范管理党费专户。 4、定期进行党费专户管理对账,反馈问题并改进。 |
组织部 | 法律法规、文件 |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30 | 党的建设 | 指导落实各支部开展“四个合格”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 指导各支部按照《省“四个合格”党员评价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省“四个合格”党员评价基本标准(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31 | 党的建设 | 上报驻村工作正负清单 | 根据工作队的 | 组织部 | 文件 | 驻村办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2013年 | ||
132 | 党的建设 | 上报驻村工作包联单位走访情况 | 根据包联单位走访情况做好台账及记载表 | 组织部 | 文件 | 驻村办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2014年 | ||
133 | 党的建设 | 配合做好实事好事经费计划上报、使用 | 根据大、中、小村上报经费使用计划,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省“访惠聚”驻村(社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5年 | |
134 | 党的建设 | 驻村干部纪实报告 | 根据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年度工作纪实 | 组织部 | 文件 | 驻村办钉钉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2016年 | ||
135 | 党的建设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做好主题教育的学习计划、会议记录、记载表 | 组织部 | 文件 | 2019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2018年 | ||
136 | 党的建设 |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结合日常各类工作开展 | 组织部 | 文件 |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基本 | |||
137 | 党的建设 | 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 对乡镇、村干部工作作风进行专项整治,上报乡镇、村干部作风6个方面48个问题专项整治台账、自查报告、借款借物统计表 | 组织部 | 文件 | 省党纪学习教育专班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38 | 党的建设 | xxx干部网络学院 | 督促职务职级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完成在线学习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39 | 党的建设 | 三个中心建设 | 1、指导村级制作“三个中心”办公室门牌、组织构建及人员配备图、运行管理图 2、指导村级“三个中心”日常学习、规范开展“三个中心”工作 3、乡党政班子成员每季度对村级“三个中心”开展帮促指导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40 | 党的建设 | 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建红色活动、节日表彰慰问、“千名党员齐宣誓”、“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党建活动。 | 1、活动策划:根据工作需求,策划红色活动、节日表彰、七一宣誓及实事办理等方案。 2、通知部署:向各支部下发活动通知,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及要求。 3、组织执行:协助各支部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记录活动亮点。 4、宣传报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增强党员参与感。 5、总结反馈:收集活动总结,评估活动效果,提出改进建议,为后续活动提供参考。 |
组织部 | 工作通知 | 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41 | 党的建设 | 各村基本情况 | 梳理各村人口、各支力量、耕地、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并上报 | 组织部 | 钉钉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配合 | 2024年 | |
142 | 党的建设 | 党政领导及领导班子培训 | 按照要求通知党政领导及领导班子培训,上报xxx党委科级干部花名册、干部培训经历统计台账 | 组织部 | 微信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43 | 党的建设 | 干部考察 | 配合做好会议通知、人员组织、材料上报等工作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44 | 党的建设 | 软弱涣散党组织摸排、整改工作 | 1.初步筛选:每年对全乡进行逐个摸排筛查,综合上年度各村考核情况、“五个好”党支部评定情况,提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名单。 2.精准识别:乡党委建议软弱涣散的村,上报组织部。 3.制定整顿方案:乡党委指导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制定整顿方案,建立整顿台账,做到工作措施、时限要求、责任领导、整顿目标“四个明确”。 4.帮促指导:乡主要领导包村,督促指导整顿工作按时完成。 5.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成效评估验收,研究是否达到摘帽标准,将评估验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保证整顿工作整到位、求实效、不反复。 6.巩固提升。对已摘帽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长期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
组织部 | 文件 | 《xxx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管理办法(试行)》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已停止 | 配合 | 2018年 | ||
145 | 党的建设 | 领导班子年底考核 | 配合做好会议通知、人员组织、材料上报等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做好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的预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46 | 党的建设 | 村级场所摸排 | 对村级闲置场所、片组文化室进行摸排上报 | 组织部 | 电话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配合 | 2023年 | |
147 | 党的建设 | “红色微课”演讲团 | 组建“红色微课”讲演团。 各乡镇选派人员加入讲演团,定期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开展微朗读、微党课、微故事、微分享“四微”学用活动,适时开展“红色微课”汇报展演暨“四微”学用活动展示活动 |
组织部 | 文件 | 1.《关于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开展“四微”学用活动的通知》中的全部内容 2.《xxx“党课开讲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全部内容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48 | 党的建设 | 党内统计 | 每年年底完成党内统计工作。党内统计根据需要设定年报表、半年报表、季报表、月报表或专题调查表、抽样调查表。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共十六条。明确规定:党内统计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统一部署,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下级统计填报、汇总单位的党内统计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49 | 党的建设 | 人才计划和项目的建设管理 | 贯彻落实区州县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推荐申报省“2+5”人才计划、xxx“庭州英才”计划、xxx“古城英才”计划及州县重点人才项目。组织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省2+5、庭州英才、古城英才人才计划的推荐申报、资金监管、工作推进落实等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1.《省党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省“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新科智字[2024]10号》《xxx人才项目管理办法》(昌州人才发[2024]4号)》《xxx“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xxx人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0 | 党的建设 | 落实人才激励机制 | 加强对有突出贡献、有重大业绩的优秀人才表彰宣传,积极营造尊才、敬才、爱才浓厚氛围,完善人才服务措施、基础设施建设,定期走访联系,培育帮扶,关心关爱,协助解决一些发展中的困难,不断优化人才环境; |
组织部 | 文件 | 1.《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xxx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试行)》; 2.《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昌州人才发[2023]5号》。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1 | 党的建设 | 人才数据库 | 全面掌握全县各类优秀人才的现状,建立台账,建设人才库,动态管理人才库信息。 | 组织部 | 文件 | 1.《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xxx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试行)》; 2.《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昌州人才发[2023]5号》。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2 | 党的建设 | 党代表推荐选举 | 做好区州县级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党代表选举工作,主要包括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选举。 |
组织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等明确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3 | 党的建设 | 国家通用语言中心课堂 | 组织学员利用党员远程教育视联网系统,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中心课堂”学习。 | 组织部 | 文件 | 1.《省党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2.《 省党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4 | 党的建设 | 国家通用语言辅助课堂 | 组织农牧民夜校学习作为“中心课堂”集中培训的辅助课堂,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辅导,与“中心课堂”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农牧民夜校分零基础班和有一定基础班,每周至少学习2次,由村党组织具体实施。 | 组织部 | 文件 | 1.《省党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2.《 省党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5 | 党的建设 | 基层减负工作 | 严格落实档案报表、悬挂牌匾,抽借调干部、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5个方面工作要求 | 组织部 | 文件 | 《xxx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手册》第9、10、11、14条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6 | 党的建设 | 基层政权项目 | 指导各行政村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基层政权类项目申报、建设、管理、运行,并对项目进行谋划储备。 | 组织部 | 文件 | 《xxx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专项文件,全文适用)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责任 | 长期开展 | |
157 | 党的建设 | 参加上级调训 | 组织人员参加调训 |
组织部 | 文件 | 1.《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第十四条规定“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公务员,经组织选调,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脱产培训,以及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规划,统筹安排。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公务员,应当每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认可的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干部应当结合岗位职责参加网络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 2.《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责任 | 长期开展 | |
158 | 党的建设 | 干部关心关爱 | 干部带薪年休假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 | 组织部 | 文件 | 《xxx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奖励规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59 | 党的建设 | 人民满意公务员和最美公务员的推荐上报 | 乡镇挖掘典型人物,并做好推荐上报和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文件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责任 | 长期开展 | |
160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津贴补贴 | 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津贴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管理 |
组织部 | 文件 | 1.《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级部门要加强监督,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 2.《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3.《关于完善省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的通知》“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责任 | 长期开展 | |
161 | 党的建设 | 组工信息报送 | 各乡镇每月报送一篇组工信息或外宣信息(包括图片信息)。 | 组织部 | 文件 | 州组织工作要点中弘扬严实作风,持续深化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中统筹提高其他工作质效中统筹做好组工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责任 | 长期开展 | |
162 | 党的建设 | 组织工作宣传 | 上级组织下发舆论引导作业后,县委组织部按照通知要求下发至乡镇,乡镇需按照相关主题撰写网宣作业并在新媒体发表,每月还需制作一个音视频作品、一个图片作品、一个评论帖文。填写相关关键信息后将网宣作业汇总表报至县委组织部后,由县委组织部挑选优秀作品汇总填写汇总表后报州党委组织部。 | 组织部 | 文件 | 州组织工作要点中弘扬严实作风,持续深化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中统筹提高其他工作质效中统筹做好组工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3 | 党的建设 | 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及待遇 | 乡镇党委要履行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及待遇落实的主体责任,把离退休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进落实。 | 组织部 | 文件 | 省党委组织部 省党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若干措施》(在重大节庆日走访慰问,在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每年至少走访看望4次。)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4 | 党的建设 | 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经常通报情况、开展参观学习、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和细化重大庆典和重要节日集中走访慰问、生病住院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及时关心看望、存在特殊困难主动帮扶、反映信访诉求及时回应等机制。 3. 采取专题座谈交流、分享工作经历、颁发退休证书、赠送纪念品、合影留念等多种形式,举办荣誉退休仪式。退休干部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
组织部 | 文件 |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州离退休干部走访看望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 (制定走访看望年度计划,按照“每年不少于4次”,要与开展老同志节日慰问、生病住院探视、座谈通报情况、举办参观学习、组织支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进行。) 2.关于转发省党委组织部 省党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日常服务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经常通报情况、开展参观学习、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等制度。)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5 | 党的建设 | 退休干部日常管理 | 采取专题座谈交流、分享工作经历、颁发退休证书、赠送纪念品、合影留念等多种形式,举办荣誉退休仪式。退休干部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 组织部 | 文件 |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州离退休干部走访看望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 (制定走访看望年度计划,按照“每年不少于4次”,要与开展老同志节日慰问、生病住院探视、座谈通报情况、举办参观学习、组织支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进行。) 2.关于转发省党委组织部 省党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日常服务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经常通报情况、开展参观学习、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等制度。)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6 | 党的建设 | 农村集体经济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 做好统计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的意见》(昌州党农领办〔2020〕39号);xxx加强项目配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20条政策意见(昌州党农领办〔2020〕-1号)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7 | 党的建设 | 党支部建设年 | 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深入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8 | 党的建设 |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名制台账 | 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69 | 党的建设 | 报送村集体债务化解进度 | 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0 | 党的建设 | 督促指导驻村干部入户走访工作 | 村干部每天做好入户走访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xxx乡镇党委党的建设及访惠聚驻村工作规范》;《xxx“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入户走访做群众工作规范》;关于做好近期“访惠聚”驻村重点工作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已停止 | 已停止 | 上收 | 2015-2023.08 | |
171 | 党的建设 | 督促指导驻村干部升国旗工作 | 每周一做好升国旗工作 | 组织部 | 文件 | 省《驻村升国旗仪式规范流程》;《xxx乡镇党委党的建设及访惠聚驻村工作规范》;xxx《关于开展“每周一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已停止 | 已停止 | 上收 | 2015-2023.08 | |
172 | 党的建设 | 推动落实驻村工作“六个一”制度 | 推动落实驻村工作“六个一”制度。 | 组织部 | 文件 | xxx《关于建立实施“访惠聚”驻村工作“六个一”推进落实机制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已停止 | 已停止 | 上收 | 2015-2023.08 | |
173 | 党的建设 | 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103周年活动 | 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活动 | 组织部 | 文件 | 1.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宣讲活动的通知;2.《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3.《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4.《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4 | 党的建设 | 2014-2015年村级组织办公及群众活动场所建设计划表 | 做好村级组织办公及群众活动场所建设计划 | 组织部 | 文件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5 | 党的建设 | 摸底“四强”型党组织村书记工作 | 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做好“四强”型村党组织书记 摸底工作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6 | 党的建设 | 更新村级组织基本情况台账 | 更新村级组织基本情况台账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更新村级组织基本情况台账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7 | 党的建设 | “三位一体”发展壮大工作 | 各村成立壮大村集体经济“三位一体”小组成员 | 组织部 | 文件 | 1.《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昌州党发〔2019〕40号);2.昌州党农领办〔2020〕40号 《xxx加强项目配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20条政策意见》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8 | 党的建设 | 人才引进试岗前政审工作 | 1、本人持相关查询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查询;2、查询结果上交至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 | 组织部 | 县委组织部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79 | 党的建设 | 风险隐患排查 | 1.工作队转发通知;2.报送工作清单;3.给上级报送结果。 | 组织部 | 通知 | 驻村办钉钉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180 | 党的建设 | 三支队伍建设推进强基固本工作 | 1.制定工作方案及计划;2.通知相关人员前期准备;3.按时开展活动;4.撰写工作小结;5.整理档案资料。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加强基层“三支队伍”建设推进强基固本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党组通字〔2015〕59号 2015820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5 | |
181 | 党的建设 | 书记、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配合审计局开展相关工作 | 组织部 | 通知 | 上级安排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年 | |
182 | 党的建设 | 村两委离任审计 | 1.联系审计;2.出具报告;3.整理资料。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安排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年 | |
183 | 党的建设 | 片组文化室修建项目 | 1.制定计划;2.打造建设点;3.完成验收;4.整理档案。 | 组织部 | 文件 | 上级安排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年 | |
184 | 党的建设 | 汇贤学堂 | 1.确定培训人员;2.督促学习;3.收集考试结果 | 组织部 | 通知 | 上级安排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已停止 | 已停止 | 上收 | 2022 | |
185 | 党的建设 | 农牧民夜校 | 1.转发通知;2.确定人员;3.组织学习。 | 组织部 | 通知 | 上级安排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年 | |
186 | 党的建设 | 中青班干部培训名单上报 | 梳理符合上报人员名单;领导上会讨论研究 | 组织部 | 文件 | 关于举办第二十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 县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87 | 党的建设 | 党员之星材料审核报送 | 每季度上报一个党员之星材料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县委党教部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88 | 综合政务 | 开展地方志编纂工作 | 1、编纂梳理本县地方志资料; 2、审定指导社会用志,收集、整理旧志 | 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 文件 | 2009年4月7日发布,2009年6月1日实施 xxx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xxx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征集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电子文本、实物等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文件。 | 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89 | 综合政务 | 开展党史编纂工作 | 编纂收集整理上报本乡镇党史资料 | 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 文件 | 2024年2月5日《党史工作教育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党史和文献研究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 | 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90 | 党的建设 | 做好机构编制改革工作 | 1、制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2、关于机构编制材料上报。3、“五办五中心”挂牌管理工作。4、报送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 | 编办 | 文件 | 1、《xxx机构改革方案》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挂牌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编办〔2024〕48号4、《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 | 编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91 | 安全稳定 | 涉疆对外斗争工作 | 1.外宾来奇参访期间,乡镇要积极落实相应工作任务 2.乡镇领导干部赴国外访问,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
外事办 | 文件 | xxx委外事办工作委员会联系会议制度 | 外事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配合 | ||
192 | 安全稳定 | 乡村两级涉密人员入职培训、政审、出入境证件保存 |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新增涉密人员,保密员对确定新增涉密人员进行入职培训、政审,如果新增涉密人员有出入境证件,需交由保密员保存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93 | 安全稳定 | 乡村两级涉密人员离职离岗档案建立、人员移交、信息上报 | 本单位因工作调度涉密人员离开本单位或者离开保密岗位,保密员离职离岗涉密人员后做好脱密档案建立,并将脱密人员移交由现单位保密员管理,同时乡县级要保密局报告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94 | 安全稳定 | 涉密文件领取、登记、传阅、保存、清退 | 领取上级通知下发的保密文件,做好文件的登记、传阅、保存、在用完文件后清退到县机要保密局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95 | 安全稳定 | 乡村两级保密工作档案建立和完善 | 保密员每年根据保密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保密工作档案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96 | 安全稳定 | 乡村两级保密月宣传 | 在收到县级要保密局关于在保密月开展保密宣传通知后,保密员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保密月保密工作宣传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97 | 安全稳定 | 涉密载体保存、保管、清退、销毁 | 保密员根据本单位现有保密载体,做好台账记录,明确本单位涉密载体的保存、保管、清退、销毁相关管理工作,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198 | 安全稳定 | 信息化替代工作,信息化档案建立、信创设备的购买 | 保密员每年根据信息化替代工作目标,及时提醒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加快本单位信息化替代工作,建立本单位信息化档案,配合财务做好信创设备的购买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199 | 安全稳定 | 密码安全管理 | 本单位涉密电脑密码仅有保密员和分布管领导知悉,由保密员做好涉密电脑、保密室的密码保存和使用,需要使用时有保密员全程监督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0 | 安全稳定 | 保密室安全、卫生管理 | 每天维护好保密室的安全和卫生管理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1 | 安全稳定 | 乡村两级工作单机、互联网计算机、专网计算机的管理、登记、清查 | 对全乡的计算机做好登记台账,按要求对清理全乡计算机中的涉密文件和垃圾,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2 | 安全稳定 | 保密系统维护、信息更新 | 根据县机要保密局通知,使用光盘拷贝更新文件,将涉密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更新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3 | 安全稳定 | 信箱文件、测试件的发送、接受 | 每周二县保密局要测试信箱是否正常,保密员通过涉密电脑向县机要保密局报送测试件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4 | 安全稳定 | 上级安可平台收文、本级安可平台发文 | 通过安可平台接受上级文件,将需要发给各村的文件通过安可平台发送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5 | 安全稳定 | 清理互联网电脑微信、钉钉垃圾文件 | 对互联网电脑做好清理,监督好干部不在互联网电脑处理工作秘密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6 | 安全稳定 | 保密观学习 | 通知和督促单位涉密人员每年完成保密观APP保密工作内容的学习,并做好考核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7 | 安全稳定 | 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和保密教育计划 | 根据年度保密工作重点和保密宣传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全年保密工作计划和保密教育计划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8 | 安全稳定 | 保密相关制度 | 根据本年度保密检查和保密工作重点内容,对本单位保密制度做好制定、更新和完善工作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09 | 安全稳定 | 涉密人员一人一档、涉密岗位台账 | 根据涉密人员数量及时建立涉密人员一人一档档案、同时对涉密岗位做好台账登记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10 | 安全稳定 | 梳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清单 | 每年根据工作变化审定各个办公室工作内容,确定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并做好涉密发文审批和登记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11 | 安全稳定 | 工作秘密全流程闭环管理 | 在标有“内部”“内部事项 注意保管”等字样的文件资料或载体,其制作、收发、传递、保管、借阅、复制、销毁等各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12 | 安全稳定 | 泄密事件补救及处理 | 配合县机要保密局对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开展案件调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213 | 安全稳定 | 定密责任人公示 | 每年根据县机要保密局要求按时按规定公示本单位定密责任人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14 | 安全稳定 | 电子政务内网规范管理 | 及时接收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发送的文件,并利用电子政务内网做好上级部门的文件报送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215 | 安全稳定 | 对定密责任人开展专题培训 | 定期对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提高保密意识,收好保密底线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16 | 安全稳定 | 自查自评工作 | 按县机要保密局要求,按照季度做好单位、办公室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按照月做好个人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 机要保密局 | 文件 | 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优化措施的通知 奇党办发﹝2024﹞1号 | 机要保密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17 | 安全稳定 | 完成记事簿APP推送信息 | 收到网信办通知后,及时完成记事簿APP上推送信息 | 网信办 | 电话 | 县网信办工作管理要求 | 网信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18 | |
218 | 安全稳定 | 网信办培训 | 经与先网信办商议,每月17日到县网信办开展培训,根据网信办要求,对不良信息进行举报 | 网信办 | 文件 | 县网信办工作管理要求 | 网信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19 | |
219 | 安全稳定 | 考勤登记、归档、保存 | 每月按照年初安排由两名干部做好考勤,提醒考勤干部做好本单位考勤登记,并将干部请假、休年假情况做好记录统一保存 | 党办 | 文件 | xxx干部管理规定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5 | |
220 | 安全稳定 | 重要节点值班表报送 | 重要节点的值班表由分管领导议定后,将重要节点本单位值班表报送县委办公室 | 党办 | 文件 | xxx··`工作要求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15 | |
221 | 安全稳定 | 重要节点主要领导在岗情况 | 县委要求重要节点单位必须一名主要领导在岗,将重要节点主要领导在岗情况汇报到县委办公室 | 党办 | 文件 | xxx··`工作要求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15 | |
222 | 党的建设 | 半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 针对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时督促分管业务干部完成,确保每个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完成,并将完成情况上报县委绩效办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xxx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223 | 党的建设 | 绩优推报 | 每季度根据本乡镇效果较好的工作由分管领导撰写绩优推报稿,交由绩效干事进行信息上报 | 组织部 | 通讯软件 | xxx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224 | 党的建设 | 上级会议接收、本级会议通知下发 | 按时按规定通知相关干部参加上级本级会议,及时将会议消息通知到参会人员 | 党办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18 | |
225 | 党的建设 | 上级意见建议文件回函 | 在收到上级意见建议征询函时及时告知领导班子,由领导班子研究后做好回函 | 党办 | 文件 | xxx机关干部分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0 | |
226 | 党的建设 | 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第一议题的准备 | 做好第一议题的准备,在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开会之前征求分管领导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 | 党办 | 文件 | xxx机关干部分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0 | |
227 | 党的建设 | 本年度党委红头发文登记 | 本年度党委大小红头发文做好登记清单,确保发文质量 | 党办 | 文件 | xxx机关干部分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0 | |
228 | 党的建设 | 党委信息报送 |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将党委信息报送县委党办 | 党办 | 通讯软件 | 县委办公室发文通知、电话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0 | |
229 | 党的建设 | 网宣作业 | 根据线上下发任务,按时完成信息撰写及新闻媒体作品拍摄 | 党办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30 | 党的建设 | 档案执法检查 | 做好各类档案归档 | 党办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31 | 党的建设 | 档案资源普查 | 做好各类档案归档 | 党办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32 | 党的建设 | 审核档案开放工作 | 做好各类档案归档 | 党办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33 | 党的建设 | 移交照片档案、实物档案 | 做好各类档案归档 | 党办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34 | 党的建设 | 县委重点工作督察 | 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做好迎接各类检查。 | 党办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35 | 党的建设 | 电子会议系统调试 | 收到上级会议通知后及时对本单位会议系统进行调试,做好会务工作 | 党办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党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0 | |
236 | 安全稳定 |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 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信访事项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37 | 安全稳定 | “书记大接访”工作 | 做好“书记大接访”工作,坚持完善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38 | 安全稳定 | 对突发性事件、集体信访苗头和信访热点问题及时预测报告和定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 | 对突发性事件、集体信访苗头和信访热点问题及时预测报告和定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39 | 安全稳定 | 就地化解矛盾 | 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减少越级上访,严格控制集体访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0 | 安全稳定 | 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推进信访法制化 | 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推进信访法制化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1 | 安全稳定 | 信访合理诉求的接访工作 | 开展信访合理诉求的接访工作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2 | 安全稳定 | 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 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3 | 安全稳定 | 矛盾纠纷化解 | 推进各村矛盾纠纷化解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4 | 安全稳定 | 合理的信访事项处置工作 | 开展合理的信访事项处置工作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5 | 安全稳定 | 信访事项化解工作 | 做好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并做好系统登记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6 | 安全稳定 | 本辖区上级转、交办信访系统件工作 | 做好本辖区上级转、交办信访系统件工作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247 | 平安法治 | 信访法治化源头治理及信访事项处置 | 依法维护群众利益、规范信访秩序,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信访工作条例》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48 | 党的建设 |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员培养、岗位使用和培训管理 | 注重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 | |
249 | 党的建设 | 开展议事协商,村规民约工作 | 加强村级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函【2018】144号》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50 | 党的建设 | 志愿服务工作 | 指导村级组织开展好志愿服务工作及实时记载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51 | 党的建设 | 基层组织规范挂牌工作 | 指导各村组织工作事务、工作机制牌子,落实基层减负工作 | 社工部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社工部 | 综治办(信访服务岗)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252 | 党的建设 | 人民建议征集 | 1.建设人民建议征集站(点),征集、梳理、汇总、论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涉及本乡镇属地的意见建议2.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基层议事协商活动,充分吸收社情民意,汇集民智,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金钥匙” | 社工部 | 法律法规 |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2.《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访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吴汉圣》;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 | 社工部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253 | 党的建设 | 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 | 1.常态化动员群众就近就便参与城乡志愿服务,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搭建志愿者与社会组织合作平台,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会工作服务站等载体,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培育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打造特色品牌,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引导各领域社会人才加入志愿服务团队;3.深化日常服务,依托志愿服务站点,因地制宜推进志愿服务阵地建设;4.将志愿服务融入村规民约 | 社工部 | 法律法规 | 《中办 国办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4〕36号) 第二条第二点、第四条第二点、第五条第一点、第二点、第六条第三点 | 社工部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254 | 经济发展 | xxx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 | 1、收集各村三资限期内合同2、移交司法所审查并出意见书3、整改合同4、上报农经发展中心结果及审查意见、整改时限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司法所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55 | 经济发展 | xxx村级组织收入及债务化解情况统计、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工程类债务统计表、村级债权债务呆死账统计表、18-23年村级债务情况统计表、2024年xxx村级债务化解情况统计、各县市债务化解调度表、各县市债务化解明细表、新增债务统计表、债务统计表、村级债务数据表、村级债权债务统计表、债务分类表、债务核查分析报告、村级债务核查分析报告、化债低于50%的情况说明、化债计划 | 1、制定方案2、开会部署3、下发通知或表格村级填写4、核查正确性5、上报农经中心6、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7、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专项核查整治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56 | 经济发展 | 三资自查报告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专项核查整治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57 | 经济发展 | 农村社会化服务统计、验收 | 1、联系社会化负责人2、填写统计表3、验收内容真实性4、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4 | |
258 | 经济发展 | 集体土地可耕种面积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59 | 经济发展 | 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级申报 | 1、联系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2、各种表格、方案、说明上报多次修改3、申请并同意提升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60 | 经济发展 | 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 1、联系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2、各种表格、方案、说明上报多次修改3、申请并同意提升4、验收项目5、提交验收单至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的涵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1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向个人借款统计表、情况说明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2 | 经济发展 | xxx新型经营主体(大户)总产值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3 | 经济发展 | 机动地配水及收集统计情况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4 | 经济发展 | 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相关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5 | 经济发展 | 社会化服务小农户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6 | 经济发展 | 2024年每月收入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67 | 经济发展 | xxx债权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68 | 经济发展 | 社务公开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至系统2、审核通过3、整改错误信息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269 | 经济发展 | 集体经济组织分红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70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新增耕地调查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新农办政改函[2024]585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71 | 经济发展 | 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72 | 经济发展 | 项目谋划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73 | 经济发展 | 全国平台数据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274 | 经济发展 | 集体经济分类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75 | 经济发展 | 财务收入情况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76 | 经济发展 | xxx经营目标责任制兑现情况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277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经济净收益及增长率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278 | 经济发展 | 二轮承包地数据修正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新农办政改函[2024]585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79 | 经济发展 | 配合做好农村集体经济新增耕地承包经营管理有关问题专题调研 | 1、下发通知村级2、填写相关调研问题并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新农办政改函[2024]585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80 | 经济发展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和监督管理 | 1、召集各村及代理会计学习文件2、各村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3、代理机构实施代理内容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81 | 经济发展 | 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实施意见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82 | 经济发展 | 加强乡镇党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的意见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的意见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83 | 经济发展 | 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 | 1、联系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2、各种表格、方案、说明上报多次修改3、申请并同意提升4、验收项目5、提交验收单至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的涵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84 | 经济发展 | 修正第二批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关于修正第二批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85 | 经济发展 | 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暨开展融资贷款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暨开展融资贷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286 | 经济发展 |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理事长离任审计工作 | 1、下发各村2、各村与审计公司签订合同3、对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4、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理事长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4 | |
287 | 经济发展 | 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专项核查整治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 | 1、制定方案2、开会部署3、下发通知或表格村级填写4、核查正确性5、上报农经中心6、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7、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新农政改[2022]198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新农办政改函[2022]437号)、《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9]40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288 | 经济发展 | 农业产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x开展农业产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89 | 经济发展 |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X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0 | 经济发展 | 建立强村帮带弱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长效机制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建立强村帮带弱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长效机制试点的指导意见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1 | 经济发展 | 加快xxx现代农业产业园创新发展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xxx现代农业产业园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2 | 经济发展 | “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系统集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3 | 经济发展 |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 | 传达各村学习并实行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征求xxx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试行)方案意见的函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4 | 经济发展 | 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情况统计 | 1、召集各村部署落实文件要求2、各村与乡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3、各村落实责任4、上报签订情况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295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经济股份及经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村级示范章程规范运行情况总结 | 传达各村学习并落实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6 | 经济发展 | xxx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管理意见建议 | 传达各村学习并落实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7 | 经济发展 | 新增资产纳入账内管理台账 | 传达各村学习并落实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8 | 经济发展 | 2019-2022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299 | 经济发展 | 闲置资产统计台账(公益性资产表、经营性资产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00 | 经济发展 | xxx扶贫资产移交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01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收入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02 | 经济发展 | 2013-2022年确权到村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情况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03 | 经济发展 | 股权重复删除工作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联系重复人员并联系重复地区3、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系统删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04 | 经济发展 | 机动地发包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05 | 经济发展 | 各村集体银行账户余额统计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06 | 经济发展 | xxx促进农民大幅增收分析报告、xxx促进农民大幅增收倍增表、收益统计人均收入构成表、农牧民人均收入各业构成表、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预测)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07 | 经济发展 | 四类主体流转台账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08 | 经济发展 | 上报运行农场名单、联系农场负责人提供数据、将数据录入家庭农场种植情况平台、登记赋码平台、随手记软件指导记账平台,交逐个提交。 | 上报运行农场名单、联系农场负责人提供数据、将数据录入家庭农场种植情况平台、登记赋码平台、随手记软件指导记账平台,交逐个提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09 | 经济发展 | 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0 | 经济发展 | 县、乡、村各级欠钱情况摸排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1 | 经济发展 | 土地流转后转农业自营、务工人数、收入水平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2 | 经济发展 | 2020-2023年分年统三资及机动地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3 | 经济发展 | 应收未收集体机动地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4 | 经济发展 | 集体土地发包收不回承包费情况统计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5 | 经济发展 | 土地发包情况统计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16 | 经济发展 | 土地流转系统录入工作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填写正确性3、提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17 | 经济发展 | 土地承包纠纷风险隐患摸排情况化解方案及情况说明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18 | 经济发展 | 2018-2022年审计报告电子版上报 | 收集并上报农经中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19 | 经济发展 | 土地流转台账填报录入需删除信息的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0 | 经济发展 |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经营性、非经营性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21 | 经济发展 | 国有土地种植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2 | 经济发展 | 违规种植国有土地情况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3 | 经济发展 | 2019年产改以来纪委和巡查反馈三资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4 | 经济发展 | 农民专业合作社冷藏保鲜能力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汇总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5 | 经济发展 | 合作社年报未报通知督促工作 | 1、打电话询问合作社负责人情况2、督促填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26 | 经济发展 | 上报扶持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 | 1、核查经营主体等级及符合条件2、填写名单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7 | 经济发展 |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台账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8 | 经济发展 | 新型经营主体农用薄膜使用台账 | 1、联系种植合作社核实登记地膜使用情况2、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29 | 经济发展 | xxx成员查重表 | 1、下发名单村级核查2、提供资料3、删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30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2013年1-6月收入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31 | 经济发展 | 地区分类统计表汇总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32 | 经济发展 | 第一季度合作社异常名录统计表 | 1、核查情况2、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33 | 经济发展 | 2022年度省村级经济调度台账(xxx2023.05缺集体经济数据)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34 | 经济发展 | 省调度台账项目信息(2019-2022)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35 | 经济发展 | 公职人员党员侵犯群众利益台账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向乡纪委核查准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36 | 经济发展 | 2024年机动地发包等情况进度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37 | 经济发展 | 农村新增耕地调查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新增耕地承包经营管理有关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38 | 经济发展 | 2024年第三季度年集体机动地发包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39 | 经济发展 | 村经营种植面积、亩数、收入统计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40 | 经济发展 | 小农户种植土地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41 | 经济发展 | 2021-2023年报盖章打印上报 | 1、系统导出数据表2、签字盖章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42 | 经济发展 | cg人员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43 | 经济发展 | 2023土地流转统计(上报州局)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44 | 经济发展 | 小众经济作物种植及收益调查问卷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45 | 经济发展 | “三资”问题台账县级检查三资问题 | 1、问题反馈至各村2、开会安排部署3、整改4、整改并印证资料准备5、上报县级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xxx委员会办公室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专项核查整治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46 | 经济发展 | 绩效印证资料 | 根据清单整理准备资料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47 | 经济发展 | 承包确权地、机动地井灌、河灌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48 | 经济发展 | 农村承包地摸底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49 | 经济发展 | 《农村集体机动地管理办法》学习记载表 | 1、学习文件2、制作记载表3、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0 | 经济发展 | 调解委员会方案 | 1、方案制定、人员配置2、上报县级纸质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51 | 经济发展 | 第一批修正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2 | 经济发展 | “三外”流转土地登记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3 | 经济发展 | 土地经营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表情况说明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4 | 经济发展 | xxx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流转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5 | 经济发展 | 工商资本台账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试行)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56 | 经济发展 | 2020年-2022年农民进城落户、长期务工土地经营权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7 | 经济发展 | 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总收入汇总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4、对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多次整改5、领导签字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8 | 经济发展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调研清单 | 1、下发通知村级落实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59 | 经济发展 | 休耕面积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60 | 经济发展 |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人员培训名单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61 | 经济发展 | “村务公开”责任人名单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62 | 经济发展 | 阳光村务管理人员名单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63 | 经济发展 | 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台账 | 1、下发通知村级排查填写2、核查正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364 | 经济发展 | xxx农业农村数据平台财务公开的录入工作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至系统2、审核通过3、整改错误信息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65 | 经济发展 | 制作土地流转台账明细、填报土地地块信息代码、收集土地流转合同、核实农户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填写每块地的代码、按户录入面积,地块代码,拍合同上传PDF格式图片提交平台、审核数据提交 | 制作土地流转台账明细、填报土地地块信息代码、收集土地流转合同、核实农户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填写每块地的代码、按户录入面积,地块代码,拍合同上传PDF格式图片提交平台、审核数据提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366 | 经济发展 | 信息登记、户档案的建立、公示、确认签字、农户指界、一户一档建立、一户一档抽样检查、扫描、档案局移交、上报确权证打证申请、土地确权证新证盖章申请、土地证粘贴示意图、土地证示意图盖骑缝章、土地确权证发证签字按手印、 | 信息登记、户档案的建立、公示、确认签字、农户指界、一户一档建立、一户一档抽样检查、扫描、档案局移交、上报确权证打证申请、土地确权证新证盖章申请、土地证粘贴示意图、土地证示意图盖骑缝章、土地确权证发证签字按手印、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67 | 经济发展 | 收集权属资料、经营权调查成果自检、互检、二轮土地承包汇总、合库、查重、移交土地确权综合类档案、扫描归档。收集农户反馈错证、核实信息上报打证、接待无地未确权来访人员诉求疑难杂症。 | 收集权属资料、经营权调查成果自检、互检、二轮土地承包汇总、合库、查重、移交土地确权综合类档案、扫描归档。收集农户反馈错证、核实信息上报打证、接待无地未确权来访人员诉求疑难杂症。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68 | 经济发展 | 制作土地流转台账明细、填报土地地块信息代码、收集土地流转合同、核实农户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填写每块地的代码、按户录入面积,地块代码,拍合同上传PDF格式图片提交平台、审核数据提交 | 制作土地流转台账明细、填报土地地块信息代码、收集土地流转合同、核实农户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填写每块地的代码、按户录入面积,地块代码,拍合同上传PDF格式图片提交平台、审核数据提交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69 | 经济发展 | 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会计准备资料,提供数据,盘点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建档、对村上盘点的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的账务进行审核、上报镇党委请示批复、村组清查核实小组进行签字、各组负责人、村法人审核签字盖章、清产核资报表和核销说明粘贴装订、会计进行进行帐务处理,录入平台。 | 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会计准备资料,提供数据,盘点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建档、对村上盘点的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的账务进行审核、上报镇党委请示批复、村组清查核实小组进行签字、各组负责人、村法人审核签字盖章、清产核资报表和核销说明粘贴装订、会计进行进行帐务处理,录入平台。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0 | 经济发展 | 制定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机构、方案 | 制定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机构、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1 | 经济发展 | 完成村关于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请示、批复 | 完成村关于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请示、批复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2 | 经济发展 | 无法收支的应收、应付款、核销处置请示、批复、村级会议记录 | 无法收支的应收、应付款、核销处置请示、批复、村级会议记录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8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3 | 经济发展 | 完成需要核销的固定资产处置请示、批复、村级会议记录 | 完成需要核销的固定资产处置请示、批复、村级会议记录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9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4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表格填写(32张表) |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表格填写(32张表)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5 | 经济发展 | 资产移交的相关资料 | 资产移交的相关资料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1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6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7 | 经济发展 | 村关于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公告 | 村关于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公告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3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8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调查表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调查表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4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79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公示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公示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5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0 | 经济发展 | 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请示、批复、公示 | 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实施方案、请示、批复、公示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6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1 | 经济发展 | 村提名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会议纪要、请示、批复、公示 | 村提名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会议纪要、请示、批复、公示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7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2 | 经济发展 | 关于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请示 | 关于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请示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8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3 | 经济发展 | 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各项管理制度、 | 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各项管理制度、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9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4 | 经济发展 |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股东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选举 |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股东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选举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30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5 | 经济发展 | 关于成立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批复、发证(颁发营业执照) | 关于成立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批复、发证(颁发营业执照)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31年印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386 | 经济发展 | 上报村集体向村民借款情况统计表 | 1、下发通知村级填写2、向乡纪委核查准确性3、上报农经中心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经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387 | 经济发展 | 乡落实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 按照绿色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园),实施绿色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 第十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基地土地应当相对集中连片,实现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种植,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保护,提升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 第十一条 自治州、县(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和完善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协助县(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建立区域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园),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 |
农业农村局 | 乡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88 | 经济发展 |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 按照绿色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园),实施绿色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 第十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基地土地应当相对集中连片,实现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种植,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保护,提升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 第十一条 自治州、县(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和完善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协助县(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建立区域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园),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89 | 经济发展 |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 | 1、县局根据培训任务和人员要求,选定项目实施的第三方机构; 2、县局统筹分配名额,乡镇组织遴选参加培训人员; 3、县局审核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培训,验收培训档案等。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1.《xxx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四章 人才支撑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培育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村能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带头人、乡村工匠以及电商、法律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就地就近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培育新一代有知识、守法律、掌握普通话以及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三、专项行动 (四)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个省份举办不超过2000个班,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390 | 民生服务 | 主推技术、主推品种示范推广及宣传 | 1、县下发粮食任务分配工作。2、乡专干给各村下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其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91 | 生态环保 | 耕地质量监测 | 1、开展四级监测点田间调查、土样采集、测试化验、数据审核及上报、评价报告等工作,并填写本行政区域四级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监测数据过录表。 2、录入填报全国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二条 根据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以及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和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县、乡镇或者区域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具体由省、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自2016年8月1日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对从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的管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是为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而实施的调查。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调查。 第十四条 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是为了解耕地质量某些特定指标而实施的调查。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指标,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根据耕地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和质量水平在全国布设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点。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根据需要布设本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点。耕地质量监测点主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耕地土壤污染区等区域布设,统一标识,建档立案。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土壤墒情、肥料效应和产地环境等监测内容。 第二十一条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监管,收集、汇总、分析耕地质量监测数据,跟踪国内外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发展动态。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具体管理,收集、汇总、分析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协助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开展耕地质量监测。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监测点的设施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设施及标志。耕地质量监测点未经许可被占用或损坏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三十条 各级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应急调查结果,配合相关部门对耕地污染或破坏的程度进行评价,提出修复治理的措施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392 | 生态环保 | 农作物农药减量化工作 | 1、县局制定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示范区技术方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培训、有机肥积造方案、三新技术基地创建等,乡镇配合开展相应工作数据统计及总结上报。 2、县局示范区技术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乡镇协助做好宣传和技术服务。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24年修正版)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以“高产、优质、经济、环保”为导向的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完善肥效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融合互补的“一主多元”科学施肥推广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完备的化肥减量化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着力实现“一减三提”。 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部门指导、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将化肥减量化的主要任务分解到年度,细化到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93 | 生态环保 | 植物保护及检疫 | 1、乡镇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协助做好防治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 2、县局开展全县植物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预防,推广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3、开展植物检疫对象调查、分所、控制和消灭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24年修正版)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用于农业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健全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防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农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保障农民收入水平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修订版) 第五条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则应将未发生地区划为保护区,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入。疫区应根据植物检疫对象的传播情况、当地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采取封锁、消灭措施的需要来划定,其范围应严格控制。 5.《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5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 6.《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三)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1.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向基层干部和农民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94 | 市场监管 |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 1、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县局督促乡镇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录入生产数据,县局进行数据审核。 2、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县局建立应急预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县级处置乡镇受理收集的群众投诉举报和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X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 第二十一条 自治州、县(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展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的追溯管理。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95 | 经济发展 | 粮食安全生产 | 1、宣传贯彻落实辖内粮食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按照全县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乡镇计划,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1.《xxx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保护耕地、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粮食生产,落实有关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培育粮食生产主体、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措施”。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2023,2024 | |
396 | 民生服务 |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补贴 | 1、县局负责制定补贴方案、核查、资金分配、信息录入和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轮作补贴、休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 2、乡镇负责申报、登记、核实信息、汇总、公示、上报、录入平台和发放到户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1.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等5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种植函〔2024〕191号)、《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等5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种植函〔2024〕279号)、xxx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xxx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函〔2024〕41号)、《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等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函〔2024〕58号)。 2、关于印发《X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三、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2.县市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各乡镇要具体做好牧户基础信息变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签订、资金发放到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3.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X办发〔2024〕35号)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九条措施的核查、资料收集、汇总、公示、上报等工作。 3.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报送<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使用方案的通知>》(新牧函〔2023〕1042号)、xxx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十一批)实施方案等八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字〔2024〕19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 (新农机发[2019]38号)二、申请补贴。申请补贴购机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级证等资料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购机者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要件,负责补贴对象资格初审,将申请人所购机具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指导申请人填报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1),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印章。鼓励购机者通过xxx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自主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补贴的购机者对其提供的申请补贴资料真实性负责。三、核验流程(一)成立核实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核实工作,会同村委会组成核验组。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397 | 社会保障 | 两病监测工作 | 根据xxx动物疾控中心安排,镇农业发展中心配合采样、送样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动物疾控中心化验室 | 动物疾控中心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上收 | 长期开展 | |
398 | 社会保障 | 动物生鲜乳采样监督检查工作 | 根据xxx农业执法大队安排,镇农业发展中心配合检查监督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动物疾控中心 | 县畜产品检测中心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上收 | 长期开展 | |
399 | 社会保障 | 固定资产核销 | 召开并记录会议,完成请示、批复,镇农业发展中心备案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印发)、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xxx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6 | |
400 | 社会保障 | 标准化站所建设工作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昌州农字{2023}168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01 | 社会保障 | 项目验收 | 1、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记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证等)2、收集 整理地方群众反馈意见为项目验收提供参考3、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02 | 社会保障 | 督查、整改人居环境 | 根据县局通报环境差的点位,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制作整改报告上报县局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三)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03 | 社会保障 | 残膜回收工作 | 1.确定各村用膜作物种类及亩数;2.督促各村作物收获完成残膜及时回收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2023-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04 | 社会保障 | 加厚地膜使用回收补贴发放 | 1.加厚地膜实际使用面积核实2.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加厚地膜使用面积验收3.加厚地膜使用资金补贴发放及公示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2023-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05 | 社会保障 | 百县千乡万户培训 |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培训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通讯软件 | 工作群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06 | 社会保障 |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 农业农村局 | 主责应该是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已停止 | 已停止 | 上收 | 长期开展 | ||
407 | 社会保障 |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管理 | 对申请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人员进行初审,配合做好人员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依照法律、法规监督做好本辖区大型工程机械使用、生产、经营主体违章行为线索发现和上报;对大型工程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9 | |
408 | 社会保障 | 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 | 县局牵头组织并指导乡镇一年一度的“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做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3号)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农民文体贴近农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让农民真正的成为节日的主角,坚持因地制宜,各地区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村农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突出民族特色、此域特色,将重心下发到县乡村,避免干篇一律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409 | 社会保障 | 重点群体的核查 | 每月核查上级推送大病户、新增低保户等重点群体的家庭收入,镇村两级研判是否需要纳入“监测户”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电话通知 | 乡村振兴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至今 | |
410 | 社会保障 | 乡镇项目库建设 | 1、要求各村按实际情况完成项目上报2、指导各村完善项目建设内容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各地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 乡村振兴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11 | 社会保障 | 年度动态管理工作 | 收集整理并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乡村振兴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12 | 社会保障 | 扶贫档案整理归档管理 | 收集整理并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转发区、州《关于印发<xxx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16年-2020年5年的扶贫档案) | 乡村振兴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13 | 生态环保 | 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 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 生态环境局 | 文件 | 2023年县级绩效考核指标 | 生态环境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14 | 社会保障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 | 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通知、村级活动宣讲、微信网格群等形式宣传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社保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8年-2024年 | |
415 |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经办。线上业务平台包括:社会保险资格认证平台(基层平台)、xxx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三版平台)。 | 人员新参保登记、困难群体核实登记、提档补缴、数据核查、业务审核、待遇核定、人员停保、人员续保、享受待遇人员认证数据管理、待遇申请、丧葬费申领、待遇发放账号维护申请、税务交互管理、城乡养老特殊人员认定、待遇领取、补费业务、终止业务、变更业务等等。 | 社保局 | 文件 |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28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办理,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3、《关于完善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81号)规定:“各地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契机,以推动共同富裕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勤续保、选高档,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推动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切实提高,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关于开展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11号)规定:“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的政策宣传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参保试点,按照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精心挑选集体经济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强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探索细化补助政策、全程跟进试点进展,确保成熟一个、试点一个,推进一个、成功一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2024年 | |
416 | 社会保障 | 社保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培训 | 1.乡各村委会自接到社保政策起,对所辖村(社区)的群众,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解读。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自社保经办人员,不定期组织到社保中心进行业务经办培训学习。 |
社保局 | 文件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28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2024年 | |
417 | 社会保障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的宣传 | 宣传内容包括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标准、提档补缴政策、养老待遇领取通知等。宣传方式一般为网格入户走访、电话通知、村级活动宣讲、微信网格群及抖音平台等平台的分享等。 | 社保局 | 文件 | 《关于开展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通知》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运行 | 良好 | 配合 | 2018年-2024年 | |
418 | 社会保障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核查业务工作。 | 系统上操作。 | 社保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社保局推送人员名单)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2024年 | |
419 | 社会保障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非户籍参保人员信息核实工作。 | 系统上操作。 | 社保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社保局推送人员名单)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不畅 | 基本 | 2018年-2024年 | |
420 | 社会保障 | 开展领待人员资格认证 | 1.指导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向乡镇、村(社区)延伸。 2.指导各村、社区负责具体经办业务,及时掌握辖区内认证对象的具体状况,督促未认证人员按期进行认证。 3.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基层平台现场认证登记或通过电子社保卡、xxx智慧人社APP、xxx人社12333等手机平台线上自助认证。 | 社保局 | 文件 |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28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28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第26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3.《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1】129号)规定:“...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作用,落实街道(乡、镇)、社区(村)资格认证责任。...城镇职工领取待遇人员每年至少认证1次,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每季度至少认证1次,对死亡、判刑等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应及时认证,于丧失领取待遇资格当月上报或在系统认证标注,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待遇发放,办理相关手续。” |
社保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年-2024年 | |
421 | 民生服务 | “爱心天使”助学项目 | 乡镇摸排、初审上报符合“爱心天使”助学项目要求的学生名单和申请资料;县残联审核确定名单完善资料,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做好资金拨付和发放。 | 残联 | 文件 | 1.《xxx“爱心天使”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残〔2020〕4号),申请表需村(社区)、乡镇盖章签字。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2 | 民生服务 | 1.残疾人就业稳岗扶持;2.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3.残疾人就业服务。 | 1.乡镇摸排、初审上报符合就业稳岗扶持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资料;县残联审核确定名单完善资料,向上级申请扶持资金,做好资金拨付和发放;2.乡镇摸底上报就业年龄段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名单,县残联审核确定培训人员花名单,组织开展培训;3.乡镇统计上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表,县残联将就业情况录入就业服务系统。县、乡(镇)残联为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 残联 | 文件 | 1.《xxx残疾人就业稳岗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昌州残〔2020〕5号),申请表需村(社区)、乡镇盖章签字。2.《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或者其他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3.《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十一条: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根据上级残联分配的新增就业任务数由乡镇报送新增就业资料。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3 | 民生服务 | 1.“阳光家园”计划;2.重大节假日、节点慰问残疾人 | 1.乡镇摸排、初审上报符合“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要求的人员名单,县残联审核确定名单,依托第三方开展服务,完成系统录入;2.乡镇摸排、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县残联负责汇总、申请资金。 | 残联 | 文件 | 1.《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在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或者抚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应当予以供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逐步给予护理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等公益性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却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4 | 民生 服务 |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 | 1.残疾评定类别、等级的公示;残疾人证的发放。 2.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清理(对已经死亡、失联、户籍迁出本地和身心无残疾、残疾等级不够的人员及时上报县残联)。 |
残联 |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残联发〔2017〕34 号)第九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规定: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第十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残疾人证申办受理、发放等工作下放到乡镇(街道)残联。 2.《xxx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残字〔2017〕179号)第十大项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清理机制规定:每年年末定期开展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形成核查清理工作常态化,对已经死亡、失联、户籍迁出本地、身心无残疾、残疾等级不够的进行清理清查。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5 | 民生服务 | 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调查 | 乡镇填报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数据平台系统-县级残联审核-上报州残联 | 残联 | 文件 | 《中国残联等12部门关于建立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残联发〔2018〕55号中第四条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残工委办公室省(省、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层层落实任务,分级组织实施。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6 | 社会保障 | 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发放管理 | 乡镇和县级残联做好政策宣传-县级残联筛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免费停车牌 | 残联 | 文件 | 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公告第49号)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周。 《关于印发xxx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X办发〔2015〕52号)附件《xxx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关于公共停车场残疾人免费停放车辆的规定,规范xxx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使用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驾车出行的相关合法权益,根据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7 | 民生服务 |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 乡镇宣传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正常、并通过动态更新摸排奇迹了解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需求-筛查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上门确定改造内容-施工-验收 | 残联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住区管理服务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支持并配合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关于印发《xxx“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残〔2022〕10号)“(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义,宣传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宣传家庭无障碍改造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争取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的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公告第49号)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周。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8 | 社会保障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摸排-汇总(乡镇)-上报县残联初审-上报县民政局终审-申请资金-发放资金 | 残联 | 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X发[2016]44号)文件、《自治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昌州政办发[2016]73号)文件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规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残疾人两项补贴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构负责发放到残疾人或监护人手中。《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民规发[2023]7号)精准落实补贴发放规定:各地要规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精准认定补贴对象,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严格补贴发放时限规定:各村(社区)要在每月2日前将本辖区当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报送至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村(社区)上报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情况,制作本乡镇(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中申请表),每月4日前报县(市、区)残联审核。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29 | 民生服务 | 残疾人事业宣传 | 配合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如爱耳日、残疾预防宣传 | 残联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政府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公告第49号)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周。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0 | 民生服务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 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和康复医疗、护理、咨询、转介等服务。 |
残联 | 文件 | 关于转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新残通〔2020〕4号)第二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1 | 民生服务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 申请(残疾人本人)→初审(乡镇)→评估→审批(县级残联)→适配→结算→评价和回访 | 残联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残字〔2023〕60号)第四章补贴流程“严格对照《补贴目录》及有关规定,对残疾人申请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进行初审,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2 | 民生服务 | 康复训练 | 1.将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推荐到就近的康复站进行免费的康复训练; 2.乡镇残联进行人员摸底和输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康复训练指导 |
残联 | 文件 | 《xxx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昌州残〔2023〕6号第四条可由村(社区)残疾人专委、村(社区)卫生室(站)医生担任康复协调员,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3 | 民生服务 | 辅具借用便民服务站 | 1.根据摸排及研判,有建立辅助器具租赁站需求的乡镇、村(社区),及时上报县残联; 2.建立辅助器具租赁站后,对申请借用的人员进行审核,将适合的辅助器具无偿借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收回,对损坏的辅具进行维修 |
残联 | 文件 | 《关于在村(社区)开展辅助器具借用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昌州残〔2022〕11号)开展辅助器具借用便民服务本着就近就便、方便服务的原则,在村(社区)开展,需求人员比较分散的根据需要也可在乡镇(街道)开展。县市残联、乡镇(街道)对辅助器具履行监管责任。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4 | 民生服务 | 村(社区)残协换届 | 在乡镇(街道)党委的领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组建以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为主体的残疾人协会。 | 残联 | 文件 |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2、关于印发《xxx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2024年 | |
435 | 民生服务 | 开展助残日活动 | 在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 | 残联 | 文件 | 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6 | 民生服务 | 村(社区)残协换届 | 在乡镇(街道)党委的领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组建以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为主体的残疾人协会。 | 残联 | 文件 |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中:三、重点任务,(五)完善支持保障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7.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2、《关于印发《xxx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二、主要任务,在乡镇(街道)党委的领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组建以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为主体的残疾人协会,作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基层自治组织。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年-2024年 | |
437 | 民生服务 | 开展助残日活动 | 在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 | 残联 |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第一章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2、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省残疾人事业宣传周。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8 | 民生服务 | 每年对全乡残疾人进行信息采集。 | 残疾人服务APP每年对全乡残疾人进行信息采集。 | 残联 | 通讯软件 | 上级业务部门安排 | 残联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运行 | 良好 | 配合 | 2021年-2024年 | |
439 | 党的建设 | 机构编制:负责机构编制改革、机构挂牌、机构运行自查、人员进出编工作 | 根据编办通知做好各办公室挂牌、运行自查、人员进出编工作 | 编办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中国共产党建构编制工作条例 | 编办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0 | 党的建设 | xxx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 | 1.人员录入;2.职级晋升、聘岗、津补贴调整等工资变动;3.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奖、采暖费、年休假录入;4.带薪年休假月录入及审核;5.调出减人;6.退休人员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申报;7.单位信息维护 | 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xxx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1 | 党的建设 | 做好人员调入调出、退休等工作。 | 1.在xxx人力资源应用统一登录平台按照身份进入事管、工资系统申报业务;2.办理调出、调入、退休手续。 | 人社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向县乡(乡)基层倾斜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32号)、《关于印发xxx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和xxx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8﹞178号)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2 | 党的建设 | xxx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 1、对每年新招录人员在xxx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新增情况来进行人员录入;2、聘岗、交流、退休等工作的申报及办理;3.人员信息维护及办理;4.岗位设置方案调整;5.单位及机构信息变更 | 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xxx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3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 | (一)考核动员。成立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考核工作。 (二)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员按照职责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口头或书面述职,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民主测评。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范围可参照述职范围。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或者服务部门,可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四)了解核实。根据需要,单位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五)审核评鉴。根据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及平时考核情况,单位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表现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六)确定等次。单位负责人审定或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审核备案。单位将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定等意见报县组织部审核备案。 |
组织部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11〕155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4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年报 | 1、梳理核实人员基本信息;2、录入人员信息;3、导入系统;4、校验生成。 | 组织部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5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工资年报 | 1、梳理核实人员工资信息;2、录入人员工资信息;3、导入系统;4、校验生成。 | 组织部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6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 | 1.确定初步人选。单位对符合晋升职员等级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梳理,核对相关信息,重点是人员身份、现聘岗位等级和任职时间,进行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合组织部批复的晋升名额,提出初步人选,经纪检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至组织部审核,确定拟晋升人员。 2.进行组织考察。严格把握标准,对拟晋升人员严把德、能、勤、绩、廉关口,通过全面考察了解确定拟晋升人选,可以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奖惩、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人选后,由单位自行组织考察。 3.落实公示制度。根据组织部反馈的拟晋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逐级审批把关。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至县组织部审批。 |
组织部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中办发〔2019〕10号)》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7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聘岗、津补贴调、职级晋升整等工资变动的上报审批、各项工资普调 | 1、根据上一年度考核进行工资普调,职级晋升,聘岗事宜;2、单位党委会议研究;3、按要求填报公务员聘岗、津补贴调、职级晋升整等工资变动表格;3、上报组织部审批;4、将调整后的数据录入工资系统。 | 组织部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8 | 党的建设 | 公务员、选调生招录计划申报 | 1、与编办核对编制情况,掌握单位空编数量;2、根据单位人员及岗位情况确定岗位招录意向;3、填报招录计划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上报主管部门。 | 组织部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49 | 社会保障 | 做好劳动力资源调查与管理工作 | 1对全乡劳动力进行摸排调查2汇总登记数据并上报县人社局 | 人社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0 | 党的建设 | 事业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 | (一)考核动员。成立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考核工作。 (二)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员按照职责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口头或书面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民主测评。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根据需要,可以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范围可参照述职范围。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或者服务部门,可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四)了解核实。根据需要,单位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五)审核评鉴。根据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及平时考核情况,单位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表现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六)确定等次。单位负责人审定或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审核备案。单位将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定等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
人社局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x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22〕16 号)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1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自主创业补贴资料受理、初审、上报工作 | 每年按季度或按年度受理辖区内居民提出的咨询和申请,由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灵活就业认定证明》,经核实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县人社局审批 | 人社局 | 文件 | 《省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55号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452 | 党的建设 | 事业编年报 | 1、根据年报系统填报要求,梳理核实人员基本信息;2、录入人员信息;3、导入系统;4、校验生成。 | 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3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灵活就业补贴资料受理、初审、上报工作 | 每年按季度或按年度受理辖区内居民提出的咨询和申请,由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对自主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县人社局审批 | 人社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省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454 | 党的建设 | 事业编工资年报 | 1、根据年报系统填报要求,梳理核实人员工资信息;2、录入工资信息;3、导入系统;4、校验生成。 | 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5 | 社会保障 | 做好新增创业和带动就业的摸底调查、系统录入工作 | 1、对全乡创业情况摸底调查2录入系统 | 人社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6 | 党的建设 | 事业编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聘岗、岗位变动 | 岗位变动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二)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竞聘岗位、竞聘范围、竞聘资格条件、竞聘方式、聘期、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要求、业绩量化赋分办法等内容。(三)核准本单位岗位设定情况。(四)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五)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报名;(六)竞聘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并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七)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对竞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八)根据综合考评意见并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情况,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拟聘任人选;(九)对确定的竞聘岗位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九)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相关表格,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 |
人社局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关于印发xxx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昌州党办〔2008〕62号)、《关于印发xxx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和xxx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8〕78号)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7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奖补申请摸排、受理上报工作 | 1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造册,报县人社部门审批。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上集中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申报情况不实的,由各乡镇(街道)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查证;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一并报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退回各乡镇(街道)并说明理由。 |
人社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458 | 党的建设 | 事业编招录计划申报 | 1、与编办核对编制情况,掌握单位空编数量;2、根据单位人员及岗位情况确定岗位招录意向;3、填报招录计划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上报主管部门。 | 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59 | 党的建设 | 编制外系统录入 | 1、核实编外人员、类别等信息,形成登记台账;2、导入系统;3、对人员信息及时更新维护。 | 组织部、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人社局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60 | 党的建设 | 丧葬费及抚恤金上报审批 | 1、联系家属准备死亡证明书复印件、火化证复印件、死亡人员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生前最后一月工资表复印件或离退休死亡人员退休时初始待遇审核表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填写丧葬费及抚恤金申请报告及申领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3、上报组织人设部门审批后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 | 组织部、人社局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关于举办离退休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关于填报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的通知》 | 组织部、人社局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61 | 党的建设 |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 做好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查借阅工作。 | 组织部、人社局 | 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上级通知 | 组织部、人社局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62 | 社会保障 | 就业失业登记管理 | 1.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的指导工作。 2.即时受理、审核就失业登记信息,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所需材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通过“12333”微信小程序、“xxx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xxx智慧人社”APP、“xxx人社公共服务”网站在线申请就失业登记,根据提示信息逐步填写完成。 3.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受理申请人的失业登记信息,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 4.审核失业人员提交的申请,同时将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信息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生成电子《就业创业证》信息,并在《就业创业证》中记载失业登记情况。 |
人社局 | 文件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 三、保障措施 (八)县以上政府要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筹优化现有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和人才市场、创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专业化服务场所,提供招聘求职、创业服务、失业管理、重点群体帮扶等服务。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政策宣传、业务受理等基本服务。根据服务对象规模,合理优化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结构和布局,将就业服务相关事项优先纳入社区工作者工作内容,引导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结合机构建设、服务成效等情况,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星级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2年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三十一条。 3.《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4.《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就失业登记的通知》主要负责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记录劳动者就业与失业变动情况。 5.《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 (四)将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纳入工作规划。,(五)完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 |
就业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63 | 社会保障 | 收集、发布就业信息 | (1)了解最新就业信息(2)对最新就业信息进行整理(3)通过微信、招聘版发送就业信息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八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可以就近就便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办理失业登记或者求职登记,自主选择参加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向失业、求职登记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免费公共服务。 |
就业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64 | 社会保障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批 | 1.按季度或按年度受理辖区内居民提出的咨询和申请,对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对自主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报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 2.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县人社局审批。 3.对提交的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料进行审批、公示和会议研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4.依法对违法违规申请者予以查处。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1.《关于印发<省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第四章第十条,即:个人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或按年度到就业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灵活就业人员或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认定证明》,对自主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由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 就业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65 | 社会保障 | 开展小型招聘会,组织未就业者参加 | (1)了解辖区人员就业需求,及人员情况(2)整理最新招工信息(3)联系企业.(4)提供招聘会场地和时间(5)开展招聘会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就业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66 | 社会保障 | 就业系统录入工作 | (1)了解辖区就业人员信息(2)对人员信息进行整理、汇总(3)录入就业系统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就业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67 | 社会保障 | “圆梦计划”创业培训 |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跟踪式创业服务和支持 | 人社局 | 文件 | 1、《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五条;2、《xxx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22〕55号)X办发〔2022〕55号第二条第三款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468 | 社会保障 | xxx籍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安置 | 1.全面完成区、州下达的xxx籍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安置任务。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2019、2020年绩效考核指标 | xxx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中心 | 已停止 | 已停止 | 上收 | 2019,2020年 | |
469 | 平安法治 | 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内容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及全民法治大培训 | 1.制定普法方案。 2.组织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普法活动。 3.撰写活动总结。 |
司法局 | 文件 | 《省普法与依法治理考核细则》《自治州法治建设考核细则》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0 | 平安法治 | 建立村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工作评价机制 | 1.协调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2.督促法律顾问按时开展坐班及法治宣讲。 3.年底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
司法局 | 文件 | 《xxx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7年)》《关于在全疆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1 | 平安法治 | 督促法律服务所按要求完成年审、考核、会费上交等工作 | 1.做好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监督工作。 2.督促法律服务所按要求完成年审、考核、会费上交等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xxx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9年)》《关于在全疆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 司法局 | 司法所 | 低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2 | 平安法治 | 定期开展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 | 1.常态化组织辖区的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2.及时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自治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3 | 平安法治 |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 1.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谈话。 2.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进行监督管理。 |
司法局 | 文件 | 《x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xxx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4 | 平安法治 | 协调推动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和工作措施,建立一人一档 | 1.对安置帮教对象建档。 2.按照规定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走访。 3.落实帮教措施。 |
司法局 | 文件 | 《xxx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5 | 平安法治 | 完成两类人员管理平台的核查、衔接、帮教工作及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 | 登录平台,完成两类人员管理的核查、衔接等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xxx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6 | 平安法治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1.制定普法清单。 2.定期对普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7 | 平安法治 | 督促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 | 通知公职人员参加考试。 | 司法局 | 文件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8 | 平安法治 | 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 | 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 司法局 | 文件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79 | 平安法治 | 培育、调整村法律明白人并按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 1.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培训。2.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3.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0 | 平安法治 | 落实并督促乡镇完成“八五”普法宣传及档案整理工作 | 1.每季度制定“八五”普法细则。 2.督促各办普法任务完成情况。 3.整理相关普法档案。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1 | 平安法治 | 对乡镇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建立档案 | 1.参与乡镇党政会议。 2.对乡镇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组织法律顾问就合法性就行审核。 3.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 |
司法局 | 文件 | 《x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司法局 | 司法所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2 | 平安法治 |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活动并建立档案 | 1.对乡镇开展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督查。 2.检查执法案卷。 3.出具监督建议书并督促整改。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3 | 平安法治 |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 | 1.审查乡镇作出的规范性文件。 2.出具审查意见书。 3.督促落实审查意见。 |
司法局 | 文件 | 《x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司法局 | 司法所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4 | 平安法治 | 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并建立相关活动印证资料 | 1.接收上级部门意见征求稿。 2.按要求组织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3.对梳理的意见进行上报。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5 | 平安法治 | 协助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 | 1.收集各村的村规民约。 2.联系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核。 3.出具审核意见书。 4.督促落实审核意见。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6 | 平安法治 | 督促乡镇完成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及工作开展情况 | 督促乡、村两级完成法律顾问签约。 | 司法局 | 文件 | 《自治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7 | 平安法治 | 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等工作 | 1.明确上级部门对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 2.按照要求开展选任。 3.完成上报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xxx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8 | 平安法治 | 撰写《一规划两纲要》等材料 | 1.整理《一规划两纲要》材料。 2.为党政办提供《一规划两纲要》村材料。 3.对所写材料进行收集上报。 |
司法局 | 文件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89 | 平安法治 | 撰写乡镇主要领导述法报告 | 1.按照上级要求明确述法重点。 2.配合乡党政办撰写乡镇主要领导述法报告. 3.完成材料的收集上报。 |
司法局 | 文件 | 司法局 | 司法所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0 | 平安法治 | 法治政府建设 | 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民主法治示范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文 | 司法所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1 | 平安法治 |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设立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纠纷不出村 大纠纷不出镇 矛盾不上交” | 司法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七条、 第八条、第三十四条;《xxx省人民调解条例》第四条、第九条 |
司法所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2 | 平安法治 |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 | 按照区、州、县的要求,做好辖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以及人员调整、证件申领工作 | 司法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五条 | 司法所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3 | 平安法治 | 乡镇司法所年审、考核等工作 | 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按要求完成年审、考核、会费上交等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xxx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9年)》《关于在全疆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 司法所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94 | 平安法治 | 公证服务指引 | 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 司法局 | 文件 | 公共法律与服务管理科 | 司法所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495 | 经济发展 | 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报表工作 | 1.劳动工资季报工作: ①.每季度月底收集整理政府工资表; ②按统计口径进行计算汇总; ③.统计云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劳动工资季节报表; ④.xxx统计局审核检查报表数据; ⑤.要把工资台账及凭证打印归档。 | 统计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依据。二、调查对象和范围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寺庙、宗教场所、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虽然有人员但没有工资发放行为的单位。统计范围为全部地域的一套表法人单位和非一套表法人单位。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6 | 经济发展 | 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年报表) | 2.填报(G101)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G102)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①按照表格内容收集人口、农业、财政、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口径数据;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汇总各村数据并上报;③.在联网直报平台填报(G101)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G102)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④.xxx统计局审核检查报表数据; ⑤.做好印证资料的整理归档。 |
统计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制度》 二、实施范围 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包括,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全省所有的乡镇和涉农街道。本表由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按所在地原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本表由各村委会、涉农居委会按所在地原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因条件限制无法填报的行政村和涉农社区,由所在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填报。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7 | 经济发展 | 非主要畜禽生产情况(年报表) | 3.填报非主要畜禽生产情况表(年报):①.统计专干按统计制度向畜牧站收集非主要畜禽数据;②.统计专干核查汇总全乡数据,由乡畜牧分管领导签字;③.计专干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数据;④.由xxx统计局审核检查报表数据;⑤.统计专干做好印证资料的整理归档。 | 统计局 | 通讯软件 |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畜牧业的猪、牛、羊和家禽,国家实行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并对生猪调查大县实行以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8 | 经济发展 | 农村统计基层报表工作 | 4.农业农村基层报表工作:统计专干收集农业数据(各村种植面积、产量、化肥使用量、地膜使用量、农用柴油使用量、各村大棚占地面积和使用面积等),统计专干填报:①.农业生产条件表(年报);②.设施农业生产情况表(年报);③.经济作物生产情况季节报表(季报);④.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表(季报);⑤.蔬菜、瓜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表(季报);⑥.园林水果生产情况表(季报);⑦.粮食作物生产情况表(季报); | 统计局 | 通讯软件 |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对于种植业的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农业生产条件、热带农作物、园林作物、设施农业、其他畜禽等生产统计报表为全面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法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自行确定。林业和渔业报表资料分别来自林业和渔业部门统计,调查统计方法由有关部门自行确定。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499 | 经济发展 | 统计专干按统计制度收集核查汇总全乡数据,填报以上报工作 | 统计专干按统计制度收集核查汇总全乡镇数据,填报以上报表,由统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上报县统计局。1.完成国家、省、xxx报表抽查检查任务,提供相关报表印证资料①.xxx统计局下发检查、查询任务;②.统计专干准备相关印证资料上报;③.xxx统计局检查审核印证资料。2.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 ①.统计专干负责新增入库单位相关资料的收集、扫描、初审,完成新入库单位实地核查工作; ②.统计专干本乡镇名录库信息的维护、城乡划分的实地核查工作; 3.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①.统计专干上报人员花名册,组织村镇统计人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4.依照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填报 |
统计局 | 通讯软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版)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xxx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的统计人员负责农村基层统计业务,并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以内的统计工作。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0 | 经济发展 | 全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工作 | 成立乡镇普查领导小组,组织“两员”参加普查相关培训;1.确定普查员并上报普查员名单;2.绘制辖区边界图、划普查小区图;3.组织普查员参加县级普查员培训考试、签订保密协议;4.在辖区线上、线下进行宣传;5.清查工作;6.在采集系统中录入信息采集数据;7.正式入户登记;8.对上级统计部门反馈回来的指标数据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如果有错误及时修改,并将核实情况上报县统计局。9.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对普查数据抽样检查工作。 | 统计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条: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经济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作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参与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1 | 经济发展 |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本镇统计队伍阵地建设 | 1.做到“六有六化”,设置统计工作岗位,乡镇1名分管统计工作领导,2名统计专干。明确村“两委”班子中有1名委员负责统计工作,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2.开展镇村统计人员的日常业务指导,组织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文件;3.按季度更新全镇统计人员花名册、对人员变动情况向县统计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4.建立健全本镇统计台帐村报表户台账,督促指导村委会、企业完善统计台帐;5.开展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6.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县统计局举报。 | 统计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1.《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统计局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意见》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统字〔2021〕6号)乡镇统计工作做到“六有”、实现“六化”的目标。“六有”即: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有设备。“六化”即:乡镇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手段现代化。2.《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统计工作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体系的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字〔2023〕18号)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省党委编办〔2020〕20号文件精神,设置2名专职统计工作岗位,明确1名领导负责统计工作。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有1名委员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工作职责范围,进一步完善统计网络。 | 统计局 | 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2 | 党的建设 | 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 1.对各村档案员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发放宣传资料;3、对各村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 | 档案局 | 通讯软件 | 《乡镇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18号令)第九条 乡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岗位(以下简称乡镇档案部门),主管本乡镇档案工作,其职责包括:(八)开展档案宣传、培训,做好档案统计等工作。 | 档案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503 | 党的建设 | 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 1.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档案各项规章制度; 2.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做好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档案全宗卷的整理; 3.开展室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4.做好室藏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县档案馆做好馆藏档案进行开放审核; 5.完成档案工作统计年报;6.做好档案借阅利用登记工作。 | 档案局 | 通讯软件 | 《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档案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504 | 党的建设 | 保障档案安全 | 1.做好乡镇档案库建设; 2.日常定期对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3.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 档案局 | 通讯软件 | 《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档案局 | 社会事务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505 | 人民武装 | 征兵工作 | 开展春季、征兵宣传、初审初检工作。 | 人武部 | 文件 | 《征兵工作条例》第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军队光荣历史和服役光荣的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6 | 人民武装 | 征兵工作 | 按时完成兵役登记工作 | 人武部 | 文件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乡人民政府对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7 | 人民武装 | 开展民兵整组工作 | 开展民兵整组工作,完成一人一档资料填报、收集、整理工作。 |
人武部 | 文件 | 奇武函【2024】48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8 | 人民武装 | 民兵整租宣传 | 《2024年民兵整租宣传工作通知》奇武政【2024】7号文件 | 人武部 | 文件 | 《2024年民兵整租宣传工作通知》奇武政【2024】7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09 | 人民武装 | 开展民兵整组工作 | 开展民兵整组工作,按要求组织民兵参加点验工作。 |
人武部 | 文件 | 奇武函【2024】49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0 | 人民武装 | 开展民兵整组工作 | 开展民兵整组工作,完成一队一册档资料编建、整理、上报工作。 |
人武部 | 文件 | 奇武函【2024】50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1 | 人民武装 | 完善民兵整组工作 | 完善民兵整组工作,迎接县人武部考核验收工作 | 人武部 | 文件 | 奇武函【2024】51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2 | 人民武装 | 组织人员参加民兵集训工作 | 组织人员参加民兵集训工作,完成民兵34人的训练任务。 | 人武部 | 文件 | 昌武【2024】2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3 | 人民武装 | 民兵工作“双争”活动 | 《关于开展民兵工作“双争”活动的通知》奇武政【2024】4号文件 | 人武部 | 文件 | 《关于开展民兵工作“双争”活动的通知》奇武政【2024】4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4 | 人民武装 | 民兵队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 已训练带学做好民兵学习 | 人武部 | 文件 | 《关于在民兵队伍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通知》奇武政【2024】3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5 | 人民武装 | 民兵政治工作 | 已训练带学做好民兵学习 | 人武部 | 文件 | 《2024年度民兵政治工作指示》奇武政【2024】1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6 | 人民武装 | 民兵组织整顿中政治考核 | 已训练带学做好民兵考核 | 人武部 | 文件 | 《关于做好民兵组织整顿中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奇武政【2024】1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7 | 人民武装 | 基干民兵体检、政治考核、技能考核 | 已训练带学做好民兵考核 | 人武部 | 文件 | 《关于组织基干民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奇武政【2024】1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8 | 人民武装 | 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 | 按时完成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上报数据 | 人武部 | 文件 | 《关于组织2024年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的通知》奇县国动【2023】4号文件 | 人武部 | 乡人武部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519 | 党的建设 | 完成“爱心一元捐”救助人员摸底工作 | 1、县下发分配工作。2、乡专干给各村下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xxx妇联下发任务分配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0 | 党的建设 | 落实“春蕾计划”公益项目摸底、救助工作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宣传。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1 | 党的建设 | 落实完成“母亲邮包”公益项目 | 1、县下任务分配工作。2、乡专干给各村下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2 | 党的建设 | 开展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工作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3 | 党的建设 | 母亲微笑行动公益项目--低收入家庭唇腭裂患儿免费救治慈善活动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4 | 党的建设 | 落实完成“石榴籽”小课堂活动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5 | 党的建设 | 县妇联开展庆“三八”活动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6 | 党的建设 | 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7 | 党的建设 | 调解婚姻矛盾问题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8 | 党的建设 | 调解邻里纠纷矛盾问题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3.乡专干上报数据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29 | 党的建设 | 做好妇联各项工作宣传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各村宣传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0 | 党的建设 | 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的积极作用 | 1.县妇联安排,2.乡专干各村宣传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县妇联微信通知 | xxx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1 | 民生服务 | 开展“爱心一元捐”项目募集工作 | 1.善款募集:各级妇联组织利用“爱心一元捐”专属二维码组织开展劝募活动;2.项目申报:县妇联根据筹款情况,填写上报“爱心一元捐”项目申请书;3.资金拨付:县妇联收到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工作。4.社会公示: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官网、微信平台或者宣传栏及时公开善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信息反馈:提供救助人员资金领取表、项目工作总结、图片、典型案例;6.规范档案:建立完整的资金审批、项目管理实施档案。 | 妇联 | 通讯软件 | xxx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爱心一元捐”项目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爱心一元捐”项目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原则,大力倡导“人人可慈善 人人可公益”理念,面向全区社会各界开展善款募集活动,所筹资金用于开展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2 | 党的建设 | 开展“爱心一元捐”项目募集工作 | 1.村(社区)摸底、排查困境妇女儿童;2.村(社区)召开研判会确定救助对象并公示;3.乡镇审核,召开分析研判会确定救助对象并公示;4.县妇联、乡镇妇联入户核实救助对象;5.县妇联召开分析研判会确定救助对象并公示;6.公示结束后,县妇联将救助金汇入救助对象银行卡;7.各乡镇妇联对救助对象进行回访。 | 妇联 | 通讯软件 | (2023年上半年)“爱心一元捐”项目申请书(区、州妇联审核已通过),第八项实施地点:xxx各乡镇、村(社区)以及县委的巡察要求。 | 妇联 | 乡妇联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3 | 党的建设 | 开展99公益日联合募捐活动 | 1.结合县市实际需求,设定母亲邮包、春蕾计划等项目;2.广泛宣传,向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各界发出爱心倡议;3.在9月5日10点至9日18点期间做好线上劝募工作;4.按照项目要求,严格筛选确定受助妇女,填写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邮包”受助人明细表;5.接收“母亲邮包”后,通过集中捐赠和入户慰问的形式,及时做好邮包发放,填写“母亲邮包”发放领取表;6.将“母亲邮包”接收函、项目工作小结、发放领取表、项目救助案例、活动照片视频上报xxx妇联。 | 妇联 | 通讯软件 | 1.关于做好省妇联2024年99公益日联合募捐活动的支持函(xxx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小红头)2.关于做好2024年99公益日“母亲邮包”项目的支持函(X妇女联合会小红头)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4 | 民生服务 | 民生服务 | 1.村(社区)摸底、排查符合条件救助对象;2.村(社区)、乡镇、县妇联逐级召开研判会,确定救助对象并上报州妇联;3.区州妇联审核救助后,乡镇妇联进行回访。 | 妇联 | 通讯软件 | 《省妇联临时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所需清单(二)乡(镇)妇联提供所需材料清单,以及县委的巡察要求。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5 | 民生服务 | 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 | 1.村(社区)摸排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2.乡镇审核,并招募爱心妈妈。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爱心妈妈专长优势和关爱对象困难需求进行合理匹配;3.上报爱心妈妈困境儿童一对一结对花名册;4.从思想道德引领、精神文化生活、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关爱服务四个方面开展结对关爱服务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机制化的指导意见》(妇字【2024】23号,第三部分推进关爱工作规范化中第二条:妇联组织要主动对接民政部门,指导村(社区)妇联与儿童主任密切协作,建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台账,摸清结对儿童基本信息、记录爱心妈妈关爱服务情况。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6 | 民生服务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
1.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和申请承诺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2.乡、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妇联。3.县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公章,上报州妇联。 | 妇联 | 通讯软件 | 财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384号文件)中,第三章:第十一条乡、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妇联。村委会审核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个人申报表)。(出具家庭情况说明、,村委会召开研判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乡妇联,乡妇联审核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在家庭情况说明书上加盖乡人民政府公章,召开研判会,并进行公示。巡察要求)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7 | 民生服务 | 实施“靚发屋”项目 | 省妇联给每个人项目以15000元标准进行资助,主要用于采购美容美发基础设备和工具等,属于无偿资助。乡镇妇联属于项目实施主体。1.村(社区)妇联摸排符合项目申报人员;2.指导申请者填写项目申报表,审核推荐盖章;3.乡镇妇联审核,汇总提交县妇联;4.县妇联审核上报州妇联;5.乡镇妇联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员、店址、经营等日常管理,进行公示,指导项目点正常运行,加强监督。 | 妇联 | 通讯软件 | xxx妇联“靚发屋”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人申报条件(由不少于15平方米的美容美发经营场地,也可以通过村委会协助解决)、项目申报程序(乡镇、村(社区)妇联组织申请者填写项目申报表,经所在村(社区)村委会审核推荐盖章,提交县市妇联审核。)项目实施主体(乡镇妇联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员、店址、经营等日常管理,进行公示,指导项目点正常运行,加强监督。)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8 | 精神文明建设 | 开展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 1.以“少年儿童心向党 真情相伴护成长”为主题开展活动;2.上报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统计表及总结。 | 妇联 | 通讯软件 | 转发《全国妇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真情相伴护成长”2024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新妇办字[2024]20号),第二部分主要内容第四项:突出特殊群体帮扶,提供暖心关爱服务。要开展入户走访,组织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儿童主任、志愿者等结合摸排工作,深入辖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集中开展入户走访,了解掌握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主动推动解决。xxx妇联以电话形式通知上报2024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统计表及总结。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39 | 精神文明建设 | 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 | 1.以“巾帼心向党引领行动”为抓手,分层分类分众开展“巾帼大学习”“巾帼大宣讲”;2.结合实际,开展系列主题活动;3.开展走访慰问、普法宣传、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关于开展202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的通知(xxx省妇女联合会小红头)第一部分:筑牢思想根基,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第二部分: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第三部分: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让妇女和家庭可感可及的实事;第五部分相关要求中提到: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纪念活动,按活动要求精心设计好活动内容和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阵地,突出重点,贴近实际,走近妇女,让广大妇女了解妇联工作,增强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40 | 精神文明建设 | 开展创建“石榴籽”小课堂工作 | 1.村(社区)创建“石榴籽”小课堂,2025年全覆盖;2.寒暑假期间,招募志愿者,组织辖区少年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3.上报“石榴籽”小课堂创建情况、活动记载表及小结。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关于印发《省妇联“石榴籽”小课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妇联小红头)xxx妇联以电话形式通知上报“石榴籽”小课堂创建情况、活动记载表及小结。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41 | 精神文明建设 | 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 1.充分发挥基层妇联主席、执委的作用,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联合司法所干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3.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开展亲子教育活动。 | 妇联 | 通讯软件 |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第四章第三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五章第四十八条: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42 | 平安法治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妇联利用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时机,进一步宣传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2.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和专业队伍、区州“石榴花”维权工作室作用,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建立重点人群分类台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管控、早化解;3.加强妇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商讨协调处理妇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4.组织各级妇联干部参加区州妇联《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线上培训。 | 妇联 | 通讯软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被解救妇女的安置、救助和关爱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43 | 乡村建设 | 乡村美丽庭院建设 | 1.乡镇、村妇联根据《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宣传和指导; 2.开展各层级美丽庭院创建和美丽庭院特色村、女主人、精品庭院推荐活动。 | 妇联 | 文件 | 全国妇联2024年1月发布的《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第十部分长效管理:加强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导与宣传,开展各层级创建活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 | 妇联 | 乡妇联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3.2024 | |
544 | 社会保障 | 省妇联临时救助工作 | 1.村委会摸底、排查符合条件救助对象;2.村委会、乡镇、县妇联逐级召开研判会,确定救助对象并上报州妇联;3.区州妇联审核救助后,乡镇妇联进行回访 | 妇联 | 法律法规 | 《省妇联临时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所需清单(二)乡(镇)妇联提供所需材料清单,以及县委的巡察要求 | 妇联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45 | 教育培训监管 | 妇女干部培训 | 1、参加区、州培训;2、参加县妇女干部培训班;3、参加“三交”活动等外出培训;4、组织基层妇女群众参加巾帼家政培训班 | 妇联 | 法律法规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七章妇女联合会干部第三十七条 | 妇联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46 | 精神文明建设 | 小手拉大手·亲子共学国家通用语言活动 | 1.依托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阵地,建好管好用好“石榴籽”小课堂,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艺术、综合实践、素质拓展等活动,提升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和水平2.以节日为契机,举办亲子诵读、情景剧比赛等亲子阅读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 | 妇联 | 文件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握小手·亲子共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妇字[2024]16号)方案中第四部分组织保障: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 | 妇联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47 | 精神文明建设 | 三八红旗手推荐 | 推荐区、州“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妇女先进典型人选; | 妇联 | 法律法规 | 《关于开展2023年省最美家庭、2024年自治州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昌州妇字〔2024〕1号;《关于开展自治州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昌州妇字〔2023〕2号 | 妇联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48 | 乡村建设 | 完成造林面积的测量统计上报工作 | 1、完成造林面积的外业测量;2、完成内业进行上报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49 | 乡村建设 | 完成退化林的调查 | 1、确定调查图版;2、完成外业调查;3进行内业整理。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0 | 乡村建设 | 完成退化林作业设计及修复工作 | 1、完成退化林作业设计;2、进行修复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1 | 乡村建设 | 完成造林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 | 1、确定造林补助资金兑现名单;2、系统录入。 | 林草局 | 文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2 | 乡村建设 | 完成林业用水面积上报及水量分配工作 | 1、确定林业地块;2、完成林业用水面积水量分配表;3、进行上报及协调调水。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3 | 乡村建设 | 完成义务植树的宣传 | 1、制定宣传方案;2、准备宣传资料;3、完成宣传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省义务植树条例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4 | 乡村建设 | 完成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 1、确定义务植树基地;2、苗木调运;3、完成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省义务植树条例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5 | 乡村建设 | 完成义务植树的建档、总结工作 | 1、测量义务植树基地面积;2统计树种株树;3、完成义务植树的建档、总结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省义务植树条例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6 | 乡村建设 | 完成病虫害防治工作 | 1、调查病虫害发生地点、种类、面积;2、制定防治方案;3、准备防治药剂、车辆、人员;4、完成病虫害防治工作;5总结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县林草局种苗检疫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7 | 乡村建设 |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 1、完成森林防火组织队伍的建设;2、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3、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排查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应急管理局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8 | 乡村建设 | 完成科技之冬培训及建档工作 | 1、制定科技之冬培训计划;2、完成科技之冬培训及建档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推中心林果办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59 | 乡村建设 | 完成林果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 | 1、为果农做好技术指导,2、解决果农服务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推中心林果办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60 | 乡村建设 | 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 | 1、验收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活率;2、督促退耕户完成补植补造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退耕还林条例》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61 | 乡村建设 | 完成退耕还林验收公示、录入系统、资金拨付及兑现工作 | 1、完成退耕还林验收公示;2、录入系统;3、资金拨付及兑现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退耕还林条例》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62 | 乡村建设 | 完成全乡各村村庄绿化实地调查及规划 | 1、完成全乡各村村庄绿化实地调查;2、制定作业设计。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63 | 乡村建设 | 负责村庄绿化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督促后期管理验收 | 1、负责村庄绿化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2、督促后期管理验收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造林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64 | 乡村建设 | 完成造林验收工作 | 1、准备验收地块资料;2、完成造林验收工作;3汇总上报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造林验收办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65 | 乡村建设 | 完成省推送退化林地块的调查核实工作 | 1、确定调查图版;2、完成外业调查;3进行内业整理。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省林科院调查方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66 | 乡村建设 | 完成省退化林的调查系统上传上报工作 | 完成省退化林的调查系统上传上报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省林科院调查方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67 | 乡村建设 | 完成林木采伐五年规划 | 1、调查现有林木情况;2、完成林木采伐五年规划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资源科工作要求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68 | 乡村建设 | 完成林草湿图斑核实 | 1、确定调查图版;2、完成外业调查;3进行内业整理。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资源科图纸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69 | 乡村建设 | 完成森林督查图斑核实 | 1、确定调查图版;2、完成外业调查;3进行内业整理。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林草局资源科图纸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70 | 乡村建设 | 完成采伐地块的调查核实及上报工作 | 1、进行枯死木调查上报;2、收集采伐申请,完善资料;3、配合完成采伐地块的调查。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森林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71 | 乡村建设 | 保护、救护野生动物资源和野生动物致害预防、防控 | 1、宣传教育;2、对伤病、受困的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进行救护,3、报告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72 | 乡村建设 | 古树名木保护 | 1.乡镇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2、配合林草局进行普查,挂牌。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xxx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73 | 乡村建设 | 配合完成退耕还林的验收工作 | 1、确定不合格地块、面积;2、配合完成退耕还林的验收工作 | 林草局 | 通讯软件 | 《退耕还林条例》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74 | 乡村建设 | 林草资源信访事项 | 县级:1.信访接待与登记;将林草资源信访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组织专业收集与信访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调查结果,对于设计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及时跟踪信访事项处理进度,整理信访卷宗,归档保存;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乡镇:1.各乡镇政府配合受理处置,配合调查、查找依据、进行调解,给出合理处置解决的建议意见,配合参加信访事项的听证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1.主办和协办信访事项:依照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第二章 第十五条 第三款;2.《草原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75 | 乡村建设 | 做好林权登记及调处纠纷工作 | 接受林农申请、核实相关情况,整理资料进行上报 | 林草局 | 文件安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第十七条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二十二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十九)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确保改革扎实推进。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法明确林草主管部门职责,统筹使用编制资源,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强化林草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集体林业大县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力量,乡镇政府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林业工作。森林公安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职能保持不变,基层森林公安队伍框架和力量布局保持基本稳定。实施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增强生态护林员辅助服务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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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 乡村建设 | 林业项目报批验收 | 根据项目要求落实地块,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 林草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77 | 乡村建设 | 林木采伐(房前屋后) | 申请审核,报备制(非林地)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通知(办资字〔2023〕96号)第五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78 | 乡村建设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 1.县级负责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件资料进行审核,报州林业和草原局审批;2.乡镇配合对建设项目范围内使用林地、林木权属进行核实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79 | 乡村建设 | 林业资源清查 | 1.县级对全县林业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填写调查表,建立档案资料 2.乡镇配合完成林地、林木确界工作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9号)第六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80 | 乡村建设 | 全国林业草原综合统计管理系统 | 1.县级:负责汇总填报系统;2.乡镇:乡镇统计林果产品产值、经济林面积,统计时间季度报和年报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9号)第六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81 | 乡村建设 | 草原防火、草原保护、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和承包经营 |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检查;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规定草原防火期,制定草原防火预案,切实做好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进行权属纠纷;草原承包经营必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一章总则第八条,第六章保护第五十三条,第二章草原权属第十六条,第二章草原权属第十三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82 | 乡村建设 | 造林绿化、验收 | 1.县级: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编制实施方案,并将任务分配至各乡镇;造林结束后对造林面积及成活率进行验收2.乡镇:根据分配的造林绿化任务进行造林,并配合林草局对造林面积及成活率进行验收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9号)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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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 乡村建设 | 林木植物检疫 | 1.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森检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贮木场、自然保护区、木材检查站及有关车站、机场、港口、仓库等单位,聘请兼职森检员协助森检机构开展工作省内外调运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林业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 | 林草局 | 法律法规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四条;《xxx省林业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584 | 乡村建设 | 做好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 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各级林长完成工作职责并完成各类台账的整理工作 | 林草局 | 文件 |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585 | 乡村建设 | 制做林长公示牌 | 制作林长公示牌 | 林草局 | 文件 |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 林草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586 | 乡村建设 | 枯死树木的清理 | 根据各村上报枯死树木情况,镇林业站进行实地巡查,应伐的组织办理采伐证,进行按时清理 | 林草局 | 文件 | 按照县林草局工作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 林草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三)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587 | 经济发展 | 取水供电联审联批 | 1.按照用水总量分配方案落实年度用水用电申报制度,建立机电井与变压器供电编号对应的信息数据,机电井变压器存在生活照明等其他用电的应加装单独计量。2.每年2月底前按照用水总量分配方案以各乡镇为单位制定和申报农业灌溉机电井单井用水、用电计划,单井用水量、单井灌溉用水定额、单井控制面积,上述事项应符合下达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经水利局审核并签发《取用水供电告知单》,用户向供电公司办理供电手续后充水。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xxx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昌州党发〔2021〕2号)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88 | 民生服务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 1.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3.签订移民安置协议。4.移民经费和管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5.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6.水库移民后期项目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系统填报工作(移民年报填报、财政一卡通审核上报、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系统填报)。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七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89 | 民生服务 | 农村供水工程及运行保障 | 1.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规划、项目申报、资金申请及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保障,宣传并执行国家或行业关于农村供水的法律法规。2.协调化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费收缴、供用水矛盾纠纷。3.开展全面深入农村供水工作大排查,全面梳理农村供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xxx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90 | 社会管理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91 | 社会管理 | 农业水价改革 | 1.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折不扣执行农业水价。2.实施精准补贴机制,完善精准补贴政策。3.加强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实现农业取水全覆盖精准计量。4.强化农业灌溉精准精细,制定灌溉供水计划,适时调整亩均用水定额,鼓励节水水权交易。5.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斗(农)渠道、塘坝及配套设施和田间节水工程建设,提高田间水利用效率。6.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节约用水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关于印发xxx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2017】29号)文件第六大项“保障措施”中“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92 | 社会管理 | 机电井管理 | 1.认真贯彻落实“四定方针”、“三条红线”相关治水文件精神。2.实施禁采区、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机电井关停工作。3.对机电井更新进行初审上报并对更新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4.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93 | 社会管理 | 河长制工作 | 坚持组织负总责,地州、县市落实,水利牵头、部门协同,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总河(湖)长是河湖库“清四乱”总负责人。各级河湖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负责人,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在河湖长组织下,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清四乱”工作具体实施。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关于引发《省河湖长巡查制度》的通知(新河(湖)领发〔2020〕2号,第五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94 | 社会管理 |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1.全面开展节水控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提升配置效率,通过节水扩大发展空间。2.进一步优化区域用水结构,持续推进节水工程建设,加大集约化、规模化农业种植。3.扎实推进深度节水,发展节水型产业,培养节水型经济,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4.切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X办发〔2021〕80号)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95 | 自然资源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条件取水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第六十九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96 | 自然资源 |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97 | 自然资源 | 取水许可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1.取水的申请和受理。2.取水许可的审查和决定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598 | 自然资源 | 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 1.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配置生产、生态用水。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县域水资源,科学合理确定一、二、三产用水控制比例。2.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粮食生产任务制定本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确定种植和休耕计划,并将地表水用水量分解到村、组、农户,地下水用水量分解到农户和单井。各乡镇组建相应机构,配齐配强乡、村工作力量,按照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保灌地块,逐村逐组确定所需地块、面积、单井和需要休耕的地块、面积、单井。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七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599 | 自然资源 | 地下水水位保护和超采治理 |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有效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修复地下水水生态环境与功能,促进区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九条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00 | 生态环保 |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2.【规范性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X发〔2023〕31号)明确: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将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第6项。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01 | 生态环保 | 对向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倾倒垃圾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地方性法规】《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3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向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倾倒垃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予以制止,责令其清除,情节严重阻碍防洪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水体污染的,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规范性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X发〔2023〕31号)明确: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将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第8项。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02 | 生态环保 | 对擅自凿井、修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损毁地下水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关停承压水取水工程等活动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地方性法规】《xxx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关停承压水取水工程的; (二)更新井、将勘探井变为取水井使用的; (三)关停、报废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办理注销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封填报废地下水取水工程的; (四)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取水数据资料的; (六)擅自凿井、修建取水工程的; (七)损毁地下水取水工程的。 违反前款第(二)、(四)、(五)、(六)项规定的,还应当按照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收取水资源费。 【规范性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X发〔2023〕31号)明确: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将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第10项。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03 | 生态环保 | 对非法从事开垦、开发,破坏植被、沙壳、结皮等原生地貌的处罚 | 1.依据水行政监督检查或者违法行为线索,予以核查; 2.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负责人立案负责审批; 4.1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归档(流程结束)。 4.2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4.3符合立案条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 5.1移送有关部门(流程结束)。 5.2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6.1不予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结案,立卷归档(流程结束)。 6.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7.1若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告知听证权。若不申请听证,进行下一环节。若申请听证,则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7.2无陈述申辩意见; 7.3有陈述申辩意见,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8.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9.法制审核; 10.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因情节复杂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 11.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12.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结案,立卷归档。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地方性法规】《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从事开垦、开发等活动,破坏植被、沙壳、结皮等原生地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并按照破坏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 【规范性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X发〔2023〕31号)明确: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将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版)》第11项。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04 | 生态环保 | 水土保持工作 | 1.水土流失预防保护。2.推进水土流失治理。3.县级立项、备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批复。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5.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6.水土保持相关政策解读宣传。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xxx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3.《省党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预防体制机制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强化组织保障:(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筹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推动落实省负总责、地县乡抓落实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工作。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605 | 生态环保 | 水源地保护 | 1.按照《xxx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和《xxx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经xxx环保局审查通过,对我县地表水饮水水源地和13处备用水源进行全面保护。2.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实现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封闭管理,水源保护区管理规范化。3.落实属地管理,禁止人畜进入水源地保护区。4.环境保护机构和乡镇、村民委员会对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X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条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村民委员会协助相关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配合 | 2022年 | |
606 | 应急管理 |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按照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建立并完善防洪体系和水文、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提高防御洪水能力;组织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洪避洪措施。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四十七条 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应当优先列入有关部门的年度建设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五条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第四十二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 水利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07 | 生态环保 | 负责河道治理工作 | 负责河道治理工作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08 | 生态环保 | 开展地下水治理 | 开展地下水治理,管好机电井 | 水利局 | 文件 | 《xxx地下水治理十条措施》 | 乡村振兴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09 | 生态环保 | 灌溉进度统计 | 按时灌溉进度统计 | 水利局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乡村振兴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10 | 生态环保 | 开展臭黑水体排查 | 1、制定方案;2、确定网格员;3、按期开展臭黑水体排查;4、汇总上报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1 | 生态环保 | 燃煤锅炉摸排改造 | 1、燃煤锅炉摸排2、上报改造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2 | 生态环保 | 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和报告 | 制止和报告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3 | 生态环保 | 对辖区内社区商业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以及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1.对辖区内社区商业生产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2.发现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4 | 生态环保 | 污染源普查工作 |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5 | 生态环保 |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6 | 生态环保 |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工业集聚区配备必要的生态环境监管人员 |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和工业集聚区配备必要的生态环境监管人员。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7 | 生态环保 |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 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8 | 生态环保 | 对规定的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开展调解 | 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19 | 生态环保 | 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在生态环境领域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20 | 生态环保 | 开展臭黑水体排查 | 开展臭黑水体排查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21 | 生态环保 | 燃煤锅炉摸排改造 | 燃煤锅炉摸排改造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环保局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运行良好 | 基本 | 2022年 | |
622 | 生态环保 | 辖区内垃圾、秸秆焚烧巡查 | 完成常态化辖区内垃圾、秸秆焚烧巡查,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处理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3 | 生态环保 |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巡查 | 常态化巡查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4 | 生态环保 | “6·5”世界环境日宣传 | 开展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等相关政策的宣传,“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5 | 生态环保 | 环保督查问题“回头看” | 对中央、省环保督查组交办的信访案件不定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办结信访案件不反弹、回访群众满意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6 | 生态环保 | 养殖业粪污堆放治理 | 联合兽医站对辖区养殖业日常巡查粪污堆放治理情况,发现问题上报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整治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7 | 生态环保 | 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件办理 |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投诉举报件办理(市场热线:12345、环保热线12365)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8 | 生态环保 | 网格化环境监督 | 对燃煤锅炉、扬尘污染、黑臭水体、垃圾堆放等生态环境问题巡查 | 生态环境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钉钉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29 | 民生服务 | 基层医保经办服务 |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2.暂停参保3.人员续保4.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5.城乡居民信息维护6.城乡居民终止参保7.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8.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线上办理方式有:基层服务业务管理系统(电脑端)、xxx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 |
医保局 | 文件 | 1.《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 第八条,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乡镇(街道)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下放至村(社区)一级办理。 2.省党委组织部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X发〔2023〕15号)中城乡居民暂停缴费、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城乡居民信息维护、城乡居民终止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医保电子凭证申领9项为基层服务事项。 |
医保局 | xxx社会保障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0年 | |
630 | 民生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宣传 | 1.建立辖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应参保登记“一人一档”台账,并做好动态更新和未参保人员台账维护工作。 2.负责做好辖区居民参保动员及医保政策宣传。 3.完成本辖区全民参保目标任务(根据省年度指标确定)。 4.开展人户分离的应参保未参保人员摸排,落实参保扩面责任。 5.做好集中缴费、帮办代办缴费服务。 6.组织人员参加县(市)级医保政策培训。 7.配合做好各类医保政策宣传品的领取和发放。 |
医保局 | 文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第一条,压实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基层动员、单位履责、个人尽责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第四条,准确掌握参保情况。国家医保局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定期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省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信息,定期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发挥各地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对于人户分离的应参保未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常住地加强配合,共同落实参保扩面责任。持续做好重复参保治理工作,优化新增参保登记,提升参保质量。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督促,扎实做好参保扩面工作。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四)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深化医疗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提高征缴效率。优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在参保征缴中的作用,加强医疗保障、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等“线上+线下”合作,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做好跨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3.《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X办发〔2018〕55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以辖区常住人口的95%为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落实参保双兜底。各地要认真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主体责任。对于农村人口,应以户籍为依据,鼓励参加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的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兜底参保。对于城市人口,应以常住人口为依据,鼓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的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兜底参保。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驻村(社区)工作队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4.《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49号)(联合发文)第四条,落实参保缴费责任 全面推进医保扩面工程,落实县市、乡镇(街道)政府动员参保缴费主体责任。医保部门统筹做好参保动员、转移接续、宣传解读等工作。省医疗保障局负责建立全区全民参保库和2025 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实名制台账,调度参保进展情况。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安排下,组织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开展2025 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动员工作,摸清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底数,形成参保目标计划,并将参保对象补入全民参保库,进行参保登记,开展参保实名制台账管理,税务部门做好征收工作和缴费服务,及时回传缴费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数据比对,协助做好参保动员工作。国家税务总局xxx省税务局负责督促、调度各地税务部门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传递的参保登记人员信息开展费款收缴工作。 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医保发〔2024〕57号)第六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等基层力量作用,做好集中缴费、帮办代办、数据摸排、宣传动员、未参保人员台账维护等相关工作。 |
医保局 | xxx社会保障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0年 | |
631 | 民生服务 | 医疗救助 | 1.对推送的医疗费用预警数据进行调查、研判。 2.各村反馈研判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群体推送至农业农村局和民政局进行身份认定。 3.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政策宣讲、受理、初审、公示及资料上报至医保局;配合参加医保局评审领导小组会议。 4.配合做好医疗救助的入户回访。 5.配合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解答。 |
医保局 | 文件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后版本)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2.《xxx省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新医保规〔2023〕4号) 第七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对象根据《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X办发〔2022〕40号)及《关于加强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新医保〔2021〕77号)规定,本人及家属可向户籍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村(社区)、乡镇(街道)入户走访、分析研判,经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后,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第二十六条:全面推动依申请救助下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展政策宣传、咨询及帮办代办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政策宣传和救助申请帮办代办,及时主动帮助困难群众。” |
医保局 | xxx社会保障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0年 | |
632 | 民生服务 | 医疗救助工作 | 对医保局推送的就医因病致贫边缘人员进行摸排,入户排查家庭经济情况并根据排查情况搜集整理资料,经村镇两级分析研判是否救助 | 医保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患者预警监测工作的通知》 | 医保局 | xxx社会保障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0年 | |
633 | 民生服务 | 农业机械推广 | 新机具推广、引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机械检修、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之冬培训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农业农村局 | xxx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1995年 | |
634 | 民生服务 | 拖拉机年检工作。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技术检验签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技术检验纸质版年检表格的填写、顺表归档造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技术检验网站系统平台年检操作录入、电子台账造册、归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技术检验标志发放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农业农村局 | xxx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1995年 | |
635 | 民生服务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宣传。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宣传。享受补贴人员的报名,xxx农机补贴录入平台平台(手机APP),购置补贴验收,购置补贴录入一卡通平台。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办机[2024]3号 | 农业农村局 | xxx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1995年 | |
636 | 民生服务 | 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春耕生产农机安全田间宣传、排查安全隐患。三夏农机安全田间宣传、排查安全隐患。三秋农机安全田间宣传、排查安全隐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反光警示标志发放 | 春耕生产农机安全田间宣传、排查安全隐患。三夏农机安全田间宣传、排查安全隐患。三秋农机安全田间宣传、排查安全隐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反光警示标志发放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xxx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1995年 | |
637 | 民生服务 | 每年重大节日组织各村开展弱势群体走访慰问工作 | 1,摸排符合弱势群体。 2,统计人员上报。3,完成活动 | 民政局 | 文件 | 上级安排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38 | 民生服务 | 每年重大节日组织各村开展弱势群体走访慰问工作 | 1,摸排符合弱势群体。 2,统计人员上报。3,完成活动 | 民政局 | 文件 | 上级安排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39 | 社会保障 | 开展临时救助对象的认定和救助金给付工作 | 1、临时救助对象的申请及认定; 2、录入xxx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出具核对报告,经审核并公示。其中2000元以下的由乡镇审批报县级民政部门申拨资金。 3、按审批后名单录入“一卡通”系统。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48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X办发〔2022〕82号)(三)发放实施:对不足2000元的小金额临时救助申请和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救助申请,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40 | 社会保障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1、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初审及确认、认定。 2、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增发、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应当符合法定事由和规定程序;决定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乡镇负责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实名录入xxx省社会救助管理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出具核对报告,更新数据。 5、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录入一卡通平台,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规范性文件】《X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初审及确认工作。 第六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第三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增发、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应当符合法定事由和规定程序;决定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告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规范性文件】《xxx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各地乡镇(街道)负责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实名录入和数据更新。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41 | 社会保障 | 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 | 1、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初审及确认、认定。 2、乡镇负责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信息采集、实名录入xxx省社会救助管理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出具核对报告,更新数据。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规范性文件】《xxx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的申请受理、初审、认定结果告知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发现、情况上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按照个人主动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初审、公示。 第十九条 各地乡镇(街道)负责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实名录入和数据更新。 第三十条 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性困难家庭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立电子档案,录入系统,乡镇(街道)负责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性困难家庭资料归类、建档,并统一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存档,原则上乡镇(街道)不留存低收入人口档案,确需留存的需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42 | 民生服务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 1、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担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等方式,采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等,并填写《流动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将有关信息同时提供给同级县网格化服务中心。对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2、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儿童督导员,组织开展以下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儿童主任管理,做好选拔、指导、培训、跟踪、考核等工作;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的定期走访和重点核查,做好强制报告、转介帮扶等事项;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负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协调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救助、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工作。3、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儿童主任在,组织开展以下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定期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一人一档案,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并定期予以更新;负责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加强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申请救助;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 政府保护 2.《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 3.《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2017〕131号 4.《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及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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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 社会保障 | 社会散居孤儿的审核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1、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经审批后,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2、经审批后录入一卡通信息。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第四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考虑到孤儿养育的特点和城乡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合理可行的办法和程序。(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xxx省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实施方案》(新民发〔2011〕81号)(二)社会散居 孤儿审批程序。孤儿监护人申请,居(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44 | 社会保障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的审核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1、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2、经审批后录入一卡通信息。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9】)62号二、规范认定流程 (一)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以及死亡、失踪等情况进行查验。查验一般采取部门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的,可以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亲属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宜设置公示环节。(三)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45 | 民生服务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给付 | 1、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加强委托照料服务监督管理,对探访发现的问题和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要及时与照料服务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改进;要深入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重点加强对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跟踪关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2、对照护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将考核评估结果报县民政局。3、及时录入一卡通平台。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六、加强委托照料服务监督管理 各地要强化对委托照料服务的监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确定照料服务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加强委托照料服务监督管理,对探访发现的问题和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要及时与照料服务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改进;要深入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重点加强对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跟踪关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46 | 社会保障 | 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人员认定及保障金给付工作 | 1、受理孤儿助学金申请,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2、录入“一卡通”系统。 |
民政局 | 业务培训指导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第5条: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家庭巡访等方式主动了解社会散居孤儿就学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办理领取助学金的手续。第6条:孤儿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47 | 民生服务 | 审核发放冬炭费、一次性生活补贴等工作 | 1,摸排符合突发困难群体。 2,统计人员上报。3,完成活动 | 民政局 |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48 | 民生服务 | xxx社会救助系统低保动态更新工作 | 1,全面摸排符合条件人员;2,算收入支出情况;3,应保尽保,不能漏报工作。4,应退尽退工作。5,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供养,低保户人员符合特困人员的重度残疾人及时调整;尊重特困人员意愿,集中特困人员想分散,分散特困人员想集中的及时进行调整 | 民政局 |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 《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2〕40号 《关于提高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昌州民字〔2022〕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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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 民生服务 | 每年开展一次特困供养人员能力评估工作 | 乡村两级和乡卫生院一起评估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上级安排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50 | 民生服务 | 开展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给付工作 | 1、负责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审核; 2、负责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 3、社区、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高龄津贴的申请受理和初核; 4、定期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及复核。 |
民政局 | 文件 | 1、关于印发《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民规﹝2024﹞1号)第一部分:发放对象为具有xxx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2、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新党办发﹝2011﹞31号)第二部分津贴发放标准:具有省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第三部分津贴受理及审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县民政部门负责审批发放;乡镇负责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审核,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高龄津贴的申请受理和初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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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 民生服务 | 开展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 | 1、负责本辖区内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申请受理和审核; 2、配合做好老年人体检组织协调工作。 |
民政局 | 文件 | x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省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具有本区户籍,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每年免费体检一次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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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 民生服务 | 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 | 1.做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配套设施建设;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3.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4.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5、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 |
民政局 | 文件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各地在制定涉及老年人利益的具体措施时,应当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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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 民生服务 | 完善老龄工作机制 | 1、负责本辖区老龄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老龄工作。 2、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
民政局 | 文件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老龄工作的意见》第八章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x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老龄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老龄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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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 民生服务 | 组织开展老年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1、搭建老年人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艺演出; 2、组织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3、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 |
民政局 | 培训指导 | 1、《x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文化、健身等活动场所,并配备文体器材。老年大学、老年人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应当为老年人搭建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艺演出。 2、《x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第十条:敬老月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第七章: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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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 民生服务 | 建设养老服务配套设施 | 1、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 2、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设施和网点; 3、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探访关爱、文化娱乐活动、健康管理与精神慰籍等。 |
民政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制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56 | 民生服务 |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 | 1.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为老年人搭建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艺演出; 2.组织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3.负责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
民政局 | 文件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第八章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57 | 民生服务 | 强化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1.做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配套设施建设;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3.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4.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各地在制定涉及老年人利益的具体措施时,应当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敬老社会氛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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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 社会保障 |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 一是辖区内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首先核实人员信息,如果是自己辖区内居民,实施救助,如果不是,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二是配合受助人员所属户籍地身份核实工作。 | 民政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1 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 法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659 | 社会保障 | 开展特困人员的认定和救助供养金给付工作 | 1、受理、调查核实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录入xxx省社会救助管理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出具核对报告,更新数据。 3、作出增发、减发、停发特困人员保障金决定,报民政局审批。 4、录入“一卡通”系统。 |
民政局 |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16条: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由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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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 民生服务 | 做好低保、特困每年两次的经核查工作 | 1,全面摸排符合条件人员;2,算收入支出情况;3,应保尽保,不能漏报工作。4,应退尽退工作。5,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供养,低保户人员符合特困人员的重度残疾人及时调整;尊重特困人员意愿,集中特困人员想分散,分散特困人员想集中的及时进行调整 | 民政局 | 文件 | 新民发[2018]63号关于印发《xxx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昌州民字[2020]7号关于印发《X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1 | 民生服务 | 做好困难群体申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前期的经济核查工作 | 1,全面摸排符合条件人员;2,算收入支出情况;3,应保尽保,不能漏报工作。4,应退尽退工作。5,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供养,低保户人员符合特困人员的重度残疾人及时调整;尊重特困人员意愿,集中特困人员想分散,分散特困人员想集中的及时进行调,6,各村大病患者的摸排 | 民政局 | 文件 | 新民发[2018]63号关于印发《xxx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昌州民字[2020]7号关于印发《X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2 | 民生服务 | 完成省社会救助系统经办人员近亲属情况统计录入工作 | 1,每月上报一次备案工作。2,完成4个村35名委会村干部履职承诺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述职报告工作 | 民政局 | 文件 | 新民发[2013]170号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高频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3 | 民生服务 |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 1、负责助餐补助对象的摸底、审核、公示等工作。 2、负责审核、确定助餐服务点,并录入全国民政养老服务助餐系统。 3、对老年人助餐点及其服务进行监管。 |
民政局 | 文件 | 1、《关于印发xxx省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4〕3号,2024年1月19日发布)。第六条 第六款 强化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统筹推进,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落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化完善已有方案。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资源统筹、组织实施等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中央财政要对地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并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激励工作。 2、《xxx2024年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昌州民字〔2024〕43号,2024年6月30日),第六条 保障措施 各村、社区依据补助对象和范围进行摸底,确保底数清晰。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村、社会摸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进行集中公示,各县市民政局对筛选的补助对象和示范点位要进行严格审核指导,对各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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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 民生服务 | 死亡人员统计工作 | 按时统计死亡人员登记工作,每季度向上级部门上报一次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殡葬管理条例》 (试行)》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5 | 民生服务 | 开展公益性墓地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 1、负责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 2、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进行审核; 3、统计上报公益性墓地安葬(放)数据, 4、开展公益性墓地的年检; 5、监管本辖区内公益性墓地面积不超标。 |
民政局 | 文件 | 1、《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xxx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九条建设殡葬设施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四)建设公益性墓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第十六条土葬区的县(市、区)、城镇所在地应当建立民、汉公墓;乡、村应当分别建立民、汉公益性墓地。公墓由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公益性墓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3、《xxx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土葬遗体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平方米;骨灰墓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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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 乡村建设 | 乡村著名行动 | 组织本地“土专家”、学者,对乡村组街路巷进行命名或更名,设置标准地名牌;注重地名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发挥标准地名在乡村振兴的作用。 |
民政局 | "下发文件 法律法规制度保障" |
关于印发《X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州实施地名建设“五项工程”。乡村地名规划工程、乡村地名“点亮”工程、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工程、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工程、开展赋能“美丽乡村”建设活动。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7 | 民生服务 | 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 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 民政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制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设施和网点,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8 | 民生服务 | 儿童福利工作 | 1,完成外来人员流入儿童摸底调查;2,完成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的信息录入及系统日常维护及更新;3,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儿日常动态管理工作;4,协助完成流浪乞讨儿的摸排、上报工,5,协助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上级安排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69 | 民生服务 | 协助完成社工站工作 | ,1,协助入户摸排困难群体工作;2,安排活动场所;3,协助慰问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民办函[2023]6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70 | 社会保障 | 开展社会散居孤儿的审核及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工作 | 1、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经审批后,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2、录入“一卡通”系统 |
民政局 | 文件 |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第四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考虑到孤儿养育的特点和城乡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合理可行的办法和程序。(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2、《xxx省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实施方案》(新民发〔2011〕81号)(二)社会散居 孤儿审批程序。孤儿监护人申请,居(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偶尔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71 | 社会管理 | 开展毗邻乡镇界线联检工作 | 1、毗邻乡镇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席走访制度,签订友好公约; 2、对边界两侧地貌地物有无明显变化,进行勘查,确保行政界线实地走向清楚易认; 3、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和法规; |
民政局 | 文件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二条 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5年联合检查一次。开展边界平安建设活动。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偶尔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72 | 乡村建设 | 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 1、对辖区内行政区划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以及乡村内道、路、街、巷的地名命名方案,并逐级上报; 2、做好地名信息数据初始数据采集和录入; 3、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
民政局 | 文件 | 关于印发《X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州实施地名建设“五项工程”。乡村地名规划工程、乡村地名“点亮”工程、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工程、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工程、开展赋能“美丽乡村”建设活动。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偶尔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73 | 社会管理 | 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 1、负责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予以登记备案; 2、做好辖区内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重大事项备案工作。 |
民政局 | 培训指导 |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民办发〔2020〕36号,2020年12月7日发布)第三条第四款 落实分类登记管理要求,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登记;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2、《关于印发<xxx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民规发〔2023〕2号,2023年4月10日发布。 )第一章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变更、注销工作;社区(村)党组织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备案的指导、服务工作。 |
县民政局 | 乡民政办 | 偶尔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74 | 民生服务 | 人道救助 | 1.受理申请:户籍地的村(社区)受理申请资料; 2.初审:村(社区)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状况等进行摸底、初审,经村(社区)评议公示后,将人道救助申请资料上报乡镇进行审核; 3.审核:乡镇红十字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县红十字会审批; 4.配合做好救助物资发放工作。 5.对县红十字会拨付至乡镇账户的救助金,向县红十字会开具收款票据,及时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款物,并向红十字会上报发放签字表、回访表等; 6.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红十字 | 文件 | 1.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四)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参与养老服务等活动;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2.依据关于印发《xxx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红会发(2021)19号文件第五项内容 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做好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登记、汇总、报送、公示、宣传等工作,要严格确认救助对象的身份,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 3.依据《xxx“古城大爱”基金人道救助实施方案》第五项职责分工“各乡镇做好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登记、汇总、报送、公示,宣传等工作,确保救急救难作用充分发挥”。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75 | 民生服务 | 参加民政局各类培训 | 县级下发通知,乡镇确定人员参加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民政局工作群通知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676 | 民生服务 | 大病患者排查 | 入户摸排、县级社保局等单位推送 | 民政局 | 通讯软件 | 民政局工作群通知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677 | 民生服务 | 开展适老化改造 | 1.摸排统计特殊困难老年人;2.入户了解家里基本情况;3.统计上报县上,配合县上完成改造工作 | 民政局 | 文件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78 | 民生服务 | 开展xxx、五马场乡第五轮行政区域界限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 1.研究、制定实施方案;2.完成内业工作;3.完成联检实地踏勘、界桩维护等外业工作;4.工作验收和总结;5.立卷归档上报县级部门 | 民政局 | 文件 | 《关于开展xxx第五轮乡镇级行政区域界限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通知》奇民字[2024]8号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79 | 卫生健康 | 应急救护培训 | 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及广大群众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
红十字 | 文件 | 1.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三)开展应急救护工作,宣传、普及、培训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军营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将应急救护科普宣传教育融入健康中国建设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德育和素质教育内容,倡导“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的社会文明风尚;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六章地方、行业和基层组织机构 第四十二条 基层组织 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教育、生命教育等,实施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等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0 | 卫生健康 | 三献宣传 | 1.利用周一升国旗、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活动等契机开展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 2.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献血者日、村民大会、“科技之冬”培训等有利时机常态化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等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
红十字 | 文件 | 1.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六)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服务、表彰激励、人道关怀等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七)依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以及角膜等组织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网络、协调员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六章地方、行业和基层组织机构 第四十二条 基层组织 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教育、生命教育等,实施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等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1 | 民生服务 | 筹资募捐 | 配合县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 红十字 | 通讯软件 | 1.依据《xxx维吾尔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活动前报同级民政部门备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授权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 地方红十字会可以授权基层红十字组织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2 | 民生服务 | 应急救援工作 |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及时准确报告灾害信息,配合开展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 | 红十字 | 文件 | 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备灾救灾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发展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3 | 社会保障 | 大病儿童救助项目 | 1.做好“先心病”、“白血病”、“唇腭裂”等各类救助项目的宣传工作。 2.对本辖区“先心病”、“白血病”、“唇腭裂”等各类救助项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 红十字 | 文件 | 1.依据xxx省红十字会“爱之天使”项目管理办法: 第五章资助程序第十四条资助审核:患者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电话或实地考察患者家庭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定点医院患者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疾病诊断和医疗费用情况提出资助意见并签字。省红十字会负责申请资料终审。 2.依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患儿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向本项目提出求助。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必须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申请资料报至县级/地市级红十字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求助申请。 3.依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章第二十二条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患儿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向本项目提出求助。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必须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申请资料报至县级/地市级红十字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求助申请。 4.依据《嫣然天使基金管理规则》: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十六条申请资料 5.持非农业户口的2岁以下的贫困家庭的唇腭裂患儿,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关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5.依据《关于开展天使之旅-先心病患儿筛查救治活动的通知》:二、有关工作要求(一)请地县两级红十字会积极协调卫健委、教育等部门,调动基层红十字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摸底全覆盖,先心病患儿不漏一人。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4 | 其他事项 | 会员管理 | 1.按照会员发展程序发展会员。 2.及时收缴会费,按规定使用及管理会费。 3.按照志愿者注册申请程序做好志愿者发展工作,并开展富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
红十字 | 文件 | 1.依据《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红十字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由会员所在地(单位)红十字会具体负责。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三章 会员 第二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3.依据关于印发《xxx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红字〔2024〕13号文件,第三章 会费收缴:第八条 红十字基层组织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县红十字会上缴会费;第四章 会费使用:第九条 红十字基层组织将收缴会费的20%上缴县级红十字会,80%用于本级组织;第五章 会费管理: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其所属红十字基层组织收缴托管的会费,应建立收支明细账目,在账户中实行分账管理。 4.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六章地方、行业和基层组织机构 第四十二条 基层组织 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教育、生命教育等,实施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等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5 | 社会管理 | 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 | 乡镇做好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支持、乡镇红十字会具体实施。 | 红十字 | 文件 | 1.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六章 地方、行业和基层组织机构 第四十二条 基层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 2.依据《xxx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红十字会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中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6 | 其他事项 |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乡镇红十字会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 红十字 | 政策保障 | 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三条“重点任务”第一项内容(一)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红十字会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 红十字 | 乡民政办 | 阶段性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687 | 社会管理 | 新春博爱送温暖 | 1.统计摸排困难群众上报;2.收集基本信息;3.红十字领取物资并做好发放登记 | 红十字 | 文件 | 红十字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88 | 社会管理 | 博爱一日捐 | 每年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募集、公示、按时上缴,汇入xxx红十字指定账户 | 红十字 | 文件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古城大爱基金“博爱奉献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奇党办通[2024]4号 | 红十字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89 | 社会管理 | 古城大爱救助 | 1.核实救助家庭基本情况;2.初审与上报 | 红十字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古城大爱”基金人道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奇政办发[2023]20号 | 红十字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90 | 社会管理 | 人体器官捐献 | 1.组织各村通过各类活动对群众进行宣传;2.通过转发村民微信群进行宣传;3.组织村红十字专干开展入户宣传;4.总结并做好登记 | 红十字 | 通讯软件 |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4年xxx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宣传季活动计划》 | 红十字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91 | 社会管理 | 收缴红十字会会费 | 筛选并核对最新的红十字会员名单,单位工作群里发通知,收费完钱打到上级给的制定账户里 | 红十字 | 文件 | 红十字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692 | 党的建设 | 录入青年之家平台 | 1.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3.组织团员系统签到;4.完成录入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高频、良好 | 基本 | ||
693 | 党的建设 | 收缴团费 | 1.团费测算;2.各村团支部收缴团费并上交镇团委;3.镇团委审核团费并上交县团委;4.完成收缴 | 团委 | 文件 |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694 | 党的建设 |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 1.开会研究活动如何开展;2.制定活动方案;3.发布活动通知;4.组织开展测评;5.完成测评并公布结果 | 团委 | 文件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695 | 党的建设 | 发展共青团员工作 | 1.本人提交入团申请书;2.确定团积极分子;3.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册;4.确定团发展对象;5.确定发展团员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696 | 党的建设 | 录入智慧团建平台 | 1.组织开展活动;2.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3.团籍注册;4.完成录入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697 | 党的建设 | 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 1.对各团支部进行总结;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对标顶级” | 团委 | 文件 | 关于《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的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698 | 党的建设 | 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 1.开会研究活动如何开展;2.制定活动方案;3.发布活动通知;4.组织开展评测;5.完成测评并公布结果 | 团委 | 文件 | 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699 | 党的建设 | 团组织关系转接 | 1.本人申请转入/转出;2.档案审核:3.系统操作转入/转出;4.完成转接 | 团委 | 文件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高频、良好 | 基本 | ||
700 | 党的建设 | 填写xxx省基层团委(团工委、团总支部)工作手册 | 1.定期开展主题团日等各项活动;2.填写工作手册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701 | 党的建设 |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 |
1对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2.分配具体工作、保障志愿者基本住宿生活条件、对志愿者安全健康进行教育指导管理等。 | 团委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团联发[2021]10号)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702 | 党的建设 | 每年召开1次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大会 | 1.整理总结这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形成述职报告;2.根据县团委安排进行述职报告。 | 团委 | 文件 | ①《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新党组通字[2023]36号)第一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倾注极大热枕,拿出极大精力”的重要指示要求,每年至少听取1次团组织工作汇报,经常研究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贺纽带作用,把青年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②《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②(新党组通字[2023]36号)第六条“推动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大指导力度,建立组织部门、团组织联合调研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建带团建专题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对团组织书记1次业务考核评价” ③《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新党组通字[2023]36号)第一、二条“加强党对共青团的全面领导,带动强化青年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阶段性、良好 | 基本 | ||
703 | 党的建设 | 开展主题团日 | 1.根据共青团中央每月发布主题团日相关学习材料,积极组织下辖团支部开展学习2.各团支部自行安排主题团日活动流程并开展系列活动;3.记录活动内容并写在团支部手册中 | 团委 | 文件 | ③《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新党组通字[2023]36号)第二条“带动强化青年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高频、良好 | 基本 | ||
704 | 党的建设 | 组织团员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 | 1.根据共青团中央不定期发布的青年大学习任务,积极动员下辖团支部团员进行学习;2.督促团员学习并汇总学习情况。 | 团委 | 文件 | ①《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团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的方案》的通知》(中青发[2018]2号)第一条、在全团部署实施“青年大学习冶行动,突出理论武装和思想引 导, 通过构建“导学、讲学、研学 比学 践学、督学冶六位一体的学习体系。 第六条督学,加强对“青年大学习冶的督导考核。把开展“青年大学习冶 行动的成效作为对各级团组织考核评价的重中之重, 团中央将通过团干部述职评议、“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冶、常态化下沉基层、集中专项督导、 年度考核评价等多种方式, 对各省级团委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 推动全团真正把这项工作落细落实、 抓出成效。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高频、良好 | 基本 | ||
705 | 党的建设 | 发展共青团员工作 | 1.本人提交入团申请书;2.确定团积极分子;3.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册;4.确定团发展对象;5.确定发展团员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06 | 党的建设 | 录入智慧团建平台 | 1.组织开展活动;2.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3.完成录入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07 | 党的建设 | 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团委 | 文件 | 关于《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的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08 | 党的建设 | 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 1.开会研究活动如何开展;2.制定活动方案;3.发布活动通知;4.组织开展评测;5.完成测评并公布结果 | 团委 | 文件 | 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09 | 党的建设 | 团组织关系转接 | 1.本人申请转入/转出;2.档案审核:3.系统操作转入/转出;4.完成转接 | 团委 | 文件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0 | 党的建设 | 填写xxx省基层团委(团工委、团总支部)工作手册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11 | 党的建设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思想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2 | 党的建设 | 返乡大学生的招募、管理和社会实践活动 | 1.提供实践岗位;2.出具实践证明 | 团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团委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13 | 党的建设 | 定期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活动 | 1.确定学习主题;2.组织人员学习;3.汇总学习情况 | 宣传部 | 文件 |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4 | 党的建设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 | 1.制定学习计划;2.开展学习 | 宣传部 | 文件 |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5 | 党的建设 | 撰写上报新闻舆情 | 1.做好重大主题宣传和新闻报道。2.做好重点、热点新闻线索上报。3.配合完成媒体来奇采访工作,及时报告外来媒体基本信息,做好外来媒体采访引导服务。 | 宣传部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6 | 党的建设 | 常态化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季度按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研判会 | 1.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检查考核等。 2.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协调联动、化解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3.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清单,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按时参加县级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 4.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5.每年向县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抄送至县委宣传部),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开展意识形态阵地自查。 7.建立健全党内通报、检查指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8.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9.按照测评体系做好乡镇各项工作。 10.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及创城宣传、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城宣传、入户问卷调查等工作。 |
宣传部 | 文件 | 奇党宣(﹝2024﹞2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的通知奇党宣(﹝2024﹞17号)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7 | 党的建设 |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 1.规范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按时完成必学内容,并做好记录。 2.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年度述职时报告学习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3.指定2-3名领导干部重点发言,学习负责人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发言逐个作出讲评,并做好总结发言。 4.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每年学习总次数中的比重应当超过50%,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 5.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6.完善补学制度,未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开展补学。 7.每年年底报送全年学习情况统计表。 8.做好学习档案收集工作,按照一学一报、学习方案、参会名单、主持词、签到册、交流研讨材料、补学记录进行归档。 |
宣传部 | 文件 | 省党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18 | 党的建设 | 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 1.确定宣讲方向;2.选择宣讲方式(大会宣讲、入户宣讲、村委会宣讲);3.开展宣讲内容 | 宣传部 | 通讯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19 | 党的建设 | 农家书屋管理 | 1.图书增补,做好农家(社区)书屋图书编目、登记、上架、借阅管理工作。2.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3.安排专人管理农家书屋,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 宣传部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20 | 党的建设 | 开展“一月一主题”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 1.确定活动主题;2.邀请各族群众一起参加活动;3.做好活动记载表 | 宣传部 | 文件 | 关于开展2024年全民公益日一月一主题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21 | 党的建设 | 开展新时代文明集市活动 | 1.开展文明集市活动2.将各项志愿者服务走进集市活动。 | 宣传部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
722 | 党的建设 | 开展全民读书阅读活动 | 1.通过升国旗、入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读书阅读活动;2.策划活动方案;3.根据喜好准备各类书籍;4开展读书阅读活动 | 宣传部 | 文件 | 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州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23 | 党的建设 | 理论宣讲活动 | 1.打造特色宣讲队伍,用好各支宣讲队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和重大主题宣讲。 2.做好基层宣讲活动人员组织及场地保障。 3.选派优秀宣讲员参加宣讲大赛级宣讲员培训。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24 | 党的建设 | 处理12345热线工单 | 1.用APP接受热线工单 2.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工单 3.回复工单 |
政务服务中心 | 通信软件 | 微信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25 | 党的建设 | 录入12345知识库内容 | 1.查找本周需要录入的知识内容;2.在知识库平台进行录入 | 政务服务中心 | 通信软件 | 微信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26 | 党的建设 | 定期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 1.收集可在政府网站发布的有效信息;2.在平台发布相关有效信息 | 政办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27 | 党的建设 | 规范xxx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 1.按照文件要求对新媒体账号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2.确保新媒体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 | 政办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xxx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28 | 党的建设 | 拍摄视频并剪辑、投稿 | 1.确定拍摄主题;2.拍摄并剪辑视频;3.与县融媒体中心沟通并投稿视频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29 | 党的建设 | 开展“我们的节日”相关文化主题活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七夕)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工作的通知。2.根据文件要求根据传统节日组织各村开展“我们的节日”相关主题活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七夕)。3.做好节日活动方案、记载表以及总结。 | 宣传部 | 文件 | 2023年 《文化振兴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0 | 党的建设 | “东风工程”图书100%配送到位 | 1.接收关于图书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2.将图书按照各村分配比例分发至乡级及各村的农家书屋。3.定期检查规整图书。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731 | 党的建设 | 配合做好党报党刊分配征订工作,确保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足量完成;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2.按上级要求与征订党报党刊分配征订工作 | 宣传部 | 文件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2 | 党的建设 | 每季度评选“xxx好人”2人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上报“xxx好人”工作的通知。2.每季度将各村上报的“xxx好人”进行审核。3.将审核通过的结果上报县级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3 | 党的建设 | 移风易俗宣传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2.入户走访、结合各项活动宣传移风易俗宣传。3.做好移风易俗工作活动记载表。 | 宣传部 | 文件 | 2023年《文化振兴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4 | 党的建设 | 开展“六大文明”行动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六大文明”行动的通知。2.按照要求做好“六大文明”行动活动方案。3.每月定期联合各村入户走访宣传“六大文明”行动。4.做好“六大文明”行动活动记载表。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5 | 党的建设 | 打造文明实践所、站示范点 | 1.接收关于打造文明实践所、站示范点的通知。2.对各村及乡镇现有的文化设施、场地、人力资源进行整合规划,打造文明实践所、站示范点。3.定期对现有的文化设施、场地、人力资源核查并做好记录。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6 | 党的建设 | “扫黄打非”行动 | 1.落实《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专项行动。落实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责任制,抓好乡镇、村扫黄打非队伍建设,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信息上报、线索举报等工作。 2.定期巡查、规范管理“扫黄打非”站点,督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推动“扫黄打非”工作与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等相关平台有效结合融入。 |
宣传部 | 文件 | 奇党宣通(﹝2024﹞5号)《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7 | 党的建设 | 按计划完成文化润疆工程重点项目 | 1.按计划有序开展文化润疆重点项目,建立项目进度跟踪机制。2.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会议,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3.在项目实施关键节点和项目完成按照相关验收要求认真验收项目。 | 宣传部 | 文件 | 《xxx文化润疆工程三年实施计划》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8 | 党的建设 | 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 | 1.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 2.组织开展“听党话 感党恩 跟党走”“学历史 知xxx 爱祖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各类主题群众性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3.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工作需要,做好各类宣传视频刊播,标语横幅、宣传版面的制作、悬挂、撤换、更新等工作。 4.领取各类宣传文化产品,做好管理、使用、发放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主题党日、重要节点等,组织开展红歌大赛、诵读红色经典、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主题活动。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39 | 党的建设 | 每月上报新时代文明实践清单计划 | 1.接受上级部门关于文明实践清单上报通知。2.按照要求做好文明实践清单。3.每月月底前给文明实践科邮箱()报下个月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清单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0 | 党的建设 | 做好文化类资金拨付使用管理 | 1.建立资金管理台账。 2.规范使用资金,做好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资金使用进度。 |
宣传部 | 文件 |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22〕22号)全篇适用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1 | 党的建设 | 意识形态责任制 | 1.按照检查的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纸质版档案,座谈交流时安排相关熟悉工作内容的人员参加。 2.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
宣传部 | 文件 |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22〕22号)全篇适用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2 | 党的建设 |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 1.做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并定期开展自查,自查情况报县委宣传部。 2.落实农家书屋图书管理清查工作,按要求开展问题图书、问题音视频等专项清查。 3.属地内生产制作、刊播发布、出版发行、展陈展览、文化活动、研讨讲授、标语口号等各种类型、各种形式的宣传文化产品,均由各级党委按照行政管理区域负责审读把关。 |
宣传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十章第三十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其他意识形态阵地。《关于贯彻落实<宣传文化产品审读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宣〔2020〕46号):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3 | 党的建设 | 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
1.配合做好县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观众组织、场地安排等相关工作。 2.各类文艺下基层活动观众组织、场地安排等相关工作。 3.领取各类宣传文化产品,按照要求做好管理、使用、发放等工作,并做好发放记录。 |
宣传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二十条:文化文艺工作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关于转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广泛开展2024年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工作方案》昌州党宣通〔2024〕24号。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4 | 党的建设 | 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 1.按照测评体系做好乡镇各项工作。2.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及创城宣传、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城宣传、入户问卷调查等工作。 | 宣传部 | 法律法规 | 1.《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六项: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五章第十九条第一项: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2.《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5 | 党的建设 | 版权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 1.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提升辖区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2.配合做好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转报等工作。 |
宣传部 | 法律法规 |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知发法字〔2022〕6号);《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6 | 党的建设 | 软件正版化工作 | 1.收集上报单位计算机信息。 2.正版软件安装管理工作。 3.安排负责人参加软件正版化培训。 |
宣传部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7 | 党的建设 | 社会面宣传及氛围营造 | 根据阶段性氛围营造工作安排,及时在属地LED电子屏刊播各类宣传视频、标语、海报等,并做好标语横幅、宣传版面的制作、悬挂、撤换、更新等工作。 | 宣传部 | 法律法规 |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公益广告。车站、城市社区、公园……均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或经主管部门审定的其他公益广告。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8 | 党的建设 | 意识形态责任制 | 1.按照检查的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纸质版档案,座谈交流时安排相关熟悉工作内容的人员参加。 2.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
宣传部 | 文件 |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22〕22号)全篇适用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49 | 党的建设 | 理论中心组旁听 | 1.确定学习主题,提前将专题学习方案、申报表、发言材料等报列席旁听工作组审核并报宣传部备案。按时组织班子成员参加中心组学习。 2.配备1-2名中心组学习秘书。及时参加县委宣传部开展的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工作。 |
宣传部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4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50 | 党的建设 | 党内集中教育 | 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建设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1 | 党的建设 | 爱国主义教育 | 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参观博物馆、爱国基地等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2 | 党的建设 | 配合县委巡察办做好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 | 配合县委巡察办做好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753 | 党的建设 | 十星级文明户选树工作 |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选树工作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4 | 党的建设 | 建立品牌宣讲队 | 上报品牌宣讲队队员并进行宣讲,每年不少于6次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5 | 党的建设 | 做好重大内容和对外发布内容的审读 | 上报审核报告及内容,待批复后对外发布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6 | 党的建设 | 宣传标语的悬挂和清理 | 对辖区宣传标语、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题词、讲话进行清理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7 | 党的建设 | 周一升国旗 | 根据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升国旗仪式,并宣讲各类只是批示精神等文件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8 | 党的建设 | 问题日历、台历、图书的清理 | 定期清理问题日历、台历、图书 | 宣传部 | 通信软件 | 钉钉群通知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59 | 党的建设 | 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 1.大力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合力,做好未成年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培育、选树、推荐、学习宣传活动。 |
宣传部 | 文件 |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六项: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五章第十九条第一项: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2.《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 |
宣传部 | 党建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760 | 经济发展 | 省社保以及社保网厅增减人 | 1:准备好社会保险增减人表1份;2:辞职、调令或干部免职文件,复印件1份;3:登录社保网厅平台,上传上述材料等待审核! | 社保局 | 文件 | xxx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汇编(2023版) | 县社保局 | 乡镇、各村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761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和退回业务。 | 1.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谷歌浏览器http://10.44.1.41:8080/web】,进入国库集中支付模块,选择需要做支付的单据点确认;2.在主单中填写单据摘要、拨款用途、结算方式、收款人名称、收款银行行号等信息,并在细单中修改金额;3.支付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支付申请,走四岗审核流程(单位→部门→业务科室经办→国库科终审);4.进入财政零余额支付凭证提交发送,选择需要提交的凭证和付款银行账户信息点确定,保存提交后发送银行。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7年 | |
762 | 综合政务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 1:每个月申报上月的个税,首先上月月底做工资时,计算好税费;2:在工资扣除部分扣除个人所得税;3:下个月月初进行申报,选择三方协议直接支付 | 财政局 | 文件 | 长期常规工作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763 | 经济发展 | 党费、工会经费的出纳记账 | 每月记录好每一笔资金的支出,下月1号汇总交给会计 | 组织部、总工会 | 文件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xxx省总工会文件新工办【2022】3号 | 组织部、总工会 | 乡镇、各村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764 | 经济发展 | xxx公积金管理网厅增人减人 | 每个月有调入、调出、辞职以及新入职的人员时,填好起封、封存或者新开户的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之后,上传至公积金网厅,然后等待审核 | 社保局 | 文件 | 2019年省公积金中心按照工作规范实施 | 社保局 | 乡镇、各村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9 | |
765 | 综合政务 | 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 | 1.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谷歌浏览器http://10.44.1.41:8080/web】,进入公务卡管理模块;2.对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卡号等信息进行信息维护;3.发生公务卡消费时,进行公务卡消费确认或者公务卡差旅报销确认,填入要报销的公务卡用户名称和卡号,选择消费日期,核对准确的金额后确认;4.提交公务卡还款申请,走两岗审核流程(单位→部门→业务科室经办);5.进入单位零余额支付凭证提交发送,勾选公务卡还款申请,选中单据,确定,保存提交后发送银行。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 | |
766 | 综合政务 | 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社保 | 1:在2.0系统工资管理模块算好每个人的工资;2:提交工资至财政局;3:带纸质版工资表3份,工资变动表3份,去财政局审核 | 财政局 | 文件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767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资金用款计划的申报工作。 | 1.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谷歌浏览器http://10.44.1.41:8080/web】,进入预算执行模块,选择单位指标额度管理中的资金用款计划;2.财政局业务科室下达指标后,按照资金来源对合法合规的报销单据进行用款计划填报;3.选择需要做计划的指标点确定,在细单中填写单据摘要、修改金额、计划月份等保存后送审,走五岗审核流程(单位→部门→业务科室经办→业务科室→预算科终审)。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7年 | |
768 | 综合政务 | 政府编外人员工资、社保 | 接到财政局通知之后去做编外工资,包括在村大学生以及编外 ,首先在2.0系统提交计划以及支付,然后带纸质版去财政局审核 | 财政局 | 文件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769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编制工作,形成报告上报财政局。 | 1.收集、审核、汇总内部控制所需数据和资料;2.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规范性原则,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职责权限,按照规定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完整反映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3.按照统一的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4.按规定内容和时限逐级报送财政部门。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70 | 综合政务 | 政府账户日常收支记账 | 政府账户分为基本户、零余额、农经站、工会专户以及直接支付,每个账户资金有变动,及时记账 | 财政局 | 文件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771 | 综合政务 | 定期开展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对账、银行账和往来账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工作。 | 1.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谷歌浏览器http://10.44.1.41:8080/web】,进入单位会计核算账簿查询模块,根据业务需求,对账簿进行查询;2.点开财务信息统计表,点击查询,按照分组要素框中勾选会计科目、往来,还可以在要素条件框选定具体的查询信息进行查询。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72 | 综合政务 | 公益岗工资、村干部工资以及各类补贴代发户发放 | 1:就业干事做好公益岗工资,待就业局拨回基本户之后进行发放;2:党建干事做好村干部工资发放表,然后去银行直接发放 | 财政局 | 文件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773 | 综合政务 | 按时报送预算单位资产月报和年报。 | 1.填报资产月报表,单位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应收款、负债等数据;2.与国库科对银行存款进行账实核对;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x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7号)、《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xxx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X发〔2023〕27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74 | 综合政务 | 乡政府银行五个账户月度对账、账目记录及对账单制作 | 乡政府银行五个账户月度对账、账目记录及对账单制作 | 财政局 | 文件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 | ||
775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 1.准备收集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等资料;2.登录预算公开系统,按照规定的顺序和内容填写预算公开报告;3.完成后提交审核;4.审核通过后,在批复后二十日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方式,在xxx人民政府网公开并永久保存。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76 | 综合政务 | 乡政府凭证整理 | 每个月把每一笔的支付凭证整理好,包括发票、文件、网银回单等等,全部整理好于下月月初交给会计 | 财政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 | |
777 | 综合政务 | 做好编制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和余额表等会计档案整理和装订工作。 |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部门各类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入库,同时对电子数据进行备份保存。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78 | 综合政务 | 配合各部门、各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开具收据、提供资料 | 配合各个部门、各村委会,确定好科目,然后开具收据 | 财政局 | 文件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 | ||
779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 | 1.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谷歌浏览器http://10.44.1.41:8080/web】,进入公务卡管理模块;2.对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卡号等信息进行信息维护;3.发生公务卡消费时,进行公务卡消费确认或者公务卡差旅报销确认,填入要报销的公务卡用户名称和卡号,选择消费日期,核对准确的金额后确认;4.提交公务卡还款申请,走两岗审核流程(单位→部门→业务科室经办);5.进入单位零余额支付凭证提交发送,勾选公务卡还款申请,选中单据,确定,保存提交后发送银行。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 | |
780 | 综合政务 | 公用经费及其他经费申拨 | 1:在2.0系统做项目库;2:预算批复与调剂;3:下指标;4:单位填报用款计划;5:国库集中支付 | 财政局 | 文件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 | ||
781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和退回业务。 | 1.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谷歌浏览器http://10.44.1.41:8080/web】,进入国库集中支付模块,选择需要做支付的单据点确认;2.在主单中填写单据摘要、拨款用途、结算方式、收款人名称、收款银行行号等信息,并在细单中修改金额;3.支付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支付申请,走四岗审核流程(单位→部门→业务科室经办→国库科终审);4.进入财政零余额支付凭证提交发送,选择需要提交的凭证和付款银行账户信息点确定,保存提交后发送银行。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操作规程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7年 | |
782 | 综合政务 | 收取伙食费完成汇总后打入指定账户 | 每月15号之前收取机关干部内部伙食费,待收齐之后去柜员存入单位基本户 | 财政局 | 文件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783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单位党费、工会等资金支付业务。 | 1、由各专户干事走审批流程,经财经小组同意支付,审批单交至财务室;2、效验票据合规,手续齐全;3、填写付款人名称及账号,收款人名称及账号,金额,银行行名及汇入地信息,送至银行进行电汇,留存底联入账。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的通知》(财办〔2023〕12号)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 | |
784 | 综合政务 | 缴纳乡、各村委会电费、电信网费 | 缴纳乡、各村委会电费、电信网费 | 财政局 | 文件 | 财政局 | 乡财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 | ||
785 | 安全稳定 | 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集中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的主动排查机制;3.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4.每年六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 财政局 | 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财政局 | 执法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 | |
786 | 平安法治 |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宣传月活动,积极入户加大宣传力度 | 财政局 | 法规、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财政局 | 执法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787 | 综合政务 | 财政拨款和政府债务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事业的事前事后事中进行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 财政局 | 文件 |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财预(2010)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令第729号) 实施贯彻统筹乡镇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0 | |
788 | 综合政务 | 债权债务等清理工作 | 按照会计账簿,对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统计,定期和债权债务单位进行对账,明确每项债权债务原由及增减相关内容,并且提出债权债务清理的有效措施 | 财政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令第729号)实施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参与经济计划,提高财政透明度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1995 | |
789 | 综合政务 |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 | 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落实内部控制目标,填制报表及维护内部控制管理系统 | 财政局 | 文件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21)21号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790 | 综合政务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实施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项目的申请、审核、监管、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工作;2.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文件资料,上报项目资料 | 财政局 | 文件 |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3〕81号 实施招标采购程序,组织开工建设,按时完成施工建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2 | |
791 | 综合政务 | 村派大学生、三支一扶、公益岗人员及临时工工资发放工作 | 每月和党建办核实编外人员的变动情况及考勤,根据实际人数做工资发放表,找分管领导及镇长在发放表签字,等财政资金到位去银行发放 | 财政局 | 文件 |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实施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最低工资保障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00 | |
792 | 综合政务 | 项目资金审批 | 收集整理并上报 | 财政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793 | 综合政务 | 老干部:丧葬费上报审批、工资普调、退休干部培训、信息统计 | 按既定时间开展工资普调 | 财政局 | 文件 | 《关于举办离退休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关于填报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的通知》 | 财政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794 | 综合政务 | 会计业务核算 | 会计业务核算,票据整理、审核等 | 财政局 | 文件 | 长期常规工作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2024 | |
795 | 综合政务 | 残保金系统 | 残保金的申报 | 财政局 | 文件 | 长期常规工作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2024 | |
796 | 综合政务 | 采购“823”扶贫网络销售平台物品 | 采购“832”扶贫网络销售平台物品 | 财政局 | 文件 | 长期常规工作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2024 | |
797 | 综合政务 | 财政人员供养信息 | 财政人员供养信息数据收集、上报 | 财政局 | 文件 | 长期常规工作 | 财政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8-2024 | |
798 | 社会管理 | 公务用房管理 | 制定各项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 政办 | 文件 | 《xx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新党办发〔2018〕66号)、《xx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暂行办法》等3项制度办法的通知〔新管规(2020)2号〕文件要求 | 政办 | 乡镇、各村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799 | 社会管理 | 食堂管理 | 收取伙食费完成汇总后打入指定账户 | 政办 | 文件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关于印发<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新管发〔2022〕62号) | 政办 | 乡镇、各村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800 | 社会管理 | 节能减排 | 收集水、电、暖、车各项数据,填报月、年报,及编写年报报告 | 政办 | 法律法规、文件通知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关于印发<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新管发〔2022〕62号) | 政办 | 乡镇、各村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801 | 社会管理 | 公务用车管理 | 1.建立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台账,实行一车一编制,一车一档案。2.建立本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台账。3.严格落实车辆使用信息登记和车辆公示制度。4.按时报送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和报表 | 政办 | 文件 | 《x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办法的通知〔新管规(2020)1号、《x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党办发〔2018〕65号) | 政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0 | ||
802 | 自然资源 | 耕地保护 | 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3 | 自然资源 | 耕地保护 | 按期开展土地巡查工作,建立乡、村、组三级巡查网络体系。每个月开展2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4 | 自然资源 | 耕地保护 | 完成耕地“非农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WJBS问题等工作任务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5 | 自然资源 | 耕地保护 | 每月开展国有农用地动态巡查。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6 | 自然资源 | 耕地保护 | 及时准确完成国家、省推送的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和耕地保护专项图斑的核查、举证工作;迎接国家土地变更图斑核查组验收。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7 | 自然资源 | 矿产资源管理 | 每月开展1次已恢复治理矿山、历史遗留砂坑巡查,建立巡查检查制度;对历史遗留砂坑周边设置警示标牌(每坑2块)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8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宅基地审批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县自然资源局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4-2024 | |
809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完成我乡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工作。做好首次登记,已完成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发放率100%。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办证工作,做到应发尽发。 | 自然资源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9-2024 | |
810 | 自然资源 | 土地调查工作 | 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和整理必要图纸资料,准备必要的仪器和人员,实地外业调查、核实信息,村、镇调查成果确认 | 自然资源局 |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调查条例》第三条 | 自然资源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811 | 自然资源 | 土地征收相关工作 | 协助开展征收前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征收公告的发布和意见收集;参与补偿登记和协议签订工作 | 自然资源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 | 自然资源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812 | 自然资源 | 临时用地办理 | 若项目方申请临时用地涉及集体土地的,需村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对用地属性及四至进行初步审核,对涉及村民补偿或村集体补偿的需与项目方协商做好补偿工作,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及临时用地使用合同 | 自然资源局 | 文件 |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三、规范临时用地审批 | 自然资源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813 | 自然资源 | 耕地保护工作 | 对所辖区耕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向所辖行政村通报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xxx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 自然资源局 |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第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第六条;4.《省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新自然资发〔2024〕34号)第七条 | 自然资源局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814 | 自然资源 | 农用地转用审核 | 1.乡镇申报;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3.组织实施 | 自然资源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自然资源局 |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815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装订业务档案地籍档案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16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了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宣传发动目标任务。宣传各类宅基地改革相关政策法规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17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完成农村宅基地情况摸底,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18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宅基地使用现状分类统计,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19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摸排情况,公示,公告,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0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1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全乡四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2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完成 我乡四村村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3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的分类统计,处理方案,公示,公告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4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5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6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方案表决会议议程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7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方案,公示,公告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8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收费台账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29 | 自然资源 | 宅基地改革 | 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建立“一户一档”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农业农村局宅改办微信群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国土规划发展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1-2024 | |
830 | 文化和旅游 | 文化带头人培训 | 1.接受上级部门培训通知。2.按照要求通知文化带头人参加培训。3.做好参加培训人员台账。 | 文旅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1 | 文化和旅游 | 各类报备 | 1.接收上级部门上报信息通知。2.按照上级要求上报各类信息。 | 文旅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2 | 文化和旅游 | 农家书屋管理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农家书屋管理工作的文件。2.按照文件做好农家书屋清查工作。 | 文旅局 | 文件 | 省书屋管理要求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图书室、各村农家书屋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3 | 文化和旅游 | 旅游活动 | 1.接受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旅游活动的文件。2.要求结合乡镇现有资源开展特色乡村旅游活动。3.按照要求做好旅游活动方案、记载表及总结。 | 文旅局 | 文件 | 绩效指标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4 | 文化和旅游 | 开展传统节日活动 | 1.按照上级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传统节日的文件。2.组织辖区群众开展传统节日、乡村百日文体竞赛等文体活动。3.按照要求做好活动方案、记载表及总结。 | 文旅局 | 文件 | 绩效指标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5 | 文化和旅游 |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1.按照上级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文件。2.按照要求向上级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请示。3组织辖区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如村BA、民间特色体育赛事等各类活动)。4.按照要求做好活动记载表及总结。 | 文旅局 | 文件 | 绩效指标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6 | 文化和旅游 | 辖区行政村文化阵地建设申报及监督管理工作;文化大院打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 | 1向上级申报需新建的文化阵地请示及项目申报表。2季度巡查监督村级文化阵地的正常开放及使用,保障阵地不被占用。3监督并登记配置文体活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如舞台设备、健身器材是否完好正常使用等)。4.引导社会力量做好文化大院的选址、打造、活动开展、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 文旅局 | 文件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7 | 文化和旅游 | 文旅活动 | 1.接收上级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乡镇文旅活动的文件。2.按照要求向上级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请示。3.开展辖区文旅活动,举办葡萄采摘活动、桑葚采摘活动、烧烤大赛等相关文旅活动。4.按照要求做好活动记载表及总结。 | 文旅局 | 文件 | 绩效指标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8 | 文化和旅游 | 百日活动 | 1.接收上级部门文件。2.做好“百日文体”活动记载表及总结。3.每月统计上报“百日文体”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 | 文旅局 | 文件 | 绩效指标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39 | 文化和旅游 | xxx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平台填报工作 | 1.组织文化专业人员、文化能人等开展文艺辅导培训、文艺演出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2.做好平台填报工作。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0 | 文化和旅游 |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 | 1.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做好设施设备等固定资源管理工作。2.为公众免费提供书报阅读。展览展示、普法教育、艺术普及等文化活动场地和服务。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1 | 文化和旅游 | 组织参加各级民间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传播。 | 1.做好组队排练社火、广场舞、文艺汇演等活动参加区、州、县大型活动。2.做好区、州、县各类演出的场地保障、观众组织等服务工作 。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2 | 文化和旅游 | 开展体育事业、体育场地等统计调查;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 | 1按要求开展体育事业、体育场地等统计调查。2.上报、建设全民健身项目。3.辖区内各类公共全民健身场地免费对外开放;拆除或迁移的体育设施上报体育部门。4.对建在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包含器材产权、种类数量、维护管理等事项的工作台账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3 | 文化和旅游 | 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体育锻炼测试。 | 1.接收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工作通知。2.配合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4 | 文化和旅游 | 体育人才和评选表彰活动。 | 1.接受上级部门关于体育人才培训的工作通知。2.组织人员参加体育人才的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评选表彰活动。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5 | 文化和旅游 |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及申报。 | 1.提供本地非遗名录、传承人、非遗线索。2.协助申报本辖区、区、州、县各级非遗名录。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6 | 文化和旅游 | “非遗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实践活动与传播;“非遗工坊”传承实践活动 | 1.配合组织开展非遗传承实践活动。2.开展非遗传播活动。3.督促非遗集市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完成绩效。4.推动可持续发展,更好带动就业作用,对非遗工坊持续指导和扶持。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文件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7 | 文化和旅游 | 文物保护管理 | 1.对文物周边群众进行宣传。2.对破坏及潜在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文旅局及公安机关。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8 | 文化和旅游 | 图书馆分管建设及规范管理服务。 | 1.负责完成图书数据录入。2.规范分类上架图书等分馆建设基础工作。3.负责提供图书借阅服务、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文件通知 | 文旅局 | 乡文化站、各村文化室 | 高频 | 运行良好 | 基本 | ||
849 | 文化文物系统统计普查和年报 | 根据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免费开放实际运行情况、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完成文化文物系统填报工作组织文化专业人员、文化能人等开展文艺辅导培训、文艺演出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 文旅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 文旅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850 | 劳动保障 | 农村劳动力转移 | 1、就业局下发1225人次农村劳动力录入农专系统的指标任务。2乡劳动专干通过微信下发4个村专干。3、乡专干完成数据上报县就业局。 | 就业局 | 通讯软件 | 县就业局电话通知 | 就业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851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宣传、申请资料受理、初审、上报工作 | 1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及经营状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批。 2、县人社部门按规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主体资格审核。对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予以确认,并向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交借款人申请材料;对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及时告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 | 人社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印发《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852 | 劳动保障 | 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 | 1、县人社局下发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工作。2、乡专干电话通知各村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3、村专干通过电话,微信,入户等方式核查就业情况。 4、乡专干上报数据。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县人社局微信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年 | |
853 | 劳动保障 | 常住人员信息维护 | 1、县就业局微通知维护信息。2、乡专干通过微信通知各村专干开展工作。 | 就业局 | 通讯软件 | 县就业局电话通知 | 就业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854 | 劳动保障 | 失业精准服务 | 1、县乡村振兴局下发定期跟踪服务失业人员就失业情况。2、乡专干及时审核系统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855 | 劳动保障 | 三业务联办确认 | 1、县下发通知。2、乡专干通过微信电话进行核查信息。3、上报数据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856 | 劳动保障 | 劳务经纪人管理工作 | 1、县就业局电话通知开展工作。2、乡专干进行下发村上核查信息。3、乡专干上报信息 | 就业局 | 通讯软件 | 县就业局电话通知 | 就业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857 | 劳动保障 | 调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 1、县就业局季度核查调解情况。2、乡专干对接司法部门。3、有调解的结案情况录入系统。 | 就业局 | 微信 | 县就业局微信通知 | 就业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858 | 劳动保障 | 新增创业带动就业登记 | 1、县就业局下发通知完成创业带动工作。2、乡专干摸排各村开业的小型企业。3、录入系统完成指标任务 | 就业局 | 微信 | 县就业局微信通知 | 就业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859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脱贫户公益性岗位工作,做好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初审、报送、工资申报、合同续签 | 照“先发后补、先缴后补”原则,按月将公益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工资发放表等资料上报人社局审批 | 人社局 | 文件 | 《省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55号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860 | 劳动保障 | 办理就失业登记 | 1、县就业局下发通知完善失业情况。2、乡专干给各村打电话核实情况。3、系统上办理失业登记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县人社局微信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861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管理、工资申报、合同签订和续签工作 | 1、按照要求将招聘信息录入系统,发布招聘信息2、乡政府三支一扶到岗后做好打考勤、配合合同签订、人员工资表和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等工作2、县人社局审核审批工资3发放工资 | 人社局 | 文件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6〕121号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862 | 劳动保障 | 日常失业人员的审核 | 1、县就业局下发通知完成失业情况。2、乡专干给各村打电话核实失业人员情况。3、系统上完成失审核 | 人社局 | 通讯软件 | 县人社局微信通知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863 | 社会保障 | 配合县人社局做好劳动保障协管员培训管理工作 | 1定期组织培训2、组织协管员入户宣传政策3、申请岗位津贴4、津贴发放 | 人社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864 | 劳动保障 | 辖区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年审 | 1、县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2、乡专干给各企业打电话通知。 | 人社局 | 文件 | 县人社局下发文件 | 人社局 | 社会事务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 | |
865 | 劳动保障 | 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1、县技工学校下发通知。2、乡专干给各村分配任务。3、培训完成上报档案 | 技工学校 | 文件 | 技工学校下发文件 | 技工学校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866 | 劳动保障 | 到准东就业人员随时抽查核实、系统内维护薪酬情况 | 县就业局下发通知。2、乡专干给各村通知宣传。3、村专干核实情况。4、乡专干上报数据。 | 就业局 | 微信 | 县就业局微信通知 | 就业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867 | 劳动保障 | 脱贫户、三类户人员就业工作情况 | 1、县下发通知按月核查信息。2、乡专干通过微信电话进行核查信息。3、上报数据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乡劳动章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3年2024年 | |
868 | 民生服务 | 动物疫情防控(春秋两季)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拟定、组织开展防疫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69 | 民生服务 | 非强制免疫疫病防控工作 | 开展完成非强制免疫疫病的防控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0 | 民生服务 | 无纸化防疫平台 | 完成无纸化防疫平台审核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1 | 民生服务 | 疫苗管理 | 疫苗管理、发放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2 | 民生服务 | 防疫指导、监督 | 开展防疫指导、监督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3 | 民生服务 | 防疫密度抽查 | 开展防疫密度抽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4 | 民生服务 | 免疫副反应现场查验 | 开展免疫副反应现场查验、登记及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5 | 民生服务 | 防疫员管理、绩效考核 | 开展防疫员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6 | 民生服务 | 防疫物资管理、发放 | 开展防疫物资管理、发放、登记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7 | 民生服务 | 防疫员理论培训 | 定期做好防疫员理论培训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8 | 民生服务 | 布病防控工作 | 开展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组织开展布病免疫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79 | 民生服务 | 布病防控知识宣传 | 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及培训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0 | 民生服务 | 疫情排查 | 定期开展口蹄疫等疫情排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1 | 民生服务 | 养殖场巡查 | 定期开展养殖场巡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2 | 民生服务 | 养殖场免疫指导 | 定期开展养殖场免疫指导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3 | 民生服务 | 养殖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 | 定期开展养殖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4 | 民生服务 | 瘦肉精抽样检测 | 完成瘦肉精抽样检测及送检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5 | 民生服务 | 小畜品种改良工作 | 制定小畜品种改良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总结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6 | 民生服务 | 小畜品种改良工作 | 完成小畜品种改良、配种、登记等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7 | 民生服务 | 小畜品种改良配种 | 完成小畜品种改良配种录入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8 | 民生服务 | 种公羊排查 | 完成种公羊排查、统计、购进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89 | 民生服务 | 种公羊补贴 | 完成种公羊补贴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0 | 民生服务 | 畜牧业统计工作 | 完成畜牧业统计汇总、上报、审核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1 | 民生服务 | 村级畜牧统计工作 | 指导完成村级畜牧统计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2 | 民生服务 |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 开展完成动物产地检疫审核、出证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893 | 民生服务 | 动物产地检疫现场检疫 | 开展完成动物产地检疫现场检疫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不畅 | 基本 | 长期 | |
894 | 民生服务 | 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 | 对调入,调出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登记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5 | 民生服务 | 动物检疫监管系统落地工作 | 对外进畜禽进行系统及现场落地程序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6 | 民生服务 | 外进牲畜隔离工作 | 对外进畜禽进行防疫检查并作隔离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7 | 民生服务 | 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发放 | 对于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8 | 民生服务 | 食用农产品记录工作 | 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调度表的记录,上报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899 | 民生服务 | 畜禽标识管理工作 | 畜禽标识领取、管理、发放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0 | 民生服务 | 畜禽标识施标工作 | 完成畜禽标识的施标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1 | 民生服务 | 畜禽养殖场粪污还田工作 | 制定畜禽养殖场粪污还田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及汇报工作总结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2 | 民生服务 | 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清理工作 | 定期排查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清理、督促整改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3 | 民生服务 | 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 | 定期处理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审核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4 | 民生服务 | 疫苗瓶无害化处理 | 对疫苗废弃物瓶子进行就地掩埋,焚烧处理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5 | 民生服务 | 饲草料储备工作 | 完成饲草料储备统计、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6 | 民生服务 | 饲草料安全储备检查 | 完成饲草料安全储备检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7 | 民生服务 | 养殖信访投诉处理 | 定期排查化解养殖信访矛盾纠纷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8 | 民生服务 | 科技之冬培训 | 完成科技之冬培训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09 | 民生服务 | 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 | 完成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0 | 民生服务 | 养殖场人员信息排查登记 | 完成养殖场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1 | 民生服务 |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终审核 | 完成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终审核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2 | 民生服务 | 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宣传 | 完成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3 | 民生服务 | 两病检测 | 完成布病、结核病检测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基本 | 2014-2016 | |
914 | 民生服务 | “粮改饲”青贮补贴 | 完成青贮数据统计、测量、上报、审核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昌州农字〔2023〕128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5 | 民生服务 | 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补助项目 | 完成饲草料储备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报送<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使用方案>的通知》(新牧函〔2023〕1042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16 | 民生服务 | 多胎羊推广 | 完成多胎羊引进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肉羊高效养殖模式推广试验示范实施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2024 | |
917 | 民生服务 | 牲畜疫病普查 | 配合完成布病、结核病、口蹄疫等疫病普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918 | 民生服务 | 流行病学调查 | 配合完成各类流行病学的调查、统计、抽样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919 | 民生服务 | 流浪狗管理 | 配合完成流浪狗管理、整治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920 | 民生服务 | 犬类投药工作 | 配合完成犬类防虫药品投放工作 | 卫健委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卫健委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2024-2024 | |
921 | 民生服务 | 官方兽医培训管理 | 配合完成官方兽医的申报、管理、培训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阶段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922 | 民生服务 | 抗体检测 | 配合完成动物抗体免疫合格抽样、检测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923 | 民生服务 | 畜牧灾害统计 | 完成受极端天气影响造成牲畜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农业发展中心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24 | 民生服务 | 养殖加工贷款贴息项目 | 配合完成养殖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统计、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2024年养殖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农业发展中心 | 农业发展中心 | 配合 | 长期 | |
925 | 民生服务 | 草畜平衡补助发放 | 乡村两级收集信息并公示,县级相关部门审核, 一卡通发放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微信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乡村两级 | 阶段 良好 | 基本 | 每年 | |
926 | 民生服务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落实情况摸底调查 | 对辖区内牲畜进行摸底,对享受补奖政策人员信息进行平台录入管理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开展全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X办明电〔2018〕80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乡村两级 | 阶段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27 | 民生服务 | 草畜平衡抽查工作 | 对草畜平衡载畜量放牧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 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乡村两级 | 阶段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28 | 民生服务 | 生态保护宣传工作 | 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讲解禁牧和草蓄平衡政策法规,入户发放宣传资料 | 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 乡村两级 | 阶段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29 | 民生服务 | 禁牧区检查,巡查工作 | 摸排牲畜种类,数量圈养等情况,做巡查记录 | 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林草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 乡村两级 | 阶段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30 | 民生服务 | 畜牧种业保护提升项目 | 由乡、村级统计核查符合要求的优质畜(禽)。 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依据收集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督查、资金发放。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关于引发〔2024年省支持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畜牧种业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字〔2024〕194号)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乡村两级 | 阶段性 良好 | 良好 | ||
931 | 民生服务 | 落实私屠滥宰属地监管 |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私屠滥宰的整治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配合 | 良好 | 良好 | 长期 | |
932 | 民生服务 | “私屠滥宰”宣传教育工作 |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牲畜屠宰条例》发生私屠滥宰或制售病死牲畜肉的违法情况时,进行调查上报工作 | 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发展中心 | 配合 | 良好 | 良好 | 长期 | |
933 | 市场监管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 完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34 | 市场监管 |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 对群众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乡村两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35 | 市场监管 | 学校食品药品和质量安全 | 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 | 市监局 | 文件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36 | 市场监管 | 建立食品安全台账 | 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 | 市监局 | 电话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37 | 市场监管 | 食品摊贩备案登记监管 | 对辖区食品小摊贩进行备案登记及监管工作 | 市监局 | 文件 | 《x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8年11月30日x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938 | 市场监管 |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 | 监督并督促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及补办工作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偶尔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939 | 市场监管 | 无证经营商户 | 摸排排查无证经营户并上报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40 | 市场监管 |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监督 |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41 | 市场监管 | 制定应急预案 | 配合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942 | 市场监管 | “小饭桌”备案登记工作 | 对辖区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登记及监管工作 | 市监局 | 文件 | 《省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943 | 市场监管 | “流动厨师”备案登记管理 | 对辖区流动厨师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944 | 市场监管 |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 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包保工作责任级任务。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945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管理 | 建立包保经营主体台账、实行包保主体台账数字化管理。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2 | |
946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包保制”工作 | 3、建立包保干部、分配包保经营主体。 | 市监局 | 文件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47 | 市场监管 |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 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建立层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 市监局 | 文件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48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包保制”工作 | 组织包保干部同本级政府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 市监局 | 文件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49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培训工作 | 开展村级包保干部对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的培训工作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50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三清单一承诺书” | 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即:“三清单一承诺书”并上传平台。 | 市监局 | 文件 |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 5号文件的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51 | 市场监管 | 食品安全 明白卡 | 对包保经营主体张贴食品安全包保明白卡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乡村两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52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录入工作 | 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督导情况录入食安督平台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乡村两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53 | 市场监管 | 整改工作 | 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督导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乡村两级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954 | 市场监管 |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包保制”工作 | 做好工作动态调整。对包保干部变动、及时解除、调整、分配。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55 | 市场监管 | 维护食品安全主体 | 及时核实经营主体、维护经营状态,确保遗漏。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56 | 市场监管 | 自查问题 | 针对xxx食安委自查情况明细表进行整改 | 市监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2 | |
957 | 市场监管 | 监督食品安全健康 | 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问题 | 市监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市监局 | 食安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58 | 市场监管 | 对发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 对发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 市监局 | 电话、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市监局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959 | 卫生健康 | 生育服务登记 | 1.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进行生育服务登记,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2.生育登记实行现场登记。 3.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登记。 4.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生育登记现场登记的。5.本人不方便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6.受理登记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要根据登记对象或委托代办人提供的证件和登记承诺信息,登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对错登的信息予以更正,缺失的信息予以补录。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x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的,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02 | |
960 | 卫生健康 |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申报、审核 | 一、村级初核并公示 1.村(居)对本年度申请对象和上年度扶助对象逐一核实确认。 2.新增和退出对象名单须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签署意见报乡政府。公示内容原则上包括:申报人及配偶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户口性质、 育状况、现有子女等情况及县、乡、村三级举报电话等。 3.公示无异议的,村(居)按程序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请表》《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退出报告单》,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乡政府。 4.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本人或家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乡级初审 乡政府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按照100%的比例,对当年新增扶助对象和已享受扶助对象个案信息进行入户、电话等多种形式审核。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省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新卫家庭发〔2024〕3号)第八条: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和已享受扶助对象人员的年审同步进行,程序为:调查摸底、本人申请、村级初核并公示、乡级初审、县级审核确认。《省兑现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实施方案》(新人口发〔2010〕93号)第二条奖励对象的确认程序: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市区)确认。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0 | |
961 | 卫生健康 | 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变更 | 1.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辖区内人口变动信息全部录入。每月将本辖区内新出生,死亡,新落户等人按时录入全员信息平台,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对村(社区)进行工作指导和信息反馈。 2.乡、村(社区)两级在0-3岁入户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入户服务、育龄妇女入户服务等工作过程中对辖区内住户信息进行采集和更新。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人口监测与与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规范》(讨论稿)管理机构及职责: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全员人口数据胡采集、录入、变更、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指导村(居)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填报、,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审核。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辖区内人口变动信息全部录入。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对村(居)进行工作指导和信息反馈。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3 | |
962 | 卫生健康 | 负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会议。 |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决议,接受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任务; 2.组织和发展会员,健全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等组织网络; 3.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倡导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致富发展相关知识、理念和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组织开展生育、生活、生产服务及互助活动,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 5.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反映群众诉求,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6.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间不超过一年。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行政区划设立的省(省、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乡、民族乡和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地方组织,是相应各级党委领导的群团组织。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10 | |
963 | 卫生健康 | 负责培养家庭健康指导员、建成家庭健康服务阵地。 | 1.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通过培训,承担传播健康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传授健康技能、开展家庭健康指导服务等任务。 2.统筹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计生协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活动场所、等资源,建立各级家庭健康服务,依托家庭健康指导员,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知识讲座、培训以及家庭健康自助互助活动。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4〕1号,培养家庭健康指导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建成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到2025年年末,家庭健康服务阵地覆盖50%以上的村(社区)。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 | |
964 | 卫生健康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走访。 | 1.明确帮扶关系。联系人确定后,通过面对面方式,与特殊家庭成员建立初次联系,发放联系知情卡,明确联系方式和帮扶清单。联系人有变动时,做好交接并通知特殊家庭成员,确保帮扶关系无缝衔接。 2.建立电子档案。采集核实特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状态、主要困难等情况,为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电子帮扶档案,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3.经常联系慰问。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与特殊家庭成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在主要传统节日,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当特殊家庭成员遇到难以解决胡困难或问题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必要帮助。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0〕549号:主要任务:完善联系人制度,为每户特殊家庭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0 | |
965 | 卫生健康 | 人口家庭服务专干岗位津贴和交通补助 | 村级人口家庭服务专干由乡聘,村用,县发放津贴。村(社区)人口家庭服务专干选聘工作根据辖区村(社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聘用。原则上每千人口配备一名人口家庭服务专干,对于总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增配专干。 村(社区)人口家庭服务专干具体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接受乡计生办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和分配的任务,及时向本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部门报告优化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2.宣传服务:掌握基本的优化生育方针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每年开展大型宣教活动不少于4次。及时更新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栏、公开栏;定期入户开展政策和知识宣讲,向群众发放上级统一制作的宣传品。育龄群众优化生育基本政策和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信息采集: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群众怀孕、出生、死亡、婚姻变动、避孕节育、迁出、迁入等人口变动情况并及时进村入户采集信息;入户核对村警、村医提供及上级部门转来的相关人口信息;每月向乡优化生育办和村(社区)"两委"汇报人口信息变动情况;对本辖区人口相关数据"一口清"。 4.生育管理:做好符合生育政策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协助乡优化生育办做好生育对象的信息核查、生育服务登记等工作;对计划外怀孕、生育者要做到早发现,并及时向村(社区)"两委"和乡优化生育办报告。 5.技术服务:正确指导已婚育龄妇女提高健康意识,及时落实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鼓励已生育三孩育龄妇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每月对采取短效措施、待孕、怀孕人群进行访视,定期动员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查病,避免计划外怀孕;配合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期保健等优化生育服务项目的组织动员工作。 6.奖扶管理:协助乡优化生育办做好本辖区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摸底调查、资格审查、信息上报、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建立计划生育特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联系人制度,并协助做好帮扶救助和精神慰籍工作。 7.流动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本地流出、流入人口情况,更新人口监测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加强流出人口婚育状况追踪监测,做好与流入地的信息对接、反馈工作。 8.协会工作:利用5·29会员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庆日,组织群众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协助村(社区)"两委"落实会员登记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发挥会员、会员小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生特殊家庭;承担传播健康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开展健康服务、指导群众建设健康家庭职责,组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各种健康促进主题活动。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xxx村(居)人口家庭服务专干管理办法》昌州卫发〔2023〕29号,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村(居)人口家庭服务专干的选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3 | |
966 | 卫生健康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工作 | 1.宣传动员环节 (1)各级妇联充分协助,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利用乡镇街道的宣传,如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等,张贴“两癌”检查的宣传信息,介绍检查的重要性、内容和时间安排。 (2)通过乡村大喇叭等方式,循环播放“两癌”检查的相关知识和具体检查事宜,提高农村妇女的知晓率。 (3)组织村(社区)干部、人口家庭服务专干、健康家庭指导员等深入农户家中,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地向农村妇女讲解“两癌”检查的好处,鼓励她们积极参与。 2、组织实施环节 (1)协助确定检查地点。 (2)组织农村妇女有序参加检查,按照检查时间安排,提前通知妇女做好准备,如避开生理期等。可以以村为单位,分批组织妇女前往检查点,避免人员拥挤。 (3)对于行动不便的农村妇女,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安排车辆接送等。 3、信息收集环节 (1)摸清辖区目标人群并协助收集农村妇女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确保检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医疗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初步整理和分类,将有异常情况的妇女信息单独列出,以便后续跟进服务。 4、后续服务环节 (1)配合医疗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将检查报告结果通知农村妇女,并解释检查结果的含义。 (2)对于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农村妇女,协助医疗部门进行跟踪随访,督促她们及时就医治疗。 (3)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疏导等活动,为农村妇女提供健康指导和心理支持,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一章第三条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 《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4-2030)实施方案》(国卫妇幼发〔2023〕1号)文件,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1995 | |
967 | 卫生健康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 1.宣传动员环节 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专题讲座、入户宣讲、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知识及惠民政策,提高计划怀孕的夫妇对优生优育的认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提高项目的知晓度。 2.组织动员环节 (1)协助县妇幼保健院摸排辖区当年度拟怀孕夫妇人员信息,如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生育史等,按要求将摸排人员信息报送至县妇幼保健院,确定辖区目标人群数。 (2)组织动员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按照检查时间安排,提前告知夫妇做好检查准备及注意事项,前往县妇幼保健院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夫妇,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如上门接送、协调特殊检查安排等。 3.后续服务环节 (1)对于检查中发现有风险因素的夫妇,协助医疗部门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如治疗疾病、调整生活方式等。 (2)组织开展优生优育指导活动,邀请专业医生为夫妇提供孕期保健、营养指导、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知识和建议,帮助他们做好孕期准备。 (3)对检查建档农村妇女每三个月进行随访并登记优生优育随访系统。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入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协助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乡级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收集妇女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报告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随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配合下,承担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0 | |
968 | 卫生健康 | 全民健康体检宣传、摸底、动员 、组织 | (1)各村摸底体检人员花名册 ,进行分类形成台账(2)通过微信 工作群、朋友圈等媒介宣传动员。(3)通知体检人员及时到卫生院体检。(4)定期推送未体检人员名单通知及时体检。 | 卫健委 | 文件 | 上级文件 | 卫健委 | 乡计生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
969 | 卫生健康 | 疫情防控 | 消杀、人员管控等工作 | 卫健委 | 文件 | 上级相关文件 | 卫健委 | 乡镇 | 基本 | 已停止 | |||
970 | 卫生 健康 |
爱国卫生 | 爱国卫生工作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增强公共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除害防病,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社会卫生活动。 | 卫健委 | 通讯软件 | 根据《xxx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九条中“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的规定设定。 | 卫健委 | 配合责任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
971 | 卫生 健康 |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①根据县卫健委工作要求,与县卫健委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定期走访患者及家属;②常态化开展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 卫健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卫健委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972 | 卫生 健康 |
系统人口登记情况核查 | (1)核查系统人口情况(2)对人员信息登录系统处理 | 卫健委 | 通讯软件 | 钉钉通知 | 卫健委 |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973 | 卫生 健康 |
宣传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入户宣讲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 | 《x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修订) | 卫健委 | 便民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974 | 卫生 健康 |
计划生育服务 | 宣传和落实国家孕前优生检测项目,做好年度计划,组织新婚夫妇等政策范围内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夫妇到妇幼保健院参加了孕优检测,今年任务1对已完成1对;每季度组织人口家庭服务专干开展了入户查孕和发放避孕药具,落实率达到100%;组织采取长效避孕措施育龄妇女到镇卫生院B超室开展查环服务,并将服务结果录入系统每季度开展0-3岁育龄妇女入户宣传和落实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妇女和孩子身心健康等,做图片资料存档备查组织一次35岁-60岁妇女两癌筛查义诊活动,接受检查248人,预防和减少了高发年龄段妇女两癌的死亡率,并督促有问题的妇女配合复查和治疗 | 卫健委 | 微信,钉钉,电话 | 县卫健委工作群通知 | 卫健委 | 便民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975 | 卫生 健康 |
计生协会理事会换届工作 | 及时成立更新理事成员各类信息并录入至国家网上计生协系统,召开计生协理事会议并做会议记录,补充完善计生协档案资料 | 卫健委 | 法律法规 | 《中共计划生育协会章程》、《xxx省计划生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学习纲要等 | 卫健委 | 便民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976 | 党的建设 | 落实审查调查措施的规范使用 | 1.组织乡纪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审查调查措施以及注意事项;2.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2024年 | ||
977 | 党的建设 | 规范建立廉政档案,及时更新、精准运用廉政档案。 | 规范建立廉政档案,及时更新、精准运用廉政档案。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检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78 | 党的建设 | 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廉政谈话 | 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廉政谈话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79 | 党的建设 | 对上级反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对上级反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0 | 党的建设 |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或专题研究部署 |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或专题研究部署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1 | 党的建设 | 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 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党委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2 | 党的建设 | 中央、区、州、县通报典型案例传达学习 | 中央、区、州、县通报典型案例传达学习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纠“四风”树新风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3 | 党的建设 | 对年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严守纪法规矩、廉洁用权 | 对年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严守纪法规矩、廉洁用权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年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4 | 党的建设 | 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 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党委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5 | 党的建设 | 党的纪律建设、集中性纪律教育 | 党的纪律建设、集中性纪律教育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集中性学习教育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6 | 党的建设 | 廉洁文化建设 | 廉洁文化建设 | 纪委监委 | 文件 | 推进清廉奇台建设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7 | 党的建设 | 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 1.协助乡党委书记做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工作,按照要求组织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班子成员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和规划;3.乡纪委负责整理好班子成员的书面汇报,做好台账装档。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党委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8 | 党的建设 | 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 | 1.在节前转发廉洁过节的提示,提醒干部廉洁过节,禁止出现违规行为2.利用村民说事日和周一升国旗,鼓励村民进行举报3.在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该类问题并进行相应处置。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89 | 党的建设 | 开展乡纪委走读式谈话工作 | 1.检查谈话室是否能正常使用,若有故障及时维修;2按照规定履行谈话程序,调取谈话对象体检报告,了解健康状况,对谈话风险进行合理预估,经县委领导签批后在开展谈话;3.谈话前告知谈话对象联系好医生对谈话对象进行体检,谈过过程中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谈话结束后告知谈话对象禁止与其他人讨论案情,联系谈话接送人员接送谈话对象,以保障其安全。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0 | 党的建设 | 对年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严守纪法规矩、廉洁用权 | 1.乡会议室开展座谈会,对年轻干部统一进行培训;2.由乡党委书记对年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谈话后形成谈话记录并装档。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年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1 | 党的建设 | 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开展述职述廉,廉政党课工作 | 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开展述职述廉,廉政党课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中共xxx纪律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xxx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一体落实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2 | 党的建设 | 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全乡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 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全乡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纪委监委下发的《xxx“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手册》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3 | 党的建设 | 通过监察信息员入户走访、宣讲等,每周收集身边监察对象问题线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困难诉求。 | 通过监察信息员入户走访、宣讲等,每周收集身边监察对象问题线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困难诉求。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集中整治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集中整治新部署的重点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4 | 党的建设 | 每周按时梳理“集中整治案件+解决问题”台账、三资案件村统计表。 | 每周按时梳理“集中整治案件+解决问题”台账、三资案件村统计表。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集中整治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近期部署要求工作方案》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5 | 党的建设 | 每月报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台账。突出重点工作精准聚焦,强化专项监督。加强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做细日常监督。 | 每月报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台账。突出重点工作精准聚焦,强化专项监督。加强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做细日常监督。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6 | 党的建设 | 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 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纪委监委《办案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7 | 党的建设 | 监督辖区行政村落实“四议三联两公开一监督”机制,规范民主制度建设。 | 监督辖区行政村落实“四议三联两公开一监督”机制,规范民主制度建设。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村(社区)监督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8 | 党的建设 | 规范运用“12+3”审查调查措施,并建立台账每月上报县纪委 | 规范运用“12+3”审查调查措施,并建立台账每月上报县纪委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999 | 党的建设 | 开展走读式谈话场所应急演练 | 开展走读式谈话场所应急演练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办发〔202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办11号)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0 | 党的建设 | 对谈话场所进行日常维护 | 对谈话场所进行日常维护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办发〔202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办11号)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1 | 党的建设 | 向县纪委案管室上报录入线索处置情况,建立本单位线索台账。将违纪违法人员涉案财务录入案管系统 | 1.及时掌握线索情况,乡纪委合理对线索进行处置研判,并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2.线索处置意见及时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3.形成线索处置台账,做好记录;4.办案过程中存在涉案财物的情况,及时整理涉案财物信息并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2 | 党的建设 | 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回复函工作 | 1.收到乡党委征询党风廉政的函后,及时开展核实工作,查找本乡办理案件当中是否存在人员违纪违法现象;2.针对部分干部由外工作单位调入的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了解该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3.了解核实完成后,乡纪委形成书面回复函反馈至乡党委。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3 | 党的建设 | 落实廉洁文化阵地的打造 | 1.实地走访了解各村廉洁文化打造现状,针对现状提出要求;2.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及时完成廉洁文化阵地打造,并进行宣传,指导各村高效运用廉洁文化阵地,以达到广泛宣传和警示的作用。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进清廉奇台的实施方案》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4 | 党的建设 | 落实纪检系统宣传信息的报送 | 1.按照要求在县纪委领取相关宣传信息并做好登记;2.按照宣传范围要求在全乡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工作;3.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纪委,乡纪委做好台账记录。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州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办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5 | 党的建设 | 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 | 1.乡纪委学习党风廉政教育的相关文件;2.乡党委形成党风廉政教育月的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格村党组织;3.召开本乡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部署会议,乡党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并组织学习相关反面典型案例;4.组织本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最终形成党风廉政教育月总结。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开展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县委办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6 | 党的建设 | 做好纪检监督工作:召开监督工作站季度工作例会、年度考核监察信息员工作、协助做好发放监察信息员津贴等。 | 1.按照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小问题做到及查及改,发现重要线索及时进行研判;2.协助各村做好监察信息员人员设定工作,组织监察信息员进行培训,指导监察信息员工作,及时向各村监察信息员传达各项会议精神并形成台账;3.做好监察信息员审核工作,协助乡财务室做好监察信息员津贴发放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xxx推进村(社区)监督工作站规范运行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7 | 党的建设 | 开展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机制 | 1.根据县纪委工作指示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购买警示教育相关纪录片;2.组织全乡干部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并撰写心得体会;3.对观看警示教育片照片和全乡干部心得体会整理形成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8 | 党的建设 | 做好婚丧喜庆报备工作 | 1.向全乡干部传达重大事项报备工作程序,使干部了解相关程序;2.针对干部上报的婚丧嫁娶事宜,做好台账记录工作;3.进行事前提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得违反相应纪律。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中共X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省纪委《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09 | 党的建设 | 做好节前廉洁提醒工作 | 1.提前编辑廉洁提示短信,及时发送廉洁提示短信;2.制作廉洁过节短片,并积极组织干部观看和转发。3.召开廉洁过节警示教育会议,提醒干部廉洁过节。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xxx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办法》《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的方案》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0 | 党的建设 | 收集整理监督工作站上报的群众困难诉求和问题线索台账,并跟进处理 | 收集整理监督工作站上报的群众困难诉求和问题线索台账,并跟进处理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xxx推进村(社区)监督工作站规范运行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1 | 党的建设 | 根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结果,按照管辖权限,向有关党组织或部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 根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结果,按照管辖权限,向有关党组织或部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试行)》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2 | 党的建设 | 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节前监督工作。 | 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节前监督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规范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台账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3 | 党的建设 | 做好民生类诉求台账、检举控告台账、监督工作站发现有效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的台账 | 做好民生类诉求台账、检举控告台账、监督工作站发现有效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的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4 | 党的建设 | 乡纪委落实巡视巡查反馈、开展审计反馈、以案促改落实情况、开展党纪政务、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五项监督检查台账。 | 乡纪委落实巡视巡查反馈、开展审计反馈、以案促改落实情况、开展党纪政务、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五项监督检查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X纪委监委关于高质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5 | 党的建设 |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6 | 党的建设 | 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 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X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7 | 党的建设 | 纪检监察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信访接待。 | 纪检监察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信访接待。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情况的工作提示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8 | 党的建设 | 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备的工作。 | 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备的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19 | 党的建设 | 开展纪检干部政治家访工作 | 开展纪检干部政治家访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省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0 | 党的建设 | 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节前监督工作。 | 1.制定各项监督工作的工作方案;2.确定监督工作的监督内容;3.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4.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方及时进行整改;5.进行“回头看”,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的进行核验。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规范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台账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1 | 党的建设 | 做好民生类诉求台账、检举控告台账、监督工作发现有效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的台账 | 1.接纳各类诉求,并做好记录;2.针对诉求及时开展核实工作,解决简单诉求,对于有效线索要及时掌握,并将相关情况汇报县纪委;3.经线索研判后形成处置方式,并上报县纪委案管室;4.按照审查调查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5.案件办结完成后形成规范台账并保存。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2 | 党的建设 |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深化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通报,完成“四账一库”台账录入,落实好“十必访”工作 “十必访”报表、台账。 | 1.组织乡纪委干部学习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文件,了解重点关注领域;2.根据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要求各责任方及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3.乡纪委督促责任方将整改情况汇报至乡纪委,乡纪委整理形成台账并上报县纪委;4.乡纪委对于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xxx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十必访”走访工作方案》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3 | 党的建设 | 乡纪委落实巡视巡察反馈、开展审计反馈、以案促改落实情况、开展党纪政务、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五项监督检查台账。 | 1.乡纪委按照县纪委工作要求开展巡视巡察反馈、审计反馈等工作,落实以案促改;2.乡纪委按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记录;3.将记录内容整理形成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X纪委监委关于高质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4 | 党的建设 | 落实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季度回访 | 1.按照谁查处谁回访要求,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访问受处分人员近期工作和家庭情况,并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导工作;2.针对回访工作做好记录,并形成案卷,整理交至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xxx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5 | 党的建设 | 督促党委做好“第一种形态”的谈话工作 | 1.按照工作要求向党委成员汇报“第一种形态”相关工作情况;2.指导党委成员按照规定格式做好“第一种形态”记录;3.乡纪委收到记录后,及时做好台账信息,并汇报县纪委党风室;4.督促党委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省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6 | 党的建设 |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对评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对评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7 | 党的建设 | 按要求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培训、案件查办、“小切口”业务培训、巡察监察等 | 按要求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培训、案件查办、“小切口”业务培训、巡察监察等 | 纪委监委 | 文件 | 接上级纪委监委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8 | 党的建设 | 开展网络言行自查 | 开展网络言行自查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问题清理清理整顿的方案》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29 | 党的建设 | 2023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每周干部集中学习、撰写交流发言材料、班子及个人撰写党性分析报告、问题清单 | 2023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每周干部集中学习、撰写交流发言材料、班子及个人撰写党性分析报告、问题清单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0 | 党的建设 | 对教育整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对教育整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1 | 党的建设 | 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 | 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2 | 党的建设 | 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明工作 | 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明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3 | 党的建设 | 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 | 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4 | 党的建设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急难愁盼、好人好事,并及时解决。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急难愁盼、好人好事,并及时解决。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5 | 党的建设 | 落实审查调查措施的规范使用,上报12+3措施运用情况 | 落实审查调查措施的规范使用,上报12+3措施运用情况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6 | 党的建设 | 对走读式谈话录音录像双备份 | 对走读式谈话录音录像双备份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7 | 党的建设 | 开展乡纪委同志式谈话工作 | 开展乡纪委同志式谈话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8 | 党的建设 | 向县纪委案管室上报录入线索处置情况,建立本单位线索台账。 | 向县纪委案管室上报录入线索处置情况,建立本单位线索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39 | 党的建设 | 做好纪检监督工作站工作:召开监督工作站季度工作例会、年度考核监察信息员工作、协助做好发放监察信息员津贴等。 | 做好纪检监督工作站工作:召开监督工作站季度工作例会、年度考核监察信息员工作、协助做好发放监察信息员津贴等。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xxx推进村(社区)监督工作站规范运行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0 | 党的建设 | 纪检监察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信访接待。 | 纪检监察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信访接待。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情况的工作提示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1 | 党的建设 | 召开线索研判处置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 召开线索研判处置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关于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2 | 党的建设 | 与乡卫生院、派出所签订办案协议 | 与乡卫生院、派出所签订办案协议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3 | 党的建设 | 建立办案场所各类应急预案 | 建立办案场所各类应急预案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4 | 党的建设 | 每月对办案安全开展自查 | 每月对办案安全开展自查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5 | 党的建设 | 抽调纪检干部开展交叉检查工作,抽调纪检干部录入数据 | 抽调纪检干部开展交叉检查工作,抽调纪检干部录入数据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6 | 党的建设 | 精准细化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执纪问责。 | 精准细化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执纪问责。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纪委监委《办案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7 | 党的建设 | 强化办案安全,规范开展“走读式”谈话。 | 强化办案安全,规范开展“走读式”谈话。 | 纪委监委 | 文件 | 依据xxx纪委监委《办案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8 | 党的建设 | 瞄准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 | 瞄准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49 | 党的建设 | 深化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深化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0 | 党的建设 |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1 | 党的建设 |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通报 |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通报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2 | 党的建设 | 完成“四账一库”数据收集、整理及台账录入, | 完成“四账一库”数据收集、整理及台账录入,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3 | 党的建设 | 落实好“十必访”工作 | 落实好“十必访”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4 | 党的建设 | 将违纪违法人员涉案财物情况录入案管系统 | 将违纪违法人员涉案财物情况录入案管系统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5 | 党的建设 | 每月报送廉政教育数据统计表 | 每月报送廉政教育数据统计表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6 | 党的建设 | 规范建立廉政档案,及时更新、精准运用廉政档案 | 1.向全乡干部下发填写廉政档案的通知,并要求按照规范填写;2.及时督促完成填写工作,并对上交的廉政档案进行核查;3.符合要求的进行及时归档并形成台账保存。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检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7 | 党的建设 | 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 1.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2.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相应程序,做好办案安全工作;3.对于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X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8 | 党的建设 | 纪检监察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信访接待。 | 1.针对通过电话、短信、面谈等方式联系乡纪委进行反馈的信访问题,乡纪委按照要求接待信访人员;2.对于信访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整理;3.在平台及时录入反映的信访问题。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xxx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基层版(派驻版)平台信息录入情况的工作提示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59 | 党的建设 | 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备的工作。 | 1.乡纪委组织纪委干事学习相关工作规定并作出要求;2.针对出现以上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好记录报备工作;3.告知相关打听人员,纪委工作的规章制度;4.严格要求乡纪委干事严守保密制度。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0 | 党的建设 |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或专题研究部署 | 1.与乡党委配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2.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告知全体乡政府干部,对干部作出严明的纪律要求;3.做好会议记录。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1 | 党的建设 | 召开线索研判处置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 1.针对线索召开全部办案人员线索研判会议,全部办案人员依次发言;2.针对会议内容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记录。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关于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2 | 党的建设 | 开展网络言行自查 | 开展网络言行自查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问题清理清理整顿的方案》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3 | 党的建设 | 2023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每周干部集中学习、撰写交流发言材料、班子及个人撰写党性分析报告、问题清单 | 2023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每周干部集中学习、撰写交流发言材料、班子及个人撰写党性分析报告、问题清单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4 | 党的建设 | 对教育整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对教育整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5 | 党的建设 | 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 | 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文件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6 | 党的建设 | 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明工作 | 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明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7 | 党的建设 | 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 | 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8 | 党的建设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急难愁盼、好人好事,并及时解决。 |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急难愁盼、好人好事,并及时解决。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69 | 党的建设 | 落实审查调查措施的规范使用,上报12+3措施运用情况 | 落实审查调查措施的规范使用,上报12+3措施运用情况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0 | 党的建设 | 对走读式谈话录音录像双备份 | 对走读式谈话录音录像双备份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1 | 党的建设 | 开展乡纪委同志式谈话工作 | 开展乡纪委同志式谈话工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2 | 党的建设 | 召开审查调查处理意见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 1.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前开展案件处理意见会议,全部办案人员针对处置意见发言表态;2.做好会议记录,并由办案人员签字,装订在案卷当中。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关于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3 | 党的建设 | 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 1.按照规定形成处分决定,并将处分决定书送达至相关涉案单位;2.告知涉案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开会宣布处分决定,并由到场人员依次发言表态;3.做好处分执行情况的会议记录。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文件 | 《xxx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4 | 党的建设 | 监督党委落实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做好自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 1.针对巡察问题进行梳理;2.督促各主要负责村党组织及时开展巡查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形成报告上报至乡纪委;3.乡纪委开展巡查整改工作的验收并及时向县纪委上报整改情况;4.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形成报告上报县纪委,乡纪委做好台账记录。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和派驻(出)机构监督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实施办法》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5 | 党的建设 | 中央、区、州、县通报典型案例传达学习 | 1.及时转发典型案例,并统一组织学习相关典型案例;2.督促各村监察员做好典型案例的转发和学习工作,并汇报学习成果。 | 纪委监委 | 文件 | 纠“四风”树新风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6 | 党的建设 | 对走读式谈话录音录像双备份 | 1.走读式谈话严格按照程序在谈话室进行;2.对谈话全过程做好录音录像工作;3.谈话结束后,及时拷录谈话音视频,并装订在安全卷当中。 | 纪委监委 | 法律法规 | 《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7 | 党的建设 | 与乡卫生院、派出所签订办案协议 | 1.主动做好与乡卫生院、派出所协议签订工作,并告知相应的工作职责以配合乡纪委开展谈话工作;2.将纸质版协议整理装档,形成台账。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8 | 党的建设 | 每月对办案安全开展自查 | 1.按照要求开展办案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电子版台账,撰写办案安全自查报告上报至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2.针对相关问题做好人员培训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 纪委监委 | 文件 | xxx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 纪委监委 | 乡纪委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79 | 党的建设 | 政府收文、政府发文 | 针对所有政府发文、收文进行登记,做好台账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0 | 党的建设 | 上级会议召开、乡村两级会议通知 | 按照上级会议要求做好设备调试、维护等工作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1 | 党的建设 | 会议议程、会议记录工作 | 做好全年乡政府召开会议的记录工作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2 | 党的建设 | 政府重大紧急信息报送 | 及时报送政府重大紧急信息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3 | 党的建设 | 政办信息报送 | 做好日常上级要求的各类信息报送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4 | 党的建设 | 村级发文、提示单、会议召开 | 做好村级文件下发、工作提示单、相关会议通知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偶尔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5 | 党的建设 | 会议室使用、登记管理 | 对乡政府的3个会议室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 政办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xxx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奇党办字【2024】35号 | 政办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086 | 党的建设 | 准备整理材料召开一年两次人代会(起草各项相关材料,选举事项) | 准备人代会资料、履职资料、开会、选票、通知人大代表参会、安排会务工作、印发会议材料、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答复、会议报批、装档 | 人大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87 | 党的建设 |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 | 请示、准备资料、议题、学习资料、通知、会议记录、装档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088 | 党的建设 | 闭会期间补选缺额县、镇人大代表 | 准备资料、选区划分走访、选票印制发放填写统计报批、装档 | 人大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89 | 党的建设 | 组织各村开展代表履职“七带头 十个一”活动(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宣讲政策,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带头扶贫帮困解困,带头树立文明新风)。 | 每月接待选民1次,每月走访选区1次, 每季度参加一次视察活动1次,每半年参加一次议政日1次 ,每半年参加一次培训1次,每年听取一次政情通报, 闭会期间至少提出一件建议,每年开展一次扶贫帮困,每年进行一次履职交流,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评议 | 人大 | 法律法规 | xxx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意见 xxx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办法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090 | 党的建设 | 每月上报“双知道”计划(县人大知道乡镇人大工作,乡镇人大知道“代表之家”工作) | 工作计划材料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091 | 党的建设 | 组年开展人大代表年初向选民履职承诺,年底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 | 履职承诺材料、述职评议材料(会议形式)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92 | 党的建设 | 每年开展政府副职向代表述职、述法评议活动 | 人代会、“代表之家”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93 | 党的建设 | “人大代表之家+矛盾纠纷调解+“局长·面对面””工作 | “代表之家”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094 | 党的建设 | 每季度开展“双联系”工作(主席团成员每人联系4-5名代表、代表每人联系10户选民 ) | 有计划、选区走访、有回复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095 | 党的建设 | 每年年底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征集次年“微实事”项目,审核汇总上报县人大,督促施工。 | 人大代表走访选区收集意见,乡人大主席团汇总意见,上报到县人大办公室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96 | 党的建设 | 每年年底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征集次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在人代会上进行票决,督促施工 | 人大代表走访选区收集意见,乡人大主席团汇总意见,投票决定、上报到县人大办公室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97 | 党的建设 | 组织开展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 | 乡镇组织、乡人大组织、“代表之家” | 人大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098 | 党的建设 | 开展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巩固提升“代表之家”建设,适时更新“代表之家”版面内容。 | “代表之家”活动室墙面制度上墙、标题明显、照片墙、履职承诺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099 | 党的建设 | 指导各村填写《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登记簿》、《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手册》。 | 登记簿、活动手册的填写 | 人大 | 法律法规 | xxx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意见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100 | 党的建设 | 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 | “代表之家”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101 | 党的建设 | 每年年底发放代表履职经费 | 乡人大主席团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
1102 | 党的建设 | 人大信息宣传工作 | 活动、讲座、走访选区 | 人大 | 通讯软件 | 县人大安排 | 人大 | 乡人大办公室 | 常态化 | 良好 | 配合 | ||
1103 | 社会治理 | 敏感节点、节假日期间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清查工作 | 入户走访、电话核查、集中排查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04 | 社会治理 | 上报流出台账 | 电话核查、入户走访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05 | 社会治理 | 建立重点地区流入民语系人员台账并分析研判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06 | 社会治理 | 对内地奇台籍人员建立台账并分析研判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07 | 社会治理 | 陕甘宁青流入人员台账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08 | 社会治理 | 重点地区流入民语系人员核查报告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09 | 社会治理 | 重大会议流出至北京人员台账及分析研判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阶段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10 | 社会治理 | 出国风险、聚集风险台账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阶段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11 | 社会治理 | 州70周年庆典流出至昌吉、乌鲁木齐人员台账及分析研判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阶段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12 | 社会治理 | 公租房居住人员核查台账 | 电话核查、入户走访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阶段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13 | 社会治理 | 建立居住1月以上外来流入民语系人员台账 | 电话核查、入户走访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14 | 社会治理 | 反邪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 | 一人一档建立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15 | 社会治理 | 反邪教斗争形势分析报告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16 | 社会治理 | 反邪教常态化宣传 | 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宣传单册、微信群、大喇叭、升国旗、党员大会、村民大会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17 | 社会治理 | 全能神邪教底数摸排专项行动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18 | 社会治理 | 反诈常态化宣传:“金钟罩”反诈小程序、国家反诈APP注册全覆盖;辖区未发生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未出现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到导致受害重大伤亡或引起舆论炒作等恶劣影响 | 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宣传单册、微信群、大喇叭、升国旗、党员大会、村民大会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19 | 社会治理 | 签订反诈责任书 | 签字、宣传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配合 | ||
1120 | 社会治理 | 吸毒人员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会议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21 | 社会治理 | 禁毒常态化宣传、626禁毒活动 | 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宣传单册、微信群、大喇叭、升国旗、党员大会、村民大会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22 | 社会治理 | 626宁夏学习平台学习 | APP学习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23 | 社会治理 | 组织参观禁毒宣传教育宣传基地 | 参观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24 | 社会治理 | 建立吸毒人员档案 | 一人一卷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25 | 社会治理 | 社会面吸毒人员基本信息平台录入及后续工作 | 接受推送人员整理、两表填写审核签字盖章、警综平台扫描录入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 公安局 | 乡镇、派出所、村委会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26 | 社会治理 | 养犬管理 | 1.法律宣传普及环节,主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集中入户宣传等方式,传播规范养犬管理知识,提高养犬的知晓率和遵守度;2.犬只登记管理环节在乡镇派出所、警务室设立登记点位,养犬群众持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犬只照片等资料前往登记,公安机关对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建立档案;3.日常巡察监管环节由乡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村级组织按照网格进行巡查,对违规养犬问题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4.免疫与收容处置环节由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开展犬只集中免疫,做好免疫服务组织与提醒,对流浪犬只开展收容和后续管理工作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2022年10月1日颁布实施《X养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127 | 社会治理 |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 1.单位界定与信息收集环节精准界定重点单位的范畴,明确乡镇辖区内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类型,全面摸底排查与建档;2.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环节督促内部安保制度完善,指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制定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强化内部安全防范;3.人防物防技防强化环节依据单位规模、风险等级,督促单位足额配备专业保安力量,检查监督重点单位加固完善物防设施、技防设施;4.日常巡查与监督检查环节指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成立内保小组,落实日常自查责任由乡镇组织按照月季频次,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检查5.应急演练与协作联动环节督促重点单位结合可能面临的风险场景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实战化,部门写作高效化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试行)》(X办发〔2019〕34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128 | 社会治理 | 户口注销 | 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应当在1个月内,提交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到死亡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材料或者死亡认定书;(三)在国(境)外死亡的,提交足以证实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材料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驻外使领馆出具确认死亡的《领事函》或者死亡公民境内单位出具的死亡证实材料; (四)人民法院出具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或者宣告死亡判决书 申报义务人无法提交上述材料之一,提交殡葬部门火化材料,作出《声明》(附件1)后办理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应当向申报义务人发出《注销户口通知单》(附件6)申报义务人应当自接到《注销户口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申报义务人拒绝或者拖延注销死亡公民户口,且已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在死亡公民户籍地村(社区)警务室张贴公告(附件7)30日后,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省公安厅《xxx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新公办规[2022]1号)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129 | 社会治理 | 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 | 被捡拾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超过1个月后申报户口的,由抚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落实该未成年人户口登记的相关事项,户口登记在公安派出所公共地址或者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因抚养人坚持自行抚养,经动员仍拒绝移送社会福利机构,与抚养人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的,可以随抚养人以非亲属关系申报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受理、报批:(一)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二)《动员通知、声明、监护意见表》(附件4);(三)刑侦部门打拐数据库比对结果;(四)公安机关查找公告复印件(附件5,需符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有关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线索反馈条件);(五)抚养人居民户口簿(申报人提供)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颁布实施第三条;2.省公安厅文件《省处理异常户口指导规范》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130 | 社会治理 | 禁种铲毒 | 开展“禁种铲毒”的宣传,对辖区内是否存在种植毒品源植物进行摸排,并组织人员对发现的毒品源植物进行铲除,移交公安机关予以销毁对种植毒品源植物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补充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禁毒委(禁毒办)安排禁毒成员单位对区域内是否存在毒品源植物进行摸排和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制定“禁种铲毒”方案,由禁毒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对各自区域存在毒品源植物进行铲除和销毁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禁毒法》 第十九条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131 | 社会治理 | 电动自行车管理 |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2、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查处;3、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溯源调查;4、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教育宣传 | 公安局 | 法律法规 | 《x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四条;《x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八条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132 | 社会治理 | 反电信诈骗 | 1.每月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每月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3.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 公安局 | 通讯软件 | 微信 | 公安局 |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133 | 社会治理 | 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形式宣传平安创建宣传工作 | 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宣传单册、微信群、大喇叭、升国旗、党员大会、村民大会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犯有组织犯罪法、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34 | 社会治理 | 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包括:平安家庭,并将本级主管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同步录入综治平台 | 录入资料整理、填写审核签字盖章、平台扫描录入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犯有组织犯罪法、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35 | 社会治理 | 收集群众举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协助办理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案件 | 资料收集整理、研判、报告、上报、形成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犯有组织犯罪法、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36 | 社会治理 |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政治、常态化排查乱点乱象 | 入户走访、电话核查、集中排查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犯有组织犯罪法、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37 | 社会治理 | 持续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其释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 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宣传单册、微信群、大喇叭、升国旗、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中心组学习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犯有组织犯罪法、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38 | 社会治理 |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文件传达领导干部学习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39 | 社会治理 | 常态化落实值班工作 | 值班表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0 | 社会治理 | 检查敏感节点期间各村值班工作 | 对讲机、现场检查、电话抽查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1 | 社会治理 | 上报节假日··`值班工作表 | 纸质版值班表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2 | 社会治理 | 对辖区境外人员,建立台账和联络员,定期与亲属联系 | 电话核查、入户走访、建立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3 | 社会治理 | 辖区重大事项前期评估、安保工作 | 微线索收集、整理、会议、研判、制定方案、落实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4 | 社会治理 | 建立微线索信息员台账,及时收集上报情报线索 | 电话核查、入户走访、建立信息员台账、线索整理上报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x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xxx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制度》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5 | 社会治理 | 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 巡查网格平台,网格员入户走访,解决群众生活问题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6 | 社会治理 | 完善平台管理 |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网格发现、网格吹哨,网格矛盾纠纷、平安E家、各类场所、人员、实有人口等数据信息更新录入办理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7 | 社会治理 | 视频监控故障上报 | 对存在的故障监控摄像头及时上报,进行维修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8 | 社会治理 | 开展网格员大练兵活动 | 开展网格员培训等活动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49 | 社会治理 | 完善网格组织架构 | 乡村两级网格中心设立四岗,配备网格中心人员、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建立人员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0 | 社会治理 | 建立网格组织体系和各项制度 | 打造州、县网格示范点位,悬挂五图一牌,建立网格组织体系和各项制度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涉密文件)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1 | 社会治理 | 网格员内部评选 | 推选最美网格员,撰写审核最美网格员事迹等材料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2 | 社会治理 | 组织培训 | 乡网格中心组织全体网格员进行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24学时;针对网格里新任职、参加工作不满1年的网格员,组织开展初任培训不少于4次。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3 | 社会治理 | 重点人员走访 | 对可能发生“民转刑”、“刑转命”、个人极端、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关爱等群体进行重点走访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4 | 社会治理 | 报送风险隐患台账 | 每月报送视频监控、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5 | 社会治理 | 视频巡查 | 每日巡查视频监控,形成视频监控巡查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6 | 社会治理 |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 | 建立《网格事项转办单》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7 | 社会治理 | 建立矛盾纠纷台账 | 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库和重大困难诉建立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8 | 社会治理 | 拓展网格阵地 | 在基础网格设立网格工作站或网格服务点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59 | 社会治理 | 提升网格员装备素养 | 为每个专职网格员配备“一包一本一马甲”,确保网格员入户走访、网格巡查装备齐全,重点捕捉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0 | 社会治理 | 建立包联制度 | 乡领导分级包联基础网格,每月对网格工作指导不少于1次。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1 | 社会治理 | 接受各级部门调研、观摩工作 | 结合辖区实际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区、州、县各级调研、观摩工作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2 | 社会治理 | 十类人员服务管理 | 每月动态开展特殊人群“十类人员”摸排,组织召开乡级、参加县级十类人员分析研判会,建立人员动态台账,经村、乡涉稳研判会研判后确定重点关注人员,建立包联小组,经摸排有风险隐患的,按照高、中、低风险及时上报,列入县涉稳研判会研判。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网格全面提升网格质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3 | 社会治理 | 上报宣传视频 | 报送审核各类宣传信息、视频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4 | 社会治理 | 重点乡村综合整治 | 重点乡村综合整治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涉密文件)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5 | 社会治理 |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涉密文件)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6 | 安全稳定 | 做好团结关爱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建立团结关爱人员台账,成立帮教小组,开展释法宣教、心理疏导、困难诉求收集,人员管控等相关工作。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7 | 安全稳定 | 做好涉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服务管理工作 | 按照“两类”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建立涉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台账,成立帮教小组。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8 | 安全稳定 | 对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建立一户一册,撰写服务管理方案。 | 一人一卷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69 | 安全稳定 | 对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中的未成年子女开展摸排工作,并建立台账,了解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及学习发展状况。 | 电话核查、入户走访、建立台账、帮扶教育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0 | 安全稳定 | 对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中缺乏劳动技能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精准解决重点人员就业问题。 | 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台账、联系企业及就业人员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1 | 安全稳定 | 对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每月开展入户走访,进行释法宣教、心理疏导、困难诉求收集,宣传惠民政策,记录走访情况。并落实人员管控相关措施。 | 入户走访、进行释法宣教、心理疏导、困难诉求收集,宣传惠民政策,记录走访情况。并落实人员管控相关措施。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2 | 安全稳定 | 双积分考核 | 对涉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进行“双向积分”考核,并落实双向积分差异化奖励机制。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3 | 安全稳定 | 六笔账清算 | 对涉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进行“六笔帐”清算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4 | 安全稳定 | 每月对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召开研判会,精准掌握家庭成员生活状况及亲属的思想状况,分类定等,依据定等情况,调整帮教措施,整理书写研判记录。 | 召开会议、形成研判会议记录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5 | 安全稳定 | 引导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中的返乡大中专院校学生,开展“六个一”活动,并报书面总结。 | 开展活动、形成报告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6 | 安全稳定 | 做好服刑人员与亲属交流工作 | 开展地监联动工作:引导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撰写“一封家书”、拍“全家福”,录制反应家乡新貌,亲属生产生活的短视频,配合监狱开展“大走访”活动。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7 | 安全稳定 | 梳理摸排九类人员,并建立台账。 | 建立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8 | 安全稳定 | 召开大、小研判会,对九类人员中的风险人员进行精准评估研判,分类定等为高、中、低、实有人口四个等级。并整理书写大、小研判记录。 | 研判会、形成会议记录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79 | 安全稳定 | 建立xxxx人员台账。 | 建立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0 | 安全稳定 | 针对xxxx人员家庭背景、历史活动、宗教传承、“三圈”关系、现实表现、就业现状等信息,因人因户施策,制定“一人一策、一户一方案”,逐步完善研判报告、研判定等审批表、走访记录、季度研判表、撤管/调级研判报告、撤管/调级审批表、服务管理方案、移交登记表等服务管理重点要素,分层分类落实服务管理措施。 | 一人一档建立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1 | 安全稳定 | 对xxxx人员,高、中风险人员落实“周联系,月见面”的“强管”措施;对低风险落实“月见面”“普管”措施。 | 入户走访、走访记录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2 | 安全稳定 | 对流动人口中的标签人员,及时与户籍地对接,准确掌握分类定等情况,落实好随管临控措施。 | 电话核查、警综比对、入户走访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3 | 安全稳定 | 对涉案线被收押审查人员的亲属,建立台账,落实好随管临控措施。 | 建立台账、制定管控措施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4 | 安全稳定 | 每月召开“大研判会”、“小研判会”,对新增“九类人员”、在册“九类人员”、xxxx人员开展精准研判,拟定新增、调级、撤管人员,报请县级复核定等并落实随管临控措施。 | 研判会、形成会议记录、管控措施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5 | 安全稳定 | 对长期流出、定期流出及临时流出人员落实外出请销假及报备措施,并对流出人员建立台账;对高、中风险外出人员落实警综平台流出地协查机制,落实“两头管、双向控”机制。 |
假条请销假、建立台账、警综比对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6 | 安全稳定 | 落实重点人员就业十条措施,对重点人员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确保重点人员稳定就业。 | 就业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7 | 安全稳定 | 落实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教十条措施 | 未成年子女台账 | 政法委 | 法律法规 | 《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8 | 安全稳定 | 每周召开各类风险隐患研判会,上报风险隐患台账,整理书写研判记录。 | 研判会、形成会议记录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89 | 安全稳定 | 非法集资宣传 | 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宣传单册、微信群、大喇叭、升国旗、党员大会、村民大会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90 | 安全稳定 | 每月参加网络监督员培训 | 每月组织网络监督员参加培训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91 | 安全稳定 | 网络舆情处置 | 及时协调参与处理县级推送网络舆情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92 | 安全稳定 | 向网信办报送辖区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 报送材料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93 | 安全稳定 | 督促网评员完成“xxx正能量”任务反馈 | 督促完成反馈任务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194 | 安全稳定 | 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 1.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2.针对特定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讲解常见诈骗手段、识别方法和应对策略;3.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进行防范诈骗知识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发布防范诈骗的文章、视频、图片等内容;在村委会、文化市场、文化大院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5.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乡村治理促进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7年至今 | |
1195 | 安全稳定 | 做好防范防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 1.加强内部防养老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教育;2.针对特定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讲解常见诈骗手段、识别方法和应对策略;3.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进行防范诈骗知识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发布防范诈骗的文章、视频、图片等内容;在村委会、文化市场、文化大院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5.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防养老诈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防养老诈骗意识。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乡村治理促进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7年至今 | |
1196 | 安全稳定 | 开展州级优秀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将平安乡镇建设纳入乡镇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规划之中;2.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全年不少于2次。3。通过线上宣传、线下宣传、媒体合作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省级优秀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4.辖区平安村创建率达到95%以上,群众生产生活安定有序,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政法委 | 法规 | X乡村治理促进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197 | 安全稳定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店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边界、平安宗教场所、平安文化场所、平安物流、平安寄递、平安景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 1.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平安细胞”建设工作;2.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平安创建宣传氛围打造,提高辖区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 政法委 | 法规 | X乡村治理促进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17年至今 | |
1198 | 安全稳定 | 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村创建工作 | 1.将平安村创建(复验)纳入村委会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规划之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每半年研究一次平安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2.按照平安家庭申报创建流程做好平安家庭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辖区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5%以上,群众生产生活安定有序,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3.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平安创建宣传氛围打造,提高辖区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 政法委 | 法规 | X乡村治理促进条例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199 | 安全稳定 | 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暨“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 | 1.开展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暨“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2.报送工作总结,针对“平安细胞”建设工作进行宣传 | 政法委 | 微信 | 微信通知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0 | 安全稳定 | 做好见义勇为工作 | 1.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转发“关于开展“每月一元钱”见义勇为爱心捐赠活动的倡议”的链接;2.配合开展“每月一元钱”见义勇为爱心捐赠活动,积极动员辖区干部群众参与“每月1元钱”爱心捐款活动、清明节祭扫活动等。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xx省平安建设条例、X乡村治理促进条例、《xxx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1 | 安全稳定 | 落实防范和打击邪教宣传教育工作 | 乡村两级完善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常态化、多形式反邪警示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辖区群众对邪教思想的防范抵御意识。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关于印发《xxx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昌州党政法〔2023〕16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打击处置“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政法〔2023〕6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2 | 安全稳定 | 落实防范和打击邪教排查与处置工作 | 乡村两级常态化开展辖区邪教人员的摸排与核查,派出所配合核查线索,召开研判会分析,定期上报。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关于印发《xxx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昌州党政法〔2023〕16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打击处置“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政法〔2023〕6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3 | 安全稳定 | 开展防范和打击邪教信息上报工作 | 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定期上报信息。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关于印发《xxx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昌州党政法〔2023〕16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打击处置“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党政法〔2023〕6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4 | 安全稳定 | 落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 1.按照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学习内容,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2.实施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按要求对情报信息进行搜集上报,确保情报信息全年不少于24偏,全年采用率达到30%以上。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5 | 安全稳定 | 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化解工作 | 1.统筹辖区各支力量每日排查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和情报信息,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分析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重大敏感节点、重大会议期间启动“战时”研判),形成会议记录,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督促处置化解工作,时时动态更新,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化解处置工作实现闭环管理。2.按要求在县级分析研判会召开前上报风险隐患台账。3.按要求完成分析研判会上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 政法委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化解工作规范》的通知 昌州··`办〔2024〕3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06 | 安全稳定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1.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健全完善有关规章、政策、制度。2.把扫黑除恶宣传与群众性普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各支力量入户走访宣传。通过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如“法治夜市”等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反有组织犯罪法》,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配合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严打“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及“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2024年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新扫黑组〔2024〕1号)《关于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昌州扫黑办〔2024〕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停止 | 正常运行 | 基本 | 2017年至2022 | |
1207 | 安全稳定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与处置工作 | 针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派出所配合核查相关信息,形成台账,定期上报。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2024年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新扫黑组〔2024〕1号)《关于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昌州扫黑办〔2024〕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停止 | 正常运行 | 基本 | 2017年至2022 | |
1208 | 安全稳定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 | 1.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健全完善有关规章、政策、制度。2.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与群众性普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各支力量入户走访宣传。通过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如赶集日等活动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和《反有组织犯罪法》,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配合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严打“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2024年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新扫黑组〔2024〕1号)《关于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昌州扫黑办〔2024〕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至今 | |
1209 | 安全稳定 | 开展扫黑除恶信息报送工作 | 总结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形成工作简报信息,定期上报。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2024年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新扫黑组〔2024〕1号)《关于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昌州扫黑办〔2024〕1号)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2年至今 | |
1210 | 安全稳定 | 开展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活动;2.全面发动党员群众、网格员等,排查导致未成年违法犯罪发生的问题隐患,及时化解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有违法犯罪倾向性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3.定期组织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对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困境儿童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和帮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关爱服务。4.强化家庭监护:通过家访等形式,了解家庭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家庭问题。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至今 | |
1211 | 安全稳定 | 负责涉众型经济利益受损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 1.对涉众利益受损群体信息进行收集并开展排查风险评估与预警,沟通协调与诉求受理,矛盾化解与问题解决,法律援助和权威维护。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2 | 安全稳定 | 做好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1.制定本乡镇xxxx人员服务管理方案,召开会议。2.对xxxx人员开展风险隐患专项入户排查工作,对xxxx人员(9类人员)摸排、大小研判、评估、定等工作;3.经研判评估可逐级降低风险登记或撤管,对撤管后需要重新列管或新发现需要列管的xxxx人员,应随时研判评估、复核审批。4.掌握“九类人员”的家庭背景、思想动态、从业现状等情况等统筹落实xxxx人员服务管理措施。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3 | 安全稳定 | 做好xxxx人员亲属服务管理工作 | 摸排xxxx人员子女情况,研判符合享受政策的子女,上报享受名单。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4 | 安全稳定 | 开展xxxx人员子女风险排查工作 | 1.摸排xxxx人员子女在校情况,是否有犯罪记录。2.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研判子女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解决。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5 | 安全稳定 | 开展xxxx人员慰问工作 | 1.摸排家庭存在困难、大病的xxxx人员,上报名单。2.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慰问。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6 | 安全稳定 | 开展xxxx人员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 | 1.常态化摸排xxxx人员存在的矛盾纠纷,形成台账。2.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研判化解。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xxxxxxx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7 | 安全稳定 | “两类人员”专班专项走访及研判工作 | 危安类刑满释放人员和危安类服刑人员亲属服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平时走访、分析研判等工作。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8 | 安全稳定 | “两类人员”专班专项服务管理工作 | 每月收集两类人员的困难诉求、通过研判会进行分析,及时解决诉求。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19 | 安全稳定 | “两类人员”节假日慰问工作 | 在节假日,对存在家庭重大变故、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给予慰问。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政策法规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20 | 安全稳定 | 严格落实重大敏感节点··`安保部署工作 | 1.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重大敏感节点··`安保工作的要求,部署本单位工作任务。2.明确各村、各站所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3.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对重点场所、重要实施加强安全保卫、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5.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防止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群体性事件。6.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安保工作情况。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21 | 安全稳定 | 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 | 1.落实社会面防控及重点要素管控,重点单位、领域、部位、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2.传达学习并严格落实区州、县关于元旦、春节、省、州“两会”、全国“两会”、“斋月”、国庆等重大敏感节点安保··`工作部署,并对本乡镇、村··`安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常态化排查辖区管制刀具、大型机械等重点要素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4.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安保措施预案。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xxx工作协调小组〈防范化解xxx涉稳风险隐患的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分工方案》的通知 昌州··`办〔2024〕5号 、《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22 | 安全稳定 | 落实重点要素管控工作 | 1.梳理辖区内可能存在风险的重点要素。2.对重点要素进行全面排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对不同类型的重点要素,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4.加强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重点要素管控工作。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23 | 安全稳定 | 落实重点单位、领域、部位、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 加强对重点单位、领域、部位、场所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 | 政法委 | 法规、文件 |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xxx工作协调小组〈防范化解xxx涉稳风险隐患的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分工方案》的通知 昌州··`办〔2024〕5号 、《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17年至今 | |
1224 | 安全稳定 | 网评员、监督员更换 | 人员调配更换 | 政法委 | 通讯软件 | 上级要求 | 政法委 | 综治中心 | 高频运行 | 良好 | 基本 | ||
1225 | 生态保护 | 人居环境提升 | 县人居办下发通知xxx四个村,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政治工作,下发每个村人居环境干事,要组织村民,彻底打扫房前屋后 | 生态环境局 | 通信软件 | 县人居办微信通知 | 生态环境局 | 乡人居办 | 高标 | 良好 | 基本 | 2023年2024年 | |
1226 | 生态保护 | 人居环境通报整改 | 县人居办明察暗访人居环境政治通报 | 生态环境局 | 通信软件 | 县人居办微信通知 | 生态环境局 | 乡人居办 | 高标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27 | 生态保护 | 人居环境政治工作 | 县人居办要求全乡范围环境卫生政治 | 生态环境局 | 通信软件 | 县人居办打电话、微信通知 | 生态环境局 | 乡人居办 | 高标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28 | 城乡建设 | 建房户名单 | 村镇办要求上报新建房屋实名制台账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乡村镇办 | 高标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29 | 城乡建设 | 农户建房一户一档 | 村镇办要求上报农户纸质档案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乡村镇办 | 高标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0 | 城乡建设 | 住房安全 | 村镇办要求上报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乡村镇办 | 高标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1 | 城乡建设 |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 村镇办要求及时排查上报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乡村镇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2 | 城乡建设 | 农村自建房排查 | 村镇办要求及时排查上报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乡村镇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3 | 城乡建设 | 上报清洁取暖名单,统计计划安装电采暖户数 | 县住建局清洁取暖项目办要求上报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清洁取暖项目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4 | 城乡建设 | 发放往年清洁取暖补助资金 | 县住建局清洁取暖项目办要求发放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清洁取暖项目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5 | 城乡建设 | 统计每月乡镇生活垃圾拉运情况 | 村镇办要求上报 | 住建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住建局 | 村镇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6 | 城乡建设 | 县人居办要求统计整改户厕数量任务 | 县人居办要求上报 | 生态环境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生态环境局 | 县人居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2024年 | |
1237 | 交通运输 | 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 | 及时排查辖区内主要路段的损坏情况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38 | 交通运输 |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按照上级要求每月4次巡察路段,如发现事件及时上报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39 | 交通运输 | 整治公路打场晒粮 | 1、结合多种方式宣传相关政策 2、排查全乡农村公路及巷道是否存在打场晒粮情况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40 | 交通运输 | 路长制APP巡查 | 1、每月4次登陆APP,上传路况 2、按照要求每月4次巡检路段并上报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41 | 交通运输 | 道路养护 | 巡查全乡路段,统计路面损坏情况,及时上报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42 | 交通运输 |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 每季度到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43 | 交通运输 |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处罚 | 及时上报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配合处罚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44 | 交通运输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处罚 | 及时上报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配合处罚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45 | 交通运输 | 路长制培训 | 按照上级要求,每个季度对各村路长制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 交通局 | 通信软件 | 微信通知 | 交通局 | 乡安全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46 | 交通运输 | 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 | 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制定相关方案制度 | 交通局 | 文件 | 《xxx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X办发(2021)31号〕 | 交通局 |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2021 | |
1247 | 交通运输 | 道路修建计划申报 | 按照交通局通知,收集辖区下年度道路修建计划 | 交通局 | 微信群 | 2024年9月xxx交通局通知 | 交通局 |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1248 | 乡村建设 | 项目资金报账资料 | 准备资金申请、审批表、印证资料→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分管县领导签字盖章→财政局审核签字盖章→做资金支付的项目库、支付计划、财政下达指标、做支付。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49 | 乡村建设 | 项目经营性资产管理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准备项目资产移交资料(包括移交表、资产卡片、“三资平台”入账凭证)→将项目资产移交至项目实施所在的村委会管理→指导监督村委会做好经营性资产管理并制定资产管理措施,确保充分发挥效益。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0 | 乡村建设 | 项目统计入库资料 | 搜集入库资料,包括项目合同、批复、中标通知书、现场照片等→上传统计系统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1 | 乡村建设 | 统计平台填报项目月报 | 登录统计平台→完成每月统计月报的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审核。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2 | 乡村建设 | 项目档案资料迎检整改 | 按要求准备项目档案资料迎检→根据检查反馈问题,会议研究指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完善档案资料→举一反三并长期坚持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3 | 乡村建设 | 上报各类报表 | 根据要求上报xxx2025入库项目汇总表、“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务工摸排用工登记表、历年来项目欠款台账、资金支出整改台账等各类台账报表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4 | 乡村建设 | 项目库两上两下 | 村一上:村两委会议、支委会会议、党员代表大会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并将项目入库申请报乡镇党委审议。→乡一下: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向村委会反馈入库意见。→乡一上:乡镇党委向县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入库申请。→县一下:县主管部门会议研究,下达入库意见的复函。→乡二上:乡镇党委会议研究,进行修改,并再次向县主管部门上报修改后的入库的请示。→县二下:县主管部门研究后下达项目入库的批复。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5 | 乡村建设 | 项目实施前期准备资料 | 项目启动通知书→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项目设计中标通知书(委托书)、设计图纸、设计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委托书)、监理合同→地勘报告、地勘合同、委托书→环评登记表(环评报告)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6 | 乡村建设 | 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 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跟踪、监管文字记录,图片及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7 | 乡村建设 | 项目决算验收 | 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对接联系项目主管行业部门、财政局、施工方、监理方等,到现场进行验收,形成项目初验报告、联合验收报告,并加盖各方公章→由审计公司形成项目竣工决(结)算报告及财务决算验收报告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8 | 乡村建设 | 项目后期管护 | 研究制定项目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如风险管控方案、资产运营方案、收益分红方案等→乡镇及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所在的村委会做好项目后期管护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电话、通讯软件、文件 | 相关工作安排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59 | 乡村建设 | 项目后期管护 | 项目后期管护 | 发改委 | 通讯软件 | 微信通知 | 发改委 | 项目办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0 | 乡村建设 | 企业帮扶工作 | 收集整理并上报 | 发改委 | 文件 | 新党农领办〔2023〕19号关于做好2023年省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助力示范和区内协作帮扶工作的通知 | 发改委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261 | 乡村建设 | 粮食收购管理工作 | 做好农民依序交售粮食、预约收购,确保不发生卖粮难及不发生排长队问题 | 发改委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六十二条;《xxx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四条、第七条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开展 | |
1262 | 乡村建设 | 项目资产台账建立 | 收集整理并上报 | 发改委 | 文件 | 1.关于印发《xxx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先行)》的通知(全文);《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党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函〔2021〕149号)(全文);2.《省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有效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新乡振〔2022〕34号) | 发改委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263 | 民生服务 | 机构建设 | 乡镇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 设置专门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公开服务职责、办事流程等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部发【2019】57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4 | 民生服务 | 思想政治引领 | 1、组建“庭州老兵”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挖掘培树和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模范巡役军人”等先进典型: 3、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作为代表参加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党员登记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配合基层党组织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5、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 6、欢迎退役士兵返乡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57号 【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5 | 民生服务 | 就业创业扶持 | 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等; 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推介会等活动。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6 | 民生服务 | 优抚优待 | 开展退役军入建格立卡并动态更新信息: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朴换、收国等常态服务: 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光荣牌发放、悬挂、更换、收国等常态管理服务; 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待遇中报、年度确认工作; 做好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7 | 民生服务 | 困难帮扶 | 比对核实困难退役军人基础数据,及时纳入信息系统,协调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帮扶援助: 2、申请发放帮扶资金 1.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及家庭困难状况: 2、帮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低保、特面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信访救助、临时救励等,将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地落实 业务培训指导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8 | 民生服务 | 走访慰问 | 1、通过电话、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 2、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3、对遇到重大变故或重大困难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开展重点慰问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69 | 民生服务 | 权益维护 | 1、提供来访接待、信访代办服 务; 2、开展思想疏导、矛盾调节,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0 | 民生服务 | 烈士褒扬 | 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巡查保护,配合开展祭扫纪念活动。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1 | 民生服务 | 双拥创建 | 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新拥【2024】1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2 | 民生服务 | 优抚金发务放工作 | 1、核实优抚对象人员信息情况。制定优抚金发放表并进行公示;发xxx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系 2、每月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录入统,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代发银行予以发放。 3、上报发放人员实名制台账。 关于印发《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新财监【2023】7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新财监【2023】7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3 | 民生服务 | 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 1.发放无军籍职工退休退职费和津贴补贴: 2.按规定协助落实无军箱职工医疗待遇: 3.定期走访了解无军籍职工生活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2015年12月17日民政部令第57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长期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4 | 民生服务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 1、被实人员信息及家庭情况、公示,录入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 2、按照标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核算、申请、发放工作。 关于印发《xxx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X办发【2021】119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X办发【2021】119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5 | 民生服务 | 复员干部管理工作 | 1、协调人社部门落实复员干部基本养老、医疗政策; 2、定期走访了解1993-2000年军队复员干部生存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 转发《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部分军队复员干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和实施特殊生活困难救助政策通知》的通知(X办发【2012】109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X办发【2012】109号):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6 | 民生服务 | 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 遇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上岗初任培训及专项业务培训 | 退役军人事务部 人力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第四条:乡镇(街道)及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当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上岗初任培训。 配合责任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工作。 组织辖区退役军人干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 业务培训指导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意见 | 《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7 | 民生服务 | 退役军人公租房 | 做好退役军人申请公租房的审核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件 | xxx人民政府奇政办规【2024】8号《xxx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退役军人、伤残军人向退役军人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8 | 民生服务 | 悬挂“光荣之家”牌子 | 1.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领取光荣之家牌子;2.联系各村相关负责人员,前往退役军人家中悬挂光荣之家牌子。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电话 | 电话通知 |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79 | 民生服务 | 组织宣传雨露计划、榕树基金、援疆大学生资助、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以及通知本乡镇大学生进行申报;对本乡镇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在读的大学生进行排查统计。 | 1、下发村级核实并宣传2、汇总核实上报教育局 | 教育局 | 通讯软件、文件 | 新发改办[2016]1479号文件,《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xxx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六)条:会同内地高校加强对xxx籍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让学生深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切实把助学金用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感思意识、责任意识和成才意识。 第(七)条:加大对党的资助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让各族群众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深刻认识此项惠民政策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
教育局 | 教育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 | |
1280 | 民生服务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 乡中心学校、各村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及其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有培训计划、图片资料、小结 | 教育局 | 文件 | 上级通知 | 教育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81 | 民生服务 | 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 年度到村开展2次“控辍保学”宣传,走访入户排查0-18岁学生数据普查,确保100%参学率 | 教育局 | 文件 | 上级通知 | 教育局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82 | 返乡大学生返乡教育活动工作 | 组织假期学生参加活动 | 教育局 | 法律法规 |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教育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283 | 学前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工作 | 宣传工作及摸排学生情况 | 教育局 | 法律法规 |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教育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284 | 经济发展 | 招商引资工作 | 落实“大招商”机制,积极发现项目线索,并向上级部门申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上级通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85 | 经济发展 | 优化营商环境 | 100%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维护、发布政务服务事项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上级通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86 | 经济发展 |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 培育提升和完善乡镇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点的便民服务功能,组织返乡大学生、返乡青年、退役军人、合作社带头人参加县级电商培训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上级通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87 | 经济发展 | 科技之冬 | 积极组织农牧民参加技能、农业政策、特色种植等培训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上级通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88 | 应急管理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检查 |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查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营业执照及备案情况; 3.查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是否如实进行登记; 4.查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是否违规回收报废车、电缆等,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11月修订)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89 | 商贸 流通 |
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上报工作 | 负责辖区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谋划及实施,积极上报。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及《xxx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中《xxx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管理制度》第三章第八条 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90 | 商贸流通 | 节庆活动促消费工作 | 1.组织商户开展新春年货节1次,展示乡镇农特产品。 2.动员商户参加美食节活动1次,展示本乡镇农特产品以及乡镇发展优势。。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根据《xxx省2024年持续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产村融合发展,打造30个以上xxx休闲农业精品农庄,持续推进“品味xxx”农业品牌整体形象塑造。 根据《xxx新春年货节实施方案》中责任分工xxx各乡镇结合乡镇农特产品特色,结合赶集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新春年货节。 根据《xxx美食文化旅游节活动方案》各乡镇职责为各乡镇根据农特产品以及乡镇发展优势布置展位;按照文旅局统一安排,组织节目在商业街主舞台百日文化乡镇专场演出;收集本乡镇企业特色产品作为美食节百日文化演出知识抢答宣传赠品。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91 | 教育培训监管 | 开展科普宣传培训 | 各乡镇为开展科普活动做好场地和人员组织保障,确保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xxx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协开展农牧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活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的五大重点人群的提升行动(青少年、农牧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长期 | |
1292 | 教育培训监管 | 开展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 | 1.上报科技特派员选拔推荐名单。 2.上报科技特派员培训名单。 3.做好科技特派员上报年度考核。 4.上报科技需求。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文件 | xxx《关于新时代强化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各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机构,乡(镇)、行政村要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上下联动、打造阵地、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县(市、园区)党委和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部门分工负责,明确县、乡(镇)、村三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细则和管理制度,切实把科技特派员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
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93 | 商贸流通 | 开展企业走访 | 1.对辖区企业进行不定期走访,及时掌握企业运行监测和调度 | 商科技局 | 法律 |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 商科技局 |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294 | 党的建设 | 基层委员联络站工作 | 1.乡镇党委要按照“六有”标准,加强本乡镇政协委员联络站阵地建设,把政协委员联络站打造成基层协商的主阵地。2.联络站建立、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联络站做好对所属政协委员工作的统筹、联系、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政协委员的日常服务、管理、维护和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4.联络站站长列席县政协常委会、相关会议; 5.联络站组织所属委员参加县政协会议和活动,开展培训学习和读书活动,开展基层协商活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6.联络站引导所属政协委员落实“履职四个一”要求,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调研、视察活动,为民办好事实事; 7.联络站配合县政协做好文史工作,上报委员履职活动信息、履职风采宣传资料; 8.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收集整理履职档案资料。 |
政协 | 文件 | 昌州协发(2023)5号 关于印发《xxx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站管理办法》《xxx村(社区)政协委员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乡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站是政协向基层延伸的履职和联络平台,在县(市)政协指导和当地党(工)委领导下组织本区域的各级政协委员开展活动。 | 政协 | 乡政协工作站 | 阶段性 | 良好 | 配合 | 2024年 | |
1295 | 党的建设 | 落实政协委员“暖心事”项目 | 1.乡镇政协委员联络站负责收集整理政协委员上报的“暖心事”项目,报乡镇党委审核; 2.乡镇党委研究确定的“暖心事”项目,报县政协委员联络中心审核。 3.项目批复后,乡镇依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并做好项目落地工作。 |
政协 | 文件 | 奇政协发(2024)15号关于印发《xxx政协委员暖心事项目为民办实事工作流程及资金监督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 政协 | 乡政协工作站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 | |
1296 | 生态环保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生态环境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生态环境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297 | 自然资源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条件取水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自然资源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自然资源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298 | 生态环保 |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矿、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水利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一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水利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299 | 生态环保 |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水利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水利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0 | 生态环保 | 对擅自凿井、修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损毁地下水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关停承压水取水工程等活动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水利局 | 文件 | 《xxx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水利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1 | 生态环保 | 对非法从事开垦、开发,破坏植被、沙壳、结皮等原生地貌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水利局 | 文件 | 《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十三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水利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2 | 生态环保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3 | 生态环保 |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等行为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4 | 生态环保 | 对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回收企业弃置、掩埋废旧农田地膜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xxx省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农业农村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5 | 自然资源 |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等行为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6 | 自然资源 |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7 | 市场监管 |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8 | 市场监管 | 对违反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09 | 市场监管 |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禁止行为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0 | 市场监管 |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1 | 市场监管 | 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2 | 市场监管 | 对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3 | 市场监管 | 对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原设计的房间出租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住建局 | 文件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住建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4 | 交通运输 |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交通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交通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5 | 交通运输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处罚 | 1.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收集受理违法线索。 3.开展执法活动。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完成案卷装订。 |
交通局 |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六条第四项;《xxx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 | 交通局 | 乡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 | 无法运行 | 上收 | 2023年 | 乡镇基层不具备执法能力 | |
1316 | 党的建设 | 工会换届选举 | 1.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三年或者五年,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2.乡镇总工会联合会按照程序请示召开会员大会,县总工会批复同意召开会议;3.乡镇总工会联合会按规范程序召开会员大会开展换届选举;4.选举结果以请示形式上报上级工会,上级工会对选举结果批复 | 工会 | 文件 | 总工发〔2016〕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第五章第三十条 | 工会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17 | 党的建设 | 工会“四送”活动 | 1.县总工会根据送温暖工作要求,确定慰问范围,制定慰问方案2.乡镇总工会根据“送温暖”工作要求,摸排符合条件会员确定慰问对象3.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审核慰问对象;4.乡镇总工会配合县总工会审核慰问对象情况,并开展慰问活动 | 工会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工发〔2022〕26号)第一章第三条 | 工会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18 | 党的建设 | 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 | 1.县总工会经审委向基层工会下发经费审查通知;2.乡镇总工会联合会收到经费审查通知,提供相关审查资料;3.县总工会经审委对经审单位出具经审报告;4.乡镇总工会联合会收到经审报告后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5.县总工会经审委对整改情况不定期回头看;6.乡镇总工会联合会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监督 | 工会 | 文件 | 《中国工会章程》第七章第40条 | 工会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19 | 党的建设 | 工会福利发放 | 1.监督全县基层工会按文件规定落实工会福利情况;2.认真对照文件落实工会福利政策;3.县总工会向各基层工会下发福利监督情况通知;4.乡镇总工会联合会接到监督通知,及时报送节日福利落实情况 | 工会 | 文件 | 关于印发《x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工办〔2019〕3号)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四章第二十条 | 工会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0 | 党的建设 | 职工维权工作 | 开展职工帮扶活动,对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等服务,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 工会 | 文件 | 省总工会下发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工作打造以“职工远处医疗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为核心的暖心服务品牌 | 工会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高频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1 | 特色事项 | 上级调研检查接待服务工作 | 根据上级要求,提前确定调研检查地点及事项,乡级安排调研检查路线,汇报材料及会场。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2 | 特色事项 | 乡党委、政府材料撰写 | 1.乡党委、政府红头文件审核、登记、制发、归档等,保证文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2.安可系统、上级部门、县乡政令等来文查收、下载、摘抄、登记、传阅、归档,保障文件正常流转。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3 | 特色事项 | 会议签到工作 | 统计参会人员情况,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4 | 特色事项 | 办公物品采购 | 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建立办公用品台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消耗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5 | 特色事项 | 铲车、卡车管理 | 配一辆铲车用于xxx清理垃圾、清扫积雪。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6 | 特色事项 | 桑葚采摘活动 | 每年7月或者8月会在华侨村开展桑葚采摘系列活动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7 | 特色事项 | 发展鸽业 | 根据全乡养殖鸽子的实际情况,鼓励村民积极发展鸽子特色养殖产业。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8 | 特色事项 | 葡萄采摘活动 | 每年9月份各村会组织村民参加葡萄大赛、烧烤大赛等系列活动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29 | 特色事项 | 足球比赛 | 邀请各乡镇到xxxx中心校参加(五人制)足球比赛。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30 | 特色事项 | 诺鲁孜 | 每年3月份在xxx交易市场,组织各村熬制诺鲁孜粥,开展系列活动。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1331 | 特色事项 | 象棋、赛马叼羊活动 | xxx组织全州的象棋比赛,邀请各乡镇参加赛马比赛。 | xxx | 文件 | 工作机制 | xxx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阶段性 | 良好 | 基本 | 长期开展 | |
备注:1.类别和顺序可按照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安全稳定、民族宗教、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和消防、市场监管、投资促进、人民武装、综合政务、教育培训监管以及其他事项排列。 2.履职主体:乡镇或部门、乡镇配合。 3.设定依据:对设定依据暂不确定的可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