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永发乡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1 | 党的建设 |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2 | 党的建设 |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
3 | 党的建设 |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按期组织召开党代会,进行届中分析工作 |
4 | 党的建设 | 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村、“两企三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
5 | 党的建设 | 严格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督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
6 | 党的建设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发展关口,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深入开展党内关怀帮扶 |
7 | 党的建设 |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党建相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
8 | 党的建设 | 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做好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公开工作,推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 |
9 | 党的建设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学习及警示教育,推进反腐败工作 |
10 | 党的建设 | 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遵守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按权限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在权限范围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11 | 党的建设 | 加强本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 |
12 | 党的建设 | 积极接受上级巡察,落实巡察工作制度,及时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
13 | 党的建设 |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待遇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
14 | 党的建设 | 推进辖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务政务服务水平 |
15 | 党的建设 | 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支持保障人才的发现、引进、培育和服务等工作 |
16 | 党的建设 | 落实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教育、管理监督、关爱帮扶 |
17 | 党的建设 | 挖掘、发现各类先进典型,做好各类先进典型的推选和事迹报送工作 |
18 | 党的建设 | 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 |
19 | 党的建设 | 做好宣传工作,向电视、广播、报社、互联网、等媒体推送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做好单位新媒体监督管理工作 |
20 | 党的建设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健康发展 |
21 | 党的建设 | 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关心和服务青少年工作 |
22 | 党的建设 | 指导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促进基层自治 |
23 | 党的建设 | 指导村加强网格建设,规范网格划分,强化网格队伍建设工作 |
24 | 党的建设 | 指导做好村务公开及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 |
25 | 党的建设 | 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持续开展志愿服务 |
26 | 党的建设 | 按照要求开展人大代表选举(补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和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征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监督、决定、选举等职权 |
27 | 党的建设 |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做好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培训学习等服务保障工作 |
28 | 党的建设 | 支持开展政治协商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指导村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
29 | 党的建设 | 坚持党管武装,推进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做好征兵、民兵、国防动员、国防教育等工作 |
30 | 党的建设 |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各类工会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
31 | 党的建设 | 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青年的思想引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带头作用,做好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
32 | 党的建设 | 做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加强家风建设,开展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33 | 党的建设 |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好乡镇残联、村残协作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
34 | 经济发展 | 推进诚信建设,宣传和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
35 | 经济发展 | 制定并实施域内经济及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域内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36 | 经济发展 | 负责本级经济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运用,监测经济运行态势 |
37 | 经济发展 |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落实各类惠企、助企政策,按权限处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
38 | 经济发展 | 推进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和投产等工作 |
39 | 经济发展 | 制定具有各村特色的经济发展规划,统筹谋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推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
40 | 经济发展 | 做好本级普查调查、统计信息数据管理工作,指导村开展统计工作 |
41 | 民生服务 |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食品安全督导工作 |
42 | 民生服务 |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掇保学工作 |
43 | 民生服务 | 负责辖区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的认定和救助保障,依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实施分级、分类救助 |
44 | 民生服务 | 做好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待遇领取、到龄催缴工作 |
45 | 民生服务 | 负责居民医保参保动员、新生儿参保登记工作,做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及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
46 | 民生服务 | 负责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做好劳动力资源调查、就业岗位开发、公益岗位人员管理等工作 |
47 | 民生服务 | 做好辖区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申领初审上报工作 |
48 | 民生服务 | 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补办及相关农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
49 | 民生服务 |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
50 | 民生服务 | 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涉军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采集和更新工作 |
51 | 民生服务 |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集中服务模式,规范应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便民服务 |
52 | 平安法治 | 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
53 | 平安法治 | 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做好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
54 | 平安法治 | 做好依法治镇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55 | 平安法治 | 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
56 | 乡村振兴 | 推进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服务管理,保障规范运行 |
57 | 乡村振兴 | 开展常态化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做好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帮扶和返贫风险消除工作 |
58 | 乡村振兴 | 开展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对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提供服务 |
59 | 乡村振兴 | 加强地力保护,鼓励积极耕种,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生产者补贴的发放、公示、监管等工作 |
60 | 乡村振兴 | 开展农作物出苗率、病虫害及产量等田间调查,做好农业生产风险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 |
61 | 乡村振兴 | 做好农业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包村指导工作 |
62 | 乡村振兴 | 做好农机技术、新型农机具推广工作 |
63 | 乡村振兴 | 推进辖区畜牧业发展,做好畜牧业统计及动物防疫工作 |
64 | 乡村振兴 | 开展“粮改饲”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加强青黄储,促进畜牧养殖 |
65 | 乡村振兴 | 负责做好本级水利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
66 | 乡村振兴 | 做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占地、施工道路、料场等服务保障工作 |
67 | 乡村振兴 | 负责辖区饮用水供水工作,维护供水设施设备,强化水费使用管理,做好用水保障工作 |
68 | 乡村振兴 | 做好麦秀年企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推进鲜食玉米产业发展 |
69 | 自然资源 | 负责本级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
70 | 自然资源 | 负责辖区林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林业经济、林木良种宣传推广,对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核实调解 |
71 | 生态环保 | 做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负责水、大气、土壤、固体废弃物、禽畜养殖等日常监督检查、整改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发现污染源及时上报 |
72 | 生态环保 | 做好上级下达的环保督察问题自查自改工作 |
73 | 生态环保 | 负责秸秆离田、禁烧及残茬处置工作,做好火点告警信息推送以及火点的核查、处置和上报工作 |
74 | 城乡建设 | 负责本级建设项目勘察、选址、建设的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
75 | 城乡建设 | 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
76 | 城乡建设 | 负责辖区居住用房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农村危房、水毁房屋等巡查、巡检并报送相关信息,组织做好房屋修缮和重建工作 |
77 | 城乡建设 | 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环卫保洁,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
78 | 城乡建设 | 负责辖区植树造林和美化绿化工作,做好绿地林木的管理保护工作 |
79 | 城乡建设 | 负责辖区生产生活秩序管理工作,治理“三乱”和违规占道经营等问题 |
80 | 城乡建设 | 做好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
81 | 交通运输 | 负责编制本区域的乡道、村道规划 |
82 | 交通运输 | 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巡查管理,督促检查施工安全 |
83 | 交通运输 | 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管理站,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 |
84 | 文化和旅游 | 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辖区文化场所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提升文化服务品质 |
85 | 文化和旅游 | 丰富辖区居民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
86 | 文化和旅游 | 扶持坤圣园企业发展,推进文化赋能,发展农业文旅,拓展乡村研学,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 |
87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统筹协调本级应急(含消防)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
88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开展应急(含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89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开展群众疏散、初期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 |
90 | 综合政务 | 做好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
91 | 综合政务 | 负责机关文秘、印章管理、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管理等工作 |
92 | 综合政务 |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修改、备案及清理工作 |
93 | 综合政务 | 开展保密培训教育,加强涉密人员日常管理,做好保密自查,涉密载体、保密设备管理等工作 |
94 | 综合政务 | 负责机关年鉴编纂及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安全利用等工作 |
95 | 综合政务 | 落实值班、请销假制度,及时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 |
96 | 综合政务 | 负责办公用房维修维护、公共机构节能、应急用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
97 | 综合政务 | 负责财政预、决算的编制、调整和公开工作 |
98 | 综合政务 | 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做好基本户、零余额资金核算以及资产统计报告、财务报告工作 |
99 | 综合政务 | 做好预算一体化项目库、预算监控、预算调剂工作 |
100 | 综合政务 | 做好项目专项资金、村级运转经费等财政资金拨付工作 |
101 | 综合政务 | 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
102 | 综合政务 | 做好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统计、维护、填报工作 |
103 | 综合政务 | 做好本单位内控、审计、资金使用及相关财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
104 | 综合政务 | 加强政务外网、各类政务信息化数据平台系统管理,归集、共享、安全使用公共数据,做好政务外网安全事件紧急处置基础工作 |
公主岭市永发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1 | 乡村振兴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用保护区标志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政策指导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2 | 乡村振兴 | 组织实施对毁坏大坝或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3 | 乡村振兴 | 组织实施对未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农水科、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4 | 乡村振兴 | 组织实施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 | 乡村振兴 | 组织实施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站、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 | 乡村振兴 | 实施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 | 乡村振兴 | 组织实施对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8 | 乡村振兴 | 组织实施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水利局 工作方式:1.由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建管科开展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9 | 乡村振兴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政策指导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10 | 乡村振兴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科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检查农机作业安全,发放反光贴并督促粘贴到位 |
11 | 乡村振兴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政策指导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12 | 乡村振兴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政策指导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13 | 乡村振兴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政处罚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政策指导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14 | 乡村振兴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接此项工作; 2.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受理检疫申报后,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 |
15 | 乡村振兴 | 动物疫情信息采集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疾控中心承担此项工作; 2.按照农业农村部动物疫情报告系统要求实行周报 |
16 | 乡村振兴 | 屠宰检疫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接此项工作; 2.向屠宰场(厂、点)派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场(厂、点)出场(厂、点)的动物产品应当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加施检疫标志,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17 | 乡村振兴 |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审批工作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承接此项工作; 2.指导、审批乡镇申报事项 |
18 | 乡村振兴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需要仲裁的出具调解书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1.由市农业农村局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承接此项工作; 2.对乡镇调解不成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由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出具调解书。 |
19 | 乡村振兴 | 对畜禽血清免疫抗体检测防疫示范点建设的考核 | 承接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工作方式: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 展此项工作 |
20 | 乡村振兴 |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监管 | 承接部门:市财政局 工作方式:1.由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依法依规实施风险分析、监管评价、安全生产管理、监管调查、个案风险处置并按规定计划逐步压降、有序退出 |
21 | 社会保障 |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备案 | 承接部门:市人社局 工作方式:1.由被征用土地权属单位核实失地农民参保人数,办理参保手续,填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需求计划表》,经财政部门同意盖章; 2.人社部门履行审核备案手续 |
22 | 社会保障 | 退休人员社保疑点数据核查整改 | 承接部门:市社保局 工作方式:1.由社保局负责稽核工作的科室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核查等工作; 3.处理涉及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23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待遇冒领追缴 | 承接部门:市社保局 工作方式:1.由社保局负责稽核工作的科室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核查等工作; 3.处理涉及待遇冒领核查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24 | 社会保障 | 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核实、处理殡葬违法行为 | 承接部门:市民政局 工作方式:1.市民政局负责对公益性墓地进行审核、核实; 2.市民政局牵头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对公益性墓地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
25 | 生态环保 | 噪声污染防治 | 承接部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 工作方式:1.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牵头负责噪声污染宣传、防治工作,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2.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噪声污染管理工作,发现噪声污染问题,申请城管局城市管理科进噪声检测,并依照检测结果对超标噪声的行为依法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对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 4.市文广旅局负责对文旅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5.市委宣传部负责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
26 | 生态环保 | 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2.城管执法大队发现餐饮油烟违规排放问题,申请城管局城市管理科进行油烟检测; 3.城管执法大队依照检测结果对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法处理 |
27 | 城乡建设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期满仍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28 | 城乡建设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29 | 城乡建设 |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0 | 城乡建设 |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1 | 城乡建设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行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2 | 城乡建设 |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3 | 城乡建设 |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4 | 城乡建设 |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5 | 城乡建设 | 对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6 | 城乡建设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收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7 | 城乡建设 | 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8 | 城乡建设 | 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39 | 城乡建设 | 对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污浊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0 | 城乡建设 | 对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1 | 城乡建设 | 对临街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等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2 | 城乡建设 | 对公交车等机动车辆上的广告画面和字迹陈旧、污损,未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3 | 城乡建设 | 对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以外摆摊设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4 | 城乡建设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5 | 城乡建设 | 对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6 | 城乡建设 | 对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7 | 城乡建设 | 对擅自拆除、迁移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8 | 城乡建设 | 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49 | 城乡建设 | 开展对渣土车等运输车辆遗撒、泄漏物料的监管执法工作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渣土车等运输车辆遗撒、泄漏物料的监管执法工作; 2.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3.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4.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5.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50 | 城乡建设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4.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5.市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6.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51 | 城乡建设 | 对热用户擅自增加供热面积、调节进户阀门、改变供热用途和改动供热设施、将自建的供热设施与热经营企业的网管连接和在供热系统上安装放水设施及热水循环装置等损坏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和影响供热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城管局 工作方式:1.由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该项行为的处罚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并做好记录; 4.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城管执法大队配发举报投诉案件; 5.市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至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 6.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投诉人 |
52 | 城乡建设 | 对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处罚;对转让和抵押物业服务用房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3 | 城乡建设 | 对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处分共有部分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4 | 城乡建设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全部资料报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5 | 城乡建设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6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未建立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并妥善保管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7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8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报到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59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未遵守《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0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以及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的方式催交物业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1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2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物业服务档案和资料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3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或者损坏、隐匿、销毁有关资料、财物,或者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4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原物业服务人擅自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的;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未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5 | 城乡建设 | 对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使用人、每次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6 | 城乡建设 | 对挪用、侵占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收益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7 | 城乡建设 | 对物业服务人未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原始凭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8 | 城乡建设 | 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市住建局 工作方式:1.公主岭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接此项工作; 2.联合乡镇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69 | 城乡建设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承接部门:市发改局 工作方式:1.协调电力公司,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责令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2.督促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整改隐患; 3.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验收 |
70 | 文化和旅游 | 开展对新闻出版场所、广播电视、有线电视、预付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承接部门:市文广旅局 工作方式:1.由市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1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统计、完善辖区新增市场主体信息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消防、应急局危化科、基础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统计、完善辖区新增市场主体信息 |
72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推动居民注册微信小程序“知消119”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消防部门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推动居民注册微信小程序“知消119” |
73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制定消防水源检查台账,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人员档案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消防部门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制定消防水源检查台账,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人员档案 |
74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承接部门:市民政局、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应急局协调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5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开展自制简易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整治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应急局基础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自制简易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整治;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6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应急局危化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7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应急局危化科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8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1.由应急局危化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
79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 工作方式:由应急局预案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80 | 应急管理及消防 | 高压线及其他线路下危险树木清理 | 承接部门:市应急局、市发改局 工作方式:1.由应急局协调科负责承接此项工作; 2.负责高压线及其他线路下危险树木清理 3.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乡街“吹哨”和上级转办的工作事项; 4.负责整改整治存在的问题,调查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