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
老金范文,海量公文素材资料,下载网址:www.laojinfanwen.com,润笔请加微:liaoda199。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政府本级法律顾问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坚持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办法,具体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市政府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 第七条市政府内部法律顾问由市司法行政部门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担任,市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担任市政府内部法律顾问的具体资格条件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由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 担任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市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在聘任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九条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本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二)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政府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受市政府指派,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六)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和以市政府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七)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八)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条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市政府外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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