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工作事项底单 | ||||
序 号 |
具体事项 | 设立依据 | 对口上级部门 | 镇(街道) 部门 |
一、党的建设 | ||||
1 |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共驻共建大讲堂”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 |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进行集中学习。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 | 成立街道“新时代讲习所”,定制课程包向党员群众开展特色思政教育。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 | 列席督导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讲党课。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 | 依托共驻共建开展“红色巡回课堂”等思政教育品牌。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7 |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内容纳入街道“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学习。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8 | 制定《中共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任务安排》,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 | 制定《中共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中共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 | 街道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 | 撰写年中、年末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 | 撰写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 | 撰写年度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 | 对照上一年度述职报告中查摆问题,报送整改落实清单。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5 | 制定《年度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方案》、评分表,组织开展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统计分数。 |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6 | 会前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上报请示方案、制定互评安排、对照有关要求审核领导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 | 党内法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7 | 撰写本年度街道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材料; 制定本年度街道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 撰写上一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撰写本年度民主生活会主持词及领导讲话。 |
党内法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8 | 做好原始会议记录、会后撰写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做好资料归档。 | 党内法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9 | 成立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对各社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核实各社区常住户数、常住人口数、社区书记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社区目前职数及缺额情况等)和谈心谈话工作,形成社区“两委”干部调整配备方案; 集中整治影响社区“两委”换届突出问题; 制定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及台账,确定社区职数,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
党内法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0 | 形成社区党组织换届初步人选名单并初审; 填写两委干部任免审批表报上级联审; 组织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
党内法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1 | 指导社区组织召开大会选举(制作部分党员不列入换届选举大会应到党员的请示、新一届社区党委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选票、选举办法、主持词、清点人数和计票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等模版),对应请示做出批复; 现场督导大会选举; 组织新一届班子进行集体就职宣誓承诺活动。 |
党内法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2 | 撰写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 做好材料归档。 |
党内法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选举》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3 | 按照成分和比例酝酿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组织考察(审档、谈话、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及考察报告)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做好公示; 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填报人选登记表; 确定代表候选人并组织选举(提前准备选举会议主持词、选举办法、选票等)。 |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4 | 定期组织开展党代表驻室接待活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 《关于印发香洲区党代会常任制“1+12”制度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5 | 开展年度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 上报《党代表视察、调研课题申报表》; 组织开展实地视察调研活动; 形成调研报告。 |
《关于开展年度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6 | 制作季度党建共建联席会议汇报PPT。 | 口头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7 | 制作年度党组织共驻共建工作汇报片。 | 口头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8 | 指导社区与各领域单位和组织缔结共建协议,深化共驻共建工作。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29 | 指导社区与共建单位推动就业帮扶、助老助困、关爱未成年人等各类共建项目落地。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0 | 汇总共建项目持续推进表、重点项目推进表、共建单位名册;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1 | 组织社区及共建单位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季度、年度联席会议,完成会议主持词、讲话稿、信息稿攥写;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2 | 推进共驻共建工作与未来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相结合,跟进未来社区建设进度,填写每周工作台账,完成相关材料撰写,收集相关活动信息及照片;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3 | 完成党建地图工作,将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红色驿站、长者饭堂、心理咨询、社区党校等信息录入党建管理系统,并做好信息校核,及时更新信息;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4 | 汇总各区、各部门与在珠高校合作和对接联系情况表;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5 | 指导各社区党员双报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6 | 汇总各社区党员双报到情况表;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7 | 收集各社区党群阵地开展活动照片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8 | 收集各社区党群阵地未来活动安排,包括文体活动、志愿活动等;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39 | 负责党群服务中心、红色驿站等党建阵地建设、管理、提升工作,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0 | 审核各社区设计方案、管理制度、宣传栏等材料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1 | 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社会实践、服务新业态、便民服务、服务一老一小等服务。 | 《香洲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0+1”行动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2 | 汇总社区网格相关情况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3 | 制定党建网格化实施方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4 | 制定党建网格化“一长三员”绩效考核办法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5 | 制定狮山街道党建网格化划分方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6 | 制定党建网格化工作经费发放和使用管理办法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7 | 制定一长三员培训方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8 | 持续推进党建网格化相关工作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治理一张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49 | 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入“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及街道中心组学习内容。 | 内部件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0 | 制定街道学习培训安排、指导党支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落实“四讲”机制等有关工作要求。 | 内部件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1 | 定期统计报送学习宣讲有关数据。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2 | 形成街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报告。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3 | 制定党校教学管理制度、党校校长校务管理制度,党校年度课程安排表,报送案例材料,落实其他有关工作要求。 | 《关于推进我市镇街党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4 | 狮山党校信息统计、制定党校安排、已讲课堂汇总;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5 | 汇总社区党校资料;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6 | 配合上级开展“十万党员进党校”培训。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7 | 做好远程教育站点日常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8 | 做好街道党工委年中、年末党费收缴,做好明细审核及上缴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59 | 做好各类党费、党建经费划拨核发工作(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兼职网格员工作补贴、选调生到村任职财政补助资金、村社区“两委”正职津贴、党支部工作补贴、党员活动经费、春节、七一专项慰问经费、香洲区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 有关党费、经费下拨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0 | 阶段性对党费划拨及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形成使用情况统计表及情况报告。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1 | 定期上报编外人员经费明细情况。 | 财务室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2 | 做好党建经费、人员经费年初指标预算、绩效自评、日常经费报账等工作。 | 财务室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3 | 按照三定三找文件要求报送《问题清单》《工作计划》,定期更新进展情况。 | 《关于深入开展“三定三找争一流比超赶学走在前”行动的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4 | 配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党建办 | |
65 | 定期报送党员志愿服务岗、预约服务情况有关数据。 | 粤政易通知 | 党建办 | |
66 | 定期调整驻点工作安排。 | 关于建立香洲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细则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7 | 定期更新上门联系服务群众统计表。 | 关于深入推进“跨门槛 进心坎”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8 | 开展“跨门槛 进心坎”活动,每周上门联系群众 | 关于深入推进“跨门槛 进心坎”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69 | 传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0 |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或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1 | 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2 |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专门部署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3 | 街道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或调研的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4 | 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5 | 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6 | 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单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7 |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落实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8 | 意识形态阵地底数情况,目前阵地11个;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79 |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0 | 涉境外媒体活动管控纳入网格化巡查的情况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1 | 跟进突发舆情事件;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2 | 网评员管理;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3 | 落实“三审三校”工作 | 关于开展年度全区ysxt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4 | 落实意识形态学习清单学习情况; | 关于制定《2024年xx月意识形态学习清单》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5 | 制定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 《2024年香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6 | 跟进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 《2024年香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87 | 报送发展党员计划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88 | 审核拟发展党员资格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89 | 督查党支部做好政治审查工作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0 | 审核党支部上报的预审请示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1 | 下发《入党志愿书》、并指导规范填写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2 | 审核并上报党支部接收党员的决议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3 | 填写党工委审议意见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4 | 提醒党支部及时给预备期满党员转正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5 | 审核并上报党员转正的决议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6 | 检查党员档案、封档 | 《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7 |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 《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8 | 定期排查流动党员 | 《关于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99 | 定期排查处理私事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和长期失联停止党籍工作 | 《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0 | 统计审核颁发人员资格及数量 | 《关于做好香洲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工作的提示》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1 | 举行颁发仪式 | 《关于做好香洲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工作的提示》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2 | 做好党支部换届提醒工作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3 | 审核党组织递交的召开选举会议的请示、成立党组织的请示、撤销党组织的请示及候选人资格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4 | 审核党组织递交的选举结果报告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5 | 根据上会结果给出党工委批复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6 | 定期检查指导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7 | 指导党组织完成组织生活会,完成民主评议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08 | 定期核查辖区企业党建工作,完成“双同步”工作 | “两新”工委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09 | 及时发放“两新”党务工作者津贴、“两新”党员活动经费等相关工作 | “两新”工委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10 | 整理录入党务系统,做好年底党统工作 | 根据区委组织部粤政易通知开展工作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1 | 负责街道、两个中心所有人员缴纳个税、社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税局、社保中心 | 党建办 |
112 | 人员招录工作,包括填表招考信息、面试人员资料核对、外出考察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部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3 | 人员调动工作,包括制作介绍信、工资转移凭证,工资手册、出入境证件、工资信息光盘等材料的移交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4 | 人员晋升工作,包括晋升会议材料准备、会后相关信息的整理并及时报送组织部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5 | 人员转正工作,包括准备转正会议材料、填写干部试用期鉴定表、转正请示文件、通知文件等,会后相关信息的整理并及时报送组织部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6 | 人员退休工作,包括填写退休审批表、养老金申领表、独生子女奖励申请表等并报送社保中心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7 | 工资奖金调整、补发,按照职级晋升调整工资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8 | 个人所得税、奖金核对工作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19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 《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珠人薪〔2009〕186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0 | 人员信息统计,制作花名册、干部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1 | 考核工作,包括科级以下公务员季度考核和年底考核 | 《关于做好香洲区2021年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2 | 出入境工作,统一管理出入境证件,及时登记和撤销人员备案,协助同事完成因私出入境的审批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意见》(珠香委办〔2021〕43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3 | 干部培训工作,发布培训、报名参加培训,完成年度学时学分考核 | 珠海市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若干措施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4 | 领导班子分工工作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5 | 领导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告知提醒领导干部填写 |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6 |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认证工作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7 | 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8 | 退休干部信息收集,广东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系统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活动等相关工作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29 | 选调生下基层工作,包括选调生挂职社区、选调生年度考核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珠海市香洲区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香机编〔2020〕10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0 | 请休假工作,处理街道、两个中心所有同事的休假单,告知相关休假规定 | 《香洲区狮山街道干部职工外出、请休假管理制度》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1 | 选人用人巡察整改工作 | 《关于开展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2 | 离职人员情况梳理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3 | 单位工作人员近亲属情况梳理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4 | 街道、中心人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统计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5 | 个人先进典型情况报告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6 | 核算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人员、双百社工每月工资、季度考核奖励、年终绩效等薪酬费用 | 《香洲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实施方案》、《狮山街道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狮山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香洲区镇街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7 | 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人员、双百社工薪酬调整、入职、离职、退休、年度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 | 《香洲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实施方案》、《狮山街道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狮山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香洲区镇街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38 | “两委”干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等相关工作 | 《香洲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实施方案》、《狮山街道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 | / | 党建办 |
139 | 组织社会工作者、劳务派遣人员、双百社工年度体检 | 《香洲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实施方案》、《狮山街道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狮山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香洲区镇街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 | 区卫健局 | 党建办 |
140 | 定期发放工会福利品 | 《狮山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 | 党建办 |
141 | 制定《狮山街道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方案》,落实有关工作。 | 口头通知 | / | 党建办 |
142 | 定期报送编外人员情况汇报、编外人员(员额)统计表等数据情况。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3 | 狮山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注销工作 | 《珠海市香洲区机构改革方案》(珠香字〔2024〕21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4 | 狮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更换法人 | 《珠海市香洲区机构改革方案》(珠香字〔2024〕21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5 | 狮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包括税务系统、养老系统、公积金系统、银行系统的登记设立 | 《珠海市香洲区机构改革方案》(珠香字〔2024〕21号)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6 | 事业单位年度总结公告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7 | 街道、事业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 | 税局 | 党建办 |
148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49 | 事业单位信息采集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50 | 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统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统计 | 岗位职责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51 | 开展日常性的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六条、《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八条 | 纪检办 | |
152 | 开展案件谈话、调查取证、初核、立案工作,整理案件结案文书资料。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53 | 配合区纪委办理案件。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54 | 做好案件处分执行情况工作 | 区纪委监委审理室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55 | 接访群众来访和受理信访投诉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九条、《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56 | 每季度向区纪委信访室报送一次信访举报处置情况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九条、《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57 | 处理纪检监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工作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九条、《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58 | 对各部门、社区工作开展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 纪检办 | |
159 | 节假日期间开展“四风”检查、谈话提醒、值班信息报送 | 区纪委监委党风监督室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0 | 每月报送开展“走读式”谈话情况。 | 区纪委监委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1 | 每季度报送:香洲区提醒谈话统计表、 香洲区警诫谈话统计表、香洲区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登记表 | 区纪委监委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2 |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 | 《关于重申全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的通知》(珠香纪发〔2019〕14号)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3 | 开展防汛救灾、校园安全、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督查,填报《香洲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督查情况一览表》(2023年)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督查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4 | 开展校(园)服、教学设备、食堂采购专项监督检查,报送开展校(园)服、教学设备、食堂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2023年)。 | 区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服、教学设备、食堂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5 | 开展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监督工作 | 区纪委监委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6 | 监督检查街道、各社区“绿美”开展情况。报送“百千万工程”监督检查情况 | 关于印发《区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2024年“百千万工程”监督工作要点举措》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7 |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领域专项检查 | 《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领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8 | 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广场、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公共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报送《公共场所安全措施检查情况表格》 | 区纪委监委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69 | 其他专项监督检查 | 区纪委监委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0 | 每月报送集中整治项目进度统计表、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情况表以及“一镇街一实事”情况表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1 | 报立案和整理案件结案文书资料。 | 《关于落实金国同志要求抓好后四个月整治工作的六点考虑》、《关于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的通知》、《印发<关于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攻坚决胜“后三月”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2 | 选聘社区纪检监督员,填报《香洲区各镇(街道)拟聘任社区纪检监督员摸底统计表》。 |
《香洲区社区纪检监督员考察及聘用工作指引》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3 | 收集各社区纪检监督员考察情况,拟写谈话考察情况报告和《关于聘任狮山街道社区纪检监督员的决定》等相关文书。 | 《香洲区社区纪检监督员考察及聘用工作指引》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4 | 向各社区纪检监督员颁发证书,并组织签订《履职承诺书》。 | 《香洲区社区纪检监督员考察及聘用工作指引》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5 | 收集各社区公示工作信息图片 | 《香洲区社区纪检监督员考察及聘用工作指引》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6 | 向区纪委监委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 《香洲区社区纪检监督员考察及聘用工作指引》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7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第三联合督导组监督检查工作,整理省市区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台账,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8 | 制作狮山街道纪检干部化名册表。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79 | 制作案件办理工作台账。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0 | 整理全国性专项工作台账,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1 | 收集“一镇街一事实”相关信息报道及佐证材料。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2 | 收集近5年巡察、审计报告和整改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3 | 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性报告 | 区纪委领导口头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4 | 收集街道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向区委书面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珠香党廉办函〔2023〕2号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5 | 整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 |
《2023年度香洲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6 | 拟写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 《2023年度香洲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87 | 核查选人用人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纪检办 | |
188 | 对提出选人用人的部门(单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或复函。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纪检办 | |
189 | 组织筹备“书香狮山·清风荐读” ——狮山街道开展廉洁主题读书会; |
区纪委监委会议要求 | 纪检办 | |
190 | 指导各社区开展廉洁文化活动; | 区纪委监委会议要求 | 纪检办 | |
191 | 收集各社区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廉洁文化、好家风等活动信息 | 区纪委监委会议要求 | 纪检办 | |
192 | 制定街道狮山街道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 |
《2023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23年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93 | 收集各社区、党支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信息、图片 | 《2023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23年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94 | 拟写街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 |
《2023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23年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95 | 协助推进辖区基层组织建设 | 关于调整珠海市香洲区镇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珠香机编〔2024〕10号) | 区委组织部 | 党群服务中心 |
196 | 组织开展党群活动,协助工青妇等群体团组织开展活动 | 区委组织部 | 党群服务中心 | |
197 | 人大联络站建设,包括室内设计、宣传栏设计、人大代表信息收集等; | 《关于优化整合我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98 | 人大督办件工作跟进; | 珠海市香洲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表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99 | 每月开展人大联络站驻点、活动2-3次及整理档案、报送信息,撰写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不定期报送工作案例等; | 关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进驻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代表和群众有关事项的通知(套红)、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200 | 人大联络站经费、履职经费等审核、通知及发放,每年一次; | 《关于划拨2020年度区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工作经费的通知(盖章)》、《附件-关于协助发放2021年区人大代表履职津贴的通知(章)》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201 | 人大工作调研;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202 | 人大7月主题活动月; | 关于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草案)、关于做好代表主题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203 | 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3天); | 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204 | 十届人大换届、选举,前后筹备及完成约6个月; | 珠香选〔2021〕2号-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改-定)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205 | 草拟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 (OA通知)《关于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06 | 人民代表大会前各项准备、会议期间的记录、会议后的资料整理完善工作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207 | 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学习培训 | (OA通知)《关于开展香洲区2024年立法意见征集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关于“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集中履职月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去十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人大常委会”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植树活动方案《关于做好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08 | 十大民生狮山调研、监督、满意度测评 | (OA通知)《关于做好对区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专题督导监督工作的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09 | 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议案办理的汇总 | (OA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预先征集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的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10 | 完善、更新人大代表履职档案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211 | 组织代表对立法草案征集提出意见建议并上报 | (粤政易通知)关于协助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12 | 组织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 (OA通知)《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13 | 组织代表参与“人大相约周二”活动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214 | 完成上级交办的数据报送、宣传信息提交 | 粤政易通知 | 区人大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二、经济发展 | ||||
209 | 每年街道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 珠香府办〔2022〕10号《珠海市香洲区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若干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0 | 每月组织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学深学透区里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并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管理集体资产。 | 文件通知、区里出台的所有监管政策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1 | 每月督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按节点完成公司的资产交易合同的续签、备案。 | 珠香府办〔2020〕3号《珠海市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产处置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2 | 每月督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按节点完成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 珠香府办[2020]9号《珠海市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3 | 每年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依法依规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备案等工作。 | 珠香府办〔2022〕10号《珠海市香洲区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若干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4 | 每年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依法依规完成财务制度修改、备案等工作。 | 珠香府办〔2022〕10号《珠海市香洲区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若干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5 | 每月动态监督辖区两家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交易流程及合同的签订与变更,不断规范两家公司的集体资产交易行为。 | 珠香府办〔2022〕5号《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6 | 不定期部署、监督和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公司重大决策召开股东大会。 | 珠香府办〔2022〕10号《珠海市香洲区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若干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7 | 每年部署、监督和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年底分红。 | 珠香府办〔2022〕10号《珠海市香洲区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若干办法》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8 | 监督和指导社区股份作公司做好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届满的换届选举工作。 | 珠香农水〔2021〕89号《珠海市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19 | 不定期督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履行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任责任。 | 法律条规、文件通知、三定方案 |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20 | 不定期做好辖区“小升规”宣传、动员、服务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21 | 不定期做好辖区“分转子”宣传、动员、服务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22 | 不定期做好辖区“个转企”宣传、动员、服务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23 | 不定期做好招商线索的审核、上报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投资促进中心 | 经济发展办 |
224 | 定期做好“高企”宣传、动员、服务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25 | 定期做好“创小”宣传、动员、服务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26 | 定期做好“科小”宣传、动员、服务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27 | 每周定期联合社区开展辖区企业的实地走访服务。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企业服务中心 | 经济发展办 |
228 | 不定期做好外迁企业的挽留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企业服务中心 | 经济发展办 |
229 | 不定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通大百货等大型商超的安全检查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商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30 | 不定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废旧物资收购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商务局 | 经济发展办 |
231 | 每季度收集各部门(站所)、社区与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逾期欠款未支付的情况,审核并上报。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经济发展办 |
232 | 会同平安法治办、市场所等相关部门和社区通过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一是线上牵头相关部门转发或粘贴区里相关的宣传海报到居民群等;二是线下在南坑市场等人多密集场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并现场派发宣传小册等宣传物资。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经济发展办 |
233 | 负责经济发展办季度、年度总结及各类材料的审核。 | 街道通知 | 街道纪工委 | 经济发展办 |
234 | 香洲区OA上涉及经济发展办需处理回复的文件审核工作。 | 街道通知 | 街道纪工委 | 经济发展办 |
235 | 审核经济发展办各类费用的报销工作。 | 街道通知 | 街道财务室 | 经济发展办 |
236 | 协助做好重大国情国力的人口普查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37 | 协助做好重大国情国力的经济普查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38 | 每月监测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协调和畅通数据搜集渠道,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39 | 做好辖区规模以上批零业的统计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0 | 做好辖区规模以上住餐业的统计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1 | 做好辖区规模以上房地产业的统计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2 | 做好辖区规模以上建筑业的统计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3 | 做好辖区规模以上服务业的统计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4 | 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5 | 督促调查单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对未能按时报送的调查单位进行催报,对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查询和查证。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6 | 定期核查和回复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确保调查单位独立、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7 | 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8 | 协助区统计局做好对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记账户以及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积极主动地为调查对象提供必要的服务。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49 | 指导辖区固投项目新入库单位的入库申报。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0 | 督促在库企业按时间节点做好月报纳统申报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1 | 督促在库企业按时间节点做好季报申报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2 | 督促在库企业按时间节点做好年报纳统申报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3 | 统筹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4 | 每月对城乡一体化居民收支调查记帐户登记的收支记录进行编码,审核后完成台帐上报至区统计局。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5 | 城乡一体化居民收支调查,每月陪同市、区督导员到记帐户家庭进行访户和检查账页错漏情况。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6 | 劳动力调查:每月对完成劳动力调查的社区进行抽检。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7 | 每季负责完成新注册小微企业的数据采集,审核后录入国家统计云工作台完成报送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8 | 每季负责将采集的小微企业抽查调查数据汇总报送至区统计局。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59 | 每年准备好各社区小区划分资料,做好人口变动抽查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60 | 核抽中社区的人口变动调查工作,配备兼职调查员。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61 | 审核好已完成的人口变变动抽查调查资料。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62 | 人口跟访抽查调查:根据下发的人口家庭数上门进行录音调查,做好衍生人口的调查样本。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63 | 农民工市民化抽样调查: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 三定方案、岗位职责、上级、领导交办 | 国调队、区统计局 | 经济发展办 |
264 | 协助狮山街道贡山业促进会申报“四好商会” | 接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65 | 协助狮山街道工商业促进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珠海市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66 | 协助狮山街道工商业促进会开展各类活动 | 微信沟通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三、民生服务 | ||||
267 | 审核残疾证申请初审相关材料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268 | 推进残疾人两项津贴一卡通变更等事宜 |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69 | 审核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表及季度结算 |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0 | 审核残疾人或低保残疾人子女申请教育生活补助 | 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教育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1 | 南粤扶残助学金申请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2 | 残疾人岗位补贴咨询;实体创业资助初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初审 |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3 | 香洲区居家助残一键通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4 | 审核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 关于印发《珠海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5 | 街道残联换届 | 《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广东省残联关于全省各级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6 | 核查会员及协管员考勤及补贴、社保情况 |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珠残联[2022]70号);香洲区残疾人康园中心入园康复协议书;粤政易 | 区残联 | 公共服务办 |
277 | 每年根据市残联的通知及考核细则要求,迎检 | 粤政易通知、市残联关于印发《珠海市社区康园中心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8 | 康园日常参观接待及其他检查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79 | 疫情防控物资领取、链接医院进行核酸采样、疫情处置、康园消杀、关爱会员等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80 | 慢点面包店项目统筹推进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81 | 生育登记 | 【法律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282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文件】《珠海市香洲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实施细节》 | 公共服务办 | |
283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文件】《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珠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 | 公共服务办 | |
284 | 低保户计划生育奖励金 | 【文件】《珠海市香洲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
公共服务办 | |
285 | 公共服务办 | |||
286 | 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金 | 【文件】《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制度实施办法》 | 公共服务办 | |
287 | 计生政策咨询和个案处理 | 粤政易或APP通知、“12345”热线工单 | 公共服务办 | |
288 | 计生业务培训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89 | 奖扶资料审计资料准备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90 | 奖扶决算表格审核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91 | 婚育信息证明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92 | 推进完成计生帮扶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率百分百,每年组织辖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体检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93 | 月季卡服务、保险理赔事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94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括每月审核居家养老服务工单;根据长者申请开展失能等级评估 、申请失能服务包服务包;每月核对上门服务工单 |
1、关于印发《香洲区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实施方案》的通知(珠香民〔2022〕49号) 2、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珠香民〔2016〕71号) 3、关于做好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申请对象能力复评工作的通知(珠民〔2024〕62 号)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295 | 家庭养老床位,包括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 香洲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 公共服务办 | |
296 | 集中网络运营管理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档升级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集中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试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297 | 适老化改造,按上级要求完成2户长者适老化评估、建设任务 | 《关于做好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通知》市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
298 | 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运营管理 | 香洲区高质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020年市、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
公共服务办 | |
299 | 康养服务,开展康复理疗服务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00 | 长者饭堂,包括协助长者申请补贴、审核,代领人及其他业务办理,核对用餐补贴数据 | 关于印发《香洲区长者饭堂运营管理和监督办法》的通知(珠香民〔2021〕100号) | 公共服务办 | |
301 | 特殊困难长者每月探访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案的通知_珠民〔2023〕40号 | 公共服务办 | |
302 | 为辖区独居老人安装简易消防设施; | 关于印发《香洲区简易消防设施、逃生口推广应用方案》和《香洲区简易消防设施、逃生口财政补贴经费申领规定》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303 | 居家养老一键通上门摸排、宣传及安装; | 关于香洲区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一键通”项目转型升级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304 | 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上门摸排(240户);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305 | 南香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 | 工作通知 | 2022年之前 | 社区办 |
306 | 审核高龄津贴发放,指导生存核查等事宜 |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07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市老龄办关于开展全城通办试运行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08 |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审核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香洲区“老年人意外伤害 综合保险”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09 | 审核入户探访档案,推进相关事宜 | 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10 | 介入个案及跟进个案,紧急事件处理 | 公共服务办 | ||
311 | 市级标杆社工站建设 | 公共服务办 | ||
312 | 心理健康服务,了解服务对象心理健康状况,传递正能量,为有需求的居民寻求区心理辅导援助 | 公共服务办 | ||
313 | 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服务,入户探访精神障碍患者,了解家庭情况,联系精防医生提供医疗帮助 | 公共服务办 | ||
314 | 链接救助资源,包括特种病困难群众链接免费医疗保险资源,通过慈善项目“无忧银龄”“无忧童年”,为困难长者和儿童提供救助帮扶和助学金,养老服务等志愿者链接暖心慰问资源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15 | 街道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申请审核 | 《珠海市红十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区红十字 | 公共服务办 |
316 | 组织应急救护培训活动 | 关于印发《广东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17 | 发动募捐筹资 | 关于印发《广东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18 | 协助“小天使”基金会系列活动开展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319 | 街道红十字会换届 | 关于印发《广东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20 | 红会现场会资料准备,包括宣传视频、宣传画册等;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321 | 年终开展红会“博爱送万家”活动及资料档案整理;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322 | 每周进行慈爱互助会账户管理、公益慈善捐赠统计及管理;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社区基金设立工作指引》的通知 | 2022年 | 社区办 |
323 | 统筹成立10个社区公益慈善基金,包括前期资料筹备、资金筹措、培训会、协议签订等;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社区基金设立工作指引》的通知 | 2022年 | 社区办 |
324 | 慈善基金管理及使用 | 珠海市慈善总会·公益狮山慈善基金管理办法;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25 | 审核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材料 | 珠海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区妇联 | 公共服务办 |
326 | 审核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明细台账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27 | 审核香洲区困境儿童微心愿征集清单报送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28 | 审核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个案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29 | 审核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工作情况报送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30 | 统筹指导每年困境儿童分类评估及整理档案,定期探访工作 |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困境儿童分类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331 | 审核工作总结报送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32 | 开展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示范创建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33 | 开展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34 | 审核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数据 | 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妇联 | 公共服务办 |
335 | 珠海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送; | 工作通知 | 2022年之前 | 社区办 |
336 | 审核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及村(居)服务点精神康复功能服务月报表,整理完善精康融合行动档案 | 粤政易通知/OA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337 | 督促精防医生完成面访、体检、规范管理率等指标任务,推进长效针及申请表审核工作 | 香洲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简报 | 公共服务办 | |
338 | 审核科普月活动信息汇总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39 | 管理街道i志愿账号 | 会议、粤政易通知 | 区科协 | 公共服务办 |
340 | 审核报送年度科协总结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1 | 组织学习活动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2 | 组织开展科普品牌日活动(科技月、科技活动周、科普嘉年华、全国科普日),审核相关计划及信息报送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3 | 组织科协换届及补选相关会议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4 | 审核报送每年科普活动时间安排表,申请活动经费表 | oa、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5 | 组织开展暑期研学、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活动及组织参观活动 | 会议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6 | 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及培训机构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汇总辖区内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及培训情况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区教育局 | 公共服务办 |
347 | 审核学习周活动资料、辖区教育工作情况总结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348 | 审核到龄民办教师补贴申办申请材料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香洲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领工作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49 | 指导补登记人员的申办 | 关于印发《香洲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补登记人员身份和任教年限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发文) | 公共服务办 | |
350 | 审核发放民办教师补贴材料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351 | 协助幼儿园招生工作 | 关于南香里小区业主子女入读博爱幼儿园优待招生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52 | 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及培训机构疫情期间复工复课检查等工作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353 | 督促指导老年教学点挂牌相关事宜 | 关于印发《香洲区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54 | 督促指导开展街道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工作 | 《开展香洲区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55 | 审核民微报表、台账等相关发区民政局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56 | 审核精品档案材料,每月报送香洲区“民生微实事”精品档案进行评选,及年底报送市民微项目精品大赛档案进行评选 | oa、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57 | 审核民微工作总结及工作汇报等材料 | oa、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58 | 审核民生微实事优质项目素材报送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59 | 协助配合开展民微项目现场实地调研及档案检查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60 | 协助区民政局提交相关巡检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61 | 审核街道实施情况表,及整理台账信息,提交相关表格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362 | 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备好生活物资,做好临险等需要庇护人员的安置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63 | 根据区民政局要求,审核离任村干部名册核查生存情况报送表格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64 | 审核婚俗改革等相关总结报送材料 | oa、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65 | 各条业务线慰问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 | 公共服务办 |
366 | 指导、推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 关于调整珠海市香洲区镇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珠香机编〔2024〕10号) | 区政数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67 | 辖区便民服务场所和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368 | 辖区便民服务、政务服务进驻管理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369 | 地名核查等管理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370 | 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补换、回收等常态化服务工作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71 | 动态更新信息省退役军主题库档案、核实疑似去世人员数据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72 | 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续签工作;协助每月核实公益性岗位复退军人户籍信息表 | 珠香民〔2018〕43号 | 党群服务中心 | |
373 | 党群服务中心 | |||
374 |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5.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第19条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75 | 区属企业军转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年度确认工作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76 | 协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优待证证件延期工作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77 | 为立功受奖军人申请奖励金并送喜报上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78 | 协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中秋慰问物资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八条(2024.10.01)《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中秋节向优抚对象赠送月饼的通知》第二段(2024.08.16)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79 | 收集并审核辖区部份困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资料,并上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5.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第21条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优抚对象临时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民〔2017〕162号)第十条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80 | 为优抚对象采购全年帮扶慰问物资,每月协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对辖区部分困难优抚对象户籍迁入、迁出、去世人员数量,发放每月帮抚慰问物资 | 《关于做好优抚对象服务工作的通知》(珠香民函[2015]188号)第二条 《关于做好优抚对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珠民[2015]162号)第二条第三款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81 | 收集并审核辖区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申请资料,并上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5.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第18条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82 | 宣传推广、并为辖区符合申请广东省应急救助资金申请的退役军人解答政策。上门入户调查及收集申请材料 |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退役军人规[2022]2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83 | 电话、上门走访、座谈等形式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走访英模典型、烈属、抗美援朝等优抚对象,并录入走访慰问系统,全年走访率达90%以上。 |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5.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 第25条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84 | 建立街道三人小组开展工作情况台账,每月10号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385 | 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商研判报告,每月10号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386 | 重点人员台账,每月10号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387 | 来电、来访、上级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台账,每月10号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388 | 协助返乡退役士兵办理报道手续,办理建档立卡及申领优待证 |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珠退役军人[2021]58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89 | 组织返乡退役士兵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会,介绍退役军人政策,了解退役军人思想状况和家庭情况,建立长期联系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0 | 宣传动员返乡退役士兵参加适线下、线上应性培训并统计培训分数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1 | 宣传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提升工作,及时转发相关政策信息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2 | 组织返乡退役士兵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推介会等活动,对接就业创业需求,为未就业退役士兵推送就业创业信息工作 | (粤招〔2024〕6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93 | 整理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人员名单、慰问区武装部资料,并安排财务报账,协助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对重大节日慰问人员资料信息 |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珠退役军人[202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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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 整理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经费报账资料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5 | 整理辖区部分困难优抚对象户籍每月帮抚慰问物资报账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6 | 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辖区未就业退役军人建立一人一档资料。 |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珠退役军人[2021]58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397 | 对接就业创业需求,给未就业退役军人精准推送就业创业信息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8 | 整理更新未就业退役军人退休、户籍转出人员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399 | 每季度整理、更新广东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资料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400 | 在辖区退役军人群,转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线下、线上招聘信息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401 | 组织带领辖区退役军人志愿者积级参于市、区局志愿者培训活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02 | 整理辖区退役军人志愿者信息、图片收集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403 | 挖掘培树和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组织红色宣讲志愿者开展红色国防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404 | 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补换、回收等常态化服务工作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05 | 光荣牌发放、悬挂、更换、回收等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 | 国办发〔2018〕72号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06 | 实时更新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减员管理、户籍迁入、转出管理单位变更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07 | 定期整理更新辖区困难退役军人台账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08 | 配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建立预备役人员一人一档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09 | 协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理抗日、抗美援朝人员、二等功以上人员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0 | 提供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宣传等服务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1 | 组织开展清明、烈士纪念日祭扫纪念、国防教育红色宣讲、重大节日座谈会等特色活动;组织筛选退役军人参加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文体竞赛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2 | 引导退役军人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3 | 欢送新兵入伍,举行新兵入伍欢送仪式,为入伍新兵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入伍新兵、家属开展座谈会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4 | 迎接退伍返乡士兵,协助办理退役手续、政策宣传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5 | 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台账,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6 | 组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每月根据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417 |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 | 退役军人办发〔2024〕1号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四、平安法治 | ||||
418 | 领取系统转送信访件/接收市、区信访局所下发的线下转办件,核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受理告知书,转办相关部门及社区,定期督办,依据处理情况出具处理意见书及调解情况; | 《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珠海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粤政易通知、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19 | 根据实际情况搭建沟通协商议事平台,推动信访事项调解化解; | 《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珠海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粤政易通知、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0 | 根据上级要求补录信访件,补充调解情况/协议;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1 | 定期汇报重点关注信访事项台账; | 《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珠海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粤政易通知、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2 | 摸排辖区内四五五失人员并每日报送情况,不纳管人员需提交情况说明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3 | 根据上级要求梳理特定领域或历史重点信访事项;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4 | 撰写全年工作情况报告;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5 | 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收集人民建议并跟进梳理 | 《珠海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6 | 做好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 | 《珠海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7 | 跟进信访维稳资金申报工作,完成材料准备、信访人约见等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8 | 有突发情况及时撰写预警信息,报送区专班、区信访局、派出所、国保大队。 | 《信访工作条例》、粤政易通知、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通知 | 香洲区信访局 | 平安法治办 |
429 | 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相关案件及不稳定因素,会前会后需向区信访局报备议程及会议纪要; | 《关于成立珠海市香洲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 香洲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平安法治办 |
430 | 检查指导社区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召开情况; |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 香洲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平安法治办 |
431 | 规范收集与分类、统计各社区每月民情档案; | 粤政易通知 | 无 | 平安法治办 |
432 | 组织召开月、季度与年度民情档案推进或总结会议; | 粤政易通知 | 无 | 平安法治办 |
433 | 创新与报选狮山枫桥经验先进案例。 | 粤政易通知 | 无 | 平安法治办 |
434 | 1.定期排查重点人员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或不稳定因素;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 | 平安法治办 |
435 | 2.报送不稳定因素预警信息;报送个人极端案件矛盾纠纷;填报上报相关表格文件:防护期信访维稳值班表、属地应急接返工作组人员报名表、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安排表,各站点工作组执勤排班表(汽车客运站)、临控人员名单、三跨三分离人员名单;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区信访局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 | 平安法治办 |
436 | 3、重点场所安排人员值守,对接区级部门及相关社区做好后勤工作。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区信访局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 | 平安法治办 |
437 | 4.每防护期(节前)召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分析研判重点人员及不稳定因素,会后需报备议程及会议纪要用作2024年平安建设考核;部署落实巡查排查相关工作;报送每个防护期工作情况报告。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 | 平安法治办 |
438 | ||||
439 | 5.定期向社区了解重点人员情况,如果有异样向上反映及时预警;联同派出所、国保大队上门核查及时掌控重点人员动态;每重点人员存档做好一人一档工作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 | 平安法治办 |
440 | ||||
441 | 6.防护期期间跟踪重点人员情况动态,在维稳系统录入动态及时报送每日“六个一”工作机制工作情况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区信访局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维稳工作专班 | 平安法治办 |
442 | 1.定期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活动;每月上报5篇宣传稿报区法治监督工作室。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 | 平安法治办 |
443 | 1.拟定失联失管失控邪教人员追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对失联失管失控的邪教人员积极开展追查工作;对顽固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思想教育,推进转化工作。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 | 平安法治办 |
444 | 1.每半年传达防范邪教工作情况总结,分析研判邪教重点人员情况。部署落实巩固未转化人员教育去存量工作;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 | 平安法治办 |
445 | 1.定期向社区了解重点人员情况,如果有异样向上反映及时预警;联同派出所、国保大队及时掌控重点人员动态;每重点人员存档做好一人一档工作。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工作室 | 平安法治办 |
446 | 1.如有轻生(或轻生未遂)突发情况撰写相关情况向上汇报;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 区委政法委法治综治工作室下发工作任务 | 区委政法委法治综治工作室 | 平安法治办 |
447 | 每月报送打击治理“水客”“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48 | 落实省、市打私办关于反走私“五进五建”主题宣传活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反走私“五进五建”(反走私宣传进校园,建教育窗口;进村社,建示范基地;进市场,建“无私”商圈;进企业,建诚信文化;进机关,建反私阵地)宣传教育,每月开展反走私“五进五建”主题宣传活动;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49 | 完成区对街道反偷渡反走私考核资料工作 | 粤政易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对各镇街平安建设考评涉区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室牵头评分项目评分标准》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0 | 每月收集与统计各社区开展防范恐怖宣传工作,江撰写工作总结 | OA:关于报送2024年度反恐怖工作总结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1 | 定期组织开展恐怖演练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2 | 承接区委政法委在重要节点狮山辖区各个路段视频监控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视频云平台城市视频专网视频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珠视频办【2024】1号)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3 | 每年3月完成区委政法委对公安云视频使用申报,区域划分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4 | 每周完成宣传与预防未成人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周报;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5 | 完成区对街道综合网格、粤平安工作考核。 | 粤政易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对各镇街平安建设考评涉区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室牵头评分项目评分标准》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6 | 日常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7 | 定期组织《反有组织犯罪法》讲座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8 | 每季度填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统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59 | 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宣传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0 | 更新辖区扩音器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1 | 定期填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报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2 | 每月完成区委政法委下发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应用平台工作任务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3 | 每月完成区委政法委下发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平台工作任务,包含了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化解基本情况,数据主要内容综合诉求服务、调解资源库、业务配置支撑、研判分析、综合查询等,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收集与分析,提高信访件办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不定期更新数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项目之一。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4 | 健全与完善综街道综合网格事项准入制度、街道网格员工作规范、街道“粤平安”云平台矛盾纠纷应录尽录工作制度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5 | 每月完成区委政法委下发广东省域数字化总平台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6 | 完成区对街道综合网格、粤平安工作考核。 | 粤政易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对各镇街平安建设考评涉区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室牵头评分项目评分标准》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7 | 根据“珠海平安指数 ”指标工作要求,按照平安指数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对平安指数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分析,每月撰写平安指数分析研判报告;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8 | 承接区委政法委开展年度平安建设地推活动; | 关于做好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69 | 定期接受省、市、区等部门对视联网会议系统进行例行点名、日常开始对各社区视频工作会议,每年根据区视联网报价清单要求进行采购服务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0 | 配合省、市测评要求,做好每年安全感、幸福感调查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1 | 根据《香洲区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及考评指标》要求完成区对街道平安建设工作准备考核电子佐证材料(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目录及台账资料) | 《香洲区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及考评指标》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2 | 根据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体化运作要求,严格按照“1+6+N”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对综治中心进行五室一厅(群众接待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社会心理服务室、网格工作室、视频监控室、部门进驻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 关于印发《关于香洲区搭建“香安无事”平台 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3 | 做好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申请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 | 《香洲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相关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四版)(珠香精防联办〔2023〕4 号)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4 | 填写每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报表(每月5日前交表); | 珠海市香洲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5 | 执行上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协助公共服务办与社区工作人员在本街道域内开展送医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送医补贴申请工作 | 《香洲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相关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四版)(珠香精防联办〔2023〕4 号)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476 | 协助职能部门采集出租屋基础信息,发现未录入 信息的,予以补登;发现录入信息不实的,予以更正。发现房屋租赁当事人未申报出租屋基础信息的,督促房屋租赁当事人及时办理。 |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七条(一) | 香洲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 平安法治办 |
477 | 建立出租屋安全状况巡查制度,在巡查时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发现出租屋存在生产、消防、治安安全隐患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督促其及时整改,并将巡查情况录入出租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七条(二) | 香洲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 平安法治办 |
478 | 发现违反房屋租赁、规划、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七条(三) | 香洲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 平安法治办 |
479 | 宣传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规定。 |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七条(四) | 香洲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 | 平安法治办 |
480 | 积极推进禁毒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普及毒品预防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增强群众禁毒意识,提高辖区群众认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学习、参观、座谈、宣传或公益活动。 | 【上级微信通知】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1 | 整理街道吸毒人员数据。 | 【上级微信通知】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2 | 与东风派出所对接吸毒人员数据、核查、排查吸毒人员情况,对接吸毒人员尿检情况。 | 【上级微信通知】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3 | 根据不同时间节点、主题、节假日等组织策划开展相关禁毒宣传活动,并撰写宣传活动简讯。 | 【上级微信通知】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4 | 每周上报禁毒办工作情况,每月撰写禁毒工作总结 | 【上级微信通知】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5 | 参加“育才工程”禁毒社工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 关于印发《珠海市“育才工程”禁毒社工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6 | 参加市、区禁毒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包括禁毒宣传讲课培训、材料撰写培训,社工专业业务能力培训,智慧新禁毒、禁毒工作台账等相关系统的培训) | 【上级粤政易通知】 【上级文件】关于开展禁毒社工业务培训的通知、 【上级文件】关于举办珠海市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通知 【上级文件】关于开展广东省寄递行业从业人员禁毒知识线上培训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7 | 组织和联合各部门、社区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及宣传活动 | 【上级文件】国家、省、市禁毒办关于做好 2024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要求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8 | 开展重点场所物流寄递业排查工作 | 【上级文件】《全省禁毒“清源断流-2023”行动方案》【上级文件】关于做好寄递物流禁毒管控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89 | 积极推进禁毒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普及毒品预防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增强群众禁毒意识,提高辖区群众认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学习、参观、座谈、宣传或公益活动。 | 【上级文件】《2024年香洲区禁毒宣传方案》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0 | 积极承办市、区宣传活动。 | 【考核细则】珠海市香洲区禁毒社工绩效考核办法细则,《2024年香洲区禁毒宣传方案》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1 | 积极利用我区禁毒宣教基地:介绍并带领5人以上团队前往我区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宣教讲解工作;组织5人以上少先队员开展禁毒教育等活动;利用我区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活动。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
492 | 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刊登工作情况。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
493 | 收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资料,签订协议、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小组、定期报到、走访、心理健康和社会融入评估、戒毒情况评估、就业帮扶,外出请销假手续,帮扶救助、禁毒宣教等。按“一人一档”要求要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上级来文】关于印发《珠海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4 | 将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纳入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网格内吸毒人员的底数和现状,并进行分类分级管控,将社会面吸毒人员分成极端、高、中、低四个风险等级,并按要求进行走访、尿检,整理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 【上级来文】《关于印发香洲区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上级来文】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 【考评细则】关于印发《全市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5 | 预防毒驾工作,按分类管控,中风险的吸毒人员,须签订《杜绝“毒驾”承诺书》,并制作《户籍吸毒人员“毒驾”“三个一”管理台账》 |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6 | 对有帮扶需求的吸毒人员开展个案精准帮扶,并完成个案工作台账。 | 【上级口头交办】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7 | 根据“应帮尽帮”专项行动戒毒帮治、就业帮扶、辍学帮教工作提出9项具体举措深入推进重点群体精准帮治,针对生活困难戒毒人员进行帮扶救助,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为戒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医疗、物资救助等服务。 | 【上级文件】国家禁毒委关于《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方案》、 【上级文件】省禁毒委《关于落实禁毒攻坚年行动“应帮尽帮”九项措施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8 | 对“患精涉毒”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各节点做好帮扶慰问工作,根据每个人不同的情况做好工作计划,做到“一人一策”,并整理好“患精涉毒”人员台账。 |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499 | 协助做好吸毒人员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实有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 | 【上级文件】《(粤禁毒办{2018}年82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珠海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0 | 分类分级风险评估与管控,协助配合禁毒办、派出所、联动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实有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工作,依据分类标准,作出分类分级评估意见。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
501 | 网格化管理。加强人员吸毒人员信息才加、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
502 | 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情况、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建立工作台账以及档案。 | 【上级文件】《珠海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3 | 预防毒驾工作,按分类分级管控中风险的吸毒人员,须签订《杜绝“毒驾”承诺书》,并制作《户籍吸毒人员“毒驾”“三个一”管理台账》 |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4 | 对有帮扶需求的吸毒人员开展个案精准帮扶,并完成个案工作台账。 | 【上级口头交办】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5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为有需求的吸毒人员发送就业信息链接,提高辖区吸毒人员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吸毒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促进吸毒人员快速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 【部门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6 | 开展辖区禁种铲毒宣传工作,通过每月定期对辖区内易发生非法种植的山区林区、农田荒地、废弃大院、闲置厂房等场所,进行宣传式和地毯式踏查。 | 【上级文件】国家、省、市禁毒办关于做好 2024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要求《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7 | 加强寄递物流行业阵地控制、做好寄递物流企业禁毒宣教工作、严格做好工作信息报送。 | 【上级文件】关于做好寄递物流禁毒管控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8 | 参加“育才工程”禁毒社工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珠海市“育才工程”禁毒社工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09 | 参加市、区禁毒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包括禁毒宣传讲课培训、材料撰写培训,社工专业业务能力培训,智慧新禁毒、禁毒工作台账等相关系统的培训) | 【上级粤政易通知】 【上级文件】关于开展禁毒社工业务培训的通知、 【上级文件】关于举办珠海市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通知 【上级文件】关于开展广东省寄递行业从业人员禁毒知识线上培训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0 | 按市禁毒办要求,制作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台账、创建无毒镇街工作合账、专项工作合账(各类重点时期、节点禁毒安保工作合账) | 【上级文件】关于深化我市禁毒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1 | 按每季度督导检查情况或最新工作要求改进3大项共计65小项的禁毒工作电子台账以及组织开展各项加分项工作及材料报送,并接受区禁毒办季度考核。 |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禁毒社工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香洲区禁毒社工季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2 | 根据制作的工作台账、社会面吸毒人员档案情况,智慧新禁毒社会化管控系统录入情况、电话测评等方式接受市禁毒办考核。 |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珠海市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测评方案》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3 | 围绕珠海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建立“无毒镇街台账,落实吸毒人员帮教管服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禁毒宣传积极打造狮山街道禁毒特色品牌”等措施,开展“无毒镇街”创建工作。 | 【上级文件】珠海市禁毒示范创建标准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4 | 落实吸毒人员帮教管服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禁毒宣传,强化踏勘排查,及时清除种、制毒风险,积极打造狮山街道禁毒特色品牌。 |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香洲区“无毒村(社区)”三年创建工作方案(2022-2024)》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5 | 指导及协助各社区按市、区相关方案要求,建立无毒社区创建台账。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
516 | 宣传栏更新制作、相关宣传品印制 | 【上级来文】珠海市“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每年下发一次)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7 | 打造“无毒村居”示范创建特色品牌 | 【上级文件】关于印发《香洲区“无毒村(社区)”三年创建工作方案(2022-2024)》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8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室升级改造工作 | 【上级文件】《珠海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19 | 完成吸毒人员信息维护、排查和录入、评估审批流程、定期走访巡查任务、各项不定期安保任务。 |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20 | 积极承办市、区宣传活动。 | 【考核细则】珠海市香洲区禁毒社工绩效考核办法细则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21 | 积极利用我区和街道艺术中心禁毒宣教基地:介绍并带领5人以上团队前往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宣教讲解工作;组织5人以上少先队员开展禁毒教育等活动;利用我区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活动。 | 【上级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22 | 开展互联网教育宁夏中心学习、资讯投稿。 | 上级部门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23 | 参加香洲区禁毒办召开的禁毒社工组长工作会议 | 上级部门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24 | 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区比赛,如优秀个案评比、优秀案例评比、摄影大赛、宣传课件ppt大赛等。 | 【上级文件】关于开展《2024年珠海市禁毒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比大赛》决赛的通知 | 香洲区禁毒办 | 平安法治办 |
525 | 入矫接收、宣告 | 《社区矫正法》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526 | 信息化核查及抽查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27 | 接受音视频报到、当面报到、思想汇报,并制作笔录等记录材料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28 | 组织开展每月集中教育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29 | 针对性开展个别教育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30 | 开展实地查访工作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31 |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管理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32 | 提请训诫、警告等惩戒性处理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33 | 7日内外出审批,7日以上外出提请审批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34 | 变更执行地、经常性跨市县等重要事项提请审批 | 区司法局 | 社区配合了解情况 | |
535 | 解矫宣告及文书签署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36 | 根据公检法机关委托开展审前调查评估 | 区司法局 | 社区配合了解情况 | |
537 | 对拟迁入社矫对象开展调查评估 | 区司法局 | 社区配合了解情况 | |
538 | 根据监狱委托,对拟假释、拟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调查评估 | 区司法局 | 社区配合了解情况 | |
539 | 对达到收监标准的人员提请收监建议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40 | 1.信息核查工作(释放前在安置帮教系统内完成户籍地核查工作;接收到监狱释放通知后,从社区等方面核查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情况,了解其身份证信息、家属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 |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 | 区司法局 | 社区配合了解情况 |
541 | 2.一般安置帮教人员接收工作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42 | 3.重点安置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 | 区司法局 | 社区参与 | |
543 | 4.每月电话回访跟进安置帮教对象工作、家庭、生活情况; 5.档案整理工作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44 | 5.档案整理工作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45 | 6.报表工作(基础报表(每月30日前报)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46 | 7.内网系统报表(每月30日报)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47 | 8.协调相关部门对困难对象开展帮扶工作 | 区司法局 | 社区配合了解情况 | |
548 | 1.开展及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区司法局 | 社区调委会参与 |
549 | 2.人民调解文书制作 | 区司法局 | 社区调委会参与 | |
550 | 3.人民调解协议档案整理 | 区司法局 | 社区调委会参与 | |
551 | 4.人民调解报表(基础报表、季度系统报表)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52 | 5.指导行业专业调委会设立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53 | 6.调解案例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54 | 1、每月中下旬检查律师录入值班日志情况(每月2次值班、1次走访,每季度至少1次讲座)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555 | 2、确认律师工作日志(司法所确认;提醒社区确认)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56 | 3、打印律师工作日志并整理存档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57 | 4、收集社区法律顾问活动信息及照片,并打印存档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58 | 5、档案整理工作(上级文件分类整理;法律顾问进村居日志资料:社区工作情况记录表、律师评价表;律师工作日志等) | 区司法局 | 社区参与 | |
559 | 6、报表工作(每月30日前报)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60 | 7、半年、全年考核工作 | 区司法局 | 社区参与 | |
561 | 8、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工作 | 区司法局 | 社区参与 | |
562 | 节日普法:结合节日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 2025年)》 | 社区开展 | |
563 | 节点普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普法活动 | 部门、社区开展 | ||
564 | 举办日常法治讲座、巡回法庭、编写发布普法海报等各种形式普法活动 | 司法所 | ||
565 | 举办活动活动信息编辑和发布、档案记录 | 部门、社区开展 | ||
566 | 法治宣传栏的排版、制作 | 司法所 | ||
567 | 撰写阶段性普法总结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68 | 对法律明白人造册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 2025年)》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569 | “法律明白人”人员变动报批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70 | 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 | 区司法局 | 社区参与 | |
571 | 填报“法律明白人”系统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72 | 管理系统、增加学员、删除学员、重置密码等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 2025年)》 | 司法所 | |
573 | 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学法平台的学法考试,并核实、登记、上报成绩 | 区司法局 | 街道公务员参与 | |
574 |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推荐、指导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 2025年)》 | 区司法局 | 社区开展 |
575 | 电话邀请居民报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576 | 核实、登记报名资料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77 | 报名资料收集、上报 | 区司法局 | 司法所 | |
578 | 街道20万元以下合同及街道委托的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
关于印发《狮山街道合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司法所 | |
五、精神文明建设 | ||||
579 | 完成部门、社区信息稿件的“三审三校”工作; | 关于加强狮山街道互联网新闻信息、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80 | 对接媒体记者,推荐街道工作信息稿件刊登; | 关于加强狮山街道互联网新闻信息、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 媒体记者 | 党建办 |
581 | 刊登点睛的推送审核; | 关于加强狮山街道互联网新闻信息、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党建办 |
582 | 以旧换新活动宣传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83 | 基层宣讲员推荐工作 | 关于做好香洲区基层宣讲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84 | “艺珠海”文化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暨2024年“艺术点亮人生”文艺工作者下基层讲座活动 | 关于举办“艺珠海”文化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暨2024年“艺术点亮人生”文艺工作者下基层讲座活动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85 | 公益广告刊播的三审三校; | 狮山街道规范公益广告刊播管理工作方案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86 | 印发街道重要节日氛围营造方案; | 关于做好xxxx年xx期间社会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87 | 报送重要节日氛围营造情况总结; | 关于做好xxxx年xx期间社会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88 | 运用街道各类宣传平台刊播区文明办指定宣传内容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89 | 相关数据统计; | 关于做好xxxx年xx期间社会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90 | 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完成系列工作,如宣传方案、宣讲情况等; | 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基层宣讲工作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91 | 报送阶段宣讲工作总结 | 关于报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阶段性情况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92 | 报送基层宣讲员宣讲稿和宣讲PPT; | 关于做好香洲区基层宣讲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593 | 协调完成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10个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与相关单位签约共建协议; | 《广东省推进文明单位结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实施方案》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94 | 不定期开展共建活动,并报送相关材料至区文明办; | 《广东省推进文明单位结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实施方案》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95 | 新时代文明实践五类活动 | 《2024年香洲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图片资料报送工作台账》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96 | 未成年人活动照片 | 《珠海市2024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97 |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照片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该项工作已于24年第一季度不再需要报送活动照片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98 | 网格巡查5个1数据报送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该项工作已于24年5月不再需要报送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599 | 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主题活动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0 | 市容环境、公益广告日常巡查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1 | 承接区文明实践中心活动 | 由区文明办工作人员直接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2 | 文明城市建设专项经费 | 关于印发《珠海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资金使用细则(试行)》的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3 | 文明城市建设未结费用清算 | 按照街道领导要求清算并支付22-23年文明城市建设未结费用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4 | 摸排户外宣传载体 | 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任务要求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605 | 核实狮山街道小区、背街小巷具体的迎检点位信息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6 | 文明城市建设迎检 | 区文明办于OA、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7 | 公共工程项目完工后未恢复设施原状整改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8 | 填写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创文部分) | 《关于填写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落实情况的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09 | 报送文明城市建设与宣传工作相关情况; | 口头交办 | / | 党建办 |
610 | 报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情况; | / | 党建办 | |
611 | 收集各社区2024年已开展的大型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活动编印《“我爱珠海 文明有约”活动回顾手册》 | 区文明办于镇街联络群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12 | 协调社区承接区级部门通过宣传部送活动工作; | 区委宣传部粤政易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613 | 每年评选香洲好人、文明商铺和文明楼栋等,收集10个社区相关素材,积极报送材料; |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香洲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14 | 评选文明商铺,收集10个社区相关素材,积极报送材料; | 关于开展香洲区“文明商铺”评选活动的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15 | 评选文明楼栋,收集10个社区相关素材,积极报送材料; | 关于命名2024年“文明楼栋”的通知 | 区文明办 | 党建办 |
616 | 不定期有主管部门人员在微信群发送信息,需转发给各社区网络信息员,转发到群众微信群; | 粤政易群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617 | 街道百千万工作宣传海报制作; | 口头交办 | 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 | 党建办 |
618 | “百千万工程”社会宣传工作情况 | 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 | 党建办 | |
619 | 对接相关公司每个季度拍摄一次百千万宣传视频并上传系统; | 微信群通知 | 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 | 党建办 |
620 | 根据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调整播放内容; | 口头交办 | / | 党建办 |
621 | 如一街一品的拍摄工作、珠海融媒集团的墙绘及新闻报道工作等; | 粤政易或微信联系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党建办 |
622 | 1.收集创文申报材料审核、上报;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23 | 2.指导、协助社区迎检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24 | 3.爱国卫生运动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25 | 登革热预防宣传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26 | 消防安全宣传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27 | 协助社区引进物业管理工作等意见征求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28 | 创文入户宣传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六、社会管理 | ||||
629 | 2021年度狮山街道残疾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0 | 弱势群体排查和救济;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1 | 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纸质档案资料进行排序、登记造册; | 《香洲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方案》(珠香教字〔2019〕54号)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2 | 每年对新增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资质资料进行审核、人员电话通知及补贴发放; | 《香洲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方案》(珠香教字〔2019〕55号)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3 | 狮山博爱幼儿园重建督办工作,每日向工作小组报送工作进度; | 《香洲区全面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会议纪要》(珠香幼办〔2020〕7号)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4 | 对辖区10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 |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外托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5 | 为辖区8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制作安全公示牌(含驻点人员信息)、发放及挂牌; | 《珠香府〔2020〕4号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洲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6 | 对辖区13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开展复工复课检查验收,包括发放通知、审核资料、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反馈等; | 关于印发《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 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 方案》的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37 | 每月开展枢纽平台人员招聘、监管、考勤、工资发放等; | 三定方案、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38 | 每周开展枢纽平台财务审核、报账; | 三定方案、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39 | 每周枢纽平台项目运作督导,制定机构运营制度; | 三定方案、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40 | 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评审及评估,出具评审及评估意见等; | 《关于印发镇街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引》 | 社区办 | |
641 | 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策划、审核及督导、评估; | 关于转发《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社区办 | |
642 | 每年4月-6月协助准备机构年审资料;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43 | 协助机构等级评估资料,前后筹备约2个月;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44 | 机构党支部建设,包括党员管理、支部活动开展、活动文书存档、总结等;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45 | 协助办理银行开户、开通二维码收费等;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46 | 筹备机构创收项目;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47 | 枢纽平台对外沟通联系、资源链接、参加相关会议等;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48 | 梳理枢纽平台工作经验,报送相关案例;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49 | 审核、监管狮山点睛和狮山社区营造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3-5篇/天);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50 | “民生微实事”项目中期和终期评估; | 关于规范狮山街道“民生微实事”服务类活动项目工作流程的指引 | 社区办 | |
651 | 指导每个社区成立党员先锋服务队,每周开展党员服务活动;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52 | 行业协会党建共建;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53 | 金湾区平沙镇结对共建开展项目,为期一年; | (内部文件)珠海市“基层赋能”专题调研报告 | 社区办 | |
654 | 制定并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及管理办法》、《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社区办 | |
655 | 指导每个社区成立至少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组织不少于10人; | 关于印发《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及管理办法》、《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社区办 | |
656 | 每周开展“相约周三”公益伙伴跨社区交流活动;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57 | 每年度开展优秀社区社会组织暨首届优秀自管小区评选活动; | 关于印发《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及管理办法》、《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社区办 | |
658 |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包括建立组织底册、人员挖掘、备案、督导和培训、年审,每月统计和通报工作进度等; | 关于印发《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及管理办法》、《狮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59 | 楼长培育,包括建立楼长底册、公示公告审核、入户和电话核查、组织培训和交流等,每季度进行统计和通报工作进度;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60 | 积分制建设,包括方案制定和实施、走访商家及审核、平台系统建设、登记和审核,每周统计和通报工作进度等; | 工作总结 | 社区办 | |
661 | 不定期报送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摸排;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62 | 不定期进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统计、报送;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63 | 不定期社区活动场所数量统计及报送;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64 | 狮山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前期场地联系、租用、移交手续办理等;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65 | 红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场地跟进,包括发函联系、协调、移交手续办理等;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66 | “一居一品”基石工程示范点项目开展(已完成); | 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基石工程”一期培训的通知 | 社区办 | |
667 | 基层社会治理试点镇街、示范点社区评估,评估资料整理需5-7个工作日(已完成); | 关于开展试点镇街、示范点社区建设中期评估的通知 | 社区办 | |
668 | 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公示),2020年-2023年每年5个到10个不等;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 社区办 | |
669 | 辖区社会组织登记、年审及注销等;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的决定 | 社区办 | |
670 | 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报账;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71 | “空间换服务”统计及报送、链接资源“空间换服务”;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72 | 每月进行基层治理信息系统管理及填报; | 三定方案 | 社区办 | |
673 | 每5年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前后筹备及完成约3-5个月;按需开展主任或委员补选,前后约2个月; | 三定方案 | 社区办 | |
674 | 按需指导社区开展议事协商,每月至少4场;每月报送议事协商数据; | 三定方案 | 社区办 | |
675 | 按需开展居民公约修订,完成一次修订前后需1个月左右; | 三定方案 | 社区办 | |
676 | 按需开展社工人才分析;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77 | 每月对社区工作者疫情补贴进行审核及发放;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78 | 不定期准备各业务部门的实地调研工作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79 | 每月填报“百千万工程”涉及社会工作领域工作台账;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80 | 合并、优化“引进物业管理”和“群众自治工作”考核内容;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81 | 清理各类机制牌子11个,指导各社区按要求落实出具证明类事项清单; | 《关于开展全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 社区办 | |
682 | 指导各社区填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线上更新社区基础信息、队伍管理、社区服务机构设施等7大项40余细项信息;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83 | 报送普法宣传活动数据和照片;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84 | 不定期接待参观交流学习团,每年约5-10次;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85 | 党建引领社区营造主题分享会(每月一次);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86 | 社区协商册子制作;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687 | 入户核查居民信息,包括居住人口数、联系电话、工作地、职业等信息,每周统计和通报工作进度;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688 | 协助报送基层治理、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总结;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七、城市管理 | ||||
689 | 负责区城管局下发日常巡查整改 | 关于印发《香洲区城市管理考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0 | 负责巡查辖区报废汽车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1 | 负责市政设施、公园、路灯等公共设施移交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移交办法》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2 | 组织桃园路、人民东路、紫荆路、凤凰南路等市政道路商家开展中小路长 | 关于推广使用沿街商铺规范管理(“1133”工程)“小路长+”小程序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3 | 负责数字城管案件巡查整改工作 | 《关于做好市级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理工作的提醒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4 | 负责辖区所有户外广告巡查和整改工作 |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5 | 负责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安全生产工作 | 《珠海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办理指引》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6 | 负责辖区无物业小区危险树木修枝工作 |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条(三)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配套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养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配套绿地,由其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七)其他绿地、零星树木,以及保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绿地、树木,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7 | 负责主次干道危险树木巡查和上报工作 |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条(三)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配套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养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配套绿地,由其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七)其他绿地、零星树木,以及保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绿地、树木,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8 | 组织经营性停车场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单位接入公共停车信息联网工作 | 关于经营性停车场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单位接入公共停车信息联网工作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699 | 负责辖区主干道交通设施隐患排查工作 | 关于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各镇(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0 | 负责辖区中秋、国庆、航展期间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香洲区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情侣路交通组织保障方案》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1 | 负责辖区航展期间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关于《香洲区第十五届航展交通保障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2 | 每月统计核算狮山清扫队工资 | 《珠海市香洲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关于印发《香洲区城市管理市容行业编外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参照标准》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3 | 调整狮山清扫队公积金、社保基数 | 《珠海市香洲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关于印发《香洲区城市管理市容行业编外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参照标准》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4 | 核算狮山清扫队年终奖 | 《珠海市香洲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关于印发《香洲区城市管理市容行业编外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参照标准》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5 | 环卫作业物资采购:保洁扫把、车辆定点维修、机扫车扫把、汽车维修零配件、五金配件、保洁用品、电动车维修零配件采购、结算工作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6 | 环卫工人物资采购:工作服、劳保用品采购、结算工作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7 | 核对每日环卫工人用餐登记表,每月月底结算工作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8 | 每年环卫工人团体意外险采购及结算 | 《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09 | 开展每年一次的环卫工人体检采购与结算工作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0 | 每月环保垃圾屋水电费账单核对、报账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关于将狮山街道环保垃圾屋固定资产所有权移交属地镇街的通知》(珠香城综函〔2022〕6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卫清扫下放镇街相关问题的通知》(珠香城综函〔2019〕840号)、《关于下达环保垃圾屋养护任务的通知》(珠香城管函〔2019〕77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1 | 采购环卫车辆维修服务,审核环卫车辆维修申请,报价明细。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2 | 每年购买车辆保险 | 《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卫清扫下放镇街相关问题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3 | 车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采购 | 《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卫清扫下放镇街相关问题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4 | 填报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车辆行驶记录 | 《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卫清扫下放镇街相关问题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5 | 社区管养服务采购及结算工作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0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6 | 组织人员巡查管养区域,督促管养单位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1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7 | 每季度组织相应社区考核管养单位及服务评价 | 《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珠香府办函〔2018〕287号)、《香洲区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纪要》(〔2019〕112号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8 | 公厕管养服务采购及结算工作 | 《关于将市政公厕的管理权移交属地镇街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19 | 组织巡查人员对管养区域开展巡查,及时报送需整改问题,督促管养单位及时整改 | 《关于将市政公厕的管理权移交属地镇街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0 | 组织相应社区对管养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款项 | 《关于将市政公厕的管理权移交属地镇街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1 | 垃圾压缩站管养服务采购及结算工作 | 《关于申请狮山辖区垃圾压缩站管养权的函》、《关于划转狮山街道辖区内垃圾压缩站管养经费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2 | 组织巡查人员对管养区域开展巡查,及时报送需整改问题,督促管养单位及时整改。 | 《关于申请狮山辖区垃圾压缩站管养权的函》、《关于划转狮山街道辖区内垃圾压缩站管养经费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3 | 对管养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款项。 | 《关于申请狮山辖区垃圾压缩站管养权的函》、《关于划转狮山街道辖区内垃圾压缩站管养经费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4 | 每月依据区城管局“刚四条”执行情况通报,OA回复区城管局狮山街道关于“刚四条”月执行情况 |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明确城管系统考核评定要求的通知》(珠香城综函〔2023〕60 号)、《关于明确各镇街“刚四条”考核评定要求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5 | 每日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配合区深管办开展检查,接收回复下达的整改清单,每周上报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每个月末核对扣分清单。 | 《香洲区城市管理考评工作方案(试行)》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6 | 每月报送“牛皮癣”治理情况统计表 |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7 | 国庆中秋环境保障,整治期间,各级单位将下发专项整治台账,需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
《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环卫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8 | “迎航展”市容市貌大整治,整治期间,各级单位将下发专项整治台账,需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 《珠海市“迎航展”市容市貌大整治城市品质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29 | 沿街环境整治提升,整治期间,各级单位将下发专项整治台账,需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 《珠海市沿街环境整治提升专项工作方案》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30 | 美丽村居环境整治提升,整治期间,各级单位将下发专项整治台账,需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 《香洲区美丽村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31 | “迎回归”市容市貌大整治等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各级单位将下发专项整治台账,需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 《关于召开研究重点区域环卫清扫保洁工作 会议的通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32 | 每月报送狮山街道沿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工作台账 | 《2024年香洲区沿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33 | 组织开展绿美街巷,绿美屋顶等评选活动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34 | 联合社区选取新建垃圾分类亭点位。 |
《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攻坚方案》, 《珠海市香洲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方案》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35 | 负责新建垃圾分类亭采购实施工作。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36 | 负责新建垃圾分类亭接水接电工作。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37 | 负责新建垃圾分类亭设置编号工作.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38 | 负责垃圾分类屋改建工作。 1.负责垃圾分类屋改建工作. 2.采购改建垃圾分类屋施工单位。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39 | 负责垃圾压缩站改建工作。 1采购垃圾压缩站施工单位。 2.负责垃圾压缩站改建工作。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0 | 街道日常检查。负责对各类场所开展垃圾分类检查以及迎接各级垃圾分类考核检查,检查方式为抽查现场管理情况,内容包括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四类项目。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1 | 迎检区城管局月检。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2 | 迎检区城管局季检。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3 | 迎检市城管局月检。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4 | 迎检区发改局季检.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
745 | 参与区发改局组织的季度公共机构互检.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
746 | 参与区城管局组织的季度镇街互检.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7 | 组织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活动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8 | 收集汇总报区城管局垃圾分类基础数据。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49 | 收集汇总报区城管局垃圾分类执法相关数据。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50 | 收集汇总报市城管局垃圾分类考核补充材料。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51 | 收集汇总报国家住建部垃圾分类相关资料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52 | 负责居民小区厨余垃圾驳运收集清运工作。 1.采购清运单位。 2.组织各社区核查厨余垃圾清运情况。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53 | 负责辖区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清运工作。 1.负责辖区有害垃圾驳运收集工作。 2.监管辖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情况。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54 | 负责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维修工作。 1.采购维修单位。 2.组织各社区核查维修情况。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
755 | 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珠海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3-2025 年)实施方案》 《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2-2025 年)》 |
区城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56 | 市政设施巡查养护,联合各社区巡查护栏、路灯、人行道地砖等市政设施情况,有问题及时上报区市政中心协调维修 | 三定方案和街道分工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57 | 负责园林绿化工作,负责联合社区进行主次干道危险树木巡查和上报工作,台风后树木清理及清运工作,负责辖区无物业公共区域树木修剪,联合社区对裸露沙地进行补种。 |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58 | 狮山老街巷有机更新活化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划建设、建设项目监督等工作 | 《珠香府办函〔2024〕87号 珠海市香洲区特色精品历史文化老街既有建筑活化利用指导意见(试行)》《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88号》《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69号 》《区领导研究商业街区促进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98号》 | 区住建局 | 城管办 |
759 | 香洲埠(狮山片区)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划建设、建设项目监督等工作 | 《珠香府办函〔2024〕87号 珠海市香洲区特色精品历史文化老街既有建筑活化利用指导意见(试行)》《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88号》《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69号 》《区领导研究商业街区促进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98号》 | 区住建局 | 城管办 |
760 | 商业街区项目的会议、调研等对接以及工作周报 | 《珠香府办函〔2024〕87号 珠海市香洲区特色精品历史文化老街既有建筑活化利用指导意见(试行)》《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88号》《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69号 》《区领导研究商业街区促进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98号》 | 区住建局 | 城管办 |
761 | 水旱灾害 | 关于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 |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城管办 |
762 | 水塘河道清淤疏浚专项行动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度冬春时节水塘河道清淤工作计划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城管办 |
763 | 开展辖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 | 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城管办 |
764 | 负责辖区变电站洪涝及外部隐患清单 | 1.关于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2.关于开展路灯、广告灯箱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765 | 配电线路外部安全隐患清单 | 1.关于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3.关于开展路灯、广告灯箱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766 | 用户侧安全隐患清单、用户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清单.xlsx | 1.关于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4.关于开展路灯、广告灯箱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767 | 负责路灯、广告灯箱安全隐患整改 | 关于开展路灯、广告灯箱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768 | 对辖区有需要安装充电桩居民和小区,做好充电桩宣传工作 | 1.关于下达2024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 2.关于下达 2024年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建设任务的通知3.印发《珠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769 | 针对21个充电桩点位安全生产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城管办 |
770 |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区科工信局监管空中缆线 | 《珠海市空中缆线整治长效管理办法(试行)》 | 区科工信局 | 城管办 |
771 | 督促运营商整改辖区内不合理三线 | 《珠海市空中缆线整治长效管理办法(试行)》 | 区科工信局 | 城管办 |
772 | 联合社区对辖区缆线拍照留底、常态化巡查并清理废线 | 《2024年香洲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空中缆线源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 区科工信局 | 城管办 |
773 | 联系供水部门水务局,协调台风暴雨期排水不畅问题。 | 三定方案和街道分工 | 水务局 | 城管办 |
774 | 联系供电部门,负责辖区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和推进充电桩建设等 | 《关于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 | 供电局 | 城管办 |
775 | 处理城管局负责的凤凰渠项目在本辖区的投诉以及沟通协调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76 | 将本辖区有雨污改造需求的小区、楼栋核实后,发函城管局申请纳入凤凰渠项目进行改造。 | 关于提请属地镇街协调解决凤凰排洪渠项目相关问题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77 | 对于本辖区区城管局负责的凤凰渠施工造成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处理。 | 关于提请属地镇街协调解决凤凰排洪渠项目相关问题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78 | 协助区城管局将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管道移交给小区物业进行管养 | 《关于协助办理凤凰排洪渠项目范围各街道辖区正本清源工点移交接收工作的函》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779 | 检查本辖区在建工地垃圾备案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八、民族宗教 | ||||
780 | 排查街道少数民族社区 | 香洲区民族宗教工作群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781 | 参加2023珠海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23年珠海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782 | 参加筑劳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频培训 | 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筑劳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频培训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783 | 排查多民族互嵌社区数量及规模 | 香洲区民族宗教工作群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784 | 参加2024珠海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24年珠海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九、社会保障 | ||||
785 | 单位就业登记新签、终止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86 | 个人就业登记、变更、注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87 | 失业登记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88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89 | 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 | 关于印发《香洲区 2024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 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90 | 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政策宣传、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91 | 充分就业社区(村)申报工作 | 关于印发《2024珠海市充分就业社区(村)高质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就办〔2024〕4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92 | 《就业创业证》申领、信息变更等 | 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93 | 《就业及社保信息证明》打印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10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794 | 失业人员档案保管、查询服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95 | 重点企业用工服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96 | 新开办企业监管工作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97 | 公共求职招聘服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98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管理员注册申请审核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799 | 单位基础信息变更、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0 |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单位注册、个人注册指引、操作指引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1 | 工作人员账号权限管理维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2 | 就业信息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3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停保、续保、延缴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20〕75 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57号) 《香洲区各镇街及社区社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80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趸缴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5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6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人员身份确认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7 | 退伍军人军龄视同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09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变更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0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1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变更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2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变更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3 |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4 |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5 |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6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停保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7 | 城乡居民医疗特殊人员身份确认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8 | 医疗保险居民参保信息变更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19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0 | 居民养老、居民医保业务信息查询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1 | 推广“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2 |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宣传 | 关于下达香洲区2024年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的通知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823 | 指引居民在“粤税通”小程序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签约 | 上级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微信、粤政易通知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824 | 指引居民在“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5 | 指引居民使用“粤智助”自助机打印社保参保记录等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6 | 对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咨询解答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827 |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8 | 劳动关系调解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829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 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事流程》的通知(珠人社办【2013】90号) | 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830 | 退管人员老年大学活动《介绍信》开具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1 |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查询服务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2 | “九类”特殊企业退休人员春节、重阳慰问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3 |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备案,核对灵活就业工作情况 | 《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4〕1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关于重新印发《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4〕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珠府办〔2023〕8号) |
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 |
834 | 受理、初审辖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核查其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5 | 做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备案表及申请表材料归档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6 | 受理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资格的确认 | 关于印发珠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流程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7 号)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7 | 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主题招聘会、招聘夜市 | 关于下达 2024 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珠就办〔2024〕2 号) 《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表》 关于下达香洲区2024年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的通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838 | 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见习人员备案,及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839 | 辖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初审、岗位指标回收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840 | 就业驿站建设运营工作 | 关于推动珠海市就业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 号 |
党群服务中心 | |
841 | 零工市场建设运营工作 | 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工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26 号 关于印发《香洲区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842 | 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运营工作 | 《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办发〔2020〕29号) | 党群服务中心 | |
843 | 对基层就业服务站点运营服务内容进行检查 | 关于印发《香洲区就业驿站建设工作方案》《香洲区就业驿站建设工作考核 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香洲区零工市场工作考核内容(试行) 2024年“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绩效评估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844 | 协助做好民政低保审核工作 | 关于调整珠海市香洲区镇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珠香机编〔2024〕10号) | 区民政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845 | 审核低保续期/新申请档案、生存核查、各类表格报送等事宜 |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粤府令262号)第五条、《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46 | 协助区民政局进行低保户入户核查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847 | 推进在册困难人员一卡通发放工作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848 | 迎接社会救助调研检查工作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849 | 督促完成困难群众年度入户核查工作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850 | 开展2023年度社会救助业务质量管理评估(交叉检查) | 粤政易 | 公共服务办 | |
851 | 审核档案等工作 | (以此件为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2〕3号)、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低收入家庭 救助认定申请指引》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52 | 审核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申请、续期材料及各项数据报送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政易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53 | 特困照料护理费发放审核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54 | 督促开展定期探访工作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55 | 协助入户核查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56 | 推进在册困难人员一卡通发放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57 | 督促指导开展关于社会救助对象异地常住人员定期探访工作 | 关于开展异地常住人员定期探访工作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58 | 审核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59 | 审核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材料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60 | 开展流浪人员乞讨巡查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61 | 跟进困难居民全程救治救助及后续安置等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62 | 督促做好公租房审核等工作 |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863 | 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培训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64 | 通知居民年审、抽签等区住建局交办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865 | 协助处理特殊案例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十、自然资源与生态环保 | ||||
866 | 林长制公示牌 1.林长制公示牌的制作与安装工作. 2.林长制公示牌内容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 《珠海市香洲区三级级林长2024年巡林工作方案》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67 | 三级林长巡林 1.督促各级林长完成巡林工作。 2.收集汇总各级林长巡林信息,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珠海市香洲区三级级林长2024年巡林工作方案》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68 | 护林员日常巡林 1.每天开展巡林工作. 2.督促各社区护林员完成巡林工作。 3.收集汇总各社区护林员巡林信息,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珠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69 | 野生动植物保护 1.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巡查巡查工作. | 珠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0 | 树木病虫害防治 1.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巡查工作. 2.组织开展薇甘菊巡查工作。 3.组织开展白蚁防控工作. | 珠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1 | 古树名木保护 1.组织开展辖区古树名木巡查工作. | 《珠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2 | 绿美系列 1.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义务植树抚育管养等活动。 2.发动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开展募捐﹑认种﹑认养等活动。 | 香洲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珠海实践工作方案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3 | 三级田长巡田 1.督促各级田长完成巡田工作。 2.收集汇总各级田长巡田信息,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香洲区田长制工作联络群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4 | 定期开展国有空闲土地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空闲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珠府〔2015〕12号)、《珠海市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规定》(珠府〔2009〕128号)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5 | 国有空闲地树桩立界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空闲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6 |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有关工作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配合开展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有关工作的函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7 | 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香洲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 | 关于协助征求香洲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村级意见的函 | 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8 | 负责中央环保督促和省环保督促整改,报送相关数据。 | 关于印发《香洲区镇街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关于印发《香洲区2024年防治扬尘污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香洲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短板)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79 | 负责大气污染报送辖区清洗车辆、次数等数据。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80 | 负责前山河涉水治污数据报送。 | 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95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我区涉水治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81 | 负责报送非法倾倒固体垃圾数据 | 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重点地块处理工作规程(试行)》的函 |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82 | 负责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1.组织辖区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活动. 2.收集汇总信息,上报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 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2023-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 城管办 |
883 | 负责辖区红火蚁防控工作. 1.组织辖区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巡查活动. 3.收集汇总信息,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香洲区红火蚁防控专群 |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城管办 |
十一、城乡建设 | ||||
884 | 配合城市更新部门做好政府征收、征拆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 区更新局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885 | 统筹社区、居民做好更新意愿的收集反馈,收集现有问题,确定城市更新的重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86 | 配合城市更新部门做好更新计划的制定,核实其合理性。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87 | 配合做好城市更新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更新计划的经济效益、市场需求和社会影响。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88 | 配合做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做好方案公示,根据相关单位意见采纳情况要求设计单位调整方案,组织做好专家评审等。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89 | 统筹做好城市更新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0 | 组织协调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包括设计图变更、工程量确认等。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1 | 压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监督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2 | 统筹做好城市更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工作,审核报账资料及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督促做好项目资料归档。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3 | 配合区发改部门做好项目入库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894 | 配合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结合实际评估项目必要性,把握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收集并整理评估意见,确保项目顺利立项。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5 | 配合做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做好方案公示,根据相关单位意见采纳情况要求设计单位调整方案,组织做好专家评审等。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6 | 统筹做好商业街区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7 | 组织协调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包括设计图变更、工程量确认等。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8 | 压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监督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899 | 统筹做好商业街区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作,审核报账资料及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督促做好项目资料归档。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0 | 统筹做好小额零星工程工程的项目评估,立项工作。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01 | 统筹做好小额零星工程工程方案设计,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开展设计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2 | 统筹做好小额零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3 | 压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监督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4 | 统筹做好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工作,审核报账资料及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督促做好项目资料归档。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5 | 统筹做好老旧小区楼房建筑物整治提升政策的宣讲,指导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 《香洲区人民老旧小区楼房建筑物本体整治提升奖补办法》《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 区更新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06 | 审核、指导居民申报资料。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7 | 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8 | 安排专人负责指导项目完工的竣工验收,审核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督促做好项目资料归档整理。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09 | 宣讲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指导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 《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10 | 安排专人收集、审核居民申报资料并上报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1 | 申报阶段如遇居民意见不统一情况,安排专人组织召开听证会推进项目实施。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2 | 统筹协调各单位处理施工阶段遇到的问题,安排专人在项目完工后申请补贴发放及项目资料归档整理。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3 | 对接区住建局,按照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宣传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政策。 | 关于开展 20 年以上使用年限住宅老旧电梯项目应报尽报工作的通知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14 | 安排专人收集、审核居民申报资料并上报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5 | 多部门联动,协调社区办及各社区指导物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6 | 统筹狮山辖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施工备案,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责任体系。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香洲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试行 )的通知》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17 | 建立施工备案台账,每月底上报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8 | 协助区住建局到辖区检查装修投诉问题。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19 | 统筹日常巡查,压实巡查人员责任,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排查力度,及时通报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违规施工行为。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20 | 配合区住建部门,做好排查辖区内挡土墙安全隐患排查,压实巡查人员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责任体系。 | 《区住建局关于排查香洲区削坡建房、老旧挡土墙、围墙及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的通知》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21 | 统筹做好挡土墙及围墙安全隐患的底数登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销号。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22 | 组织社区开展自建房建筑排查工作。 | 《珠海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23 | 对初步判断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24 | 对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第一时间上报区相应管理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安排人员在城乡归集平台上做好整治销号。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25 | 统筹做好历史建筑巡查,督促社区网格员加强巡查。 | 《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函》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26 | 统筹做好历史建筑底数登记,台账更新,安排人员定期汇总上报。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27 | 发现历史建筑存在问题,安排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区相应管理部门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28 | 统筹做好建筑玻璃幕墙巡查,督促社区网格员加强巡查。 | 《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29 | 统筹做好建筑玻璃幕墙底数登记,台账更新,安排人员定期汇总上报。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0 | 发现建筑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安排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区相应管理部门,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1 | 牵头相关部门,安排人员不定期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 上级交办 | 区住建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32 | 牵头相关部门,安排人员沟通协调在建工地施工影响辖区居民引发投诉的事项,解答居民疑问。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3 | 做好联络沟通,组织对安装完成后的防撞设施进行验收。 | 上级交办 | 区发改局 区城管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34 | 组织社区做好数据收集,压实各责任主体整改责任,做好自管场所整改。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5 |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落实人员密接公交站、市政道路等防撞设施的安装。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6 | 安排专人跟进基建预算填报、资料收集等工作。 | 岗位职责 | 区财政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37 | 对接区财局,做好基建预算审核、修改,确保预算申报的合理性。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8 | 跟踪专项债指标支出进度,压实相关单位支付责任。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39 | 安排专人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工程采购工作,指导采购过程实施。 | 上级交办 | 无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40 | 安排专人协助部门、社区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1 | 安排专人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工程二类服务采购,指导采购过程实施。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2 | 安排专人对接沟通二类服务单位,协助部门、社区提交工资,审核把关服务成果。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3 | 效果图制作与前期、后期沟通:针对街道小额项目,制作效果图,并通过前期沟通工作,确保效果图能够准确反映项目的整体效果和设计意图。与施工单位进行不定期的联系和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 岗位职责 | 无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44 | 设计细节调整:对已完成的设计需进行细致调整,确保风格统一且符合实际需求。 | 无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5 | 修图工作:运用PS技术,对图片进行精细修饰,提升图片质量。 | 无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6 | 安排专人通过“香洲区重点项目督导系统“(pc端)或“香洲项目通”(手机端)完善项目进展填报。 | 岗位职责 | 区发改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947 | 安排专人通过“广东省智慧云平台”进行目录内工程项目采购。 | 区财政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8 | 安排专人处理项目相关12345投诉案件,审核回复内容。 | 区政数局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49 | 填报2024年区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表。 | 有关部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0 | 填报香洲区重大突破性抓手清单进展情况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1 | 填报开工项目信息表;香洲区特色精品历史文化老街推进进度台账。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2 | 填报珠海市2024年度城市更新重点建设项目明细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3 | 填报珠海市特色街巷打造工程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4 | 填报2024珠海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色街巷打造工程落实情况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5 | 填报2024年度各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专项任务台账。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6 | 填报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分配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7 | 填报珠海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台账。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8 | 填报珠海市香洲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959 | 填报街道未来社区周进度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十二、文化和旅游 | ||||
960 | 开展品牌特色活动,“送福送春联”、“凤凰树下的音乐会”、“一个人的剧场”,举办了18届的“香山激情大家唱”广场歌会、17届的长者祝寿活动、23届的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狮子山杯”象棋等系列体育赛事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61 | 广泛开展文化艺术类、社科普及教育等活动,持续开展各类公益课程、公益讲座、专题展览、展演等文化惠民活动。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62 | 各类文字材料的撰写,包括汇报总结材料、活动新闻通稿、致辞稿、请示、活动方案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63 | 组织文艺团队参加各级比赛及统计汇总获奖情况 | 根据OA及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64 | 香洲区老年大学狮山分校课程开设及管理 | 微信通知 | 香洲区老年大学 | 党群服务中心 |
965 | 负责“艺满香洲”排演活动参演团队的报名、排期 | 《关于开展“艺满香洲”珠海市香洲区文艺团队排演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66 | 负责“艺满香洲”排演活动协调场地、协助演出 | 党群服务中心 | ||
967 | 负责“艺满香洲”排演活动汇总排演信息图片,同步报送到区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68 | “艺满香洲”排演活动收集演出团队简介、撰写排演活动推送文案 | 党群服务中心 | ||
969 | 文化站评估定级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十次广东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70 |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作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71 | 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填报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72 | 艺术中心物业管理、会务安排、互联网专线续约、消防设施维保、小额维修等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73 | 文化站年度档案整理 | 党群服务中心 | ||
974 | 登记与安排功能室的使用情况 | 党群服务中心 | ||
975 | 全国“扫黄打非”系统月报 | 微信、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委宣传部 | 党群服务中心 |
976 | 定期开展辖区书店、网吧、报刊亭、快递企业、邮政经营网点、打字复印店、广告公司等重点点位的专项检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977 | 负责艺术中心新团队备案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78 | 根据《狮山市民艺术中心团队积分管理办法》对文艺团队进行管理,每年9-10月根据一年团队参赛、积分排积分总表,重新制作活动大排期的表格 | 党群服务中心 | ||
979 | 每月月底下发次月志愿者值班表至领队群进行报名,并排班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0 | 持续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记录本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1 | 社科普及基地相关工作 | 微信、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82 | 持续摸排更新、全面整合辖区狮山的美景、美食、“咖啡地图”、citywalk特色打卡点、品质酒店民宿等旅游信息,制作狮山旅游手册 | 珠香机编办〔2023〕43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3 | 收集辖区文旅资源信息进行线上宣传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4 | 持续摸排辖区特色美食文旅商家,结合辖区特色美食、打卡点与文旅资源,通过“狮山社区营造中心”公众号、狮山旅游手册线上线下双线宣传,多平台打造狮山特色美食文旅路线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5 | 持续摸排更新辖区特色民宿区域民宿情况台账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酒店(民宿)工作专班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86 | 协助乡村酒店(民宿)工作专班相关工作,汇报民宿专班工作进展情况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7 | 帮助辖区住宿业商家了解旅游民宿备案条件,审核商家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协助符合条件商家进行民宿备案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民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88 | 协助辖区旅游民宿商家注册民宿管理平台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89 | 协助美食专班相关工作,汇报美食专班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报送辖区特色美食商家信息,挖掘传统美食历史故事,同时推动老字号认定申报推广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90 | 协助推进浪漫经济相关工作,汇报浪漫经济工作进展情况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91 | 协助区融媒体拍摄旅游宣传片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92 | 引进旅拍换装企业入驻光华街,打造换装旅拍线下视觉馆空间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93 | 结合光华街片区老街巷有机更新活化项目,打造具有狮山特色的浪漫氛围景观打卡点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94 | 组织辖区符合资质居民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不断扩充在库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95 | 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评估定级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96 | 补充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资料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97 | 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998 | 协助开展街道“狮子山杯”体育赛事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999 | 组织体育团队、辖区居民参加各级体育赛事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0 | 组织开展体育类公益课程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1 | 协助各社区健身路径、体育器材维修、更新及建设工作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2 | 对接区体育器材固定资产移交、安装相关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003 | 开展辖区内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004 | 推动“快闪展示馆”运营方案落地实施,同步推进新型文化业态入驻,研究快闪展示内容。 | 关于印发《关于打造香洲区特色精品历史文化老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公室 | 党群服务中心 |
1005 | 持续推进“甜在心馒头”场景复原、体育路径、历史名人文案及设计、友诚公园建设等相关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6 | 组织辖区文旅商,创建以光华街商业街区为中心,辐射整个狮山片区的商业联盟,整合商家资源、了解商家需求。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7 | 多次组织香洲文化学者召开座谈会,为光华街区“三荟”“六门”“九巷”命名。并就狮山老街巷有机更新活化项目邀请广州美术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企业青年人才、狮山辖区经营的青年主理人、本土青年居民进行交流座谈,多方了解、聆听意见及建议。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8 | 策划筹备开街仪式、开街活动。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09 | 就陈如记苏杭铺房屋自行修缮文物主体责任、修缮方案以及《陈如记苏杭铺修缮与活化利用协议书》条款内容与陈如记苏杭铺业主进行洽谈,完成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陈如记苏杭铺修缮与活化利用协议书》签订等修缮清场相关工作。 | 关于印发《关于打造香洲区特色精品历史文化老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公室 | 党群服务中心 |
1010 | 持续推动陈如记苏杭铺展呈方案落地实施,邀请文化学者考证香洲埠简史文字资料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11 | 定期开展文物巡查工作,保障不可移动文物主体安全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012 | 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协助更新文物基本信息 | 《珠海市香洲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013 | 组织开展古琴雅集、古琴公益课程、非遗文旅体验等活动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14 | 做好非遗保护,持续挖掘辖区非遗资源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15 | 香洲区图书馆狮山街道分馆及下设的社区服务点图书通借通还 | 关于印发《香洲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016 | 图书馆各类表格上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017 | 图书捐赠 | 党群服务中心 | ||
十三、卫生健康 | ||||
1018 | 隔离酒店管理和交接(人员安置、撤场消杀、核酸检测、费用结算)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019 | 统筹做好疫情处置,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及相关人员隔离政策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0 |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1 | 开展预警处置分布式核酸检测、全员核酸、航展便民核酸检测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2 | 常态化开设辖区便民核酸采样点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3 | 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设立新冠疫苗加强针临时接种点,发动人群接种疫苗)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4 | 协助区教育局开展从广州海珠区学生返乡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5 | 爱心包派发及关爱探访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6 | 重点人群个案、重点人群健康情况统计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7 | 认真组织学习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精神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8 | 牵头组织各社区开展登革热等疫情防控,确保监测达标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29 | 督促各网点药管员规范管理并完成发放任务,组织开展知识宣传活动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030 | 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协助完成香洲区开展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31 | 指导孕前优生系统建立档案事宜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32 | 季度督导,组织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 | 粤政易通知/OA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33 | 组织开展5.29计生协会员日捐款活动、宣传活动 | 粤政易通知/OA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34 | 统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 | 三定方案 | 公共服务办 | |
1035 | 统筹爱国卫生运动 | 三定方案 | 公共服务办 | |
1036 | 整合数据协助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更新,核实数据落实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037 | 牵头组织各社区开展登革热等疫情防控,确保监测达标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038 | 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关于印发2024年香洲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镇街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039 | 定期爱卫工作信息报送、对接区爱卫办的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 《关于开展香洲区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香洲区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城管办 |
1040 | 每年除“四害”消杀服务采购及结算 | 《关于规范香洲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城管办 |
1041 | 每月对接消杀单位及社区开展消杀工作 | 《关于规范香洲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城管办 |
1042 | 每半年组织各社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及评价 | 《关于规范香洲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城管办 |
1043 | 医疗救助审核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十四、应急管理及消防 | ||||
1044 | 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本年度应急管理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灾减灾条例》、《中国气象防灾减灾条例》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45 | 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本年度应急管理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46 | 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本年度应急管理办三防工作计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47 | 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本年度应急管理办森防工作计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48 | 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本年度应急管理办防灾减灾工作计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49 | 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本年度应急管理办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 上级部门的要求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50 | 制定街道《狮山街道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预案和制定防汛行动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市、区文件规定要求 上级单位要求、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51 | 制定街道《狮山街道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等预案和制定防汛行动计划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2 | 对辖区在22建工地、2处地质灾害点、2处水浸点,沿海等隐患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3 | 组织街道、社区灾害信息员、应急队员、重点单位、在建工地、物业小区进行防汛知识、设备操作等业务培训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4 | 与10社区签订防汛责任制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5 | 对市民群众、游客等人群开展防汛宣传,增强群众、游客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防范意识,同时开展宣传“五进”行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6 | 收集工作报表、佐证,撰写工作阶段性小结和总结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7 | 处理上级部门督办,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回复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8 | 组织街道、社区应急队员开展防汛演练,指导或参与辖区重点单位、在建工地、物业小区防汛演练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59 | 建设街道、社区应急队伍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0 | 应急抢险工作(台风、暴雨后)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1 | 预警发布后,向辖区的庇护场所配送食品、生活用品、凉席、被子等应急物资。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2 | 建设规范应急物资仓库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3 | 临险人员排查、转移等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4 | 区指挥中心调度和重大节假日值班值班值守工作 | 市、区文件规定要求 上级单位要求、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区值班室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65 | 区指挥中心调度和台风、暴雨等值班值班值守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6 | 维护应急会商系统系统设备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7 | 维护应急一键通系统设备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8 | 维护应急值班值守系统设备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69 |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并收集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0 | 防灾减灾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灾减灾条例》、《中国气象防灾减灾条例》市、区文件规定要求 上级单位要求、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71 | 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2 | 应急队员防灾减灾培训、演练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3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4 | 防寒物资仓库建设物资发放等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5 | 防寒检查巡查等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6 | 社区十个有建设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7 | 自然灾害综合普查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78 | 制定街道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市、区文件规定要求 上级单位要求、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79 | 在森防特护期开展易燃林地浇湿作业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0 | 督促临山社区、公司开展枯枝清理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1 | 维护山上高位水池、森防消火栓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2 | 巡查辖区内森林防火情况(到各山头开展巡查)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3 | 清明节期间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倡导市民文明祭拜,禁止烧香烛纸钱。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4 | 组织社区网格对辖区在林地、林边、登山口等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5 | 收集工作报表、佐证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6 | 撰写工作阶段性小结和总结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7 | 处理上级部门督办,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回复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8 | 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培训宣传等工作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89 | 建设规范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仓库,对林区2小型仓库和5个微型站及防火设备设施等进行维护保养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0 | 森林防灭火案件处理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1 | 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对重要路口进行张贴防火通告,山边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2 | 督促社区做好基层十条硬措施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3 | 建设街道、社区三防、森林防灭火等应急队伍 | 市、区文件规定要求 上级单位要求、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94 | 物资设备保养 | 市、区文件规定要求 上级单位要求、粤政易通知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5 | 应急车辆日常运维 | 按街道要求开展维保运维工作 | 街道办事处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096 | 应急车辆购买保险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7 | 公务车预约管理 | 广东公务出行系统预约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8 | 公务车加油管理 | 岗位职责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099 | 定期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铺专项检查。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7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再次征求《珠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00 |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1 | 定期联合消防分局对快递、外卖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2 | 组织社区开展日常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检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3 | 处理“12345”等平台涉及电动自行车相关投诉件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4 | 联合消防分局组织约谈责任人,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5 | 组织外卖、快递等重点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培训活动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6 | 日常派发电动自行车相关宣传册、张贴海报、公众号推文、微信群转发消防安全提醒信息、看案例警示视频等宣传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7 | 开展高层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整治。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8 | 报送相关报表、台账。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09 | 报送相关小结、总结。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0 | 联合消防分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夜查行动。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1 | 联合行业部门、组织各社区对“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含家庭作坊)等场所隐患检查。 | 《珠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珠消安办〔2024〕9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珠香消安〔2024〕2号)、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12 | 联合行业部门、组织各社区对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整治。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3 | 联合行业部门、组织各社区对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整治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4 | 联合行业部门、组织各社区对居住类场所检查、整治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5 | 联合行业部门、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含冷库场所开展检查、整治。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6 | 集中开展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 为“大曝光”行动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7 | 联合消防分局、组织各社区对各类重点场所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18 | 报送相关报表、小结、总结。 | 粤政易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19 | 动态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隐患。 | (定稿)珠海市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0 | 全面整治生产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21 | 全面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登高操作等的障碍物。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22 | 报送相关报表、小结、总结。 | 粤政易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3 | 整治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等障碍物 | (定稿)珠海市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拆窗破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珠香消安办〔2024〕12号)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4 | 整治场所外立面广告牌和灯箱的设置遮挡建筑的外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25 | 报送相关报表、小结、总结。 | 粤政易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6 | 组织各社区对各类场所重点检查家用电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燃气灶、热水器)和电气线路。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秋冬季节电气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秋冬季节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7 | 报送月度工作推进情况小结。 | 粤政易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8 | 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隐患排查 | 珠海市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秋冬季节消防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29 | 对群租房开展隐患排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0 | 联合经济发展办对辖区废品回收站开展隐患排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1 | 联合公共服务办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托管开展隐患排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2 | 联合公共服务办对医疗机构、托育、月子中心开展一轮隐患排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3 | 联合消防分局对辖区酒店、公寓开展隐患排查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4 | 报送月度工作推进情况小结。 | 协助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5 | 组织社区网格对辖区小型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二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2修订)第六条第二款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36 |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开展安全巡查和消防夜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7 | 处理上级部门督办,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回复。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38 | 开展招投标工作,选定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单位。 | 上级部门交办的2021年、2022年民生实事 【文件要求】 关于印发《香洲区住宅小区室外消火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香洲区2022年推进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开设逃生窗口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39 | 定期跟进,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开展群众工作,协调项目进展。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0 | 全程收集项目资料,定期向上级部门以表格、工作小结等形式汇报工作进展。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1 | 组织街道开展项目自验收,形成验收资料,并提请上级部门验收。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2 | 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确定仪式流程内容,准备活动场地及材料。 |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第六条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43 | 联合消防、社区等实地开展“敲门行动”、“家庭隐患整改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上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和电气安全宣传工作。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4 | 收集报送消防安全宣传佐证。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5 | 选取消防工作亮点,撰写微信推文。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6 | 定期在微信、短信等平台推送消防安全图文视频提醒。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7 | 指导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章立制,定期自行开展理论和技能培训。 |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2修订) 第六条第二款 【文件要求】珠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珠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技能大比武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48 | 日常收集报送微型消防站人员、物资、培训等建设情况。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49 | 组织基层志愿消防队伍和属地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开展联勤联训。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0 | 参与指导辖区各单位开展消防演练。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1 | 组织辖区基层志愿消防队伍开展街道消防技能比武,制定活动方案、发布活动通知、准备物料、布置场地、协调主持和裁判队伍、后续信息报送。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2 | 选拔基层志愿消防优秀队员,带队参加区级比武。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3 | 对标对表,收集汇总各项考核资料 | 文件要求、粤政易通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54 | 迎接上级部门实地督导考核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5 | 对642套“房中房”建立台账,联合执法办、综治办开展隐患排查。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香洲区“房中房”整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24〕97号)及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房中房”安全隐患整治的通知》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56 | 开展“房中房”宣传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7 | 收集报送“房中房”改造、出租、承租重点人员信息 | 上级消防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58 | 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方案》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59 | 报送报表,总结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60 | 制定烟花爆竹工作预算并向街道和区里报送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61 | 参与烟花爆竹值班,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62 | 指导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 | 《香洲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3 | 按年度检查计划每天到辖区各类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记录 | 《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系统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4 | 对到期整改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5 | 填报、更新隐患台账,落实隐患闭环管理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6 | 转发通知、公告到辖区企业联系人,收发各类表格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7 | 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宣传活动和对各类场所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贯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8 | 特种作业专项行动:要求相关企业加强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建立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时更新证件信息,确保人证合一;查处无证、假证上岗违法行为 | 《香洲区工贸企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69 | 外包作业专项行动:督促承包单位与承租单位之间严格落实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厘清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 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工贸企业外包作业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0 | 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检查危化品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确保取证企业安全条件标准不降,安全投入不减 | 《珠海市香洲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1 | 有限空间专项行动:检查辖区作业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 | 《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开展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2 | 复工复产专项行动:要求企业及施工单位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3 | 编写安全生产隐患告知函发生产经营单位、区相关主管部门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4 | 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填报表格,收集照片 | 《珠海市香洲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5 | 掌握搬迁、关闭、新进一般经营单位信息数据,采集、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信息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6 | 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协助街道执法办开展执法 | 粤政易通知、上级领导交办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7 |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报表 | 《珠海市香洲区202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8 |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阶段性汇报、总结 | 《珠海市香洲区202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79 | 审核辖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情况报表,督促企业整改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0 | 辖区托育机构、月子中心、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培训机构、养老院、医疗机构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拆窗破网排查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1 | 协助卫健局与辖区内已备案医疗机构每年签署珠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2 | 春夏、秋冬季节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3 | 督促医疗系统机构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三防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4 | 社区卫生服务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分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5 | 完成节前、节后辖区内医疗机构消防与安全生产情况排查,以及民营机构值班值守情况报至卫健局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6 | 检查辖区内新注册未备案的医疗机构,协助其完成卫健局医疗机构备案 | 粤政易通知 | 区卫健局 | 公共服务办 |
1187 | 负责渔船安全生产。 | 关于印发《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城管办 |
1188 | 负责辖区渔民休禁渔补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领 | 1.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2.转发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 城管办 |
1189 | 收集考核资料、佐证材料 | 《珠海市香洲区202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0 | 指导企业按照考核标准准备考核材料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91 | 迎接考核组实地督导考核检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192 | 组织社区网格对辖区各类场所、各专项领域开安全生产违法事项培训,报送违法线索。 | 协助执法部门 | 协助执法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3 | 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行政处罚及其行政检查。 | 协助执法部门 | 协助执法部门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4 | 定期开展文物、民宿、景点、网吧、星级、健身房、游泳池、密室逃脱、印刷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 珠香机编办〔2023〕42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195 | 建筑安全(在建工程) | 街道分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6 | 组织各社区各部门开展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上报 | 《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7 | 排查特种设备、游乐场所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8 |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199 |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 | 关于开展香洲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0 | 联合经济办开展废品回收站安全检查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1 | 牵头统筹安全生产市补经费使用工作 | 《关于规范分配使用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 工作经费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2 | 收发上级安委办文件、通知,牵头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填报表格、信息 | 粤政易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3 | 对标对表,收集汇总各项考核资料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4 | 交通安全宣传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5 | 迎接上级部门实地督导检查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6 | 部门PPT | 党政办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7 | 撰写部门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等 | 党政办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8 | 负责部门加班性工作用餐、应急办摩托车加油报账工作 | 按照街道要求开展工作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09 | 负责三防、森防条线内务报账、OA流办、经费上会工作 | 按照街道要求开展工作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10 | 负责消防条线内务报账、OA流办、经费上会工作 | 按照街道要求开展工作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11 | 负责安全生产条线内务报账、OA流办、经费上会工作 | 按照街道要求开展工作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12 | 内务工作,对接上级部门收发通知、填报表格、专项行动等 | 粤政易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13 | 编排本部门重大节假日排班、月度应急值班、周末值班 | 领导交办事项、上级主管单位安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14 | 撰写本部门每日信息 | 岗位职责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215 | 每周五编写部门工作周报 | 岗位职责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216 | 收集整理领导检查工作信息,整理成工作简报 | 岗位职责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217 | 填写三年治本攻坚月度报表 | 《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18 | 督促企业按照三年治本攻坚文件要求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219 | 协助开展辖区在建工地、工贸企业、油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
1220 | 周末应急值班巡查检查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1 | 台风暴雨应急值班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2 | 重大节假日值班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3 | 应急队员突发应急响应(事故) | 电话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4 | 应急队员突发应急响应(火灾) | 电话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5 | 应急队员突发应急响应(森林防火) | 电话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6 | 民兵集训、拉练、换班工作 | 电话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27 | 定期值守交通路口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28 | 特防期区内车站值勤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29 | 节假日街道值班值守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30 | 垃圾分类亭值守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31 | 重大事件应急值班值守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32 | 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值班值守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33 | 10月-次年5月值守山口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234 | 日常交通指引路口值守 | 上级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微信、粤政易通知 | 区委组织部 | 党群服务中心 |
1235 | 森林防火登山口值守 | 上级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微信、粤政易通知 | 区委组织部 | 党群服务中心 |
1236 | 街道领导七个节假日排班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37 | 街道七个节假日工作人员在岗值班排班收集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38 | 社区七个节假日工作人员收集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39 | 部门七个节假日工作人员电话值班收集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40 | 街道、社区、部门七个节假日值班排班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41 | 24小时应急值班排班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42 | 部门守山口值班排班 | 粤政易 | 区应急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43 | 街道平安值班排班 | 粤政易 | 区值班室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44 | 应急仓库管理 | 上级领导安排、上级主管部门安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45 | 设备设施维护与保养 | 上级领导安排、上级主管部门安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46 | 设备设施出入库 | 上级领导安排、上级主管部门安排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47 | 街道承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工作试点 | 珠海市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48 | 街道承接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试点 | 珠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市镇(街)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49 | 冷库摸排情况台帐 | 事故警示函【2024】11号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50 | 冷库隐患整改跟踪 | 事故警示函【2024】12号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51 | 冷库摸排情况总结 | 事故警示函【2024】13号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52 | 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场所台帐 | 关于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场所安全 专项整治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53 | 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场所隐患整改跟踪 | 关于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场所安全 专项整治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54 | 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场所总结 | 关于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场所安全 专项整治的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应急办 |
1255 | 每日进行三小场所燃气安全检查 |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1256 | 定期检查辖区内燃气销售点 |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1257 | 定期联合执法部门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燃气安全检查 |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1258 | 与港泰公司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及管道燃气进行检查 |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1259 | 对上述检查隐患建立台账并定期复查确保消除隐患 | 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 | 区城管局 | 城管办 |
1260 | 广东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办及审核报送材料 | 粤政易通知 | 市科技局 | 公共服务办 |
1261 | 组织生命安全体验馆(广东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参观活动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262 | 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备好生活物资,做好临险等需要庇护人员的安置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 粤政易通知 | 区民政局 | 公共服务办 |
1263 | 摸底排查。在各镇街、各单位正在的开展的公共安全设施升级提升行动的基础上,进行滚动摸底排查,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分工,颁布建设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启动建设工作。 | 关于印发《香洲区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工作规范(试行)》和《香洲区最小应急单元运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1264 | 培训拉练。针对“严重暴力犯罪”“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灾害”等不同类型突发案事件和危险程度,线上线下对最小应急单元开展法律知识和防护器械使用、应急处置事件能力等培训,固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不断强化应急处置第一梯队作用。 | 关于印发《香洲区最小应急单元年度培训演练方案》的通知 | 区委政法委 | 平安法治办 |
十五、市场监管 | ||||
镇(街道)配合机构 | 具体事项 | 区级部门职责 | 镇(街道) 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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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 | 狮山街道、社区 | “两个责任”包保工作 | 1.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的衔接。2.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包保干部通报包保主体风险等级升高、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抽检不合格、因食品安全问题被举报投诉、发生重大舆情以及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包保干部应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3.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包保干部督导包保主体时发现问题开展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 | 1.每年对其包保的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至少开展1次现场督导;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乳制品生产、肉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高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至少开展2次现场督导。严格对照包保督导检查表逐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将企业发现问题通报监管部门跟进整改。2.包保干部需与上级部门签订一份《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3.及时报送本地干部人事任免和企业关、停、并、转等情况,动态更新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和包保责任关系。4.各级包保干部每年通过“ 食安快线通用版” APP、线下培训工作会议完成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 |
1266 | 狮山街道 | 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市场监管局对履职绩效、 党建引领、 内部管理、 队伍建设、 基础保障等方面指标进行验收和评定。 | 完善市场监管所基础保障,提供能满足日常办公和监管执法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装备。 |
1267 | 狮山街道 | 打击传销工作 | 统筹全区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 | 拓宽收集传销线索的渠道,加强对传销线索的摸底排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加大对辖区居民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管,对有房屋租赁行为的业主进行提醒,强调禁止为传销组织提供房屋租赁行为;发挥社区优势,结合辖区特点,开展符合实际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打传氛围。 |
十六、人民武装 | ||||
1268 | 撰写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党管武装工作述职报告,筹备每年1次的议武会、军事日活动。 | 区人武文件通知 | 武装部 | |
1269 | 召开征兵工作部署会,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区人武文件通知 | 武装部 | |
1270 | 摸清辖区18-24周岁适龄青年学历情况、以及就业情况,下发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平台、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人流密集场所摆摊等方式开展征兵宣传。 | 武装部 | ||
1271 | 跟踪网上应征青年报名人数是否达到任务数的6倍 | 武装部 | ||
1272 | 核对好应征青年参加兵役体检人数是否达到上站率与合格率 | 武装部 | ||
1273 | 确定应征青年体检名单,通知注意事项,组织青年参加体检 | 武装部 | ||
1274 | 协调人社、公安部门、辖区国有企业、外市、外省青年办理户口迁移事项 | 武装部 | ||
1275 | 组织青年参加役前集训 | 武装部 | ||
1276 | 通过走访青年家里,了解青年家族里是否存在精神病史或其他遗传疾病,做好兵役体检合格青年的政审工作(请公安机关核查青年和青年相关人员的信息与青年本人的户籍相关情况) | 武装部 | ||
1277 | 跟踪青年参加役前集训的思想状态,到役前集训地点开展谈心谈话 | 武装部 | ||
1278 | 跟踪青年到部队参加3个月的新兵训练的思想状态和身体状态,并于青年家长保持联系 | 武装部 | ||
1279 | 收集大学毕业生新兵学费补偿申请表、做过视力矫正手术新兵发票、病历,银行卡等资料,协助新兵下连队后申请学费、视力补贴事宜 | 武装部 | ||
1280 | 召开兵役登记部署会,下发街道每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需做兵役登记的花名册, 根据网上登记的信息对青年进行信息比对查验情况是否属实,属实现场发放兵役登记证。 |
武装部 | ||
1281 | 召开民兵相关工作部署会同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成立民兵工作领导小组 | 区人武部文件通知 | 武装部 | |
1282 | 走访辖区编兵企业、下发潜力调查表格,收集企业和各社区人员潜力调查数据 | 武装部 | ||
1283 | 人员潜力数据汇总、会审 | 武装部 | ||
1284 | 对基干民兵花名册、普通民兵进行年度整组 | 武装部 | ||
1285 | 组织基干民兵年度点验大会 | 武装部 | ||
1286 | 根据担负的任务制订战备、执勤、抢险等预案,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战备值班计划担负战备值班任务,落实值班相关规定,保持民兵值班分队的良好战备状态,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 武装部 | ||
1287 | 组织基干民兵参加区人武部集训 | 武装部 | ||
1288 | 民兵软件资料整理、会审、迎检 | 武装部 | ||
1289 | 根据上级下达潜力核查任务,组织对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潜力数据进行采集更新,巡查国防工程、组织人民防空演练 | 区国防动员部文件通知 | 武装部 | |
1290 | 完善“四室一站一库”建设(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活动室、征兵体检站)按规定设置标识标牌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单独设置战备物资器材库,依据《基干民兵分队编制表》配齐相关装备器材,箱架化放置。定期保养装备器材物资,确保各类物资器材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 | 区人武部文件通知 | 武装部 | |
1291 | 制订年度武装工作经费预算,保障征兵、民兵整组、国防动员等各项工作经费。 | 街道粤政易通知 | 武装部 | |
1292 | 开展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 | 会议领导交办 | 区人武部 | 武装部 |
十七、综合政务 | ||||
1293 | 布置会场、会务通知、会议记录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94 | 对接部门社区跟进领导交办重要事项 | 口头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95 | 审核盖章材料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96 | 盖电子公章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97 | 领取保密文件 | 三定方案 | 区保密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98 | 保密文件办文 | 三定方案 | 区保密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299 | 开展街道保密工作培训 | 三定方案 | 区保密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0 | 国家安全工作宣传 | 三定方案 | 区两办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1 | 街道采购服务、货物类评审工作 | 街道内部文件要求《狮山街道政府采购和验收实施办法》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2 | 更新街道工作动态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3 | 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4 | 沟通各部门反馈信息 | 三定方案 | 区两办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5 | 准备区“百千万工程”指挥办要求迎检材料工作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区百千万指挥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6 | 传达学习百千万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区百千万指挥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7 | 跟进“百千万工程”示范带相关工作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区百千万指挥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8 | 填报省“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平台数据指标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区百千万指挥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09 | 跟进打造“未来社区”相关工作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区百千万指挥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0 | 跟进“百千万工程”总结报告相关工作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区百千万指挥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1 | 狮山街道年鉴相关工作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1312 | 根据OA、粤政易、电话通知等下发会议通知,协调分管、部门及社区人员参加会议、准备会议材料,并报送名单。 | OA、粤政易、电话通知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3 | 根据开会时间提前一天或者半天给参会人员发送会务提醒 | OA、粤政易通知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4 | 香洲区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OA系统)公文的流转,根据来文内容,加具拟办意见并通过党政办主任审核后,及时将文件分发至领导、部门、社区。 | “三定”规定职责内容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5 | 负责部门、社区纸质文件出具呈批表、并根据拟办意见呈送相关部门和领导签批 | “三定”规定职责内容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6 | 红头文件的印制、出具红头文件 | “三定”规定职责内容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7 | 电子公章的保管与使用、存档、续期、盖章员管理员的变更 | “三定”规定职责内容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8 | 配合做好街道档案、文件资料的整理、收集、保管、利用、查询 | “三定”规定职责内容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19 | 负责OA系统人员的维护及更新 | “三定”规定职责内容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0 | 负责粤政易通知紧急工作、文件领取的转办 | 区有关单位工作通知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1 | 发送政务短信 | 区有关单位工作通知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2 | 政务短信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发送内容审核表存档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1323 | 政务短信平台账户更新调整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
1324 | 根据OA、粤政易、电话通知等下发会议通知,协调分管、部门及和社区人员参加会议,并报送名单 | OA、粤政易通知 | 区两办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5 | 根据开会时间提前一天或者半天给参会人员发送会务提醒 | OA、粤政易通知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6 | 做好领导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日常工作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7 | 会议期间做好各项会议保障工作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8 | 党工委会会议议程拟定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29 | 写党工委会会议纪要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0 | 抄党工委会会议记录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1 | 政府采购、招投标等 | 日常工作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2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统计、报送、总结 | 《关于报送香洲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情况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3 | 公平竞争审查 |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4 | 上报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 《关于开展香洲区2024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5 | 政府采购自查 |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6 | 日常物资采购、协调、报账 | 日常工作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7 | 更新采购制度 | 三定方案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8 | 办公用房日常维护及管理 | 日常工作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39 | 办公用房台账上报 | 《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0 | 办公用房日常维护及管理 | 《关于开展香洲区违规出租出借政府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1 | 办公用房情况系统填报 | 《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2 | 办公用房权属登记 | 《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3 | 物业资产盘活,调配闲置用房,上交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 | 《关于开展全面清查香洲区闲置低效行政物业工作的通知》《关于梳理可调配我区盘活的市级闲置物业的通知》《《关于实地调研香洲区申请调配27处市属闲置物业使用问题的签报意见》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4 | 配合境外物业资产摸排 | 《全市境外国有资产情况点调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5 | 协调国有物业到商业街区项目 | 粤政易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6 | 街道档案资料分类、整理、规定、移交档案局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档案统计事业的通知》 | 区档案馆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7 | 街道照片归档、实物归档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档案统计事业的通知》 | 区档案馆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8 | 配合档案安全检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 区档案馆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49 | 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 | 关于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 区档案馆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0 | 完成630扶贫济困日捐款筹集 | 《关于做好我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香洲区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倡议书》 | 区农业农村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1 | 完成832平台采购任务、年度帮扶情况上报 | 《关于做好珠海市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2 | 帮扶助农采购 | 《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3 | 扶贫采购 | 《关于报送捐资捐物以及“以购代帮”情况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4 | 原始单据整理粘贴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5 | 原始单据审核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6 | 原始单据核算及记账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7 | 核对国库对账单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8 | 核对现金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59 |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0 | 核对及清理往来数据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1 | 核对财务数据,出具会计报表月报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2 | 核对财务数据,出具会计报表年报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3 | 财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数据核对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4 | 财务会计数据与预算会计数据的核对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5 | 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6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挂网公开 | 《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7 | 编制年度政府财务分析报告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粤财库〔2024〕4号)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8 | 编制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69 | 会计凭证的打印、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0 | 会计账簿的打印、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1 | 会计报表的打印、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2 | 协助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系统月报申报工作 | 《关于编报珠海市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珠财〔2024〕5 号)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3 | 协助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系统年报申报工作 | 《关于编报珠海市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珠财〔2024〕5 号)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4 | 协助审计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5 | 协助财政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6 | 协助相关部门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7 | 配合区财局各项数据的核对、统计及分析等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8 | 配合区审计各项数据的核对、统计及分析等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79 | 原始单据整理粘贴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0 | 原始单据审核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1 | 原始单据核算及记账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2 | 核对国库对账单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3 | 核对现金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4 |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5 | 核对及清理往来数据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6 | 核对财务数据,出具会计报表月报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7 | 核对财务数据,出具会计报表年报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8 | 财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数据核对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89 | 财务会计数据与预算会计数据的核对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0 | 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1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挂网公开 | 《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2 | 编制年度政府财务分析报告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粤财库〔2024〕4号)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3 | 编制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4 | 会计凭证的打印、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5 | 会计账簿的打印、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6 | 会计报表的打印、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7 | 协助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系统月报申报工作 | 《关于编报珠海市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珠财〔2024〕5 号)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8 | 协助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系统年报申报工作 | 《关于编报珠海市 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珠财〔2024〕5 号)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399 | 协助审计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00 | 协助财政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01 | 协助相关部门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02 | 配合区审计各项数据的核对、统计及分析等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03 | 配合区财局各项数据的核对、统计及分析等 | 《政府会计制度》及香洲区财政局文件(珠香财[2018]238号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04 |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类项目请示、比价、验收等报账工作 | 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405 | 负责部门一台公务车、2台摩托车保险经费、加油、维修经费报账工作 | 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406 | 对接财务部门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测算、申报 | 粤政易通知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407 | 绩效上报 | 按上级领导要求 | 狮山街道党政办 | |
1408 | 申报年度及专项资金 | 珠香机编办〔2023〕43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香洲区文广旅体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409 | 部门经费使用申请、报账资料整理 | 珠香机编办〔2023〕44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410 | 部门年度财务资料整理 | 珠香机编办〔2023〕45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411 | 固定资产盘点 | 珠香机编办〔2023〕46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412 | 每月统计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加班费 | 珠香机编办〔2023〕47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413 | 原始单据整理审核工作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政府采购和验收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14 | 原始单据付款工作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政府采购和验收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15 | 核对现金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16 |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17 | 各项目进度跟进,及时通知可用经费情况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18 | 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香洲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19 | 年度预算挂网公开工作 |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香洲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0 | 年度预算调整编制工作 | 关于开展2023年香洲区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1 | 协助相关部门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2 | 协助审计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3 | 协助财政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狮山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4 | 区审计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 相关通知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5 | 区财政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 相关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6 | 原始单据整理审核工作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政府采购和验收实施办法》、珠香财〔2018〕238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会计核算改革方案》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7 | 原始单据付款工作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狮山街道政府采购和验收实施办法》、珠香财〔2018〕238号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会计核算改革方案》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8 | 负责项目执行进度分析汇报工作及与各部门就指标执行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工作。 | 关于2023年年终财政结算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29 | 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香洲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0 | 年度预算挂网公开工作 |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香洲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1 | 年度预算调整编制及预算结转工作。 | 关于开展2023年香洲区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终结转相关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2 | 绩效目标管理申报工作 | 关于做好2024年度香洲区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珠香财〔2024〕4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绩效重点管理项目自我评价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3 | 绩效目标管理自评工作 | 关于做好2024年度香洲区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珠香财〔2024〕4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绩效重点管理项目自我评价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4 | 国家财政监测平台无债务申报 | 粤政易工作群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5 | 核对现金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6 | 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实相符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7 | 协助审计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8 | 协助财政局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39 | 协助相关部门查账、会计档案借阅工作 | 《狮山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0 | 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 OA、粤政易通知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1 |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 OA、粤政易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2 | 社区两委工资、考核津贴、双薪、年终奖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3 | 社区普通社工工资、考核津贴、双薪、年终奖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4 | 双百社工工资、双薪、年终奖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5 | 公益岗位人员工资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6 | 关工委工作人员补贴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7 | 社工退休待遇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8 | 西区转岗(参照事业编待遇)退休社工待遇计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49 | 按规定申报社工工资晋升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0 | 按规定申报编外人员社保、公积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1 | 按规定申报街道残疾人保障金 | 三定方案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2 | 审计取证单查询函回复 | 审计法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3 | 审计征求意见回复 | 审计法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4 | 审计整改 | 审计法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5 | 审计公告稿 | 审计法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6 | 内审半年统计 | 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7 | 内审年度统计 | 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8 | 内审相关工作 | 内控制度 | 区审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59 | 固定资产录入、报废、处置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0 | 固定资产盘点清查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1 | 党群服务中心资产月报、年报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2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月报、年报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3 | 社区居委会资产月报、年报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4 | 狮山街道办事处资产月报、年报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5 | 狮山街道汇总单位资产月报、年报 | 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6 | 街道8台公务用车加油工作 | 关于停止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系统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7 | 街道应急公务用车派车及维修、保险工作 | 狮山街道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8 | 街道6台公务用车数据录入 | 狮山街道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69 | 热线“12345”工单接单、派单、退单、回复 | 市民问政服务平台 | 区政数据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0 | 热线“12345”不满意工单派单、回复 | 市民问政服务平台 | 区政数据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1 | 热线“12345”二次不满意工单派单、回复 | 粤政易工作群、OA | 区政数据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2 | “弱信号”工单跟进落实办理 | 粤政易工作群 | 区政数据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3 | 处理12345涉及部门投诉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1474 | 统计政府投资资产评估情况 | 《关于协助提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政府投资资产评估情况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5 | 统计年度拖欠企业账款情况 | 《关于报送截至2023年末相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6 | 法律顾问工作业务统计 | 《关于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业务统计的通知》 | 区司法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7 | 2021年至今防疫物资采购及存储情况统计、防疫物资报废处理 | 粤政易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8 | 饭堂纳统管理 | 关于开展在珠食堂纳统情况摸排工作的函 | 区机关事务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79 | 汇报关于“过紧日子”落实情况 | 《关于“过紧日子”落实情况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80 | 订报刊、定内参 | 《关于协助做好《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 区两办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81 | 上门联系群众 | OA、粤政易通知 | 区委组织部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82 | 下沉社区,协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消防上门、入户调研、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建设、疫情防控等) | 根据街道安排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83 | 日常接听电话 | 三定方案 | 街道工作安排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1484 | 报街道年中、年度部门工作总结 | 街道粤政易通知 | 纪检办 | |
1485 | 报香洲区纪委监委对街道纪工委年度考核总结 | 香洲区纪委监委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纪委监委 | 纪检办 |
1486 | 配合党建办参与拟写街道从严治党工作总结 | 党建办口头通知 | 纪检办 | |
1487 | 报其他工作汇报性总结 | 领导或上级纪委通知 | 纪检办 | |
1488 | 收集各部门(中心、所)、社区的季度总结、各社区考核资料、班子成员对部门的评分表等考核评分资料; | 根据主要领导工作安排 | 纪检办 | |
1489 | 审核各社区的考核资料,汇总相关数据; | 根据主要领导工作安排 | 纪检办 | |
1490 | 对社区开展民意测评(每季度每社区40份) | 根据主要领导工作安排 | 纪检办 | |
1491 | 汇总年度各部门和社区获奖情况 | 根据主要领导工作安排 | 纪检办 | |
1492 | 每个季度审核10个社区党建基础加分和党建营造加分; | 《狮山街道社区工作考核办法》 | / | 党建办 |
1493 | 审核、形成部门季度工作总结。 | 《狮山街道社区工作考核办法》 | 党建办 | |
1494 | 不定期到社区现场检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 《狮山街道社区工作考核办法》 | 党建办 | |
1495 | 街道政府采购项目服务验收,每月约5-8个项目; | 关于印发《狮山街道政府采购和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 社区办 | |
1496 | 部门业务共性问题“一问一答”资料整理 | 工作通知 | 社区办 | |
1497 | 部门工作若干年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总结 | 上级交办或工作需要 | 司法所 | |
1498 | 工作简报 | 司法所 | ||
1499 | 工作信息 | 司法所 | ||
1500 | 批办中心函件,审核发文内容 | 岗位职责 | 有关部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1501 | 根据需要,联络通知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会议 | 有关部门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1502 | 统筹做好中心季度总结、年度总结 | 无 |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1503 | 服务站工作周报 | 街道工作群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1504 | 撰写服务部活动信息稿 |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505 | 定期报送组工信息、党群服务阵地建设活化、“两优一先”先进事迹材料、“两个作用”发挥典型案例、绿美工作信息及报告、部门百千万工作案例等。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组织部 | 党建办 |
1506 | 季度、年度、双拥工作、大事件总结 | 粤政易工作群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党群服务中心 |
1507 | 配合社工部推进“两社三中心”建设,报送社区运营试点;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508 | 社区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509 | 配合社工部报送基层治理优秀典型案例;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510 | 配合社工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关爱“一老一小”群体活动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511 | 志愿服务资源统计; | 社工部粤政易通知 | 社工部 | 党建办 |
1512 | 2020年每天撰写、报送至少1篇亮点信息;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513 | 不定期向政法委、社工部、民政局等报送案例,每年约10-25篇; | 《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自治强基”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附件: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十周年回顾征文活动方案》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514 | 社区治理6个小视频拍摄制作; | 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评分体系(初稿)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515 | 文明城市建设现场会资料筹备(PPT、宣传展板);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516 | 协助修改“百千万工程”汇报PPT;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517 | 每月收集、整理、修订工作月刊; | 工作通知 | 2021年之前 | 社区办 |
1518 | 粤政易管理及政数局对大厅规范要求和数据报送 | 粤政易通知 | 公共服务办 | |
十八、行政执法 | ||||
1519 |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0 | 对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1 | 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2 | 对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3 |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4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5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6 | 对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7 | 对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8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29 | 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0 | 对企业未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足额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或者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1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或者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其他单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2 | 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3 |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4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5 | 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6 | 对用人单位未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7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8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39 | 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0 | 对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1 |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介绍童工就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2 | 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3 |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4 |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执行,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5 |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6 | 对娱乐场所招用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7 | 对违反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8 |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49 | 对用人单位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1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其工资清单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0 | 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1 |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2 | 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3 | 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4 | 对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5 | 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6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7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8 |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59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行为的行政处罚:(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二)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四)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五)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0 | 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1 | 对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规定收取服务费,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规定收取职业介绍服务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2 | 对职业介绍机构30日内未能为用人单位或求职者找到符合协议要求的人员或岗位,不退还按规定应退的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3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以委托、挂靠、转让、转包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方式经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4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岗位)就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5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妇女和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职业的介绍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6 | 对职业介绍机构未在其办公场所明显处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和有关证照;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未同时悬挂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的;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未佩戴广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7 | 对职业介绍机构聘用的从业人员未领取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8 | 对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69 | 对使用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0 | 对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招聘人才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者收取不合法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1 | 对擅自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2 | 对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中介活动,或者以委托、挂靠、转让、承包等方式经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3 | 对制造、兜售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4 | 对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九)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十)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十二)未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十三)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十四)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5 | 对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6 |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7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二)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未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五)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六)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8 | 对实习、见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为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见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见习环境的;(二)违法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超时实习、见习的;(三)克扣、拖欠实习学生、见习人员的报酬、补助或者补贴的;(四)未按照约定或者规定为实习学生、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五)其他侵害实习学生、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79 | 对实习、见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接纳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顶岗实习的;(二)安排学生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的;(三)违法安排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的;(四)当期接收顶岗实习学生、见习人员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0 |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1 | 对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2 | 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3 | 对劳务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4 | 对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5 | 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却未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6 | 对劳务派遣单位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7 | 对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8 | 对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89 | 对劳务派遣单位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0 | 对劳务派遣用工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规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1 | 对用工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却未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2 | 对用工单位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3 | 对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4 | 对用工单位未依法履行下列义务的行政处罚:(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5 | 对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6 | 对向用工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7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8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提供清凉饮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599 | 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0 | 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拒绝、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调查询问的;(三)拒绝提供或者报送用工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四)出具伪证、隐匿证据、毁灭证据或者教唆劳动者进行虚假陈述的;(五)对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的证据材料及相关设备擅自处理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1 |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2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3 | 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4 | 对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5 | 对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6 | 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7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等制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8 | 对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09 |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0 | 对用人单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1 | 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2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3 | 对未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4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5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6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7 | 对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8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按照规定明示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务台账,未按照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19 |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虚假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0 | 对职业介绍机构未经批准,从事介绍国内人员到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就业及介绍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入粤就业业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1 | 对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或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未进行平等协商确定,或者未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2 | 对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3 | 对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4 | 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5 |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6 |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7 |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8 |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29 |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0 | 对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损毁或破坏属于全体业主的档案资料、财物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1 |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2 |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3 | 对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资料的行政处罚:(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4 | 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5 | 对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6 |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7 |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8 |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39 | 对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建设单位未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0 | 对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地下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1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2 | 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后未在职务终止公告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资料、印章等物品交回业主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3 | 对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在任期届满3日内将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4 | 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5 | 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6 | 对建设单位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7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8 | 对建设单位未向全体业主公告,或者未向镇政府、街道办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业主清册和公告情况报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49 | 对建设单位未将承接查验结果和资料报送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0 | 对建设单位未在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安装独立的经法定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1 | 对业主委员会未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2 | 对业主委员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资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3 | 对业主委员会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应当由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4 | 对业主委员会未做好有关财物清算和资料清理工作或者未移交给镇政府、街道办代为保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5 | 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侵占业主共有财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6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7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8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59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用水、用电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0 | 对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或者法定期限(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期限的,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1 | 对开发建设单位将房屋交付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2 | 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住建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3 |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4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宿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6 | 对食品生产企业有《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7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8 | 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69 |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0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预防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3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4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5 |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处罚: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7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未依法保证下列的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之一的行政处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7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0 |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1 |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2 | 对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3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4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5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6 |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相关人员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7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8 |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89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0 |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1 |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3 |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隐患指令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5 |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6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7 | 对以下行为的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8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699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0 | 对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1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2 |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3 |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4 | 对违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5 | 对未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6 |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7 | 对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8 | 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09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未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告附近居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0 | 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1 | 对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2 | 对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3 | 对加热、摔、砸气瓶,使用燃气时倒卧气瓶;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或报废的气瓶;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用明火试验是否漏气;自行清除气瓶内的残液;气瓶与气瓶互相过气;除事故应急救援等紧急情况外,擅自开启、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4 | 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市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5 |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委托管理人未按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或未经批准即实施;未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未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未按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未按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6 |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综合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的影响或严重影响;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的影响或严重影响,未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未按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7 | 对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8 | 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19 | 对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0 | 对未报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报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后,未按先建后拆的原则,在重建、补建或提供替代设施前,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1 | 对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表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或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活动;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未向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未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2 | 对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3 | 对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4 | 对擅自拆除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5 |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6 | 对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7 |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8 | 对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29 |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0 |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1 | 对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2 | 对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3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4 | 对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5 | 对严重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6 | 对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7 | 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8 |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39 | 对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在城市绿地内的对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在城市绿地内,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在城市绿地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在城市绿地内,以树承重、就树搭建;在城市绿地内,采石取土、建坟的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擅自砍伐、迁移城市绿地内树木花草、绿化设施;损害城市绿地内古树名木正常生长;擅自迁移、砍伐城市绿地内古树名木,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0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1 |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2 |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超过占用期限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3 | 对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4 | 对未按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5 | 对竣工的燃气工程项目,未经依法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6 | 对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7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燃气设施的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8 | 对城市建筑物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49 | 对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0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1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2 |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3 |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4 | 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5 | 对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6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7 | 对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8 |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设置其他物体,或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接用电源;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59 | 对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单位违反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0 | 对建设单位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1 |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2 |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未经验线;验线不合格,建设工程擅自开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3 | 对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4 | 对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在管道燃气已覆盖的区域内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5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6 |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非法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7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8 | 对擅自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69 | 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0 |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1 | 对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2 |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3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4 | 对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综合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5 | 对城市绿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6 | 对管道燃气用户委托不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实施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7 | 对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8 | 对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及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开发建设城市地下空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79 | 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当地气源不适配的燃气器具,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器具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0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等危及燃气设施的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1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2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规定事先报告或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3 | 对建设单位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4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况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5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6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提供免费燃气入户安全检查;未按要求设置和公布服务电话、抢险抢修电话,未设专人值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7 | 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和设计,建设单位委托不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进行无证设计和施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8 |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不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89 |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0 | 对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未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1 |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或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2 | 对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3 | 对燃气经营企业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给残液量超过规定的气瓶充装燃气;给非自有气瓶或技术档案不在本企业的气瓶充装燃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充气量的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经营;给未获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用于经营的气源;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4 | 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未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行建设;10万立方米/日以上(含10万立方米/日)规模或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供水工程,未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10万立方米/日以下规模或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供水工程,未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城市新建、扩建供水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进行验收;新建供水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进行资质申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5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转供燃气;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器具;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6 | 对个人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建设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经许可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高度、层数和面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7 | 对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8 |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799 | 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0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综合未按国家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1 | 对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国家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2 | 对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建设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经许可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高度、层数和面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3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未按规定备案;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4 |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5 |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6 | 对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7 | 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8 | 对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在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中未按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未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改变建设用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09 | 对擅自迁移、更改、转接、损坏、盗窃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单位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未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单位将其自建的供水管道,擅自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未经城市供水企业审查同意,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内部供水管道与城市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0 | 对未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黄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擅自改变城市黄线内土地用途的;未按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1 | 对刻划、涂污风景名胜区景物、设施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2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未清理作业场地,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3 |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处置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4 |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未按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 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修订图纸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5 | 对进行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致使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6 |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未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7 |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查清地下燃气设施铺设情况即擅自施工,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8 | 对餐饮垃圾产生单位未落实餐饮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未将餐饮垃圾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未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量、作业时间等因素,按时收集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规定的转运或处置设施、垃圾运输线路未避开水源保护区;餐饮垃圾处置单位将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19 |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0 | 对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歇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接受其提供的服务;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1 |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2 | 对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综合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3 | 对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4 |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5 | 对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未实行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擅自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擅自收集、运输处理境外和省外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6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7 | 对在供气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燃气经营企业未向具备用气条件的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在供气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拒绝向具备用气条件的燃气用户供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8 | 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29 | 对燃气经营者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0 | 对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供水企业的供水管网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压力标准或间断供水;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不做定期检查、维护,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发生供水事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水,不及时抢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1 | 对施工单位未履行风景名胜区资源环境保护责任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2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3 | 对擅自进行影响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4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5 | 对城市供水单位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委托检测;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选用未获证企业产品;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水质信息;违反规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6 | 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堆放生活垃圾;未将家庭装修废弃物或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而将其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7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并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城市桥梁的产权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保护措施,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径行施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8 | 对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39 |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无证或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施工;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0 | 对从事城市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城市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未委托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从事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未按照有关的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1 | 对燃气经营者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但不再具备燃气经营活动的规定条件,仍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超越燃气经营行政许可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2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破坏城市绿地内的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 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3 | 对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地下工程;未按规定审查设计文件,擅自施工;不按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使用或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结构设计;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未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4 | 对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城市桥梁产权人或委托管理人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未先取得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未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城市桥梁产权人、委托管理人对经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对经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未立即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城市桥梁产权人、委托管理人对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城市桥梁产权人、委托管理人未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对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未提出处理意见;对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未限期排除危险;对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在危险排除之前予以使用或转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5 | 对转让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6 | 对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开展服务业流动经营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7 | 对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在禁止时间内(每日的12时至14时30分、19时至次日7时)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8 | 对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未按要求履行日常维护责任,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49 | 对产生污水的餐饮场所将潲水及其他残渣废物,排入城市地下管网或者随便倾倒的修配加工场所产生的废油或者其他固体含油废物,排入城市地下管网或者随便倾倒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0 | 对向城市地下管网排放油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1 | 对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2 | 对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水产动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3 | 对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4 | 对经营者擅自超出经营地址的门、窗、外墙经营或者超出租赁的经营场地的面积摆卖经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5 | 对新建、改建、扩建城乡道路时,建设单位损坏、填堵原有的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擅自提高地面标高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6 | 对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发包时,未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方案,并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施工单位未根据建筑施工方案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的规模、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等情况,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7 | 对在非指定场所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胶、塑料、皮革、建筑废料、垃圾、电线电缆、电子废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的物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8 | 对洗车、机动车维修、餐饮等服务业项目以及建筑施工场地的废水,直接露天排放或者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的在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将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连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59 | 对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或者经批准的因特殊生产工艺要求确需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之外,在夜间(22时至翌晨6时)或者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定时间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0 |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配套的节约用水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配套的节约用水设施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1 | 对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擅自停止供水的;停水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2 | 对在公园内恐吓、捕捉和伤害鸟雀等动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3 | 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4 | 对管线单位未制定管线应急预案,并报管廊运营单位备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5 | 对管线单位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管廊内管线维护和巡查计划,并接受管廊运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6 | 对未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7 | 对未建立停车场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8 | 对未履行停车秩序管理职责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69 | 对未配备相应处理设施、安全设备和作业人员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0 | 对未保持分类投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完好、整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1 | 对未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2 | 对擅自停止处理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3 | 对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4 | 对未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5 | 对混合处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6 | 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7 | 对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8 | 对未建立管理台账,或者未按照要求报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79 | 对污水处理单位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0 | 对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1 | 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2 | 对未建立管理台账或者未按照要求报送台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3 | 对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4 | 对未配备相应运输车辆、安全设备和作业人员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5 | 对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6 | 对未按照要求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7 | 对在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8 | 对未安装计量系统并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平台联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89 | 对未遵守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0 | 对停业后未清理标牌、标志、标线、定位器、道闸等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1 | 对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2 | 对未配合市、区主管部门,镇、街、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3 | 对未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去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4 | 对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5 | 对未经排水主管部门同意,污水处理单位擅自停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擅自外运污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6 | 对未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移交给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单位或者驳运至政府指定的分类收集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7 |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未同时设计、建设、投入使用配套排水设施或者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8 | 对未经批准在排水设施防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钻探、取土、开采、打桩、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899 |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或者未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0 | 对在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与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1 | 对运输车辆未保持密闭、整洁,未喷涂分类标识,未安装定位和监控系统,未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平台联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2 | 对违反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3 | 对未将大件生活垃圾交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收集单位上门收集,或者未投放至指定场所而随意丢弃在街边等公共区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4 | 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不按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无需申领排水许可证但应备案手续未办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5 | 对排水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生冒水、断裂、毁损、坍塌等事故或者意外事件,可能影响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时,排水户或者运行维护单位未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并履行报告义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6 |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建设排水设施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楼顶公共天面排水、游泳池排水没有纳入雨水收集系统的,阳台、露台等设置污水管道没有纳入污水收集系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7 | 对升放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8 | 对升放气球未指定专人值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09 | 对未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0 | 对从事升放气球活动违反升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1 | 对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或者提交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内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2 | 对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升放气球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3 | 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4 | 对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升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许可文件的;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5 | 对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的;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的;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未及时报告异常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6 | 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7 | 对设置权人未及时维护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8 | 对经营中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城市集贸市场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使场界噪声值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19 | 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0 | 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1 | 对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的;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损坏、占用、挪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倾倒污水、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的;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的;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擅自接驳地下管线的;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其他危及地下管线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2 | 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3 |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4 | 对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犬只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5 | 对砍伐公园保护范围内古树名木、破坏文物古迹的;擅自占用或改变公园用地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6 | 对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外,城市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7 | 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8 | 对乱停乱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29 | 对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0 | 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1 | 对进行爆破、钻探、取土等作业以及使用明火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2 | 对占用、拆除立体绿化或者未恢复原有立体绿化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3 | 对燃气经营企业逾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4 | 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5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树木的;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6 | 对在管道燃气已覆盖的区域内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7 | 对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8 | 对建设工程通过规划核实投入使用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39 | 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0 | 对瓶装燃气销售单位未建立瓶装气体进货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1 | 对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2 |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3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4 |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5 | 对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或者配备卫生设施,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6 | 对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降低配套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7 |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8 | 对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城市供水单位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49 | 对瓶装燃气销售单位或者直接向用户销售瓶装燃气的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用户进行入户安全使用指导检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0 | 对工业、商业、住宅小区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临时供气装置的供气单位,未按规定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1 | 对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2 | 对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查清地下燃气设施铺设情况擅自施工的,或者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3 | 对管道企业未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的;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未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的;未设置、修复或者更新有关管道标志的;未将管道竣工测量图报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的;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将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的;发生管道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未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4 | 对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的;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的;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的;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的;阻碍依法进行的管道建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5 | 对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6 | 对在公园内山上吸烟、丢火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7 | 对擅自在公园内设摊摆卖、张挂广告、兜售物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8 | 对管线建设单位未进行竣工测量将地下管线工程覆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59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0 | 对在公园的亭、廊、座椅、护栏等设施上攀踏、躺卧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1 | 对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能保证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2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3 | 对责任人在责任区的建筑物不能保持整洁、美观,影响市容市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4 | 对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中,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5 | 对责任人在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洁、收集及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6 | 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7 | 对在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8 | 对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69 | 对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0 | 对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1 |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开挖敷设管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2 | 对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非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实施采石、采矿、爆破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3 | 对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抢修,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的(如遇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4 | 对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5 | 对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6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实瓶总容积超过1立方米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7 | 对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未做好施工期间的压尘和清扫保洁工作,未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垃圾和渣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8 |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自觉维护城市道路的清洁,实施倾倒、抛洒、堆放垃圾或者倾倒、排放废水和污水,以及乱写、乱画、乱张贴、乱拉挂等影响城市道路清洁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79 |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绿地;临时占用绿地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不批准延期的情况下继续占用绿地;占用期满后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和标准恢复绿化原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0 | 对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或者经批准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1 | 对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需要,未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或者经批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2 | 对未经批准,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3 | 对不按规定超出门店外占地经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4 | 对燃气经营企业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5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6 | 对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外的其它车辆进入公园未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7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8 | 对责任人开业、庆典时摆放的花篮、花盆等物品没有报批,或者超过批准摆放期限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89 |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尊重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妨碍、阻挠、破坏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0 | 对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1 | 对未经环保行政部门批准,在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或者经批准后在限制时间(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外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2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紧邻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或火灾危险场所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3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不属瓶装液化石油气集中供应站尚未建成覆盖的区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4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无销售点房屋使用证明材料,不能够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电话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5 | 对未经批准,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6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未使用所属燃气经营企业统一的服务电话及抢险抢修电话,服务电话及抢险抢修电话、安全责任人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7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地址和内部装修与通过消防验收时未保持一致,内部装修不符合消防验收标准,销售点内防爆设施和消防器材未保持良好工作状态,未采取必要的防治噪音措施和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8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1999 | 对建筑物或者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0 | 对以采摘、攀折、钉拴、刻划、缠绕等方式损害植物;违反管理规定践踏公共绿地;损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或者绿地范围内的供排水设施等;其他损害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公共绿地焚烧、堆放、采石取土、开垦种植、养殖禽畜、放牧、私搭乱建;在公共绿地倾倒垃圾、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未经许可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1 | 对擅自移动、启闭、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2 | 对向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瓶装燃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3 | 对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未及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4 |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5 | 对超配额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报送运营方案擅自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违规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履行主体退出义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6 | 对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7 | 对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虽已采取相关措施,但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虽已采取相关措施,但其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8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提供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09 | 对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种植深根植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0 |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1 | 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2 | 对在从事犬只经营活动中破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3 | 对未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4 | 对单位或个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移动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5 | 对封堵、改变专用烟道或者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6 | 对未按气瓶残液回收规程规定清除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残液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7 | 对建设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8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19 | 对将房屋提供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或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0 | 对在发生干旱、咸潮等突发事件时,不执行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的临时性供水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1 | 对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未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2 | 对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3 | 对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4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未按规定备案,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以及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5 | 对承担园林绿化养护责任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未及时修剪或加固树木的;承担园林绿化养护责任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修剪树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6 | 对施工单位未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施工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施工单位未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7 | 对燃气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燃气接收站、储存站、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在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后30日内,未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8 | 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29 | 对携带猫、狗等宠物进入公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0 | 对未经批准,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1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2 | 对责任人未经批准,在公共场地摆设摊挡或堆放杂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3 | 对销售未经检测合格或者不符合燃气使用要求的燃气器具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4 | 对在公园内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及随地吐痰、便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5 | 对在公园设施、树木、雕塑上涂、写、刻、画、张贴和悬挂重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6 | 对未经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游泳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7 | 对临近中小学校的建设施工,建设单位未采取隔离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8 | 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39 | 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电池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0 | 对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迁移、变更或者废弃地下管线或者未按规定拆除废弃管线、封填管道及其检查井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1 | 对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未经批准在夜间(22时至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2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有人员在销售点内居住,有液化石油气钢瓶互相过气等违规操作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3 | 对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音响设施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其边界的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4 |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或者在储气库构造区域范围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5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房屋提供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或储存燃气的;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禁止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6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未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品储存的防爆场所标准管理,有私接电线及使用非防爆电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7 | 对在城市道路上维修、清疏排水管道、沟渠,维修、更换路灯、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所产生的枝叶、泥土等废弃物,施工作业单位未及时清理,保持路面干净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8 | 对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拟开挖道路新建、迁移或者变更、废弃管线,未在每年的3月和9月按时向市市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未按市市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地下管线建设计划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49 |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明火试验燃气是否漏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0 | 对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1 | 对管线建设单位未经测量将地下管线工程覆土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2 | 对在公园内爬树、损坏绿地、树,采摘花、果、植物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3 | 对燃气用户加热、摔、砸气瓶,使用燃气时倒卧气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4 | 对燃气经营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5 | 对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完工后,未及时清除废弃物和围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6 | 对燃气用户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或者报废的气瓶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7 | 对燃气经营企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充气量的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8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在停止使用前继续经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进行与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无关的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59 | 对《珠海市燃气管理办法》施行前经批准设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在所在供气区域瓶装液化石油气集中供应站建成使用或市政燃气管网全部覆盖后,燃气经营企业不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0 | 对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经批准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1 |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气瓶与气瓶互相过气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2 | 对管线单位施工时未对管廊及管廊内已有管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3 | 对责任人在责任区的建筑物外墙、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挂)标语、招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4 | 对管廊运营单位未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进行巡查、养护和维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5 | 对责任人因生产、装修房屋等原因产生的垃圾、污泥没有及时清理,而随意占用公共通道、路面、空旷地、草坪堆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6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爆破,危及管廊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7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挖掘城市道路,危及管廊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8 | 对责任人在公共场所、公共垃圾设施内焚烧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69 | 对管线单位未履行保障入廊管线安全运行的其他义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0 | 对责任人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封闭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1 | 对管线单位未使用和维护管线应当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2 | 对管廊运营单位未保持干线、支线管廊整洁、照明和通风良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3 | 对管廊运营单位未履行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4 | 对管廊运营单位未养护和维修管廊共用设施设备,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5 | 对超许可面积、超许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不按规定提前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6 | 对管廊运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发生险情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7 | 对管线单位未在管廊内实施明火作业时,应当取得管廊运营单位的同意,施工方案应当符合消防要求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8 | 对对应当进入管廊的管线,管线单位申请在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管线单位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79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其他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0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在管廊外敷设管线,危及管廊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1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打桩或者进行顶进作业,危及管廊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2 | 对管廊运营单位未配备相应的建筑、机电、给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值班、检查、档案资料等维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措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3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排放、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危及管廊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4 | 对未事先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及管廊安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5 | 对未按许可内容设置招牌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6 | 对燃气经营企业未建立相关抢险抢修制度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7 | 对燃气经营企业超越行政许可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8 | 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89 | 对未经批准挖掘交付使用不到5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或者大修竣工不满年的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0 |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招牌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未重新取得设置权又不按期拆除的;单位迁移或者歇业,未拆除原设置招牌的;以电子显示装置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招牌不符合下列规定的:禁止在每日晚间十时三十分至次日早晨七时开启,重大节日时,经设置许可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1 | 对在城市道路上或城市照明设施处洒漏、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具有腐蚀性的废液、废渣等垃圾的;在城市道路上,拌和水泥、沙浆、混凝土,打砸硬物,晾晒农作物,焚烧物品和明火作业,油浸或水泡道路的;在城市道路管理范围内挖掘取土的;未经城市道路与城市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或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摆摊设点、设置停车场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2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而承担设计、施工的;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3 | 对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候车亭、候车站牌、树木、电杆、路灯栏杆、配电箱、信箱、阅报栏、各种指示标牌、花基、消防栓、消防箱等公共设施和卷闸门上张贴、涂写广告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4 | 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5 | 对未按许可内容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6 | 对在前山河水域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的行政处罚 | 珠府函〔2023〕80 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7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8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099 |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0 |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1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2 | 未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责任,逾期不改正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3 |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4 |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5 | 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6 | 小型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7 | 未在公共区域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应急照明灯以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或者未张贴应急疏散线路图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8 | 未明确标示管理范围内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 | 《珠海市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09 | 日常市容市貌的巡查巡逻工作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0 | 维护市容市貌对小摊小贩进行劝导工作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1 | 劝导流浪乞讨人员 | 《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工作的提醒函》文件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2 | 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3 | 检测油烟油污排放是否达标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4 | 噪音检测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5 | 违建清拆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6 | 答复珠海市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理 |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7 | 答复12345热线工单 | 珠海市香洲区市民问政系统 | 区府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8 | 答复街道党政办转来的12345热线工单 | 粤政易通知 | 区府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19 | 粤平安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应用系统案件回复 | 粤平安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应用系统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20 | 窗口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咨询、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登记群众投诉及其它诉求 | 岗位职责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21 | 来电投诉登记 | 岗位职责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22 | 处理市民热线12345 、公安联动案件投诉欠薪案件,收集资料、及时反馈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3 | 答复信访件 | 区城管局(街道)文件通知或街道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4 | 报送违法建设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 | 香洲区城管局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5 | 报送拆除、控停违法建筑台帐登记表 | 香洲区城管局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6 | 报送答复市民问政二次不满意工单 | 香洲区城管局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7 | 报送香洲区停车场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 香洲区城管局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8 | 报送狮山街道重点工作进度台账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29 | 报送涉城管领域市民热线工单不满意件整改台账表 | 香洲区城管局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0 | 更新珠海市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出租屋系统) | 领导交办、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1 | 报送行政处罚清单情况表、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执法统计表---应急办(每周三) | 粤政易通知 | 区应急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2 | 报送对沿街商铺市容立案罚款的数据--城管办(每周四)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3 | 报送垃圾分类周报表---城管办(每周四)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4 | 报送周信息采集表--区局(每周四)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5 | 报送瓶装燃气无证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数据月报(累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6 | 报送垃圾分类月报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7 | 报送案卷评查情况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8 | 报送案件统计一览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39 | 报送行政处罚案件目录汇总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0 | 报送工地检查统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1 | 报送省平台一违一档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2 | 报送香洲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整治工作台账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3 | 报送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4 | 报送七乱一占整治情况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5 | 报送香洲区污染天气应对情况日报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6 | 报送物业管理行业日常监管及行政执法统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7 | 报送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8 | 报送牛皮癣、横幅短信通知清理;不按时清理报停机/恢复手机---区局 | 粤政易通知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49 | 处理国家欠薪平台案件,收集资料,及时反馈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0 | 新开工项目、新开办企业监管工作台账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1 | 省厅系统录入台账、劳动监察月报表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2 | 辅助劳动监察员开展专项行动、收集材料、上传检查表、统计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 |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督平台、 《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3 | 检查在建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及实名制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建立、维权告示牌等。 | 2024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 《关于开展全省2023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的通知》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4 | 收集书面整改报告及报送反馈表,区人社在建项目实地检查(年中、年尾2至3轮)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5 | 统计劳动监察案件处理情况,按季度统计劳动监察案件并报送总结报告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6 | 在珠海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录入案件并上传相应文书材料、证据等 | 岗位职责 | 区人社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7 | 收集执法工作群里的相片并分类保存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8 | 梳理填写违建清拆明细表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59 | 登记每日班组制发的文书,协查、责改等(开单登记表)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0 | 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示案件 | 岗位职责 | 区司法局、发改委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1 | 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案件 | 岗位职责 | 区司法局、发改委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2 | 对当场处罚的案件,开具当场缴款书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3 | 拟写暂停用水用电的函,向供水、供电部门发送函件,申请停止施工用水用电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4 | 分别征求区司法局、区城管局意见后提请区人民政府责成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5 | 跟进案件进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准备强制执行申请资料,提交网上申请,通过后邮寄法院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6 | 联系测绘公司进行面积测绘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7 | 联系鉴定公司进行安全鉴定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8 | 拟写暂缓房地产登记的函,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送函件,申请暂缓房地产登记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69 | 行政复议案件,跟驻街律师沟通,准备行政复议答复相关资料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0 |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跟进案件进展,准备提交法院相关资料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1 | 行政诉讼二审案件,跟进案件进展,准备提交法院相关资料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2 | 负责撰写有关案件情况说明或汇报 | 领导粤政易交办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3 | 负责执法委员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会务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4 | 根据区城管局的要求,报送评查目录、提交案件评查、互查 | 督查考核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5 | 根据区司法局的要求,报送评查目录、提交案件评查、各镇街互查 | 督查考核 | 区司法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6 | 负责执法办案卷审查、打码、归档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7 | 根据案件信息制作案件所需的催告书、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直接送达未成功负责邮寄送达 | 办案指引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8 | 综合行政执法办印章管理 | 领导交办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79 | 答复自然资源局或其他部门发来的征求意见函 | 平台来函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80 | 对案件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开展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 | 岗位职责 | 区城管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81 | 管理执法车辆登记表台账 | 上级、领导交办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82 | 定时登记仓库出入台账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83 | 公务用车维保/加油/表里程管理、公务用车调度 | 《香洲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香洲区公务用车监管工作专项整改及运行数据管理的通知》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184 | 在街道办工作群编辑报送每日工作简报信息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85 | 制作内部工作人员的排班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86 | 统计周末、节假日上班用餐人数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87 | 制作每月工作人员考勤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88 | 街道办要求协助值班值守人员名单统筹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89 | 街道办要求填报节假日部门值班人员名单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0 | 公务车辆节假期管理情况登记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1 | 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2 | 报送“百千万工程”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3 | 部门预算申报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4 | 狮山街道“上门联系服务群众”统计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5 |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风险隐患排查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6 | 编写季度工作总结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7 | 编写半年工作总结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8 | 编写年度工作总结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99 | XG疫苗接种人员核查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0 | 报送珠海市镇街职责资源情况统计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1 | 报送编外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2 | 报送香洲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干部职工60岁以上家属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明细)登记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3 | 报送珠海市高风险岗位人群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情况日报表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4 | 编写申请部门经费请示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5 | 财务报账 | 上级、领导交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06 | 申领执法证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22]100号)》 | 司法厅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2207 | 报送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调查表 | 区委办《关于报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相关材料的通知》 | 区委办 | 狮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十九、群团工作 | ||||
2208 | 单亲特困母亲及困境儿童信息收集工作;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09 | 重点人群(妇女、儿童、家庭)信息收集工作 | 《关于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家庭关爱服务情况调研的通知》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0 | 综合维权服务跟踪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1 | 最美家庭信息收集、推荐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2 | 弱势群体走访慰问、慰问品发放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3 | 她健康保险承保名单收集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4 | 儿童友好工作推进,包括建造儿童友好设施,活动场所 | 《珠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修订版)》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5 | 巾帼志愿者招募工作、开展相关活动 | 《关于开展寻找珠海市十大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6 | 上级要求开展的各类活动,包括普法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违法专项活动、禁毒活动、敬老活动等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7 | 爱心妈妈结对工作,包括邻家爱心妈妈和专长爱心妈妈结对,及时更新儿童信息,了解儿童需求 | 《2024年香洲区妇联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的实施方案》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8 | 妇联换届选举活动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19 | 发展企业妇联组织 | 《珠海市妇联2024年“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20 | 雷锋标兵推荐 | 岗位职责 | 区妇联 | 党建办 |
2221 | 开展各类青少年活动 | 香洲区关工委工作联络群通知 | 香洲区关工委 | 党建办 |
2222 | 定期慰问困难学生; | 香洲区关工委工作联络群通知 | 香洲区关工委 | 党建办 |
2223 | 其他相关工作; | 香洲区关工委工作联络群通知 | 香洲区关工委 | 党建办 |
2224 | 每年开展“中秋重阳”慰问80岁以上归侨及困难归侨侨眷 | 《关于开展2024年“中秋重阳”慰问80周岁以上归侨和困难归侨侨眷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25 | 每年开展困难归侨侨眷”新春送温暖活动 | 《关于开展2024年困难归侨侨眷“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26 | 调查摸底国内“老归侨”生活状态 | 中国侨联公益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协助调查摸底国内现有老归侨生活状态的函》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27 | 每年统计上报2024辖区困难归侨,并申报帮扶金 | 《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省华侨事业费困难归侨帮扶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28 | 申报“侨心工程”助学金 | 《珠海市侨联“侨心工程”助学金使用办法》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29 | 做好“侨爱心,光明行”宣传工作 | 《关于开展“侨爱心,光明行活动的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30 | 推荐珠海市广府文化研究会会员 | 《广府文化章程》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31 | 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 口头、粤政易、微信通知 | 团区委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232 | 智慧团建相关工作 | 三定方案 | 团区委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233 | 评选相关工作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团区委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234 | 开展青少年活动 | 上级文件、粤政易、微信通知 | 团区委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235 | 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的相关工作 | 微信通知 | 团区委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236 | 招募优秀大学生 | 《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兼任香洲区基层团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 团区委 |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
2237 | 统战工作总结 | 粤政易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38 | 指导企业组建工会流程,收集非公企业组建工会请示材料,对信息进行比对查验,对材料齐全,对应请示出具批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 | 区总工会 | 党群服务中心 |
2239 | 广东省“粤工惠”平台录入企业工会信息。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0 | 做好非公企业会员信息录入指导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1 | 对非公企业工会任期届满到期企业进行辅导换届 |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六条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2 | 对需换届、替补材料齐全的企业工会,出具对应请示批复。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3 | 排查辖区困难职工情况 | 珠海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章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4 | 接受职工申请困难职工申请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5 | 核实职工实际经济情况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6 | 比对申请对材料,对职工是否符合申请要求进行申报上级工会。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7 | 维系在档困难职工,对在档困难职工每季度进行审核。 | 珠海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细则-第六章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8 | 特殊节假日慰问在档困难职工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49 | 每年针对在档困难职工进行年度审核,确保资料更新状态。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0 | 排查辖区新建驿站选址工作 | 珠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珠海工会驿站“新双15工程”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1 | 参与工会驿站设计比对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2 | 核实驿站施工预算金额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3 | 对驿站的建设落实及验收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4 | 维护驿站设备设施工作 | 珠海市总工会2024年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建设方案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5 | 开展工会驿站相关会员活动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6 | 针对驿站每年开销进行核对及报账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7 | 排查辖区已建工会企业 | 关于珠海市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8 | 对企业进行宣讲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全覆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全覆盖、“一函两书”工作全覆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59 | 核实企业工会建立情况。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0 | 维护辖区职工合法权益,核处相关上级派发舆情 | 香洲区总工会舆情台账填写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1 | 对接下级工联会、上级工会,线上线下双结合实地核处欠薪舆情,并向上级编写舆情复函。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2 | 工会体育活动计填报工作 | 香洲区总工会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3 | 开展“三八”系列活动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4 | 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摸排及地图采集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5 | 义诊活动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6 | 香洲区女职工素质提升公益课堂宣传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7 | 各季度省主席补贴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8 | 届满未换证基层工会情况摸排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69 | 辖区百人非公企业工会评价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0 | 辖区25人以上企业建会情况排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1 | 新业态暖心会员入会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2 | 女职工“两癌”免费筛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3 | “安康杯”知识竞赛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4 | “五小”创新成果项目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5 | “爱心妈妈小屋”情况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6 | 工会年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7 | 工会年度审计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8 | 香洲劳模和工匠人才工作室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79 | 省级市级主席补贴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0 | 庆“三八”八段锦表演赛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1 | 优秀女职工集体申报工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2 | 每年传统节日、职工生日等定期开展活动,根据文件、经费及工会会员数量确定活动经费并制定活动方案; |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粤工总〔2018〕5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3 | 拟定请示并根据单位规定上OA系统,若请示需上班子会议,需准备上会材料;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4 | 请示通过后,根据请示内容及活动方案与相关单位、部门及社区沟通活动事宜;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5 | 根据活动方案再次确定活动流程、活动物资、活动人员、活动通知等信息与内容;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6 | 开展活动并全程跟进活动;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7 | 整理报账资料进行报账。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8 | 向上级请示节日福利、生日福利采购事项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89 | 节日福利、生日福利经费请示、物资采购、物资发放、签收报账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90 | 对住院、退休、生育、结婚、去世职工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91 | 每年10月完成年报数据的上报工作 | 关于转发珠海市总工会《2024年度广东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暨开展年报系统培训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92 | 开展发动辖区企业工会预算、决算编制工作,汇总上报工作 | 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全国工会预算的通知、粤政易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93 | 小额缴费组织全额返还申请,通知辖区基层工会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申请资料 | 《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2023]28号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94 | 每年9-12月对部分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工作 | 关于对部分基层工会进行审计的通知 | 党群服务中心 | |
2295 | 参加香洲区新阶联第二届换届大会颁发荣任证书及镇街新阶联授牌仪式 | 新阶联工作群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96 | 成立狮山街道新阶联 | 新阶联工作群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97 | 将狮山街道新街联向社区办备案 | 新阶联工作群通知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98 | 制定狮山街道新阶联一镇街一品牌方案 | 区新阶联理事会会议要求 | 香洲区统战部 | 党建办 |
2299 | 狮山街道“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厅接访工作 | 区政协通过OA提前通知 | 区政协 | 党建办 |
2300 | 走访调研狮山联组政协委员工作室 | 区政协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单独对接 | 党建办 | |
2301 | 协调委员出资捐赠人民东路234号路灯修缮费用 | 上门慰问辖区高龄居民时了解到的群众诉求 | 党建办 | |
2302 | 主持委员工作室揭牌启动仪式 | 区政协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单独对接 | 党建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