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fanwen.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关于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教育局机关股室、三级单位、各校(园): 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督办函〔2022〕21号函件的通知》(兴署教督办函〔2022〕24号)要求,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从严管理排查整治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严肃开展排查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和要求,站在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教师减负、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为基层减负的角度,全面领会社会事务进校园从严管理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强化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持续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严防商业利益变相侵蚀校园,切实杜绝学校、师生和家长不合理负担,为学校营造清净教育环境。 扎实进行整治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国教督办函〔2022〕21号函件通知的事项和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扎实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认真梳理涉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未经审核认定的进校园活动,发现问题立即禁止,并建立整治台账;各单位未经教育局审核不得通过学校向教师、学生和家长推广各苏木乡镇地方政务类APP或公众号,以及各类评比任务等行为。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切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和机制,严格规范各种进校园活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社会事务进校园从严管理排查整治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82-8398230 各校(园)排查整治工作于8月18日前完成,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局人事师资股,邮箱:XXX@126.com。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482-83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赣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转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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