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2 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3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 4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5 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 6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 7 第八章会议制度 9 第九章公文审批 12 第十章工作纪律 14 第十一章廉政和作风建设 15 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县政府工作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委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第三条县政府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主席总书记对浙江、杭州、xx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创新,促进生态美富、深绿兴富、民生安富、改革增富,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魅力千岛湖,争当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排头兵。 第四条县政府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五条县政府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政府组成人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第六条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第七条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县长报告。有关事项涉及其他副县长分管工作的,要与相关副县长商量决定。 第八条县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党组(党委)全面领导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政府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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